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实力
2007年,苏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达57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6%;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41.82亿元,比上年增长35.4%。 二、 工业和建筑业
苏州市工业总产值达到19040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达到1595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4%和23.4%。全市工业用电量695.7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8.2%。工业经济效益稳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1020亿元,增长28%。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实现施工产值570亿元,比上年增长7.6%,施工面积749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680万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19.9%和24.9%。 三、 交通运输业
全年完成公路、水运客运量达4.02亿人次,客运周转量249.86亿人公里;完成货运量1.18亿吨,货物周转量82.02亿吨公里。苏州港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84亿吨,增长21.8%;集装箱运量189.5万标箱,增长52.5%。全市年末拥有机动车167.22万辆,其中汽车69.79万辆,分别比上年增长9.0%和24.8%。 四、国内贸易
苏州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45.5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其中批发零售业零售额1083.55亿元,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158.8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和18.7%。城市消费品零售额936.5亿元,农村消费品零售额30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3%和17.2%。 五、 金融证券保险业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7470.75亿元和5820.4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1300.73亿元和1003.62亿元。全年银行现金收入12762.54亿元,现金支出13096.17亿元,均比上年增长11%。
全市证券开户总数达80万户,全年股票成交金额达8000亿元,比上年增长2.6倍。年末全市证券营业部共42家。
全市保险机构总数达37家,保险公司全年保费收入95亿元,比上年增长15%,财产险与人寿险的比例为39.6:60.4。全年已决赔款及给付37.4亿元,比上年增长7.1%。 六、旅游业
苏州市实现旅游总收入600亿元,比上年增长15%;接待境外游客20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旅游外汇收入8.60亿美元,增长15%;接待国内游客465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全市新增星级饭店14家,年末拥有星级饭店143家,其中四星级及以上饭店48家。4A级景区点上升到20家。 七、民营经济
苏州市新增私营企业1.26万家,年末累计达12.2万家,新增私营企业注册资本553亿元,年末累计注册资本2851亿元。新增个体工商户1.63万户,年末累计达到26.61万户;新增注册资本8.42亿元,年末累计注册资本116.34亿元。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4554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的52.8%,实现工业总产值4900亿元,比上年增长26.3%,。规模以上民营工业户均产值超亿元,达10760万元。
八、 对外开放
苏州市实现进出口总额达213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2%,其中出口总额118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6%。全市新增注册外资185.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3%;实际利用外资73.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9%,其中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增长44.5%。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118家落户苏州。
全市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全年新增注册外资13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4亿美元,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65亿元,出口总额980亿美元,占全市的比重分别为74.5%、86.7%、48.9%和83.1%。苏州工业园区被批准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基地”。
全市引进内资项目3917个,引进内资项目注册资本242.4亿元,其中外地注册资本232.1亿元。引进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达828个,增长5.3%。 九、城市建设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60亿元,比上年增长12%。年末高速公路总里程432公里,高等级公路总里程3844公里。
城市化率达到65.6%,市区新增绿地49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4.2%,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市区家庭燃气普及率97.5%,市区自来水日供水量108.27万立方米。 十、 环境保护
苏州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86.3。市区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326天。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99.83%达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新增全国环境优美镇5个、省级优美镇9个、省级生态村181个。苏州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群,市区和常熟、昆山、张家港市被列为第一批“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
十一、科技事业
苏州市共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480项,年末全市拥有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92家,省高新技术企业1442家。当年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98家,全市新认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725个,累计达2869个。全年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达到3.2万件和0.85万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60%和90%。全市拥有各类科技创业孵化机构27个,建成15个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个企业技术中心进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行列,年末全市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4个。苏州累计认定市级外资研发机构达到116个,省级外资研发机构累计达到74个。苏州纳米科技园被科技部批准为全国第三个国家级国际创新园。全市引进大专以上各类人才7.6万人。
十二、教育事业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9.15%,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提高,高考录取率为90.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3%。全市新增高校1所,年末在苏各类高等院校18所。全市80%的小学、初中达到省级现代化办学标准,农村村级小学全部通过市级现代化评估,苏州市成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 十三、卫生事业
年末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500个,专业卫生技术人员4.2万人,其中医生1.6万人。全市无偿献血者达13.2万人次,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量的比重超过100%。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97.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6.5%。苏州被列为全国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市。全市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8.9岁。 十四、社会保障
全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的覆盖面均达到98%以上,各险种参保人数突破或达到200万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均达99%。全市农村劳动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180万人,参保率达95%;农村老年居民享受社会养老待遇或补贴的有83万人,覆盖率达到97%;全市有95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生活保障。
全市有3.86万户、8.24万人纳入低保范围,各级发放低保资金超过1.2亿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00元提高到3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180元提高到200元。年末全市养老服务机构179家,总床位1.57万张。全年福利彩票销售5.96亿元,比上年增长73.8%。
全年再就业免费技能培训4.07万人, 全市新增劳动就业岗位32万个, 12.3万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3.0%。 十五、 人民生活
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60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03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7%和11%。年末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2591.27亿元,比上年增长6.7%。年末家用客车拥有量达48.28万辆,比上年增长30.6%。市区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959元,农民人均生活费支出765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9%和12.4%。市区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7.9%,农民为36.2%。 市区享受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政策的住户累计2125户,组织供应中低收入家庭住房1000套,完成解危修缮工程总量13.54万平方米,五个老住宅小区、建筑面积69.52万平方米的居住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如期完成,受益居民达1.1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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