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制度
一.定期安全检查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由项目部领导组织,安全质量部门负责具体检查实施内容。
2.项目部每月组织二次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检查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工程总工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部门业务主管参加。
3.工程队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由队长组织,安全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二.经常性安全检查
1.项目部质量部平时不定期地进行抽检。
2.项目部安全技术管理部门经常对本工程进行抽查,对每个工地的抽查频率不少于每周2次。
3.队安全员、值班员坚持每日安全质量巡视检查,巡视频率不少于每班1次,做好记录。
4.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危险源。
三.专业检查
1.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要经常组织机械设备检查、维修、保养、使用情况,项目部对所属单位的机械设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平时要经常抽查。
2.项目总工组织技术管理部门要对技术方案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各队安全员组织特种工专业人员要经常检查工地的用电、电焊、机械、车辆操作情况,工地电工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隐患及时纠正。
四.其它安全检查
下列季节要针对气候特点组织季节性检查: 1.台风雷雨季节防洪、设施可靠情况
2.风干物燥季节防火、防高温、天气中暑等安全检查。 3.其它对安全生产有较大不利影响因素的季节。 4.节假日前后或工地停工复工前要组织安全检查。 5.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其它典型事故,要组织检查。 以上检查根据范围大小分别由项目部、工程队负责组织。
五.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1.所有检查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为依据。
2.各级各类定期检查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和记录,查出重要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制定落实措施,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标准。
3.经常性检查、其它检查可在“检查日记”上予以记录或使用或表格。
4.隐患整改,登记与分析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整改落实,从管理上、技术上分析原因,为加强管理与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查出的问题实施“四定、五不推”的原则予以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安质部门发出《安全质量检察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即发性事故重要危险源的隐患,检查组、监查人员应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单》或《停工指令书》采用二联单,第一联由签发单位留存,第二联由签收单位据以整改,签发人、签收人应分别在《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上签名。
6.被检查单位接到《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或《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单》后要立即安排好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查合格后按时通知原检查单位复查。
7.所有检查和整改资料要存档备查。
林长高速NO.7标项目经理部
201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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