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原制度科目
名称
新制度科目
名称
备注
编号
1 2 3 4 5 6 7 8
1 001 库存现金 1 002 银行存款
编号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1 002 1 021 1011 1201 1101 1211 1212 1214 1218 1 301 1302 1303 1611 1811 1891
直转,如有受托代理资产,转入“库存现金——
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拆分,如有爱托代理资产,转入“银行存款—— 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直转 直转 直转 直转 直转
合并,将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基建“ 并账”后的金额)中属于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 款金额转入新账“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 拆分,将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 资的金额,转入新账“在途物品”科目 拆分
拆分,在加工存货 拆分 拆分
拆分,受托代理物资
1011 1201 1101 1211 1212 1 213 9 1 511 10 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在建工程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在途物品 库存物品 加工物品 工程物资
政府储备物资 受托代理资产
1 215 其他应收款
12 13 14 1301 存货 15 16
17
1 401 长期投资 18 19 20 21 1501 固定资产 22 23 24 25
1 502 累计折旧 26
27 1511 在建工程 28 1601 无形资产 29 1602 累计摊销 30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1 802 公共基础设施 1 801 政府储备物资 1 901 受托代理资产 31 2001 短期借款 32
2 101 应缴税费 3 3
1501
1502 1601 1801 1811 1821 1831 1602 1802 1832 1 611 1 613 1701 1702 1902 1801 1811 1891
拆分,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拆分,债券投资 长期债券投资
拆分 固定资产
拆分 公共基础设施
拆分 政府储备物资
拆分 文物文化资产
拆分 保障性住房
已计提了固定资产折旧的将科目余额直接转入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
拆分
( 摊销)
拆分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拆分,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已计提了无形资产摊销的将科目余额直接转入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待处理财产损溢 公共基础设施 行政单位 政府储备物资 行政单位 受托代理资产 行政单位 二、负债类
2001 2101 2102
短期借款 应交增值税 其他应交税费
拆分,将原账“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余额 转入 拆分
3 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2 102
2 103 2201 2301 2302 应缴国库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103 2201 2301 2302 2305 2307 2901 2501 2502
应缴财政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受托代理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受托代理负债 应付政府补贴款 三、净资产类
合并(行政单位原为应缴财政款)
行政单位应付账款拆分:将原“应付账款”中的 应付质量保证金转入新账“其他应付款”
2303 预收账款 2 305 其他应付款 2401 长期借款 2402 长期应付款
受托代理负债 应付政府补贴款
事业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转 经营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拆分
拆分,受托代理负债
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
3 001 3 101 3 301 4 3
3 302 3 401 3 403
3 001 累计盈余
合并。1、依据新制度,无需对原制度中“非流动
资产基金”科目对应内容进行核算,余额转入“ 累计盈余”;2、如原账“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 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借方;3、由于原账的“ 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年末 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余额转入,无需核算
资产基金
待偿债净资产
4 4 3201 专用基金
3101 专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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