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扶)梯维护保养半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 合同共计: 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税号: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确保电(扶)梯质量,延长电(扶)梯的使用寿命,甲、乙双方就甲方电梯进行全面、持续、规范的维护保养,达成以下条款为履行依据。 一、设备维护总则:
甲方充分相信乙方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委托乙方维保如下条目电(扶)梯设备,并且向乙方支付维护保养费。乙方按期收到保养费后,高效、优质地为甲方提供维保服务。
1.1 设备细目、合同价格:
层电梯编号 电梯型号 电梯类型 站 速度 载重 (人民币) 每年维修保养费 保养费用合计RMB:(大写) (小写): 元
1.2 合同期、付款方式:
此服务将于 年 月 日开始,合同期暂定为 年。一方如欲终止合同,可在本合同履行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如双方未提出终止通知,本合同将自动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维修保养合同
合同生效后,付款形式为预付款形式,甲方将全部的维保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所付款额后,认真履行应负的义务。 二、甲方责任:
2.1 甲方将合同设备交与乙方维护修理,为乙方维护人员进入维修现场提供电梯
设备相关资料和工作方便。
2.2 合同设备仅由乙方维护修理。甲方不能直接或允许非乙方人员,或未经乙方
允许的人员修理、改动、更换、干挠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且有权终止维修保养合同的执行。
2.3 甲方应按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并及时向乙方认真客观反映设备的运
行情况,协助乙方做必要的工作,使乙方人员高效、优质服务,保证设备高效优质运行。
2.4 机房、各层电梯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液体流入,不能有各种与电
梯无关的物体堆放,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堆放。
2.5 电梯机房钥匙甲方除要有专人保管外,应交付乙方一把管理,严禁他人擅入
机房。
2.6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认真在派工单位的保养单上签属意见. 三、乙方责任:(维保项目)
3.1 每月由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不少于二次的常规检查。
3.2 每年进行一次电梯的全面检查,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提交一次书面年检报告。 3.3 随时听取用户的意见和接受批评,不断完善服务部门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4 保养服务工作在乙方正常的工作时间内进行(非公休假日上午8:30时至下午
16:30时)。当电(扶)梯发生紧急故障时,乙方急修服务将随时为甲方提供免费的全天候服务。 四、服务范围:
4.1 在乙方对电(扶)梯进行保养及调整工作时,如发现部分机件正常损坏或需
更换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换件建议,经甲方鉴定后,方可更换,甲方支付
更换部件的材料费。
4.2 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电梯不能正常运行,乙方维修时需要
投入大量人工,甲方应另外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维修人工费用。
4.3 电(扶)梯及其所有附件均为甲方财产,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不承担任何超出
其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事件引起的丢失、损坏或延误责任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
4.4 若乙方不认真履行合同,不按合同中规定的责任条款维护保养电梯,每发生
一次,甲方扣除1%的维保费。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因乙方对于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妥善处理或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事故原因和责任区分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 五、其它:
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未尽详明事宜,
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合同。本合同补充合同及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