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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血检213案例

2024-02-2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醉驾血检213案例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在开展交通整治时竟接连查获两人醉酒后危险驾驶。

12月10日21时许,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民警蔡如源、尹忠杰带领两名辅警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轿车打开车窗时散发出浓重的酒气,随即要求驾驶员下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然而驾驶员文某(化名)下车后非但不呼气反而吸气,见驾驶员不配合执法,民警遂对其进行传唤,准备将驾驶员带往医院做血液酒精浓度测试。

正当民警准备将文某带往医院时,设卡点前又驶来一辆小型轿车。民警将该车拦停后发现驾驶员袁某同样满身酒气。随后,民警将两人带至医院进行检测,经检测文某血液酒精浓度为143mg/ml,袁某血液酒精浓度为213mg/ml,都已超过醉驾标准。

经讯问,文某交代当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虽然朋友千叮咛万嘱咐酒后千万别开车,可文某心存侥幸,自以为自己饮酒的程度不影响驾驶安全,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而袁某的情况与文某如出一辙,也是盲目自信,结果被警方查获。

目前,文某和袁某均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崇明警方依法刑拘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警方提示:酒过三巡,开车不行;醉酒上道,危险就到。作为驾驶员,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家人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的底线必须守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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