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驰国保睑业晌坝状 问题 及未来的发展冰 ■赵锡军禹辰勋陈启清 一、我国保险业的现状分析 长速度;1980年,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保险深度) 1.我国保险业规模分析 为1%,2001年保险深度为2.2%,增加了2.2倍;1980年 1980年,我国保险业的保费收入为6.4亿元人民币, 人均保费(保险密度)为0.47元人民币, ̄2001年底人 到2001年,我国各保险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2109.4亿元 均保费达到了169元人民币,21年增长了360倍。从表1 人民币,年平均增长31.9%,远远高于同期GDP的增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保险产业的规模变化情况。 表1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和保费收入统计表 0 数据来源:198(卜1992年数据引自孙建中:《对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分析和前号预测》,载《保险研究》,1999(9),12页;1993— 2000年数据引自《中国保险年鉴》,《中国统计年鉴》1996—2(x】1;2001年数据引自《中国保险》2002(1),2页及新华网。 本文是作者主持的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委托课题“中国保险产业的现状和外国企业进入的可能性”的部分成果。 ■ 9@e1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趣 . ~ EC0N0MIC HERALD 2.我国保险产业经营主体分析 业代理机构近6万家,保险代办站2.8万多个,寿险营销 到目前为止.我国保险市场已有保险公司52家, 部4630多家。经过21年的发展,我国保险市场初步形成 其中外资保险公司32家。f ̄J2ooo年底,我同共有保险代 r一个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为主、中 理公司43家,保险经纪公一J9家.保险公估公司5家.兼 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一j竞争的市场格局。 表2保险机构变化表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年报)l997;《中国保险年鉴》l998—2[)(】l、 3.我国保险业的业务结构 险业务得到r迅速发展。在人寿保险业务的带动下,整 保险业务在国际上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 个人身保险业务规模迅速增大,产险保费虽仍有所增长, 大类。从我国保险业恢复办理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财 但在总保费收入中所占比重逐渐下降。1997年产险保费 产保险在我国保险业中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产险保费 昕占比蕈开始低于50%,1998年这一比例为37.4%,到了 平均占全部保险业务收入 ̄980%左右:而人身保险保费 2001年,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只占全部保费收入的32.49%。 收入仅占总保费收入的20%左 J,其中,短期业务占据 这种变化趋势同国际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是相一致的, 了人身保险中的绝大部分,人寿保险业务几乎为零一但 表明我国保险市场逐渐走上健康发展的轨迹。表3表明了 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 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哿保 我 保险产业业务结构的这种变化 表3 1 989--2001年保险业务发展情况和结构变动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 l989一l992年数据引自马呜家:《中国保险市场》,中国商业出版社,】994 l l993--2000年数据引自 中国保险年鉴 ,l996—20 ; 2001年数据引自 中国保险',2002(I1,第3页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国 @ 4.我国保险业竞争状况分析 表5 1998年中国与东欧部分国家市场集中率比较 在经济学上,体现垄断势力的市场结构中有3个因 素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一个是较高的市场集中牢,另 一个是较高的最大公司市场份额,还有一个是较高的 市场进入壁垒。 我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大部分公司的 经营业务受到了诸多限制,公司数量整体发展和竞争参 与度远远达不到市场发展需要。而这些公司的分支机构 和营业网点也非常有限,保险市场集中率居高不下 这 样的市场结构充分说明我国的保险市场发育并不成熟, 保险竞争环境也未形成。从图l中可以看出,中国人民 资料来源:Sigma No.4,2000 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及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 5.我国保险业的法律制度体系和监管体制 公司占了市场份额的87%,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 自l995年以来,随着《保险法》和一系列配套行 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制定,逐步形成了我国保险法律 ・r}IIi 人寿保险公吲 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l998年中国保监会成立以后. 一中国平安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大力推进保险法规建设,已制定并颁布实施了200多个 —qP, 口・中新有华国限人太公平寿司 保洋保险险股公份 司 规章制度:l998年l1月l 8口,中国保监会的成立,标 志着我国保险监管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 ・其他保险公r 二、我国保险业存在的问题 图1 2000年我国各保险公司市场份额 虽然我国保险业在22年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巨大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保险年鉴》,2001整理 的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的保险业相比,我国保险业 表4、表5分别是我国与一些条件相似国家(或地 仍然是一个 成熟的新兴产业。不管是保险经营主体 区)的市场集中率比较,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我国保 还是保险监管行为都带有一些非市场化的痕迹。具体 险市场的垄断程度不仅超过发达国家,而且也远远高 而 ,我国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于其他的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这也从另一方面说 1.我国保险业基本上属于幼稚产业,产业规模小, 明了大力发展我国保险业的迫切性。 发展水平落后。 从绝对规模来看,2000年(11我国保费收入在世界 表4 1 998年亚洲主要国家和地区市场集中率比较 上仅排名第l6位,其中,非寿险排名第l 5位,寿险排 名第l 8位.市场份额只占0.79%,其中非寿险占0.78%, 寿险占0.79%,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巨大的差距。 从保险密度 来看,2000年我国只有l5.2美元/人,列 世界第73化:其中,产险密度为5.7美元/人,寿险密度为 9.5美 人。而同期,世界平均保险密度达到了385美元, 美国、F1奉、英国等发达国家的保险密度均超过了2000美 元 我国保险密度与其他国家相比,存在巨大差距。 从保险深度0来看,2000年,我国保险深度为 资料来源:Sigma No.4,2000 1.79%,其中非寿险业务的保险深度为0.67%,寿险业 ①由于同期国外数据的缺乏,我们选取2000年的数据进行比较,以下保险密度、保险深度的比较也是如此。 ②保险密度是指人均保费收入,是衡量一个国家保险业发达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人均保费收人越高,说明一国保险业越发达 ③保险深度是指保险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这是衡量一国保险业发达程度的又一个重要指标,一般来讲保险收入占国内生 产总值的比例越大说明一国保险业越发达。 _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EC0N0MIC HERALD 务的保险深度为1.12%,整体上处于世界的第6l位,不 仅落后于主要发达国家,而且落后于印度。而同期, 伍中人才短缺,尤其是高素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更 为缺乏 在加入WTO后,随着外资保险公司大规模的 世界平均保险深度为7%左右,而美国、Et本、英国等 进入中国市场,国内保险经营机构这种竞争上的弱势 国的保险密度均超过8%,因此从保险深度看,我国保 将对其业务经营活动形成较大的冲击,生存空间将会 险业务发展水平极低,保险市场潜力还很大。 2.我国保险业结构不平衡 受到很大的影响,可能一时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变化, 导致其部分业务和客户的丧失,市场份额的下降。 4.我国保险监管体制不成熟,保险法规体系不完 善,严重制约了保险产业的发展 我国保险业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落后产业,产业结 构不完整,市场发展不均衡,阻碍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这种结构上的不均衡体现在:从地域发展来看,我国保 从保险监管组织来看,同目前我国保险产业的发 险业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主要保险业务集中于发达地 区,主要是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而经济相对落后 的地区,保险业比较落后。2000年北京、上海、江苏、 浙江、山东、广东等省市的保费收入约占全国保费收入 的50%,而其他地区保费收入在全国比例要远低于以上 省市。从市场结构来看,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少数 保险经营机构占据了绝大部分保险业务,在市场竞争中 处于极端有利的地位,而大多数保险企业只能分享一小 部分市场业务,竞争能力较弱,经营风险较大,在市场 上处于弱势地位。从经营主体的种类来看,目前我国保 险市场上主要是商业性的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缺乏政 策性保险的经营主体,使得部分商业性保险公司不得不 承担政策性保险业务,增加其经营负担。而且,在再保 险方面,目前我国只有一家完整意义上的再保险公司, 导致除法定分保以外大量的临时分保费外流。从保险中 介组织来看,我国目前只有保险代理人发展还算迅速, 但是真正意义上的专职代理机构尚未出现。保险经纪公 司、保险公估公司虽然都已成立,但开展业务活动的难 度很大,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此外,专门为保险业服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保险 咨询公司、保险评级公司还未出现。 3.我国保险经营主体竞争力较弱,面临着外国保 险机构的严重威胁 同国际上的保险公司相比,我国保险经营机构的 竞争能力明显偏弱,从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普遍 规模较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从业务能力上 看,我国保险公司业务品种单一,各公司之间的产品 差异化小,产品创新能力不足。在法人治理结构上, 由于股本结构高度国有化,保险公司难以真正形成完 善的治理结构,使我国保险经营机构在与外资机构的 竞争中,受到体制的束缚。国内保险机构大都没有建 一 立起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抵抗和消化风险的能 力极为低下。由于激励机制不完善,国内保险从业队 展现状相比,我国保监会的监管力量仍然不足。我国保 监会的成立相对较晚,保险监管经验不足,高素质的监 管人员极度缺乏,机构的设置也不足以应付复杂的保险 监管。而且我国目前的保险监管组织体系较为单一,缺 乏成熟的自律性监管组织,影响了监管的有效性和完整 性。在保险监管的内容上,由于我国采取的是较为严格 的实体监管方式,目前监管的重点仍然是对各保险机构 的市场行为实施严格管理,诸如市场准入的条件、费率 厘定的管理等等;而对于关系到保险行业稳定的偿付能 力、资产负债质量、风险管理能力等重要方面的监管力 度还很不够。在保险监管的法律法规方面,由于我国的 保险法规大多诞生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一些法律条 款与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国际化的法制要求不相符。由于 缺乏实践,我国有些保险法规的条款过于原则和空泛, 在可操作性上存在着较大的欠缺,从而使得法律的原则 常常落不到实处:此外,由于保险市场的高速发展,我 国保险法规的制定明显落后于市场发展的需要,众多的 保险市场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 参蔫交橡: . | 1.马明哲,1999:《挑战竞争——掩中 霄民族缳隆 监诲彀辜和凝聚 。商务钾每蠕 。 2.马明哲,1998:《繁荣危机》,华先报业瘸 限公司 3.范恒山,1999:《中国保险市场》’湖北人民出版社o 4.宋铁军,1998:《叩响中国保险业大门—_外资 保险公司在中国》,中国人民出版社。 ≯ 5.裴光,2002:《中国保险业竞争力研究》,,中国 金融啦牧社 6.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l救社。 7.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年l鏊》o 8.孙建中:《对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分析和前景 预测》,《保险研究》,l999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