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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管理制度流程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人民医院医务科

关于印发《急诊管理制度流程》的通知

急诊科:

现将我院制订的《急诊管理制度流程》印发你们,请桉要求 执行,在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需改进的,请及时上报医务科, 以便及时修定和完善。

特此通知!

人民医院医务科

2017

年 1 月 10 日

一、 “120”出诊制度

1.值班护士接到“ 120”呼救电话后,问清患者的伤情或病情、联系电话、 行车路线等情况, 给予必要的现场指导, 作好记录, 并迅速通知值班的医护人员 及司机出诊。

2.出诊的医护人员及驾驶员接到出诊指令后,一线车必须在五分钟之内出 车,二线车在十分钟之内出车, 迅速赶往救护现场。 在赶赴途中医护人员要随时 与患方保持联系, 以便了解现场情况和病情变化, 给予现场指导。 遇有重大伤情 及时报告。

3.危重病人在现场必须进行抢救,执行先抢救后转运、边抢救边转运的原 则。在转运途中必须进行严密观察及监护, 抢救工作不能中断。 有家属在场的必 须向患者告知病情、转运途中的风险及可能的后果,尽可能让患者或家属签字。

4.需要科室提前特殊准备的、请相关专业急会诊或协助抢救的,必须提前 通知科室以便准备及通知相应专科。 需作特殊检查的必须提前通知相关辅助检查 科室做好准备。

5.涉及刑事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时报警,有警察在现场时要记录警号。 特殊情况或涉及纠纷的尽可能让警察见证及签字。尽可能保留证据。

6.回院后继续抢救的同时,做好相关登记及病历记录。

7.病人在现场已经死亡而无家属在场的, 在边做心肺复苏的同时, 边报警, 待警察到场后向警察交代清楚死者情况及抢救过程后方可结束抢救,

在记录本上

作好记录,请警察确认签字,记录清楚警察姓名及(或)警号后,方可离开。有 家属在场的,边抢救的同时边与家属交代、沟通,待抢救结束就可离开。现场所 有死亡患者,需作心电图检查,并检查心电图纸标记时间与实际时间是否一致。

“120”转诊工作制度

1.急救科负责我院与外院之间转诊救护车的安排。相关科室负责护送医护 人员的安排。

2.转诊需由经治医师向科主任汇报, 由科主任提出,联系急诊科统筹协调,

特殊情况下科主任需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申请批准。 属要同意。

转诊、 转治目的要明确, 家

3.做出转诊决定后,由科主任与急救科主任联系,需要介绍病人的病情、 特殊的设备要求,器械等以便急诊科提前准备,急诊科做转诊前准备。

4.原诊疗科室要在转诊前与接受医院取得联系,以便患者到达后能被顺利 接收。

5.护送的医护人员要掌握患者病情,及时告知转运途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患方须签转运同意书。

6.转运时要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及药品,途中须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 予以处理。

7.到达接受医院后,指导患者及家属就医,并做好患者的病情交接工作。

“120”及转运车队工作制度

1.“120”及转运车队接受急诊科和总务科的双重管理。 院前急救及转诊由 急诊科负责安排调度, 维修保养审批与监管由车队队长和总务科共同负责, 大型 维修需通知院内纪检和审计部门参与。

2.实行 24 小时一二三线值班制,实行专车、专用、专驾,未执行任务的车 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

3.车队应严格执行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 做到安全、 文明驾驶, 自觉 维护交通秩序。

4.严格按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定期对车辆进行年审。

5.车辆及车载设备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驾驶员在出车前、收车后及时检 查所驾车辆的性能是否完好, 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急诊科负责车载设备、 药品等 设备物质的交接、补充、和监管。

6.保持车辆整洁,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7.驾驶员与管理人员均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以利紧急情况下调度完成院 前急救任务。

8.严格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与保养,维护保养与维修质量、价格 按院内程序公开议价采购, 包括维修公司及与维修维护有关的配件、 材料和劳务 等内容。

9.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院前急救和病员与物质转运 任务。

10.严格按物价标准收费,不多收、不少收、不漏收。

11.加强交通法规、 规章制度、 岗位职责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 不断提升 队伍素质。

12.驾驶员与急诊科做好车辆日常运行管理记录, 总务科保存好车辆相关资 料。

院前急救与急诊科交接制度

1. “120”医师接受任务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评估,进行初步救治,并及 时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告知患者病情,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

2. 急诊护士接到急救车转送患者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准备并通知急诊科 相关专业医师。

3. 急救车到达急诊科后, “120”医护人员与急诊科医护人员一道合理安置病 人。

4. 接诊护士快速评估患者基本情况,根据病情分级安排患者的抢救或就诊, 协助将患者安全转移至转运床上。

5. “120”医师与急诊医师交接病情及诊治过程;急诊护士观察患者神志、 测量生命体征、检查患者皮肤情况,询问“ 120”护士对病情的处置措施的执行 情况,并将以上情况及时向值班医师汇报。

6.“120”急救人员将接诊病人的情况详细记录于 《120 救护车送入急诊科患 者情况登记记录本》内,逐项填写,不可漏项,送诊人员和急诊接诊的医护人员 在记录本内签名。

7. 全部交接完成并经急诊科同意后, “120”医护人员方可离开。

急诊护士与“ 120”急救人员交接制度

为使“120”转送的患者得到安全、及时、连续的救治,避免出现不安全因 素,急诊护士与“ 120”急救人员交接时应执行以下规定:

1.急诊护士接到救护车转送病人信息时应迅速接诊、通知急诊医生。 2.接诊护士快速评估病人基本情况,根据病情分级安排病人的抢救或就诊, 协助将重病人安全转移至病床上。

3.护士观察病人神志、测量生命体征、检查病人皮肤情况,询问送诊医生对 病情的处置措施,并将以上情况及时向值班医生汇报。

4.接诊护士将接诊病人的情况详细记录于 《急诊护士与急救转送人员交接病 人记录本》 内,要求逐项填写不可漏项, 送诊人员和急诊接诊的医护人员在记录 本内签名。

5.与救护车急救人员交接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问题, 护人员离开。

必须询问清楚后再请救

急诊出诊及就诊登记制度

1.120 接线员须对呼救内容准确登记,主要有什么事件,准确的地址,明 显的标志,可联系的电话,患者病情如何等,发出派车指令。并在登记本上登记 相关内容。

2.医师必须对每位急诊就诊的患者在门诊就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登记时 间记录到时、 分。每位就诊患者在急诊科处理后均需注明患者去向。 普通门诊在夜间就诊登记本上登记。

3.抢救医师需对死亡患者及成功复苏患者进行登记。

4.观察室护士应对新来重症、外伤、群体事件等患者进行登记。对抢救、 留观的病人等进行登记和记录。

5.医护人员需对所有离开急诊科的患者分别在急诊病历、留观登记、抢救 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注明转归。

夜间就诊的

急诊工作制度

1.急诊科负责院前及院内急救工作。科内应设有抢救室、留观室等病室及 床位。急诊医师和急诊护士主要负责急危重患者的急救工作。

2.急诊科医师由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担任。 实习医生、 进修医师、 转科培训医师可辅助急诊专科医师工作, 但不可单独诊疗 病人。

3.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 术操作规程,要建立急危重症抢救流程及规程并予执行。

4.对急诊患者,医护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及时、迅速的进行救治。密切 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要及时、正确、科学、实事求是地书 写病历等医疗文件及各项抢救记录及工作记录。 患者在急诊科观察时间一般不超 过三天。

5.对疑难、危重患者,应立即请上级医师或专科医师急会诊指导抢救工作。 对危重不宜搬动的患者, 应在急诊室就地抢救, 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至病房。 对 需要立即手术的病人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治疗。 危重病人的检查必须有医护 人员护送, 对危重病人, 急诊医护人员应护送病人至病房或手术室, 并向接收科 室交班。

6.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物品要准备充足,设备及车辆运转良好,保证随 时可用。设备及物品要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并要经常检查,及 时进行补充、更新、维护保养和消毒。

7.遇重大抢救事件,需及时启动各应急救治预案,立即报请科主任、医务 科和分管院领导等指挥抢救。

8.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及事件,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 报告。

9.急诊病人的诊治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 转去的医院联系,以方便病人能顺利接受继续抢救治疗。

急诊工作流程

(一)普通急诊或门诊病人就诊流程:

挂号 → 护士分诊→诊断室就诊→开相关检查申请

1、开处方治疗

缴费→作相关检查→回诊室

3

2

、留急诊观察 、住院

(二)危重病人就诊流程:

危重病人→护士分诊到 (送入)抢救室→通知相应专业医师→立即进行抢救 →通知科主任 (或二线医生) →相关检查申请→辅助检查 (床旁检查或医护人员 护送检查)→电话通知会诊(协助抢救)→开处方

急诊留观

缴费

平稳(或相对平稳)后电话联系病房,医护人员护送住院。

(三)婴幼儿、儿童就诊流程:

儿科就诊(正常上班时间)

普通病人→护士分诊

住院部儿科就诊(非正常上班时间)

危重病人 → 护士分诊(送)抢救室 → 通知内科医师抢救→通知儿科医师 会诊、抢救 → 稳定后送儿科病房

急诊范围

1.各种急性外伤:机械因素、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2.急性腹痛。 3.急性胸痛。 4.突发高热。

5.突然出血、呕血、咳血、咯血。

6.有抽搐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7.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异物者。 8.眼科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9.颜面青紫、低氧血症、呼吸困难者。 10.中毒、吸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等。 11.急性尿闭。

12.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3.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4.急性过敏者。

15.脑血管意外、心脏病急性发作者。

16.流产、妊娠子痫、宫外孕、小儿腹泻、严重脱水、小儿高热惊厥等。 17.急性感染:破伤风、狂犬病、急性咽炎、蜂窝织炎等。 18.其他经医生认为符合急诊抢救者。

以上各种疾病及未列入疾病均应视病情情况而定, 不应以任何理由机械执行, 耽误抢救治疗。

急诊科抢救制度

1.将抢救病人立即送至急诊抢救室。

2.值班护理人员立即通知急诊值班医生,但在医生未到场前,值班护士应 根据病情给予紧急抢救措施,以保证病人生命安全。

3.急诊值班医师到场后必须首先保证病人生命主征 (呼吸、 循环);抢救工 作要做到分秒必争,医护人员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正规技 术操作。准确完成各项工作,尽最大努力挽救患者。

4.急诊医师在迅速了解病情后,立即安排组织抢救,遵照各种疾病抢救常 规程序,医护分头,按岗定位,积极进行抢救工作。

5.值班医护人员在抢救的同时,应立即通知二线值班医师到场,必要时请 示科主任,共同安排抢救方案。

6.抢救病人必须有专人守候床边,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做出分析,采

取适当措施,抓住抢救时机。

7.抢救工作中,急救措施可口头交代,立即执行。但要讲述清楚,操作医 护人员必须复述一遍, 认为无误方可执行。 任何操作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查对, 并保留安瓿等物,以备复查,执行后必须及时记录,不得遗漏,保证抢救记录的 完整、准确。

8.随时准备好各种抢救器材和药品, 固定数量,固定放置地点, 用后即补, 及时清理,专人管理,做好每班交接,定期检查。保证随用随有,随时适用,并 且好用。

9.抢救病人在紧张阶段,抢救医师最好不交班,病情不稳定不能移送病房 或转院。

10.抢救病人时, 必须留下家属, 并要适当抓住时间, 向病人家属扼要交待 病情及所有可能发生的转归、预后,以及目前所给予的抢救方案,取得配合,避 免纠纷。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一切交待要详细, 实行‘五不交接’,注意查对, 尤其未了事宜,病历上记载清除,双方签字。

12.遇有涉及法律问题,要保留一切物件或标本,并向有关部门联系汇报, 妥善处理。

13.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 要进行现场评论, 及时小结吸取经验, 以改进提 高下一步工作。

抢救室工作制度

1.急救室是抢救危重病人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抢救工作进行, 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医护人员应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掌握急救技术,坚守工作岗位,有高度 的责任心,严肃、认真、准确、分秒必争地抢救病人。

3.急救室的各种抢救设备、器械、物品禁止外借和挪用。保证急救用品的 性能良好,随时备用。急救用品应做到定位置、定品种、定数量、定专人管理、 定期消毒和及时维修,消耗部分及时补充。

4.急救室应固定一定品种和数量的急救药品,要设专人保管,每天交班。 注意药品的有效期,不得使用过期药品。医护人员应熟悉药品的剂量、作用、给 药途径与时间。药品用后,医生及时开处方补充,以免影响使用。

5.医务人员在抢救病人时应服从指挥、明确分工、密切合作。用药时,医 生口头医嘱应准确、清晰。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防止有误,并保存 药品空安瓿、输液输血的空瓶,以便统计与查对,及时做好记录。

6.有重大抢救工作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7.对于交通事故、 意外伤害、 中毒等涉及法律问题的伤患者, 应积极救治, 并将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留取标本鉴定。病历、抢救记录等要实事求是、 准确、及时书写,妥善保管,以利保留法律依据。

8.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每日用消毒液拖地,紫外线空气消毒。

急诊抢救器械管理制度

1.各种抢救器械,必须配备齐全,位置固定。

2.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定期维修及补充,保证器械完好无损。一 切器械使用后, 清洗后放回原处。 需消毒的进行消毒处理后放回原处, 白天由正 常班完成,晚间由各班自己完成。

3.严格交接班制度,防止器械丢失。 4.急救器械,不得随意外借。

5.护理人员必须正确、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了解性能,保证抢救工作顺 利进行。

急诊首诊负责制

1.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的医务人员为首诊医师。院外请 求出诊会诊抢救等经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人员安排相应 (科室)医务人员承担着亦 为首诊(科室)医师。

2.首诊医务人员经检诊后,如认为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对病人负责处 理,必须书写简要病史,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诊断和处理,病历书写和 签名必须清晰,如诊断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3.遇有明显的他科情况或为首科无关的患者,亦不得令患者退号重挂,应 在书写病历和查体后 (包括必要的辅助检查) 办理会诊手续, 请有关科室会诊医 师会诊,在会诊科未接到患者前,仍应由首科医师辅助。遇有交班情况,如未将 病人交班,前班医师应负全部责任。

4.会诊双方科室对病情有争论时,首诊科室医师应主动报请本科上级医师 或科主任检查病人, 或邀请有关科室上级医师共同会诊。 如患者病情属多科情况 时,各科应主动接受观察收治病人,不得故意刁难首诊科室医师。

5.遇有多科情况,经多科上级医师共同研究后仍不能决定的,由首科科主 任报请医务科或分管院长裁决。

6.严禁互相推诿和不负责任的态度。

7.首科医师应立即邀请专科医师协同抢救,被邀请的医师如无特殊情况, 应积极协助,不得拒绝。

8.重危病人经抢救病情稳定,送入病房前,应电话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待 准备,必须安排医护人员护送。 好转诊病人的去向登记。

急诊科负责提供急诊病历和急诊会诊记录。作

急诊科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由分诊班护士担任。 2.预检、分诊护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3.预检护士应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简要了解病(伤)情,重 点观察体征, 进行必要的初步检查并记录, 尽量给予合理的分诊, 遇有分诊困难 时,可请有关医生协助。

4.根据病情轻重缓急安排就诊,优先安排病情危重者诊治。急、危病人一 般先抢救后挂号。

5.对危重病人,一边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6.有严重工伤事故或成批伤患者时,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及医务科组织抢救 工作,对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患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掌握急诊就诊范围, 做好解释工作, 对婴幼儿及老年患者酌情予以照顾。

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有效衔接的工作流程

为保障我院的院前急救与院内绿色通道的有效衔接, 根据国家卫计委的有关 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院前急救

1.120 救护车出诊快捷(小于五分钟),按院前急救规范施行一系列必要 的、合理的救治措施。

2.从急救现场到急救车途中的搬运过程中严密监护,必要时进行急救、处 理。转运危重病人途中向家属进行必要的告知谈话。

3.转运过程中应事先将病情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师,使院前、院内紧密 联系与交接协同抢救。

(二)院前院内在急诊功能上的密切配合,形成紧密的链式链接 1.保证院前院内信息互通:急救病人的信息通报: —医院的三方通话。

2.病人转送与安置:危重病人病情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 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师、 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接诊护士, 护工,有关医生等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接诊, 救护车返回医院内, 做到抢救室的 抢救设备已经开启,需要会诊的医生已经到位,医院各相关部门做好必要准备。

3.院内通道的通畅保证,包括急诊科的急救绿色通道,必要的备用特别通 道,电梯等设备,以便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用于病人的院内转运,流程为:救护 车——急诊科——抢救室——手术室——留观室

/ 住院病房。

120 平台——救护车—

(三)病人的院前院内交接: 急危重病人经院前急救送达医院后, 院前急救 医生将病人病情病史等与医院接收人员交接。 按院前与院内不同情况和要求分为 如下两个方面。

1.院内工作要求: 接到急救信息 / 得知急救车到达, 准备推车并接诊 (按信 息)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准备。

2.院前工作要求:确定生命体征,按院前急救规范进行必要处理,并做出 拟诊,做好到院内交接准备——到达急诊科——正确、迅速地转至院内(推)床 上——与院内医护人员进行病人和病情交接。

(四)完善院前院内急救链的有关因素

1.急诊科设有 24 小时专职导诊 (分诊人员) 、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 危重症病人到急诊抢救室抢救, 当值班医护人员接到急危重病人入院通知时, 应 立即做好抢救准备,检查好所需要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

2.为了保证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对急救绿 色通道急危重病人一律实行优先抢救, 优先检查, 和优先住院的原则, 再补办医 疗相关手续。

3.遇重大抢救必须报告科主任, 白天同时报告医务科、 夜间报告院总值班。

急诊科病人检查、住院护送制度

为更好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保证急诊患者在检查及收入院过程中的医疗 安全,使患者能够及时、迅速接受检查及入院治疗,特制定本制度。

1.对急诊病人依据其病情轻重分别采取不同级别的陪送服务。

2.病情相对较轻,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由就诊家属护送或护工、担架工护 送。

3.病情相对较轻,生命体征平稳,但有静脉液路的病人由护士或护工护送。 4.危重病人由医护人员同时护送,必须吸氧、建立可靠的静脉液路、生命 体征监测, 并携带抢救药品和器械。 护送过程中, 需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进 行处理。

5.做好病人的病情告知并履行相应签字手续,送达住院科室后与病房医护 人员双方确认后签字交接。

急诊留观制度

(一) 凡急诊病人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在急诊观察室观察: 1.病情危重,诊断不能肯定者或须隔一段时间再行复查,以观其变化者。 2.已做检验,当时尚无结果须隔期再行重复检验者。 3.诊断肯定,须行某些治疗者。

4.已予治疗须经过一段时间以观其效果者。 5.病人须住院,候床或等待转院者。 6.病人需住院,无床又不能转院者。 7.病情不需住院,经说服但坚持不离院者。 8.某些需要夜间观察病情或需采集标本化验者。 (二)观察病人应该在观察床上,观察床应有编号。

(三)观察病人必须有留观病历, 及时记录病情变化、 体征改变、检验结果, 以及各种治疗。

(四)观察室应有专人护理,主动巡视,及时执行医嘱及进行诊疗、护理, 及时记录,并反映情况。

(五)观察病人必须动员和安排至少有一名家属陪伴。

(六)急诊值班医师对观察病人, 除早晚有巡视及交接班外, 还应针对病情 进行主动巡视病人,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及时记录。上级医师每日查房一 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治疗工作。

1.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人的临时病情变化, 要随叫随到, 床边亲自诊察, 以免贻误病情。

2.急诊值班医师于下班前,应巡视观察病人,了解病情变化及治疗情况, 并在留观病历上作好记录,进行交班。除书面交班外,还需当面交接病人。

3.接班急诊医师,接受观察病人后,充分了解病人情况,整理医嘱,并向 当日值班主治医师汇报,必要时与主治医师共同巡视病人,决定检查治疗方案, 作好记录。

4.观察病人在好转或病情稳定时,应立即促其离院。

5.需住院的病人, 抓紧联系床位收住病房, 转院病人要抓紧时间随时联系,

有床即应转出,不得压床。

6.观察病人一般不超过三天。

急诊医疗查房及会诊制度

1.科主任查房应有交班及值班医师参加,需要时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查房在正常工作期间每日至少一次, 对诊疗工作进行指导。 科主任不在时, 由指定负责人带领查房。

2.内科、外科主管医师每日早晨对自己所管留观病人进行查房,负责病人 的检查、治疗;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带领本专业交班及接班医师统一集体 查房;值班医师在本班至少查房两次, 做好记录, 病情变化或有异常检查结果时 及时处理。

3.对留观病人病情平稳时,主班医师至少在本班查房两次并记录,病情变 化随时查房并记录。新留观病人随时查房,随时记录。

4.值班医师遇危重、疑难病人时,需请示上级医师会诊指导治疗。如不能 解决须及时请科主任会诊,指导进一步会诊指导治疗。

5.遇专科诊疗问题时需及时请专科值班医师或专科主任会诊。

6.遇突发重大群体事件须及时启动相关救治预案,组织会诊及医疗支援。

急诊科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按《病历书写规范》 (2010 年版) 要求严格书写急诊病历。 2.书写要科学、准确、完整。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清楚。 3.急诊病历分为急诊双联复写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及部分普通病人就诊的 门诊病历。

4.急诊双联复写病历,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详至时、 分。抢救病人应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病历。病人离院时间记录准确。 病人住院或离开,复联随病人带到住院科室或 / 和患者自行保管,正联科室保存。 每班下班前必须把病历整理好, 放在统一地方存放, 当班护士负责病历保管。 次

日,护士长首先检查后,交予科主任审查、签字、登记。由信息科负责回收、归 档。

5.急诊留观病历, 建立病历号, 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 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疑难病历有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及主任查房记录。病人住院、离院、死亡, 由当班护士整理病历, 护士长检阅病历, 无问题后交予科主任审阅、 签字、登记。 由信息科负责回收、归档。

6.门诊病历按照门诊病历的书写规范要求及时书写。书写完后交由病人保 管,在交给病人 (或家属)前在门诊病历交接登记本上 (或者就诊登记本相应栏) 签字(详细登记辅助检查的资料) 。并交代清楚妥善保管。

7.在诊疗过程中由经治医师保管病历,认真进行交接,特别在转诊中应由 科内人员负责病历的转送交接,严防丢失。

8.院前急救病历由出诊医师回来后及时书写,出诊护士在相应栏签字,由 科室统一收集保管,每位病人均须有病历 .

9.病历借阅复印必须按国家规定,符合复印条件的并出示有效证明,到医 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后,到病案科办理。

10.病案科人员在收集病历时须逐一清点病历, 并在病历登记本上签字后方 可取走。

急诊病历借阅复印管理规定

1.病历借阅复印设专人管理,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复印。

2.病历借阅复印必须按国家规定,符合复印条件的并出示有效证明后予以 协助。

3.病历借阅复印要在登记本上做详细记录。

4.复印病历必须在本院病案室完成, 受理复印病历后,按照医院规定流程, 患者或家属申请,到病案室复印。

5.因科研、教学需查阅病历的,须经负责人同意后查阅,不得泄露患者的 隐私,阅后一周内归还。

6.保险机构人员需查阅病历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及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

证明材料。

7.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查阅、复印病历的应由公安、司法机关 出具证明及有效证件后予以协助。

8.特殊情况:如本院处理纠纷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调用病历时需医务科备 案同意后方予提供,用后立即归还。

9.每周一至周五为查阅和复印服务时间。

急诊重大事件上报制度

急救科承担着全县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急危重症的日常抢救工作, 如遇以下情况,须及时上报:

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重大意外伤害事件、重大灾害事件、不明 原因群体事件等。

2.对危重、疑难病人的诊断及抢救困难的。 3.对领导、贵宾、特殊人员的医疗救治。 4.涉外医疗及涉外事件。

5.出现医疗纠纷或存在医疗纠纷隐患。 6.传染病发病及流行。

7.发生刑事案件或可能为刑事案件的事件。 8.对无主患者的救治。

9.在岗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工作。设备及车辆不能正常运转。 10.其它需特殊报告的事件及情况。

出现或发生以上情况, 按事件大小、 性质类别,根据相关法规、 预案、制度、 报告时限及隶属关系迅速逐级上报, 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因不及时上报导致不 良后果的按相关制度给予行政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在工作中

大规模抢救工作流程

1.急诊科或 120 接线员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时,问清现场地点、伤害性

质、伤亡人数等情况, 立即派遣一线院前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设备、 器材迅速赶 赴现场。 并立即通知二线、 三线院前急救小组人员到位待命。 根据现场情况适时 派遣。

2.向急诊科主任、护士长报告。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迅速赶到急诊科通知相 关专业人员或急诊科所有工作人员到急诊科待命。并做好急救床位、抢救物质、 设备、药品等准备。急诊科准备好推车、轮椅做好大批伤(病)员来院的接诊准 备。

3.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院总值班。医务科、护理部立即通知相关专 业科主任及护士长,相关专业科室做好人员、病床、设备、抢救物质、药品等准 备。

4.医务科长立即报告分管业务院长,性质严重、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告院 长。分管业务院长立即赶到医院组织、指挥、协调急诊科及临床相关专业科室、 辅助科室进行抢救。必要时院长亲自指挥协调抢救。

5.现场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院前急救规范立即投入现场急救及验伤、 分类。并将现场情况及变化及时向急诊科主任报告, 急诊科主任应立即将现场情 况及时向医务科及分管院长报告。

6.病人送达急诊科后按照急诊科工作制度及急诊工作流程立即进行抢救, 如果患者特多,急诊科不能独立完成时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调动 应急小组人员协助。急诊科做好预检、分诊及患者分流,登记等工作。

7.单靠我院力量不能完成抢救时,由相应部门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调 集全县卫生资源参加抢救。

8.及时完成医疗文书及抢救总结报告。

特殊病种工作流程

特殊病种:严重创伤和急性冠脉综合征及脑血管意外等。 (一)严重创伤患者医疗救治。

1.严重创伤来院就诊,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待患者,根据病情将患 者正确分诊到相关科室,值班医师立即接诊患者,进行诊治。

2.及时开通创伤救治绿色通道,需要紧急施行急诊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 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

3.相关专业科室医师到位,进行手术工作状态。

4.一切以拯救生命为第一原则,为患者提供及时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救治

1.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来院就诊,急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待患者,根据病 情将患者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值班医师立即接诊患者,进行诊治。

2.符合进入绿色通道条件的患者及时开通救治绿色通道,严格按照《急诊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3.由心内科专业医师对患者实施评估,制订诊疗方案。 4.规范施救或介入手术治疗。 (三)脑血管意外医疗救治

1.脑血管意外患者来院就诊,急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待患者,根据病情将 患者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值班医师立即接诊患者,进行诊治。

2.符合进入绿色通道条件的患者及时开通救治绿色通道,严格按照《急诊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3.出血性脑血管疾病,根据病情由神经外科决定开颅手术,微创手术,介 入手术和保守治疗。 需要紧急实行急诊手术时, 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 尽早实施 手术。

4.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在时间窗内可开展溶栓治疗,时间窗外开展对症治 疗,如有条件开展介入治疗,科择期进行。

特殊人群工作流程

特殊人群: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 人员、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

(一)“三无”病人工作流程

的“三无”

1.“三无”人员就诊时,急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患者,根据病情患者 将正确分诊至相关专业,值班医师立即接诊患者,进行诊治。

2.接诊医师对患者进行评估,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患者性别、大致年 、龄初步诊断及送来人员单位、车号、双方签字确认。

3.危重患者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与此同时,应积极报公安 部门寻找联系患者家属,向家属及时通报病情,以便能够及时到医院确认患者。

4.需办理各种检查和住院手续时,工作时间由医务科审批,非工作时间院 总值班审批,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因经费问题延误患者疗。 治

5.患者需看护时请护理员(护工)协助。

6.对危重患者时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科、输血科、放射科、功能科、药剂 科、手术室必须紧密协作,全力抢救。

7.明确患者身份后及时进行补办登记。

8.联系家属无效的患者,医务科、院总值班或医院其他行政科室,应积极 与当地公安部门、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联系,采取相应施, 措妥善安置病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医疗救治

1.不明原因发热(T≥ 38℃并伴有咳嗽或咽痛) 、不明原因肺炎患者就诊时, 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患者, 做好登记, 给患者戴口罩、 分诊到发热门诊 就诊。危重病人安排急诊抢救室抢救,并做好医护人员自身防护。

2.医师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进行鉴别诊断,必 要时组织专家会诊。 排除疑似病例转相应专业科室门诊就诊, 不能排除的疑似病 例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请专家组会诊。 仍不能排除者, 按报告程序及时 向有关部门上报。 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登记本。 时通知预防保健科进行网上直报。

3.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并按照卫生行政 部门的规定统一转诊, 做好防护。 与转运救护车医护人员做好交接, 并做好相关 记录。

按照院感要求进行终末消毒。

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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