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 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10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⑥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为Ⅲ类工程。
(9)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有两个指标者,确定类别时需满足其中一个指标。
3、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 程 类 别 工 程 名 称 工 钢结构 业 建 筑 其他 工 结构 程 民 公用 砖混
单位 Ⅰ 跨度 m m2 m m2 m >30 >16000 >24 >10000 >50 >10000 - Ⅱ >18 >10000 >18 >6000 >30 >6000 30<檐高<50 Ⅲ ≤18 ≤10000 ≤18 ≤6000 ≤30 ≤6000 ≤30 建筑面积 跨度 单层 建筑面积 多层 檐高建筑面积 m2 檐高 m 用 建筑 结构 建 筑 工 程 其他 结构 砖混 居住 结构 建筑 其他 结构 续:
建筑面积 檐高 建筑面积 层数 建筑面积 层数 建筑面积 m2 m m2 层 m2 层 m2 - >50 >12000 ― ― >17 >12000 6000<面积<10000 >30 >8000 8<层数<12 8000<面积<12000 >8 >8000 ≤6000 ≤30 ≤8000 ≤8 ≤8000 ≤8 ≤8000 工 程 类 别 工 程 名 称 砼结构高度 构 筑 水塔 物 工 筒仓 程 贮池 单独土石方 单独挖、填土石方 工程 桩基础工程 桩长 m >30 >12 ≤12 m3 >15000 >10000 5000<体积≤10000 容积(单体) 容积(单体) m3 m3 >2500 >3000 >1500 >1500 ≤1500 ≤1500 容积 高度 m3 m >100 >35 >60 >20 ≤60 ≤20 烟囱 砖结构高度 高度 m m >60 >60 >40 >40 ≤40 ≤40 单位 Ⅰ m >100 Ⅱ >60 Ⅲ ≤60 (二)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 工 程 费 用 计 算 程 序 表 序 号 费 用 名 称 人工费+材料(一) 费 +机械费
计 算 方 法 Σ工程量×Σ[(定额工日消耗数量×人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1 + 2 施 工 管 理 (二) 费 1 2 Σ(工程量×价目表中非技术措施项目计费价格)×管理费费率 Σ(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价目表中技术措施项目计费价格)×管理费费率 1 + 2 + 3 + 4 1 措 施 项 目 (三) 费 2 Σ(工程量×价目表中非技术措施项目计费价格)×措施费费率 Σ(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价目表中技术措施项目基价) Σ(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价目表中技术措施项目计费 3 价格)×措施费费率 4 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垂直运输机械基础安拆费 [(一)+(二)+(三)]×利润率 (四) 利 润 注:(一)取计费价格 (1) + (2) Σ(工程量×价目表中非技术措施项目计费价格)×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五) (2) 计费价格)×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2、企业劳动保险费 (六) (七) 规 费 税 金 [(一)+(二)+(三)+(四)+(五)中 1 ] ×规定费率 [(一)+(二)+(三)+(四)+(五)] ×规定费率 [(一)+(二)+(三)+(四)+(五)+(六)] ×税率 (一)+(二)+(三)+(四)+(五)+(六)+(七) (1)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Σ(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价目表中技术措施项目 建 筑 工 程 费 用 合 计 (三)建筑工程费率
建 筑 工 程 费 率 表 单位:%
工程名称 类别 Ⅰ 费用名称 施工管理费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装 饰 工 程 构 筑 物 工 程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8.5 7.3 4.2 165 140 80 6.6 5.8 4.0 措施费 安全文明设施费 利润 市区 税金 县城、城镇 市县镇以外 续:
3.7 1.3 5.7 3.4 1.0 3.7 2.9 0.8 1.5 72 26 99 3.41 3.35 3.22 66 21 63 57 17 25 3.2 1.1 5.1 2.9 0.9 3.3 2.5 0.7 1.4 单位:%
工程名称 类别 Ⅰ 费用名称 施工管理费 措施费 安全文明设施费 利润 市区 税金 县城、城镇 市县镇以外 桩 基 础 工 程 大 型 土 石 方 工 程 Ⅱ Ⅲ Ⅰ Ⅱ Ⅲ 5.5 2.5 1.0 4.5 4.4 2.3 0.8 3.0 3.3 2.1 0.6 1.2 12 4.8 1.3 9.0 3.41 3.35 3.22 9.0 3.9 1.0 5.9 6.5 3.4 0.8 2.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