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用地恢复原则
(1)原地、同面积恢复的原则。土地具有供给的稀缺性和位置的固定性,林地被临时使用到期后,应在原地同面积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不允许异地恢复,不得多占少恢复;
(2)同等质量原则:恢复后的土壤质量与土地生产力水平应接近原林地地类的平均生产力水平,且不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3)可持续性原则:立足当前、兼顾长远,要从有利于森林功能发挥的可持续性发展的角度进行恢复。
(4)协调性原则: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时应尽量与周围自然、地形地貌景观相协调,与相关专项规划协调一致。
(5)经济合理原则:恢复方案需遵循经济合理可行和社会接受的原则。 2、恢复目标
以恢复林地土壤基质和防止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恢复面积为临时使用林地面积的100%;保护林地资源和恢复被占用林地生产力,将被损毁的林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为后期恢复植被和生态修复奠定基础;使边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矿区内及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遏制项目区立地条件恶化的趋势,提高林地自我生态修复能力。 3、恢复地点
恢复地点位于临时使用林地原址 4、工程措施设计 4.1、削坡排危
排危工程主要是临时道路的开挖边坡,开挖边坡大部分均为石质边坡,坡体较稳定,只需进行坡面清理,清除坡面上的危岩体及松动石块。
经估算,坡面防护面积为1250公顷,排危土石方开挖清理工程量为860立方米。 4.2、场地平整
场地平整面积11800公顷,包括开采平台、凹地(槽)、采坑、低矮土坎、土堆、凸地及缓坡带,这些区域坡度不大,表面为.未风化的岩石或致密的风化物以及少量的弃土,但土壤和有机质缺乏,保水能力差,存在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植被难以自然恢复。需对场地按合理的场地标高,挖高填低进行平整,主要措施有:
①对开采平台、缓坡表面的零散的石块进行清理; ②凸地、低矮土坎、土堆推平; ③凹地(槽)和采坑回填。
平台区开挖工程量 立方米,土方回填 立方米; 4.3、截排水沟工程
主要布设在恢复区周围,截排水沟均采用土质水沟,根据矿区降雨强度、径流量、汇水面积等综合考虑,截排水沟断面尺寸为:上宽1.0米,底宽0.8米,深0.6米。项目区需设截排水沟 米,开挖土石方 立方米。 4.4、挡护工程
挡墙总高 米(出土高1.5米,埋深0.5米),顶宽 米,底宽 米,需修砌人工挡墙长度合计 米,经计算浆砌石砌体工程量 立方米。挡墙设计为浆砌石重力式挡墙,墙身设置排水孔。 4.5、地表覆土
覆土工程为整个场地平整区,由于土层完全被破坏,为给植物生长提供良好的土壤条件,需进行全面覆土, 覆土来源为开采弃土及外运客土,覆土厚度≥60厘米。覆土面积共计 公顷。
经统计,覆土总工程量约为 立方米,其中:使用开采剥离时收集
的表土约 立方米,需外运客土量约 立方米。 5、恢复措施工程量测算
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措施为削坡排危,场地平整,地表覆土,截排水工程和挡护工程。其中:削坡排危土方开挖工程量 立方米;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工程量 立方米,土方回填 立方米;地表覆土工程量 立方米(使用开采收集的弃土约 立方米,需外运客土量约 立方米);截排水沟 米、土方开挖 立方米;挡护工程挡土墙砌筑 米,浆砌石 立方米。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措施工程量统计表
序号 1 1.1 2 2.1 2.2 3 3.1 4 4.1 5 工程措施 削坡排危 土石方开挖 场地平整 土石方开挖 土石方回填 截排水沟工程 土石方开挖 挡护工程 浆砌石砌体 地表覆土工程 单位 hm² m3 hm² m3 m3 m m3 m m3 m3 工程量 6、投资估算 6.1、取费标准
本方案投资由工程措施费用、临时工程费用、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四等部分组成。各项工程单价计算方法为:
(1)工程措施费用:按设计工程量乘单价进行计算;
(2)临时工程费用:恢复期临时工程费按工程措施的2%计; (3)独立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工程竣工验收费两部分,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工程竣工验收费分别按工程措施费用和临时工程费用之和的1%计算;
(4)基本预备费:按工程措施、临时工程、独立费用之和的3%计。 本方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投资估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所示。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1 1.1 1.2 工程费用名称 工程措施费用 削坡排危工程 场地平整 单位投资 12元/m3 5元/m3 4元/m3 15元/m3 250元/m 60元/m 2.00% 1.00% 开挖边坡排危除险 厚度≥60cm 含材料费 以工程措施费用为基数计算 以工程措施和临时工程费用之和为基数计算 以工程措施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和为基数计算 以工程措施、临时工程、独立费用之和为基数计算 备 注 1.2.1 土方开挖 1.2.2 土石方回填 1.3 1.4 1.5 2 3 3.1 3.2 4 地表覆土 砌筑挡土墙 截排水沟 临时工程费用 独立费用 管理费 工程竣工验收1.00% 费 预备费 3.00% 6.2、估算总投资 本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估算总投资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用 万元,临时工程费用 万元,独立费用 万元,基本预备费 万元。详见下表4-3所示。
编号 一 1 1.1 2 2.1 2.2 3 4 5 二 三 1 2 四 五 临时使用林地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投资估算表 单工程或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位 工程措施费用 削坡排危 土石方开挖 场地平整 土石方开挖 土石方回填 截排水沟工程 挡护工程 覆土工程(外运客土部分) 临时工程费用 独立费用 建设单位管理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费 基本预备费 总投资 hm² m3 hm² m3 m3 m m 12.0元/m3 5.0元/m3 4.0元/m3 60.0元/m 250.0元/m 15.0元/m3 工程措施费用的2% 合价(元) m3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工程措施费用和临时工程 费用之和的1% 工程建设费用和临时工程 费用之和的1% 工程建设费用、临时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之和的 3% 7、恢复时间 临时使用林地期限为两年,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为临时使用期满后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的林地及时归还原林权所有者。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应经原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机关同意。 8、植被恢复情况说明
本项目实施后,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将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续植被恢复将移交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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