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工程
重大危险源 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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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项目概况 3 二. 总则 4 三、监理依据 5 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6 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6 (一) 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6 (二) 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7 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7 (一) 安全会议制度 7 (二) 安全报审制度 8 (三)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9 (四)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0 (五) 定期检查制度 10 (六)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12 (七)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13 (八) 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6 七、 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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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和平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A标12#、15#、
19#、21#~23#楼及地下室、室外园林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七星区和平村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勘察单位: 6、监理单位: 7、施工单位: 8、监督单位: 9、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 1)深基坑工程
深基坑是指挖掘深度超过5.0m的基坑以及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有影响的基坑(槽)。造成深基坑坍塌的主要因素有:边坡未放坡或放坡坡度不符合要求;在坑边1.0m范围内堆土,或在1.0m范围外堆土,但堆土高度超过要求,雨季坑内未及时排水。重大危险源潜在的危险因素:基坑发生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失稳发生坍塌事故;控制措施: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做好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防护检查。 2)起重吊装和安装拆除
安装拆除伤害造成机械设备伤害的主要因素有: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时操作不符合要求;需做防护的防护措施不到位;工人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要求;机械设备的各种限位、保护装置不符合要求;对机械设备未做定期检查,或对已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未停止使用,未及时整改处理。重大危险源潜在的危险因素:人物同吊,制动失灵,捆绑不牢,指挥失误、特种作业无证操作,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或违章操作,违犯“十不吊”规定,可能导致的事故:整体倾覆,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控制措施: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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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报批审核,进行安全交底;由有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安装、拆卸、顶升、维护、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塔吊工、指挥工持有效证件上岗,定期检查、保养、做好运行保养记录;配备合格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绳索、卡具要合格,人物不准同吊。实行统一指挥,加强现场监护。 3)脚手架工程
造成脚手架、模板支撑坍塌的主要因素有:搭设、拆除未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荷载超过允许荷载。重大危险源潜在的危险因素:由于架体基础及防护有缺陷或无防护导致高处坠落,脚手板未满铺或未铺都可能导致脚踩空造成人员高处坠落伤害,由于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导致架体倒塌造成人员伤害。控制措施: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报批审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架子工持有效证件上岗进行搭设、检查、维护;配备合格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4)人货两用施工电梯
施工电梯未经检测合格不能投入使用,防坠安全器出厂不能超过5年,防坠安全器要实行年度标定,操作人员要有操作证。重大危险源潜在的危险因素: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或违章操作,制动失灵,特种作业无证操作,操作失误,载人或运物超载。控制措施: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报批审核,进行安全交底;由有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安装、拆卸、顶升、维护、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操作工持有效证件上岗,定期检查、保养、做好运行保养记录;限制乘载人数,限制载物重量。 5)临时活动板房
建筑构件达到A级燃烧性能等级,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及板房验收记录。重大危险源潜在的危险因素:板房失火引起火灾,结构失稳倒塌,触电。控制措施:采用A级燃烧性能材料,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并经验收合格,严禁私拉电线,并定期检查,按要求配备灭火器。 二、 总则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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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控制好重大危险源,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三、监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5 《和平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12#、15#、19#、21#、22#、23#楼及地下室工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6 《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JGJ80-2016; 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3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4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5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16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17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8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 19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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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安全帽》GB2811—89 21 《安全带》GB6095—85 22 《安全网》GB5725—97
23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5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26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创优达标。 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 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 组织编制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 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 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编制安全监理月报。 6.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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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1.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如何。
2. 对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 对重大危险工程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4. 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料、法、环”等安全状况中的不安全因素。
5. 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施和验收。 6. 检查中发现隐患开具整改单、停工单或上报安监站。 7. 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每月上报安监站。 8.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9.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 安全会议制度 1. 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
(1) 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具体部位及监控点,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的对策。
(2) 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告知书”的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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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进行告知,并履行签收手续。
(3) 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凡涉及到的分部、分项部位一一对罗列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2. 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3. 安全现场会议:每周组织一次,主要针对好的和差的典型栋号进行组织(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是危险源及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 (二)、 安全报审制度
1. 要求总包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罗列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上级有关部门是否汇签,总工、安全总监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 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必须在施工单位上级部门手续齐全后,并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 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点主要指深度5M 以上的基坑、大型机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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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的拆装、提升脚手架以及专业性强、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施工作业。
4. 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 条要求重新审批。
(三)、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见下图) 总 安 监 全 理 监 工 理 程 人 师 员 新 重 开 大 工 危 地 险 罗 源 列 结构阶段危险源部位 装饰阶段危险源部位 说明:
1.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在新开工地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将对施工单位列出危险源控制的部位方法,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细则中。
2. 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计划表”。
3. 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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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阶段危险源部位 对 策 检 查 验 收 纠 正 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4. 施工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查。 (四)、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重大危险源,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以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2. 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并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是否在该项目的特殊工种名册中,个人劳动防务用品使用是否正确、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等。
3. 重大危险源措施实施后,对其进行首次验收,符合验收单要求后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挂合格牌后方能进行使用;对塔吊人货电梯、特殊脚手架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发放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齐全备案。
(五)、 定期检查制度
1. 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 专职安全监理员坚持日常检查制度,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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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了解施工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反映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杜绝事故隐患发生,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 按照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所罗列出的危险源,安全监理员在日常巡视检查外,监理项目部每个星期必须组织至少1次质量安全检查,即:上星期危险源落实情况,下星期危险源预测,并留下相关记录。 4. 每周将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下周的工作打算,形成安全监理工作记录。
5. 对在危险源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相关程序参见“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
6. 出现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部位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具体程序见安全监理工程师整改单签发程序流程。
7.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如:基坑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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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阶段拆除塔吊、人货电梯、脚手架等被列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销号,以示危险源工程解除。
(六)、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重点放在那些一旦降低工程质量或违反操作规程就容易引发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工序和部位,包括:深基础施工;大型结构构件的吊装,大型机械设备装拆、特殊类脚手架及地下车续墙等高危险作业。旁站监理主要的检查内容:
1. 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控程序进行实施。
2.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
3. 在实施前督促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并提供相应危险源交底记录。
4.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旁站内容.施工单位编制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交底核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准确使用,施工区域范围内是否设置醒目的警戒标识。填写旁站记录。
5.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进入下道工序。
6. 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验收,塔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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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货电梯、附着式升降脚下手架、吊兰等必须到检测单位检测,经检测后发放合格证或准用证,挂牌才能使用。
7. 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巡视检查,检查情况可反映在监理日记中,情况严重的开具整改通知书。 8.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销号单,向总监工程师提出销号手续,填写“危险源销号单”。 (七)、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1. 基坑施工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1) 基坑施工方案要有应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 深度超过2 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3) 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4) 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 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 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
(7) 进场施工机械经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2. 脚手架搭设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1) 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
(2) 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3.6M,垂直方向每3.6M 设一拉撑点;
(3) 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
(4) 剪力撑低层应每隔6米~9米设一道,高层应连续设置;夹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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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0 度;
(5) 立杆间距(24 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 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 米;
(6) 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
(7) 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8) 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9) 特殊类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审批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再审批,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方案实施,实施后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挂牌使用。 3. 施工机具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1) 塔式起重机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a、 每台塔机装拆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0 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 经具有资质合格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 c、塔式起重机施工时的人员配备。应确保驾驶员1 名,上指挥1 名,下指挥1 名;
d、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
e、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
f、吊钩保险灵敏、可靠;卷筒保险灵敏、可靠。 (2) 施工升降机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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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每台施工升降机装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 经具有资质合格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 c、 吊笼底部四周设防护围栏; d、 升降机周围三面应搭设双层防坠棚; e、 驾驶室与各楼层必须设置通讯联系装置。 4. 操作平台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1) 落地操作平台搭设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a、 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b、 立杆、剪刀撑、拉结符合施组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物连接;
c、 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牢靠、安全;
d、 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低; e、 操作平台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挂设验收合格牌,限载标志牌(内外均挂)方能使用。 (2) 悬挑式钢平台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a、 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设置在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其他施工设备上;
b、 斜拉杆或钢丝绳在构造上两边各设前后两道; c、 应设置4 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d、 安装时钢丝绳绳卡不得少于4 个;
e、 悬挑平台安装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挂牌挂设限载标志牌(内外均设)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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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为应急处理施工现场因设施、设备、人员操作及其他意外原因造成施工单位操作人员、监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1.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事故(施工单位,包括监理单位人员),监理项目部总监及总监代表应立即向监理公司办公室在1小时以内用电话报告,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督促项目经理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2. 抢救人员向119 急救中心求救(TEL:120),报工地方位、详细地址、入口位置,必要时在路口引导急救车辆,并视伤势情况送往相应医院。
3. 重伤或轻伤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可将事故情况资料项目部自行保管。
4. 督促施工单位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5.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即填写事故快报表,在24 小时内向工程技术部汇报。
七、 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
◆制定针对重大危险源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实施计划,落实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策划、监控、检查和验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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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必须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审批。
◆施工前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要使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凡涉及防护设施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应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每周组织分包、专业施工等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检查,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总承包单位每周对危险源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纳入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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