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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3-07-1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篇 组装式脚手架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条 凡是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等不适合做高处作业的人员,均不得从事架子作业。配备架子工的徒工,在培训以前必须经过医务部门体检合格,操作时必须有技工带领、指导,由低到高,逐步增加,不得任意单独上架子操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凡从事架子工种的人员,必须定期(每年)进行体检。

第2条 脚手架支搭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于高大异形的架子还应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向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第3条 料具管理部门,必须保证供应合格的料具。架子工在使用料具时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料具不得使用。安全网、安全带每半年必须由料具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或作荷载试验。 第4条 操作小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特点和交底要求进行认真讨论,确定支搭方法,明确分工。在开始操作前,组长和安全干事应对施工环境及所需防护用具作一次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操作。

第5条 架子工在高处(距地高度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所用的钎子应栓2m长的钎子绳。安全带必须与已绑好的立、横杆挂牢,不得挂在铅丝扣或其他不牢固的地方,不得“走过挡”(即在一根顺水杆上不扶任何支点行走),也不得跳跃架子。在架子上操作应精力集中,禁止打闹和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严禁酒后作业。 第6条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5级以上,高温、雨雪天气等)影响安全施工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7条 立杆应先挖埋杆坑,深度应不小于50cm,遇有土质松软或不能埋杆时,应加绑扫地杆,凡井字架、烟囱架等独立承重架必须加绑扫地杆。立杆根部要有防雨措施,防止积水下沉,立杆时必须有2~3人配合操作。

第8条 顺水杆应绑在立杆里边,绑第一步顺水杆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立正,绑至四步时必须绑临时压栏子和临时十字盖。绑顺水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由中间一人接杆,放平,由大头至小头顺序绑扎。

第9条 十字盖杆子不能蹩绑,应贴在立杆上,十字盖下桩杆应选用粗壮较大的杉槁,由下方人员找好角度后再由上方人员依次绑扎。十字盖上桩(封顶)椽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顺水杆上。 第10条 两杆搭接,其有效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两杆搭接处,绑扎应不少于三道。杉槁大头必须绑在十字交叉点上,相邻两杆的大头搭接点必须相互错开,水平及斜向接杆,小头应压在大头上边。双抱杆的接杆,应使接头互相均匀错开。钢管立杆应用接头

卡子对头连接。

第11条 递杆、拔杆时,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拔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接住杆子后方可松手,并躲离其垂直操作距离3m以外。使用人力吊料,大绳必须坚固,严禁在垂直下方3m以内拉大绳吊料。使用机械吊运,应设天地轮。天地轮必须加固,应遵守机械吊装安全操作规程,吊运杉槁、钢管等物应绑扎牢固,接料平台外侧不准站人,接料人员应等起重机械停车后再接料、摘铃、解绑绳。

第12条 遇有两杆交叉必须绑扣。杉槁上的铅丝扣不得过松过紧,应使四根铅丝敷实均匀受力,拧扣以一扣半为宜,并将铅丝末端弯贴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翘。钢管的管卡不得拧得过紧或过松,以40N为宜,手稍吃力为准。

第13条 铺排木、脚手板时,排木必须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在乎时只许垫木块、不许垫砖块等易碎物。铺脚手板要严密、牢固,搭接板端压过15 cm,严禁留15cm以上的探头板。脚手板翻板后,下面要留一层脚手板作为防护层。 不铺板时,排木间距不得大于3m。

第14条 单排脚手架的排木,靠墙的一端必须插入墙内至少14cm,对头搭脚手板的搭接处必须用双排木,两根排木的空隙为20~25cm,有门窗口的地方应绑吊杆和支柱,吊杆间距超过1.5m时必须增加支柱。

第15条 未搭完的一切脚手架,非架子工一律不准上架。架子搭完后由施工人员会同架子组长,使用工种、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认为合格,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使用中的架子必须保持完整,禁止随意拆、改脚手架或挪用脚手板;必须拆改时,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由架子工负责操作。 第16条 所有的架子,经过大风、大雨后,要进行检查,如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和崩扣要及时修理。

第17条 在雷雨季节,所搭设的井字架等独立架子,高度超过15m时,必须安装避雷针,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第18条 各种非标准的架子,跨度过大、负载过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异型架子,必须经过设计、计算、试验和鉴定合格,经上级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19条 脚手架必须用双股8#铅丝或Φ61级钢筋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大于6m,垂直距离不大于4 m。 第20条 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700N/m2。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超过2000N/m2。 第21条 一切承重平台和悬挑承重平台要有设计、计算和使用要求并经上级主管技术领导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第22条 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应停电进行,否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严禁跨越35kV及以上带电设备。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米10kV及以下,水平和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应有电气工作人员监护。

第二章 材料规格

第1条 杉槁:以扒皮杉槁和其他坚韧的圆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劈裂、枯节等木杆禁止使用。标准的立杆、顺水杆、压栏子、十字盖,杆长为4~10m,其有效直径小头不得小于8cm。在高度不超过5m的架子,又能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允许利用硬杂木做立杆,其有效直径不小于10cm。 第2条 钢管:以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和2.1~2.3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禁止使用。

第3条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第4条 绑扎材料:以青麻绳及8#铅丝为标准。青麻黑色受潮者不得使用。8#铅丝应回火后使用。青麻绳及8#铅丝不准作为钢管脚手架的绑扎材料。

第5条 脚手板:杉、松木质板长度为2~6 m,厚5 cm,宽23~25cm。钢质板长度为1.5~3.6m,厚2~3mm,肋高5cm,宽23~25cm,并应选用Ⅰ级钢板制作。

木质板两头应用铅丝打箍。锈蚀、腐朽、劈裂、有活动节子、偏棱和变形严重的脚手板禁止使用。

第6条 排木:长度以2~3m为标准,其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

9cm。

第7条 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大于6m,网眼不得大于10cm。必须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编织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丙纶网、小眼网和金属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第三章 外脚手架

第一节 结构承重用外架子

第1条 单排立杆离墙的距离,最宽不得超过1.8、m,最窄不得小于1.5m;超过1.8m必须支搭双排架。采用钢管的单排架,立杆与墙距离,最宽不超过1.2m,最窄不小于1m。

第2条 双排架外皮立杆离墙距离一般为2~2.5m,里皮立杆离墙距离不小于cm,不大于60cm。

第3条 立杆间距最大不得超过1.5m,顺水杆间距最大不得超过1.2m,排木间距不超过1m。

第4条 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地面的夹角为900。 第5条 压栏子的间距不得超过7根立杆,超过三步高度时,每隔三步应绑一道马梁,并加反压栏子。斜杆与地面的夹角为45°。 第6条 脚手架2m以上,每步绑一道护身栏,并须绑18cm以上高度的挡脚板。架子顶端的高度,平屋顶必须超过女儿墙顶1m。坡

屋顶必须超过檐口1.5m,并从最上层脚手板到顶端间,加绑两道护身栏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必须封绑牢固。结构吊装梁柱工程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60cm,两侧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满铺脚手板。

第二节 装修用外架子

第7条 立杆间距:杉槁,不得大于2m;钢管,不得大于1.5m。顺水杆间距应按使用情况绑扎,但杉槁不得大于1.8m,钢管不得大于1.5m,排木间距:杉槁不得大于1.5m,钢管不得大于1.2m,钢管立杆下脚应设金属板墩并绑扫地杆。

第8条 十字盖间距不得大于6根立杆,与地面夹角为60°。 第9条 压栏子间距不得超过6根立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与立杆之间必须绑1~2道马梁。钢管压栏子下脚应设金属板墩。如排木不允许顶墙时,压栏子与立杆之间除绑马梁外,必须加绑反压栏子,马梁和反压栏子的节点应尽量选在和顺水杆的搭接部位同一高度上。

第10条 脚手架离地面超过2m,每步绑两道护身栏,均须绑18cm以上高度的挡脚板。最高一步的高度和护身栏做法与结构架子相同。

第四章 里脚手架

第一节 结构用里架

第1条 立杆间距最大不得超过1.5m,架子宽度不得小于1.3m,宽度超过1.7m时,必须加一排支柱。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 第2条 顺水杆每步高度(1.2m)应低于每步砌筑墙高度20cm;2m以上,每步绑一道护身栏,墙外侧离地面高度超过3m时,应采取外防护措施。

第3条 架子的尽端和墙角处应绑八字戗。十字盖和压栏子做法同结构外架子。

第4条 里脚手架应搭设人行马道或斜梯。斜梯宽度不得小于1m,踏步高度不得大于40cm,并至少绑两道护身栏。斜梯与地面的夹角不大于60°。斜梯高度超过5m时,须设休息平台。

第二节 装修用里架子

第5条 立杆间距、顺水杆间距、排木间距、钢管立杆下脚做法与装修外架子规定相同。

第6条 四面交圈架子,四角必须绑抱角戗杆,中间必须加十字盖。一面架子绑八字戗或十字盖和压栏子。

第7条 距地面高度超过2m,每步应绑两道护身栏和18cm以上高度的挡脚板。并应设有行人马道或斜梯。

第三节 砌砖用金属平台架

第8条 金属平台架用直径50mm钢管做支柱,用直径20mm以上钢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须逐个检查焊缝的牢固、完整程度,合格后,方可拼装。

第9条 安放金属平台架的地面,与架脚接触部分必须垫5cm厚的脚手板,防止荷重过分集中、架子下沉或损坏地面。楼层上安放金属平台架,下层楼板底必须在跨中加顶支柱。

第10条 平台架上脚手板应铺严绑牢。平台架离墙空隙部分,应用脚手板铺齐。

第11条 每个平台架的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00N(600块砖、两桶砂浆)。

第12条 几个平台架合并使用时,必须联结绑扎牢固。

第四节 升降式金属套管架

第13条 金属套管架使用前必须检查架子焊缝的牢固和插铁零件的齐全。套管、焊缝开裂或锈蚀损坏时不得使用。

第14条 套管架应放平垫稳。在土地上安放套管架,应垫木板。 第15条 套管架的间距,应根据各工种操作荷载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为宜,最大间距不得超过2m。

第16条 需要升高一级时,必须将插铁销牢。插铁销钉直径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时,应在两架之间绑上一道斜撑拉牢,防止架子摇动,并加压栏子。 第五章 满堂红架子

第1条 承重较大的满堂红架子,立杆间距纵横均不得超过,1.5m。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超过1.4m。檩杆间距不超过75cm。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或垫板。

第2条 装修用的满堂红架子,立杆间距纵横均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离开墙面50°~60°。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超过1.7m。檩杆间距不得超过1m。铺脚手板时,架子高度超过3.6m,板子空隙不得超过20cm;架子高度超过6m,必须满铺脚手板。花铺的脚手板,板子搭头必须绑牢。

第3条 满堂红架子的四角必须绑抱角戗。中间每四排立杆使一个十字盖,一直到顶。每高两步,横向相隔四根立杆必须绑一道拉杆。

第4条 封顶架子立杆应绑双扣。立杆不得露出杆头。接杆在封顶处的一根应大头向上。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绑护身栏或加盖板,下方搭支防护层。上下架子应绑爬梯。

第5条 高度在3.6m以内的安装和装修、非承重的满堂红架子可由本工种用套管架自行支搭,铁凳间距不得大于2.0m,铺板宽度

不得小于60cm。如高度超过3.6m或需使用杉槁等支搭承重架子时,一律由架子工支搭。

第六章 烟囱架子

第1条 烟囱架子的杉槁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4m,钢管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 m。井笼口和出人口立杆间距不得超过2m。架子高度在30m以内时,四角和每边中间的立杆必须采用“头顶头双抱杆”;超过30m时必须全部使用“头顶头双抱杆”。杉槁立杆埋地深度不得小于50cm。里皮立杆离烟囱墙身最大距离不得超过1.4m,最小不得小于45cm,并从10m以上按囱身斜度向内回收。

第2条 烟囱架子的顺水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封顶杆应绑双杆。杉槁顺水搭接长度不得小于两根立杆。

第3条 十字盖四面均须绑到顶,斜杆与地面夹角不得超过60°,最下六步应打腿戗。高度超过30m的架子,十字盖必须全部采用双杆。

第4条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并需全部绑牢。脚手板必须铺严,并设两道护身栏和挡脚板。高度超过10m时,脚手板下方应加铺一层安全板,随每步上升。

第5条 附属于烟囱架的之字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 m,脚手板应绑牢并加钉防滑条。

第6条 烟囱架子高度在10~15m时要设一级缆风绳4~6根。

每增高10m加设一组。在支搭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必须单独牢固地栓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交错进行。缆风绳严禁栓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缆风绳一律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 第7条 天轮木拆除同井字架。

第七章 井字架(高车架)

第一节 杉槁井字架

第1条 杉槁井字架立杆间距最大不得超过1.4m,立杆下脚埋入地下深度不小于50cm并须覆土夯实。顺水杆间距不得大于1.5 m。

第2条 井字架除出料一面外,其余三面均应绑十字盖,并须相互衔接绑到顶,斜杆与地面夹角不得大于60°。

第3条 平台下面落空处应打八字戗。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绑牢。每层平台及全部马道应绑两道护身栏并设高度在18cm以上的挡脚板。平台出料口必须加防护门。 第4条 井字架四角的立杆及封顶横杆应采用双杆。所用杉槁小头有效直径:立杆不得小于8cm,横杆不得小于15cm。

第5条 两杆搭接,立杆最少搭过三根顺水杆,横杆最少搭过两

根立杆。

第6条 天轮架必须绑两根天轮木,并加顶桩或打八字戗;加油处应绑上下工作梯和护身栏,工作平台满铺脚手板。 第7条 井架缆风绳的设置要求与烟囱架子相同。

第8条 井架如附设起重拔杆,装拔杆的立杆必须绑双抱杆,拔杆底座必须绑顶桩杆见荞麦楞(蒂形座托),并加绑铁丝箍。十字盖的转折处应顶在拔杆底座上,往下不再转折,直向落地。拖拉绳的上端应系在与挂千斤滑子位置同一高度上。

第二节 金属管井宇架

第9条 金属管井字架,架身均用外径48~51mm的钢管拼装,立杆和横杆的间距均不得大于1 m,立杆下端应安放铁板墩,夯实后垫板。

第10条 井架四周外侧均应搭设十字盖一直到顶,十字盖斜杆与地面夹角为60°。

第11条 平台用金属管排木的间距不得超过1m,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对头搭接时应用双排木,搭接时板端应超过排木150no每层平台均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

第12条 两杆应对头连接,交叉点必须用扣件,不得绑扎。 第13条 天轮架必须绑双根天轮木,并架顶桩管或八字杆,用卡子卡牢。

第14条 井架应设缆风绳,要求与烟囱架相同。金属井架严禁与一切电源接触,与电线接近部分,必须有绝缘措施,安装或搬运金属管时应注意周围环境,防止触电。

第三节 其他金属高车架

第15条 三角柱式高车架用三根外径48~51 mm的钢管或一根钢管两根钢筋预制成三角形的立柱,中间用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筋作斜杆复合拼焊,每节立杆两端焊法兰盘。拼装三角架时,必须检查各部位焊口是否牢固。各节点螺丝必须拧紧。

第16条 两根三角立柱应连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锚铁并埋人地下防止滑动,埋地梁时地基要平并应夯实。

第17条 三角高车架每层应用杉槁和8#铅丝与结构连接牢固并加设缆风绳,缆风绳做法与杉槁井架规定相同。

第18条 每楼层进口处应搭设平台,每个平台应设两道护身栏和高度不小于18cm的挡脚板。平台下口落空处应绑八字戗。 第19条 金属管三角高车架严禁与电气设备接触,靠近电线和电气设备的部分必须有绝缘防护措施。

第20条 金属龙门式高车架要有合格的技术制作资料。组装高车架要有方案、有安全措施。

第21条 龙门式金属高车架的缆风绳设置与烟囱架相同。 第22条 龙门式金属高车架与电气设备接近部位要有可靠的绝

缘防护措施。

第23条 所有各种井架,均应设置超高限位装置。超高限位装置应灵敏有效。

第24条 井架两边要平支安全网。各种井架,出料口均应加防护门。

第25条 天轮木在安装和拆除时,顶木挂滑子处与天轮间距不得小于3m。

第八章 探海架子

第1条 挑架探出部分最宽不得超过1.5m,斜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超过上面规定时应作为特殊架子,专门制定施工方案。 第2条 杉槁挑架子的斜立杆大头,应支在下层窗台上并垫木板。探出杆子的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12cm。斜杆上部与上层窗口的内侧应有横竖别杆,通过拉杆与斜立杆绑扎拉紧,绑扣必须为双铅丝或双卡扣。别杆两端必须别过窗口25cm以上。拉杆每窗口至少两根,杉槁拉杆大头应向室外,两头超过绑扎处不少于50cm。

第3条 顺水杆至少绑3道,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m并需绑牢。挑架纵向(大、小面)根据需要打十字盖或八字戗。

第4条 脚手板必须铺严。铺板要求见脚手架的一般规定。屋面用的探海架子,必须高出檐口1 m并绑护身栏和立挂安全网。 第5条 探海架子只能作装修用,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荷重,每平

方米不得超过1000N。

第九章 浇灌混凝土架子

第1条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土质松软的地面应进行夯实或垫板,必须加绑扫地杆。

第2条 顺水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顺水杆间距不得超过1.7m。架子宽度超过2m时,应在跨中加吊一根顺水杆,并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绑一根托杆,使与两旁顺水杆相互连接。托杆中部绑八字斜撑。

第3条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脚手板应铺对头板,板端底下绑双排木,板子应铺严、铺牢。铺搭接板时,端头必须压过排木15cm。禁止铺设探头板。

第4条 架子的大面必须打十字盖或八字戗,小面每隔两根立杆和顺水杆搭接部位必须打剪刀戗。

第5条 浇灌混凝土架子,距下部地面高度超过2m时,两侧需绑两道护身栏。

第十章 电梯安装用脚手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1条 电梯安装用脚手架(以下简称电梯井架)支搭前,安装电梯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出架子使用要求,架子施工单位要参照本章规定和使用要求拟定电梯井架搭设方案,报上述技术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批后,交架子工实施。

第2条 电梯井架基准使用钢管支搭或采取钢丝绳吊架子。使用其他材料必须经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批准,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3条 电梯井架绑完后,要经搭设与使用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负责人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4条 架子搭完后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因安装需要局部拆改架子时,需经工地主管工长批准,交架子工施工。

第5条 电梯井架每步至少铺2/3的脚手板,所留的上人孔道要相互错开,留孔一侧要加一道护身栏。脚手板铺好后,必须绑牢不准任意移动。

第6条 在电梯井架上的人员必须挂牢安全带。

第7条 在电梯井架上从事电焊作业时,严禁使用井架钢管或钢丝绳做地线。

第8条 采用电梯自升安装方法施工时,所需搭设的上下临时操作台必须符合挑架子和操作平台架子的有关规定,在上层操作台的下面要满铺脚手板或满挂安全网。下层操作台要做到不倾斜,不晃动。

第9条 安装电梯时,严禁抛扔任何物料,所用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严禁任何人向梯井内抛扔物料。电梯门口应设标准的防

护门。

第10条 在一个电梯井内安装两部或两部以上电梯时,要视同特殊脚手架另拟方案,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二节 钢管组装式电梯井架

第11条 钢管组装式电梯井架的支搭标准,参照结构里架子规定和高层脚手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钢丝绳吊挂式电梯井架

第12条 安装单部电梯的钢丝绳吊架子,每个角必须设两根钢丝绳,共由8根钢丝绳分别均匀荷重。拟定吊架子方案时要根据总承重量确定所用钢丝绳的直径,安全系数要保证在10以上。 第13条 吊架子的每步横杆必须使用直径48~51 mm的钢管。每步的钢管必须用扣件互相卡牢,并交错顶实在电梯井壁上,不准用楔子填充间隙。

第14条 横杆固定处必须用两个与钢丝绳配套的绳卡子将两根钢丝绳卡牢,将横杆水平放在卡点上方两根钢丝绳中间。固定点严禁使用铅丝绑扎。

第15条 钢丝绳顶端要绕在工字钢上,绳端头至少要按规定卡四个卡子。绳头要做安全弯,以便检查钢丝绳是否松动。

第16条 电梯井顶层结构和工字钢的承载能力必须符合安装电梯总荷重的要求,采取加固措施,安全系数要保证在10以上。 第17条 钢丝绳与工字钢的受力接触点,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钢丝绳直接受剪。

第十一章马 道

第1条 运料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高:长)为宜。人行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5。 第2条 立杆、横杆间距应与结构架子相适应,单独马道的立、横杆间距不得超过1.5m。杉摘立杆埋人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50cm,覆土应夯实。

第3条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 m,马道宽度超过2m时,排木中间应加吊杆,并每隔一根立杆在吊杆下加绑托杆和八字戗。 第4条 脚手板应铺严、铺牢。对头搭时板端部分应用双排木,搭接板的板端应搭过排木20cm,并用三角木填顺板头凸棱。斜坡马道的脚手板均应钉防滑木条,防滑条厚度3 cm,间距不得大于30cm。 第5条 之字马道的转弯处应搭平台,平台面积应根据施工需要,但宽度不得小于1.5m。平台应绑十字盖或八字戗。

第6条 马道及平台必须绑两道护身栏,并加绑18cm高度的挡脚板。

第十二章 安 全 网

第1条 各类建筑施土中必须按规定支搭安全网,平支或立挂的安全网都要搭接严密,支设牢固,外观整齐,安全网内不得存留杂物。

第2条 安全网绳不得损坏或腐朽,支好的安全网在承受1000N重表面积2 800cm2的沙袋假人,从10m高处的冲击后,网绳、系绳,、边绳不断。支设安全网的杉槁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7cm,竹竿的小头直径应超过8cm。支杆间距不得大于4m。

第3条 凡4m以上的在施工程,必须随施工层支3m宽的安全网,首层必须固定一道3~6m宽的双层安全网。安全网的外口要高于里口60~80cm。

第4条 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网一律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绷挂,其外沿要尽量绷直,内口要与建筑物锁牢。

第5条 在施工高层建筑除首层固定一道6m宽的双层安全网外,每隔4层还要固定一道3m宽的安全网。

第6条 在施工程的电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楼梯口,除必须设防护栏杆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并每隔4层固定一道安全网或层层铺设脚手板。

第7条 烟囱、水塔等独立体建筑物施工时,要在外脚手架的外围固定一道6m宽的双层安全网,井内应设一道安全网,安全网要与建筑物或架子连接牢固。

第8条 首层安全网距地高度:水平3m宽时不得小于3m,水平6m宽时不得小于5m。安全网下方不得堆放物品。

第十三章 临时工作棚

第1条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3m,下端应埋人地下深度不小于50cm,地基必须夯实。顺水杆至少绑两道,最上一道顺水杆应绑双扣,并加绑抱桩。檐口离地面,最高不得超过2.5m。

第2条 人字架跨度最大不得超过8m,底架(下弦)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10cm,立人直径不得小于12cm;坡度不大于1:2.5,出檐40帅,前后檐及山墙必须支斜戗撑住。

第3条 两个人字架中立人杆的上下两端应各绑一;道顺水杆(脊檩及下拉杆)相互连接,中间加绑剪刀戗。檩杆间距应按屋面材料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1m。

第4条 立杆和顺水杆的搭接、绑扎、树立方法均与架子相同。绑扎人字架时必须先搭设临时脚手架,中间立人的杆顶的顺水杆下应绑顶桩杆,人字斜杆两坡的中间用一道以上马梁连接,马梁两头与立人下端之间用开口桩(反八字戗)连接。柁架两头应绑落地戗。 第5条 绑檩杆时必须分挡均匀,接杆的小头应压在大头上面,绑扎顺直牢固。在平时应用木方垫平。遇有灰背或挂瓦屋面等荷载重量较大时,必须有设计及支搭方案。

第十四章 拆除架子

第1条 架子的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排木,再依次拆十字盖的上部绑扣和接杆。拆除全部十字盖、压栏子以前,必须绑好临时斜支撑,防止架子倾倒,禁止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拆除。

第2条 拆杆和放杆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顺水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将杆转向将大头顺下,握住小头尽量下递,等上方“隙高”人员拉到下方人员接住的通知后再放手,严禁向下抛物。 第3条 拆除架子时,作业区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有专人瞭望,严禁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拆除大片架子应加临时围栏。作业区内电线及其设备有妨碍时,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拆除、转移或加防护。

第4条 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及安全帽,拆除的全部过程中,应指定一个责任心强技术水平较高的工人担任指挥,并负责拆除、撒料和看护全部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拆除过程中应注意架子缺扣、崩扣及拆的不合格的地方,避免踩在滑动的杆件上发生事故。 第5条 已拆下的脚手架材料应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码放。

第6条 拆至底部时,未埋设的架子应加临时加固措施。

第二篇 工具式脚手架

第一章 插口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材料规格

第1条 组合插口架子的钢管,应用外径48mm,壁厚3~3.5mm的为宜。组合扣件应用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单位所制造的合格产品,承重部位必须用玛钢扣件。

第2条 插口架铺设的脚手板应用2.5~5cm厚的木板或轻质金属板,排木应用10cm×10cm木方或外径48mm的钢管,别杆要至少长于所别窗口长度40cm。

第3条 插口架子所挂的立式安全网应用网眼小于10cm(含10cm)的尼龙网或金属网。

第二节 用途及一般规定

第4条 插口架子适用于外挂内浇、外砖内浇和框架结构等工程的结构施工,插口架子既可作结构施工的立体外防护,又可作人行通道使用。

第5条 插口架子的负荷量(包括活荷载)不得超过1200N/m2。

架子上严禁堆放材料,人员不得集中停立,保证架子受力均衡。 第6条 插口架子的升降,应使用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吊运,凡使用插口架子的单位,必须把架子的升降列入正常的施工工序。 第7条 插口架子在组装前,施工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拟定组装方案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方案和交底作业。

第8条 组装插口架应由架子工担任,在组装前要认真检查所用的料具,不准使用与本规定材料规格不符的料具。如用焊接配件组装架子,应经技术部门及有关人员检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9条 架子工组装作业必须3人以上配合操作,严格按照支搭脚手架的程序组装或拆除。

第10条 架子组装好以后,应由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架子投入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拆改架子或挪动架子上的脚手板,因施工需要必须改动时,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架子工负责操作。

第11条 在安装或修理架子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严禁往下投掷料具物品。

第12条 插口架子提升或降落时,不准使用吊钩,必须用卡环吊运,任何人不准站在架子上随架子升降,别杆等材料随架子升降时,必须放置在妥善的地面,以免坠落。

第13条 插口架子使用期间,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如架子问题比较严重,涉及结构稳定时,

要将架子落到地面进行修理。

第14条 插口架子暂不使用时,要立放平稳并采取固定措施,以防倾倒。

第三节 规格标准

第15条 架子长度不得超过建筑物的两个开间,最长不得超过8m,超过8m的要经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

第16条 采用预制焊接的定型边框为立杆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5m,采用钢管组装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架子两端头必须有边框或立杆。

第17条 插口架子的宽度以0.8~1 m为宜,高度不低于1.8m,最少要有三道钢管大横杆。

第18条 采用预制焊接边框为立杆所组装的插口架,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打斜戗,用钢管组装的插口架,大小面均需打斜戗。 第19条 上下两步脚手板要铺平、铺严、固定,下步不铺板时,要挂满安全网,两步都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挡脚板,排木间距根据脚手板的厚度决定,以0.5~1 m为宜。

第20条,沿插口架子外皮要接高挂网架子,其高度至少高出施工面1m。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并加绑十字盖,安全网要从上至下挂满封严,并与每步脚手板下脚封死绑牢。

第四节 安装要求

第21条 插口架子安装就位后,架子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200n,间隙处应用盖板连接绑牢,立面外侧用安全网封严。

第22条 施工中因建筑物的形式或施工分段造成插口架子高低错开时,应及时将错开的小面封死。

第23条 因工程的特殊需要,插口架子需要悬挑时,排出长度从受力点起,不准超过1.5m,必须超过1.5m时,要经技术部门批准,采取加固措施。

第24条 遇隔离层有通廊和暖廊结构工程时,插口架子插入室内的钢管应设长短挡,有通廊时用长挡,没有时用短挡。 第25条 建筑物山墙无窗口时,可采用预埋吊环或穿墙钩,承挂防护架子,预埋吊环应与墙体主钢筋焊牢。穿墙钩要加垫板,用螺栓与墙体固定牢。穿墙钩与吊环的间距不得大于2m,并应有防止脱钩的措施,里排立杆上端受力处要加一个保险扣件,防止受力脱落。挂架子装好后,应将架子的吊管或挂钩与吊环或穿墙钩绑牢,穿墙钩和吊环、吊钩应用直径16mm以上的Ⅰ级钢材(A3低碳圆钢)制作,经有关技术部门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第26条 阳台栏板能随结构一起安装的工程,在阳台正面设插口架子时,在阳台内用斜别杆固定插口架,别杆向墙面倾斜70°~75°,也可以采用钢丝绳和花篮螺栓将插口架与墙体拉结固定的方法。

如果阳台处无法使用插口架子时,应绑单排架子做外防护,单排架子高度要与插口架子保持一致,每层阳台与插口架子之间要用盖板或安全网封严。

第27条 凡建筑物拐角处相连的插口架子,都应将两面相邻架子大小面用安全网交圈封严。

第28条 插口架子的插口(插入室内的横管和立管)用扣件连接的应用双扣件,焊接的应用钢筋兜焊加固。

第29条 插口架的别杆要别于窗口的上下口,每边长于所别实墙20cm,并与插口杆绑牢,别杆长度以2m为宜,超过2m时应采取措施缩短。

第30条 凡外砖内模的工程,严禁外墙受力,应用钢丝绳和花篮螺栓将插口架和室内砼墙拉结牢固。

第二章 吊篮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材料规格

第1条 组合吊篮所用的钢管,应用外径48mm,壁厚3~3.5mm的为宜。组合扣件应用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单位所制做的合格产品,承重部位必须用玛钢扣件。

第2条 吊篮上铺设的脚手板应用2.5~5cm厚的木板或轻质金属板,排木应用5cm~10cm的木方或外径48mm的钢管为准。

第3条 吊篮上所挂的立式安全网应用网眼小于10cm的尼龙网或金属网。

第4条 挑梁应用不小于14#的工字钢或承载能力大于14#工字钢的其他材料。

第5条 升降吊篮的手扳葫芦应用3t以上的专用配套的钢丝绳。倒链应用2t以上的。承重的钢丝绳直径应不小于12.5mm,吊篮所用的安全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

第二节 使用吊篮的安全技术规定

第6条 吊篮适用于高层建筑外装修和外檐修理作业,吊篮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准超过1200N(包括人体重)。吊篮上的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证吊篮两端负载平衡。

第7条 在没有护头棚的吊篮上或在两个吊点的吊篮上,以及在建筑物拐角处、悬挑处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而篮内人员均必须戴好安全带。

第8条 严禁在吊篮的防护以外和护头棚上作业,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吊篮,因工作需要必须改动时,要将改动方案报技术、安全部门和施工负责人批准后,由架子工拆改,架子拆改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准使用。

第9条 使用吊篮的人员,在工作中要随时注意工具材料,不准向吊篮外抛扔任何物件,保持吊篮的整洁。

第三节 组装和升降吊篮的安全技术规定

第10条 组装吊篮之前架子工对所必用的料具要进行检查,按标准选料。使用焊件组合吊篮时,应由技术部门和有关人员鉴定焊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11条 组装或拆除吊篮时,至少三人配合操作,严格按照支搭脚手架的工艺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吊篮组装方案。 第12条 升降吊篮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的手扳葫芦或同时拉动倒链,各吊点应同步升降,保持吊篮平衡。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在阳台、窗口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挂碰建筑物。

第13条 吊篮里皮距建筑物以10c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cm。不准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的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施工面错开。

第14条 以手扳葫芦为吊具的吊篮,钢丝绳插好后,必须将保险扳把拆掉,系牢保险绳。用安全卡子代替保险绳时,保险卡子的拉把不准与主绳捆绑在一起。要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在无处拉接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

第15条 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备都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而定。拟定施工方案时,应注意挑梁挑出的长度和位置应与吊篮的吊点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挑出的长度和位置应与吊篮

的吊点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的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杉槁、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阳台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顶端要加斜撑的抱桩,斜撑下脚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的阳台板和以下的两层阳台板设立柱加固。 第16条 承受挑梁拉力的预埋吊环,应用直径不小于12mm以上的圆钢,吊环藏入砼内的长度应大于36咖,并与墙体主筋焊接牢固,如果几个吊点共用一个预藏吊环时,要另外采取加固措施,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使用。预埋环距支点的距离不得小于3m,挑梁与吊环连接时应用直径大于10mm的钢丝绳或00型、03号以上的花篮螺栓连接。

第17条 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防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采用卡接方法时,不得少于3个卡子,绳头要做安全弯,凡是承重钢丝绳,严禁接头使用。

第18条 吊篮用的吊索(即逮子绳)要从吊篮主横管底下穿过,吊钩下的吊索与吊篮内外主横管连接夹角要保持45°,同时用卡子将吊钩与吊索卡死。并必须设有防止脱钩的保险措施。

第19条 安装吊篮的操作程序是:先将挑梁固定绑牢,挂好吊篮承重绳,将在地面组装好的吊篮,穿上承重绳,装好安全卡子或保险绳,然后摇动各吊点的手扳葫芦或倒链,使吊篮平稳地升到使用高度,最后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结稳固后即可使用。安全保险绳每次放绳不得超过1m,并卡牢所有卡子。

第五节 管 理

第27条 拆除桥架时,横桥、立柱均按顺序自上而下拆除,平稳落地,不准随意扔下。立柱严禁采取一次放倒的办法。拆下的零部件要保护良好,运到指定地点,按规格型号分类码放整齐,交料具部门验收保管。

第28条 桥架如发生变形,必须进行检修加固,经技术安全部门检查后才能在工程上继续使用。连接螺栓丢失或损坏时,不得随意用其他规格螺栓代换,必须按照原规格配置。

第29条 搬运、装运前应向有关人员进行交底,要注意轻拿轻放、严禁扔、摔、砸、撞,以防桥架变形,影响使用。

第30条 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垫方木架空分类堆放,严禁倒置。垫木上下应对准,并要求垫在节点上。

第31条 桥架的维修、保管、供应由料具部门负责。要经常保护部件完好与整洁,防止锈蚀。

第32条 桥架在现场的组拼,支拆、升降等必须由架子工操作。

第33条 各单位如设计其他大型桥式架子时,要按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核算,并将设计标准报局,经局批准后,才能制作使用。

第三篇 高层脚手架一般规定

第1条 凡高度超过15m的脚手架均为高层脚手架。六层住宅楼施工用脚手架可视为一般脚手架。

第2条 支搭高层脚手架前,必须有设计、结构计算书和架子工程施工图。搭设方案要有文字说明。

第3条 高层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除了要严格遵守一般脚手架的规程规定外,必须以15~18m为一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挑、撑、吊等分段将荷载卸到建筑物上的技术措施。

第4条 高层架子的方案及技术安全措施应由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单位负责审批。方案一经审批不得擅自变更,必须变更时要重新制定方案,由原方案审批者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5条 架子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架子方案的要求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第6条 在架子基础、卸荷措施和架子分段完成后,应由制定架子方案的单位组织技术、安全、施工、使用等有关单位按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或使用。

第7条 搭设过程中的高层架子如需使用,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

第8条 架子未经检查、验收,除架子工外,严禁其他人员攀登。验收后的架子,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作局部拆改时,需经施工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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