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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不良品、报废品管理办法

2021-03-3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工厂不良品、报废品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不良品、报废品的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制造、加工、装配、重检等作业中产生的不良品或报废品,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3.定义

3.1 不良品。本公司的物料、在制品(半成品)或成品,不符合品质标准,具有缺陷或瑕疵,未经修复或再加工不可使用或销售的,称为不良品。不良品又分为一般不良品和报废品。

3.2 报废品。本公司的物料、在制品(半成品)或成品,因具有严重缺陷,不可再修复,因而不可再使用或销售的,称为报废品。报废品又分为原报废品和作业报废品。

4.管理规定

4.1 不良品管理规定 4.1.1 不良品的种类

(1)品管部门在进料检验、制程检验、最终检验、出货检验等检验工作中发现的不良品。

(2)制造部门在制造、加工、装配、重检、盘点等作业中发现的不良品。

(3)技术、品管等单位用于试验、测试等工作的良品,试验、

测试后产生缺陷或瑕疵而成为不良品。

(4)存货因挤压、摔跌、潮湿、日晒或其他原因而成为不良品。 (5)客户退货重检、拆解、处理等作业中产生的不良品。 (6)其他原因发现或产生的不良品。

4.1.2 不良品判定依据。品管部制定“品质检验规范”、“检验标准书”作为判定不良品的依据,其来源有:

(1)客户提供的检验规范、标准或样品。 (2)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设计指标、技术参数。 (4)品质历史资料。 (5)企业品质方针、策略。 (6)同行业或同类型产品样品。 (7)其他可供参考的依据。 4.1.3 不良品确认流程。

(1)各具体经办人员在各项作业中,发现与品质标准不符或不易分辨的物料时,应将其视为异常品予以隔离。

(2)经办人员提请品管人员作不良鉴定工作,以确认隔离的异常品是否属于不良品。

(3)品管检验人员依据“品质检验规范”、“检验标准书”及样品等资料判断异常品是否属于不良品。

(4)判定良品的,可以继续使用;判定属不良品的应提出处置方式。

(5)如品管检验人员无法判定,或经办部门人员及主管不认同品管人员的判定时,应向上级品管主管申诉。

(6)逐级申诉由品管经理作最后的核定,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核定。

4.1.4 不良品处置规定。不良品由品管部判定后,处置方式有以下几种:

(1)修复使用。将不良品经整形、削边、去污、重组等作业予以修复使用,修复后一般应由品管人员或制造主管鉴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2)代用。将不符合某特定产品标准,但可符合其他产品标准的不良品,经技术、品管部门鉴定后,用于符合要求的产品上,即为代用。

(3)拆解使用。将不良组合品,拆解成零组件,取符合使用标准的零组件使用,或取部分零组件修复或代用。

(4)报废。不良品确无法重新利用的,视为报废品,依报废品管理规定处置。

(5)退料。不良品是指上工程或协力厂商、供应商送料的原不良时,可以将不良品以退货形式或换货形式与供料单位交接。

4.1.5不良品退料规定。

(1)领料部门将上一工程供料部门的原不良物料整理,依原包装方式包装,填写“退料单”。

(2)“退料单”应写明制造命令、客户、物料名称、编号、规格、

退料原因、数量。

(3)领料单位物料人员将退料不良品及“退料单”交品管部检验。

(4)品管人员对不良品逐一确认,并贴上不良标签,以明示不良位置,并在“退料单”上签名。

(5)物料人员凭“退料单”与仓库仓管人员交接。

(6)仓管人员区分物料来源,属本公司上工程的物料,则每日与供料单位作交接 ;属供应商的物料不良品,通知供应商前来交接。

(7)“退料单”一式五联,退料单位、品管、仓库、财务、供料部门各一联。

(8)仓管人员应对退料作进出登记。 4.2 报废品管理规定 4.2.1 报废品确认流程。

(1)用料部门发现品质严重不良,判定应予报废的物料,予以隔离。

(2)用料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注明制造命令、物料编号、名称、规格、报废原因及数量,送品管部鉴定。

(3)品管部根据品质标准,判定是否应予报废,对可修复使用的,提出建议,不准予报废,由用料部门会同相关人员处置;对供应商造成的原报废,责令以退料处置 ;对其他原因的报废品,核签同意报废。

(4)用料部门持品管部签准的“报废申请单”,将报废品退至资

材部物料再生组处置。

(5)报废申请单一式四联,用料部门、资材部、财务部、品管部各存一联。

4.2.2 报废品处置规定。资材部物料再生组对报废品的处置方式有以下几种:

(1)退生产部门回收处理,如塑胶制品等。 (2)变卖,如金属制品等。 (3)废弃,如玻璃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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