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字原则上只应有一个形体,不需要两种以上的写法。但是汉字是一种具有几千年历史的文字,使用汉字的人又非常多,在汉字发展过程中,有些字出现了两种以上的写法,那是很自然的。古书上常常可以见到一些形体分歧的字。现在汉字简化以后,字的形体统一起来了,这给人民群众学习文化带来了莫大的便利。对一般人来说,只要掌握了简化后的汉字就够了;但对我们学习古代汉语的人来说,如果只掌握现在通行的形体划一的简化字,而不了解那些形体分歧的字,阅读古书时就会遇到不少困难。
不同形体的字可以分为三大类:1.古今字;2.异体字;3.繁简字。下面分别加以叙述。
1.古今字
在上古时代,特别是先秦时代,汉字的数量比后代要少得多。许慎的《说文解字》只收了9353个字,其中有许多是僻字,常用字实际上只有三四千个。例如《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总共只用了4466个字。但我们决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上古的人头脑简单,概念贫乏,只用少数字就够了。上古人的概念无论如何贫乏,决不会比近代人的概念少得那样多。以《康熙字典》为例,虽然它收了47035个字,但丝毫不能说明清代人的概念比上古人的概念多四五倍。汉字增多的原因有三:(一)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产生新字;(二)各个时代逐渐衰亡的字仍然保存在字典中;(三)上古汉字“兼职”现象多,后代不断分化。例如一个“辟”字就兼有后代的避、辟、僻、嬖、譬等字的意义:
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左传宣公二年)
(后来写作避。)
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后来写作辟(注:现在“辟”又简化为“辟”。)。)
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同上)
(后来写作僻。)
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论语·季氏)
(后来写作嬖。)
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中庸)
(后来写作譬。)
再举两个字来看:《说文》里没有“债”字,这不等於说上古没有“债”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当时是由“责”字表示的(见《战国策·齐策》)。《说文》里有“舍”字,但是十三经里完全没有“舍”字,这也不等於说先秦没有“舍”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当时是由“舍”字表示的(见《左传》僖公三十年)。
由此看来,“责”、“舍”等是较古的字,“债”、“舍”等是比较后起的字。我们可以把“责债”、“舍舍”等称为古今字(注:现在“舍”又简化为“舍”。)。但是,我们不要误会,以为“责”、“舍”等字已经被废弃了,它们的职务已经完全由“债”、“舍”等字代替了。要知道,“责”、“舍”所移交给“债”、“舍”的只是它们所担任的几个职务当中的一个,它们还有别的职务(责任,房舍等)并没有卸掉。
古今字很多,现在再举一些例子(古字在前,今字在后,今字不见於《说文》的归a组,见於《说文》的归b组)如下:
a.大太 弟悌 间间 说悦 孰熟 竟境 队坠 涂涂 赴讣 冯凭 贾价(注:“悌”、“境”、“坠”、“涂”、“价”等是《说文》新附字。许慎《说文解字》540部共收9353字,重文1163字。宋代徐铉等校定《说文》,增补400多字,分别附在有关的各部之后,其中大都是“经典相承传写及时俗要用,而《说文》不载者”,这便是所谓新附字。) 属嘱 厌餍 县悬 陈阵
b.共供 辟避 知智 昏婚 田畋 戚戚 反返 错措 卷卷 尸尸
一般人常常以后世所习用的字去衡量古书中的字,以为上面两组中的第二个字才是“正字”或“本字”。譬如说,人们总以为先有一个“悦”字作为本字,只是经常写一个“说”字来代替它。这是一种误解。既然是先有一个本字“悦”,为什么上古的经书中不用,倒反写成“说”字呢?合理的解释只能是:上古没有“悦”字。战国时代有些书(如《庄子》),“说”、“悦”并用,可能是后人改的;经书不见“悦”字,是因为后人认为它是“经”,不敢改,所以才维持了原样。《孟子》有“悦”字,那是因为《孟子》到宋代才被尊称为经。许慎《说文》没有收“悦”字,这说明许慎时代“悦”字或者还没有产生,或者是产生了,但因它是“俗字”,所以没有收。凡是《说文》所不收的(a类),文字学家们都承认是后起字(今字),这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从前的文字学家们由於迷信《说文》,对於《说文》所收的字(b类),不但不敢认为是后起字,反而认为是本字,同时认为第一个字是假借字。例如“舍”字,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里说它假借为“舍”;而在“舍”字条下说:“经传皆以舍为之。”既然“皆以舍为之”,可见“舍”才是本字,“舍”显然是后起字。又如“尝”字,本来是从旨尚声的形声字,以旨为意符,旨的意符是甘,甘旨是美味,所以《说文》“尝”字下说“口味之也”。又因“尝”字经常用作“何尝”、“未尝”的“尝”,所以人们又在“尝”字旁边加了个意符“口”,用来表示“尝滋味”的“尝”。假如不了解这种情况,就会对“未尝君之羹”这类的用法发生误解。其实“尝”字的历史很短,所以一般字典没有收录,最近汉字简化,又把它给简化掉了。由此可知,所谓“本字”,实际上有许多都是后起字。
我们对於古今字的态度应该是:(1)了解古今字的关系,从而掌握古书的词义;(2)承认文字发展的事实,不要厚古薄今和是古非今。从前有些文人专写“本字”,不写后起字,那是应该批判的。
2.异体字
异体字跟古今字的分别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的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代替。
我们知道,文字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所以在字的形体方面不可能那么整齐划一。在古代,同一个词造出两个或更多的字来代表,那是难免的。例如:
弃弃 齐赍 睹睹 厩廄 诒贻 谕喻 鸡鸡 蚓螾 照照 凭凭 罪罪从前文字学家们根据《说文》,把异体字分为正体、变体、“俗体”等。《说文》所载的,被认为正体;《说文》所不载的,被认为变体或“俗体”。这种分别往往是武断的。
异体字有下列几种情况:
一、会意字与形声字之差。如“泪”是会意字,“泪”是形声字;“岩”是会意字,“严”是形声字。
二、改换意义相近的意符。如从攴束声的“敕”,变成了从力束声的“敕”。从欠的“叹”,变成了从口的“叹”。从糸的“绔”,变成了从衣的“裤”。
三、改换声音相近的声符。如“线”从戔得声,而“线”却是从泉得声了。“裤”从夸得声,后来改成从库得声了。
四、变换各成分的位置。有的是改变声符和意符的位置,如“惭惭”、“和和”、“鹅鹅鹅”等。有的只是改变了声符或意符的写法,如“花”又写作“花”。
有一件事值得注意:有些异体字最初是完全同义的,但是后来有了分工。例如“谕喻”,先秦两汉都通用:
君子喻於义,小人喻於利。(论语·里仁)
寡人谕矣!(战国策·魏策)
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史记·高祖本纪)
王好战,请以战喻。(孟子·梁惠王上)
谊追伤屈原,因以自谕。(汉书·贾谊传)前三例中的“喻”和“谕”都是懂得、晓谕的意思,后二例中的“喻”和“谕”都是比喻的意思。可见这两个字通用。但到了后代,“诏谕”、“晓谕”的“谕”不能写作“喻”,而“比喻”的“喻”也不能写作“谕”。原来是异体字,后来不是异体字了。
有三种情况不能认为是异体字:
第一,有些字,虽然意义相近,后代读音也相同,但不能把它们当作异体字。例如“置”和“置”,就“放置”这一意义说,二者相通,可是“置”还有一些别的意义是“置”所没有的,况且这两个字的古音也不一样,所以“置”和“置”不是异体字。同样的情况还有一些字,例如“实”和“实”。
第二,有些字,它们之间的关系交错复杂,有相通之处,也有不通之处,也不能把它们看作异体字。例如“雕”、“雕”、“凋”,雕的本义是鸟名(又写作雕),雕的本义是雕琢、绘饰,凋的本义是凋伤、凋零。在《说文》里,它们是分为三个字的。由於它们是同音字,所以在某一意义上常常通用。拿雕字来说,雕饰的雕可以写作雕,《左传》宣公二年:“厚敛以雕墙”,一本作雕。雕琢的雕更经常写作雕,例如《文心雕龙》、“雕虫小技”等。至於凋伤一义,上古也曾写作雕,例如《国语·周语》:“民力雕尽”,但后来就不通用了。拿雕字来说,它曾经和凋伤、凋零的凋通用,《论语·子罕》:“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一本作雕;《荀子·子道》:“故劳苦雕瘁而能无失其政”,就写作雕;但后代也很少这样通用了。再拿凋字来说,它的意义最窄,只表示凋伤、凋零,不能表示雕刻、雕饰。而凋和雕都不能表示雕鸟的雕。由此看来,这三个字之间的关系是很复杂的,它们不是异体字。其他像游和游,修和修都是这样。
第三,有些字通用是有条件的,更不能认为是异体字。例如“亡”和“无”相通,《论语·雍也》:“今也则亡”(如今就没有了)。但并不是所有用“无”的地方都可以换成“亡”。后来这种用法只限於“亡何”、“亡虑”等少数固定形式。又如“沽”和“酤”,在买酒或卖酒这个意义上是相通的,看来似乎像异体字,可是酤的对象只能是酒,而沽的对象可以是酒,可以是玉,也可以是别的东西。意义广狭不同,严格地说,这不能算是异体字。
3.繁简字
简体字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时代。汉代民间应用的简体字就有不少;北魏时代,乱字已经简化为乱,和现在公布的简化字相同;宋元以来简体字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间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今天我国通行的简化字,绝大部分都是历代相传下来的。
我们学习古代汉语既要掌握简化字,又要掌握繁体字;因为一般古书都用的是繁体字(注:为了便於学习,我们在本书后面附有简化字与繁体字对照表,以供查阅。)。学习繁体字,要注意繁体字和简化字之间的三种关系:
第一,绝大多数的简化字跟繁体字是一对一的关系,我们只要把繁体字记住就行了。例如:
爱:爱 罢:罢 办:办 达:达 递:递 矾:矾 茧:茧 籴:籴 窃:窃 灶:灶 隶:隶 粪:粪只有少数是一对二、一对三或一对四的关系。例如:
当:当当 尽:尽尽 罗:罗罗 坛:坛坛 干:干干干 台:台台台台第二,有些简化字是可以从古书中找出根据来的。其中有些是本字,有些是异体字或通用字。例如:
舍:舍 古今字。
荐:荐 古通用。
夸:夸 古通用。
踊:踊 古通用。
启:启 开启的启本作启。
网:网 网是网的本字。
气:气 气本作气,饩本作气。
礼:礼 古异体字。
粮:粮 异体字。了解这些关系,我们可由此知道古代已经有了这些字,今天简化,只是选择了笔画较少的,放弃了笔画较繁的。我们切不要以为现在的“舍”字在古代都该是“舍”,现在的“荐”字在古代都该是“荐”。这样,反而是弄错了。
第三,有些简化字和繁体字本来在词义上是毫不相干的,或显然有区别,仅仅因为是同音的关系,简化时就采用了那个笔画较简的。这就是说,在古书中,本来是有分别的两个字(或三个字),经过简化之后,混为一个了。这种情况最值得注意。如果用现在简化字所代表的那个词义去解释古书,就会发生误解。现在举些例字分别加以说明。
(1)后后 在先秦少数古籍中曾以“后”代“后”,但不普遍,后代一般不再通用。至於“君主”、“皇后”的意思,决不能写作“后”。《孟子·梁惠王下》:“书曰:‘蹊我后,后来其苏’!”两个“后”字都是指商汤而言。《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夏后皋之墓也”中的“后”,也是指君,这些“后”字决不能写作“后”。
(2)适适 在古代汉语中“适”和“适”是根本不同的两个字。“适”音kuò,适音shì。《论语·宪问》:“南宫适问於孔子曰......”这里“适”不是“适”字。又宋代有人叫洪适。这种地方如果不知道它和“适”的区别,就会弄错了。
(3)征征 这两个字在古代汉语中,除了在征赋(税)的意义上有时相通之外,决不混同。“征”是旅行(特指在外服役)、征伐。征是证验、征兆、征辟、征求;又是音乐中的五声之一(用於这个意义时读zhǐ)。像《论语·八佾》的“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中的“征”,决不能写作“征”;《战国策·燕策》中的“为变征之声”的“征”,决不能换成“征”。反过来看,《左传》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中的“征”,不能改作“征”;《周易》的“征夫不复”,也不能写作“征夫”。
(4)余馀 “余”是第一人称代词,“馀”是剩余的意思。在古籍中两个字如果都写作“余”,或都写作“馀”,许多话就会无法解释。如屈原《离骚》“仆夫悲余马怀兮”中的“余”,如果换成“余”,“余马”就不通了;杜甫“隔篱呼取尽余杯”的诗句,如果把“馀”换作“余”,那就成了“尽我的杯”了。
像这种情况还非常多,我们只能举其一隅。总之,我们学习古代汉语,只有懂得了简体字与繁体字之间的这种分合关系,才能有效地掌握它们,才能正确地理解古代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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