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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6学年度第二学期五年级数学评价细则

2021-06-1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2005-2006学年度第二学期五年级数学评价细则

指导思想:新的课程标准把评价作为教学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贯穿于教学活动的每一个环节。

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要关注他们数学思考的发展、情感与态度的形成和发展;既要关注学生学习数学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的变化和发展。评价不是为了检查学生的表现,更不是为了筛选,而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增强学习的动力。

一、定量评价

(一) 笔试(100﹪) 1、评价内容

主要考核知识技能、数学思考、解决问题等。

2、评价标准参见教研提供的试卷。 3、评价方法:期末评价与平时评价相结合。 4、评价人员:教师 (二) 口算(5﹪)

1、评价内容: 考查口算能力。 2、评价方法

编制若干组试卷,让学生随机抽取一组,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写得数。 期末评价与平时评价相结合。

3、 评价标准:五分钟做对95题以上为优,五分钟做对85题以上为良,五分钟做对70题以上为合格,五分钟做对70题以下为不合格。

4、评价人员:教师

(三) 实践 操作(5﹪) 1、评价内容

(1)用3种不同长度的小木棒和橡皮泥搭出几种不同形状的长方体和正方体。 (2)找一个长方体实物,量出它的长、宽、高,并计算出它的表面积和体积。

宽 高 表面积 体积 (3)对家庭中上半年用电量和用水量调查,制成一张复式条形统计图。

2006年上半年( )家用电量和用水量调查表 2006年6月 数 种 量 类 月 份 1 2 3 4 5 6 电费 水费 把上面的统计表制成复式条形统计图 2、评价方法

一星期内完成,由学生互评与教师评相结合。

3、评价 标准:操作正确、方法科学合理,程序规范。方法具有多样性或创造性的给予加分。 4、评价人员:教师。

二、 定性评价

(一) 数学表达(5%)

(1)评价内容:能用数学语言有条理地、清晰地表达数学思维的过程,能与他人交流自己的思想、观点,能用数、式和图表等描述现实生活中的数学问题。

(2)评价方法:可通过课堂观察或通过设置情境让学生对结论的合理性作出有说服力的说明或通过让学生撰写数学日记(记录数学课堂片段、数学思考、生活中的数学现象)等方法进行。

(3)评价标准:灵活掌握,能看到学生的进步。 (4)评价人员:教师 2、情感与健康(5%) (1)评价内容:积极参与数学学习活动,对数学学习有好奇心和求知欲;能克服在学习数学中遇到的困难;上课时能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大胆提问,能认真倾听别人的发言,能发表不同的见解;会与他人合作、交流;有良好的作业习惯等。 (2)评价标准:

五( )班数学听课情况评价表 自己评 小组评 老师评

积极发言 专心听讲 积极参与小组讨论 学会倾听 回答声音响亮 大胆提问

☆☆☆☆ ☆☆☆☆ ☆☆☆☆ ☆☆☆☆ ☆☆☆☆ ☆☆☆☆ ☆☆☆☆ ☆☆☆☆ ☆☆☆☆ ☆☆☆☆ ☆☆☆☆ ☆☆☆☆ ☆☆☆☆ ☆☆☆☆ ☆☆☆☆ ☆☆☆☆ ☆☆☆☆ ☆☆☆☆ 完成情况 正确率 字迹端正 及时订正 独立思考 创新程度

自己评 ☆☆☆☆ ☆☆☆☆ ☆☆☆☆ ☆☆☆☆ ☆☆☆☆ ☆☆☆☆ 五( )班作业情况评价表

小组评 老师评 ☆☆☆☆ ☆☆☆☆ ☆☆☆☆ ☆☆☆☆ ☆☆☆☆ ☆☆☆☆ ☆☆☆☆ ☆☆☆☆ ☆☆☆☆ ☆☆☆☆ ☆☆☆☆ ☆☆☆☆ (3)评价方法:每张表格中☆总数在65个以上为 “优”,55个以上为“良”,45以上为“及格”,

45以下为“不合格”;某方面有不足的,适当降低等级。

(4)评价人员:教师、学生。

综合成绩评定应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评价,合计“1”、“2”、“3”部分成绩;定性评价合计“1”、“2”部分成绩。若遇小数,则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记分。分数与等第的转换为:总分达108分以上的为“优”;90——107分为“良”;72——89分为“合格”;72分以下为“不合格”。

执笔人:胡永梅 审核人:杜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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