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SC 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以下甲方和乙方合称“双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合作运营商,运营【XXXX】产品(见附件一)有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是【XXX】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在_ _地区的授权合作运营商。 2、乙方获得授权在其下所有门店运营纽溪蓝产品。
3、本协议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合同期满
后,甲方有优先签订权。 第二条 产品信息
纽溪蓝产品信息请参考附件一。 第三条 甲方的权责
1、 为保证产品品质,由甲方制定的仓储标准和要求,乙方应予以严格执行。 2、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纽溪蓝产品达到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乙方应与其客户约定因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售后服务的,应首先拨打客服电话400-920-6117反馈相关问题,甲方应在15日内根据客服解决方案给予乙方客户办理退换货或其他处理等。
3、 甲方指派专门人员对乙方开发、维护纽溪蓝产品的市场活动提供协助,甲方派出的人员有权每月至少一次对乙方产品的库存进行清点,乙方应予充分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 甲方应对本协议的存在以及内容、给予乙方的营销支持、乙方的财务数据、销售网络、销售数据、管理计划等信息给予严格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四条 乙方的权责
1、 乙方门店中和乙方举办的活动中,3年内只销售或使用甲方供应的饮用水或同类
产品。
2、 乙方有义务支持甲方指定人员对其产品库存的清点工作。对甲方指定人员统计
的库存报表,乙方应自甲方指定人员提交之日起3日内确认并签章。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对甲方指定人员所作的库存报表的确认。
3、 乙方应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所有的活动安排需求(包括时间、地点、形式等),
所涉及的产品经由甲方指定的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供。
4、 乙方根据实际房间数量提供摆放形象道具的空间,支持甲方产品展示(形象道
具详见附件二)。
5、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商业活动,且乙方不得
为本协议以外之目的使用纽溪蓝产品相关的商标、甲方商号或其他知识产权。 第五条 合作运营奖励政策
乙方在无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甲方对乙方实行如下运营奖励政策: 1、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在册有效会员数量为 名,每名会员免费配送 12
瓶溪蓝水。(会员受益最大值为300名会员,不含新增会员)。 2、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办公招待及活动的信息,提供相关免费饮用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甲方商业信誉出现危机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导致乙方相关利益受损、导致乙方涉诉或导致乙方向第三方赔偿等)均由甲方承担。
2、 乙方须按照食品的仓储标准或要求储存产品。若因乙方不按仓储标准或要求储存产品,导致影响产品质量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因上述原因给乙方自身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因自身经营原因导致商业信誉受损,甲方出于自身商业信誉及形象之考量,可以选择解除此合同,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导致甲方涉诉,导致甲方向第三方赔偿以及甲方为履行此合同而发生的备货、仓储、运输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4、 在合同期间如乙方违反约定擅自销售或使用其他品牌同类产品,则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包括按市场零售价格赔偿甲方已供货品和甲方为履行合同已备货品的全部货款,以及甲方为履行此合同的其他合理支出。
5、 若乙方擅自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授权产品外的其它任何商业活动,须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纽溪蓝产品品牌商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相关保密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7、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义务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实际的损失。 第七条 法律效力
1、 本协议附件、双方往来书面订单、信函、文件等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有效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若双方继续交易,在新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与本协议或本协议的履行有关的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暴动、原材料短缺、工厂因故障停运、公用
事业供应中断导致停运等,而导致任何一方未履行经销协议义务的,应免于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受影响的一方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尽量减少损失。如对
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须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之有效证明。
2、 若不可抗力持续两个月以上的,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
本协议。如法律规定之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受影响方可以暂停履行本协议并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但需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损失扩大。 第十条 其它
1、 本协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所有订单、书面文件或通知)均应以中文制作,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及时寄送或传交给另一方。所有通知及往来函件应发送至以下地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收件人: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 电话: 收件人: 电子邮件:
如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决定变更协议联系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以
通知具体变更情况及新任协议联系人的有效联系方式,该书面通知应由通知方加盖公章。
2、 双方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及终止后三年内承担对另一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规定需披露的除外)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
(1) 业务数据、照片、绘图、规格说明、样本、客户名单、统计资料,日常销售
工作中包括交易金额、对方的组织机构、人员以及其他一切相关的数据。 (2) 公司内部报告、与客户间发生的传真、信件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递的其他信息。 (3) 财务报表以及其他双方交易有关其他交易资料。
3、 根据甲方管理规定,甲方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馈赠,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财物、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准进行借款、赊欠等任何经济往来。若发生上述经济往来则为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甲方所有的优惠、促销政策、规定等均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作人员的任何口头的许诺、承诺均属个人行为,甲方一概不予认可。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署即生效。 双方签署于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一:产品信息表 附件二:形象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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