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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说明

2021-07-2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附件1 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说明

项目 申报资格 申报人年级 一、二 申报条件 曾获得 “国家级”和 “市级”项目的所有成创业训练项目 一、二 员不得参与申报。 创业实践项目 一、二、三 一、二 ≤4 2~3人 2~3人 中级及 以上职称 两年半到三年 一年 一年 2~3人 一年 组员人数 2~3人 项目执行周期 一年 一、 项目基本信息一览表

项目级别 分类别 创新训练项目 指导教师 学校支持经费 备注 学院可设立自筹项目 (不高于学校分配名额的50%) 2万元 1-3万元(具体额度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确定) 10万元 文科0.5万元, 理科1万元 文科0.1万元, 理科0.2万元 0.05万元(其余经费国家级 学院可设立自筹项目 (不高于学校分配名额的50%) 学院可设立自筹项目 主要由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系统科学学院、教务处等单位设立。 市级 / 曾获得 “国家级”和 “市级”项目的所有成员不得参与申报。 自由申报项目 校级 指南项目 一、二 一、二(具体要求见附件8) 2~3人 一年 由立项单位及导师支持) 二、项目内容:

1、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包括国家级、市级、校级三个级别:

(1)“国家级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具体如下:

①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②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③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市级项目”:本科生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组织、实施、分析、总结等工作。

(3) “校级项目”包括自由申报项目、指南项目两类,具体如下: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② 自由申报项目:设立269项。

②指南项目:立项单位为校内机构,分别为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系统科学学院、教务处。相关立项指南请见附件8。

2、设立“自筹项目”,包括国家级、市级、校级三类,具体如下:

(1)各部院系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设立国家级和市级的自筹项目并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自筹项目数量不能高于学校分配的各级项目名额(见附件6)的50%;经费由部院系或导师支持,应不低于学校支持各级项目的经费标准。

(2)各部院系可设立校级自筹项目,比例不限。自筹项目纳入“校级项目”统一管理,项目经费由部院系或导师支持。应不低于学校支持校级项目的经费标准。

3、各部院系可在项目支持经费国家级不低于2万元/项、市级文科不低于0.5万元/项、市级理科不低于1万元/项的基础上,对于有一定研究基础或者已经形成一定成果的优势项目、重大项目提高经费支持力度,由此而产生的经费通过部院系支持,或减少立项数量的途径解决。 三、执行原则

学生应在“学有余力,兴趣驱动”的原则下申报项目,并具有自主性、创新性、探索性、实践性;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可行的实验方案,合理的技术路线及必要的实验条件;鼓励学生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 四、申报条件及执行周期

1、“国家级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市级项目”,“校级项目”:

(1)申报者必须是我校2015级、2016级在校本科生。曾经获得 “国家级项目”和 “市级”项目的所有成员不得参与申报。部院系应严格审查申报者资格。鼓励在以往“校级”项目的基础上继续申报“国家级”、“市级”项目,并深入研究。

(2)“校级项目”的执行周期为一年,“国家级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市级项目”原则上执行周期为一年,对于有特殊需求的项目可适当延长项目执行周期,但经费使用时间仅为学校规定时间内。

2、“国家级项目”中创业实践项目

(1)项目申报者为我校2014级、2015级、2016级在校本科生,项目成员应尽量涵盖到每个可申报年级的学生,若项目成员大学毕业后有条件继续承担相关工作,可作为成员继续参与本项目。申报团队需对企业、法律、财务等相关创业方面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2)学生可根据兴趣自主选择创业方向,并对其进行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编制商业计划书等;鼓励学生在前期科研项目成果的基础上申报。

(3)项目执行周期为两年半至三年。

3、本次申报中,每名学生只能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重复申报将被取消申报资格。鼓励学生跨部院系、跨学科进行合作。

4、励耘学院的学生,可选择在励耘学院,或原所属部院系两种途径之一进行申报,不可重复申报;对于在励耘学院进行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组所有成员都必须是励耘学院的学生。 五、工作时间要求

为了保证研究计划的完成,参与项目的学生要有较充裕的时间投入。执行周期为一年的项目要求工作时间为整学年及一个暑假、一个寒假,对研究课题投入时间至少为500小时(“校级项目”要求工作时间不少于400小时),并在项目实施期间与导师沟通不少于10次。执行周期为两年半至三年的项目要求工作时间不少于1000小时。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有效利用两个假期,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工作,建议时间安排如下: 每学期工作时间为: 10小时/周×15周/学期=150小时 暑假工作时间为:8小时/天×30天=240小时 寒假工作时间为:8小时/天×5天=40小时

项目组成员需填写教师指导记录册(附件7),并于中期检查及结项时提交。 六、其它要求

1、学生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照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各学院需设立专人负责经费相关事宜;支出经费报销票据须有指导教师签字;学校将在项目中期和结项时审查经费使用情况,对于与项目无关的经费支出,学校将追回该部分经费。

2、对于在申报、实施、结项过程中弄虚作假项目,以及在中期检查时工作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学校将会终止其运行,收回经费,该项目成员的科研经历将不予承认。

3、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成员、项目内容、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如项目成员确因学业、健康等原因需中途退出项目,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部院系及学校审批,退出项目后该成员科研经历将不予承认。

4、建议2015级学生在项目内容基础上开展毕业论文工作。 5、项目材料将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6、校级优秀项目名额不超过项目总数的15%。 七、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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