1. 起重机应设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本车的结构特点和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者,才准许开车。 2. 开车前,在无载荷情况下检查所有机械和电气设备是否良好,开运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 不准超过起重机额定载荷起重,不准斜吊物品,物品重量不清不准起吊。
4. 起重机严禁载人作业,重物下严禁站人。
5. 起重机(包括葫芦)钢丝绳用楔形接头必须按照GB5973-86的有关规定进行,钢丝绳绳头余留长度200mm,并安装两个绳夹将楔形接头处钢丝绳封闭锁紧。
6. 起重机使用完后,严禁钢丝绳处于松驰状态。
7. 不许长时间吊重物在空中停留,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8. 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9. 应经常检查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主横梁连接处,若未加施焊,更要经常检查。
10. 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及电气设备情况,
并将情况填写在履历书上。上一班司机应把起重机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告知下一班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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