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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清运合同
导读:本文是关于生活垃圾清运合同,希望能帮助到您! 甲方: 乙方:
为了小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住户营造一个 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 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理、运 输甲方位于内的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不含建筑垃圾) ; 2、清运频次: 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全部清运完毕; 3、 清运时间:晚上 10:00 前完成。
二、承包期限
1、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 作。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 1700元/ 月 标准收取。(其中包含两个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 1600元/ 月,垃圾 车修理费 100 元 / 月)。
2、结算方式:每月 15 号前结算上月垃圾清运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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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 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 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 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 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 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 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 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 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 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 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小 区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 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 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 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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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 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 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 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确保安全行车, 严禁夹带甲方财务出厂, 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 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 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业 主投诉一次或甲方检查发现一次, 按乙方费用的 10%扣罚。如乙方 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 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 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 知甲方)。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 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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