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重庆西永综保区消防站工程项目部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 900-1400㎜的旋挖钻孔灌注桩施工,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消防站工程 二、工程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 第二条 乙方承包施工内容
一、严格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国家钻桩验收相关规范负责钻孔、清孔、钢筋笼安装、声波检测管安装、渣土转运及孔内混凝土灌注。(确保声测管不堵塞如有负责清通)
二、承包方式:包质量、包工期 、包安全。 第三条 工程价款
一、综合包干单价:桩径大于或等于1米时按270元/ m³计价,桩径小于1 米时按270元/ m计价。以上单价包含人工、机械、辅料、管理费、钻孔、清孔、岩芯取样、钢筋笼安装、渣土转运、声波检测管安装、孔内混凝土灌注及文明施工等一切费用。设备进出场费另计7000元。
二、工程量以图纸设计桩径计算,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现场代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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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方签字确认为准。
三、付款方式:桩基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造价的60%,余款待检测验收合格办理工程结算后 个月内付清。 第四条 工期
一、本合同日历工期20天。甲方必须保证原材料钢筋、商砼及时到位。
二、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如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甲方在合同开工日期前二天,不能交出施工场地。 2、明确由甲方供应的材料,未按时提供进场者。 3、设计变更,设计与本合同不符而增加工程量者。 4、不可抗力。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的住宿条件。 2、提供钻孔平面设计图、轴线、标高,桩位、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等(乙方负责桩位、桩号的草图)。
3、确保“三通一平”,水、电接至施工现场50米以内。 4、派专职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对乙方施工进行质量监督、检查、验收。
5、场内泥浆排水主沟由甲方开挖,施工中流通由乙方派专人负责排放至甲方指定地点。
6、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并送至孔口边。
7、本合同工程所需钢材、水、商品砼,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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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组织设备(旋挖钻机、氧割设备、电焊机等)及相关操作人员。
2、乙方委派1名现场负责人到现场全面组织施工并与甲方联系协调工作。
3、自备除甲方供应材料外的其他材料。
4、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钻孔所产生的土方转移至甲方指定堆场。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乙方必须按设计图及有关钻孔验收规范(JGJ94-2008)进行施工,保证钻孔灌注桩工程质量合格。(混凝土成型密实度、垂直度、桩径、砼无断层、夹层夹砂)
二、每单孔完成后,应由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汇同监理及建设单位按规范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邀质量验收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验收,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验收或试桩不合格,乙方应予返工,其返工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质量验收不合格,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安全责任
1、在施工中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安全纪律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管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自身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或责任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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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对承包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甲方及上级单位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专业且具备资质的操作工操作机械。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法律教育,工人必须遵守环保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违章违规造成罚款,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成型桩砼质量不符合要求,由乙方返工、整改,并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清工程尾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工程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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