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TZ/ZD/A0/03
为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和资金管理,提高资本运营的效益,保障公司资金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职责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务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资金筹措、运用、管理,成本核算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及其他经营款项,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及有关审批手续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采购、业务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
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监督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的履行,依法维护公司权益。 6.监督公司资产管理,定期开展清产核资。 7.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第二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 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法人代表私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行政部经理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法人代表私章由法人代表委托专人保管,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上述印章保管人不在单位期间,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同时保管2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印章;印章保管者不得同时保管支票。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印章保管人(含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代表私章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事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开具的发票须与实际收款金额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
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 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6)用于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支付工程用款审批工作流程:
工程部凭合同或施工进度表、对方收款发票或凭证填写资金申请单?合约造价部审算?财务部审批?工程部主管副总审批?财务部主管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付款。
(超过授权额度的支付则需进入非授权体系审批程序)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 涉及招待、应酬等费用,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按照授权额度、权限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项目 标准 职级 董事长 软卧 头等 按实 总经理 副总经软卧 普通 按实 理、总监 一等舱 二等舱 50 40 400 350 80 50 600 500 长途交通工具 火车 飞机 汽车 船 市内交通 住宿费 伙食费 ABA类 B类 A类 B类 类 类 100 80 60 80 部门 经理 其他 硬卧 普通 按实 二等舱 40 30 350 300 60 50 硬卧 普通 按实 二等舱 30 20 250 200 60 50 (1)A类地区指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五地,其余为B类地区。
(2)乘坐火车从晚上八时至次日清晨七时,在车上过夜三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六小时,可购硬席、软席卧铺票;其余短途原则上购买软、硬座票。
(3)住宿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提倡节俭,并对节约费用给予如下奖励:报销住宿费低于标准限额的,按节约部分的50%给予奖励性补贴;多人同时出差同住一个酒店的,住宿节约奖励补贴按比例分摊,分摊比例参照住宿标准比例;住在亲友家的,按标准的50%给予补贴。因洽谈项目等特殊原因,需超标准住宿的,须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同行出差的同性别员工应两人同住一间房。如在同一地区连续出差超过30天(含),原则上要求采取租房方式解决住宿,租赁费用按当地市场行情核定,并给予每人60元/晚住宿补贴。
(4)伙食费早、中、晚餐各占标准限额的比例为20%、40%、40%,如发生招待活动(包括招待与被招待)相应扣除。出差途中发生的购买饮料、水果、零食等食品费用包含在伙食费限额内,不另行报销。
(5)出差期间的电话费可按实报销,需附出差期间的电话费清单。 (6)出差补贴:省内出差四至九级每人每天50元,一至三级每人每天40元;省外出差八、九级每人每天80元,其他职等人员每人每天60元。试用、见习期间及实习期间的人员无出差补助。出差不够半天的按半天计,以中
午12点为计算标准,早于中午12点结束出差返回公司或晚于中午12点从公司出发开始出差的,按半天计;晚于中午12点结束出差返回公司或早于12点从公司出发开始出差的,按全天计。
(7)由公司批准到异地接受培训的,如培训费中含食宿,不再报销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来回交通费及市内交通费按出差标准执行;如培训费中不含食宿,所有费用按出差标准执行。培训不发放出差补贴。
(8)因公需到外地参加会议等的,如会议费中含食宿,不再报销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用,来回交通费及市内交通费按出差标准执行;如会议费中不含食宿,所有费用按出差标准执行。参加会议发放出差补贴。
(9)出差期间患急病需到当地公立医院就诊,并知会行政人事部,出差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代为办理社保的报销手续。
(10)到国外出差的相关费用标准,由总经理另行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审批。出差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币发放。
(11)公司家庭住址不在聊城的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每月可报销一次往返于聊城与家庭住址之间城市的飞机或火车票,但不享受出差补助。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 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行政人事部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卡暂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各部门统计车辆行驶里程和油耗。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办公用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采购、管理;
⑵ 行政人事部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 行政人事部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行政人事部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 ⑹ 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 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 元的零星开支; ⑵ 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 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 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 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
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 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三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采购部设立后由采购部履行此项职责),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 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 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
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 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四章 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 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 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暂由行政人事
部归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 行政人事部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 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 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 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 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 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以上财务制度从公司注册之日起执行。
注册前期花费的各项开支经筹备、经办人员签名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计入公司开办费用。
第五章 其他
1、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财务部负责报告,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办理。 2、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并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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