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一、医院将安全防护工作纳入管理和作为总结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医院签订岗位安全责任制合同,包括安全防火工作。
三、有下列突出表现者,可酌情给予表彰和奖励。(一)各级防火责任人和专兼职防火干部,热爱消防工作,学习消防知识,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责,做出优异成绩者。(二)及时发现和整改重大隐患,有效地杜绝了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突出贡献者。(三)积极做好本岗位的安全防火工作,革新消防器材, 有显著成绩者。(四)在扑救火灾中机智勇敢,积极抢救,表现突出者。
四、有下列情形者,应追究责任,给与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一)玩忽职守,违章作业,出现险情者。
(二)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者。
(三)违反安全制度,不听劝阻者。
(四)随意动用和破坏消防设施器材者。
(五)违反消防法规者。
五、对于玩忽职守,违反消防规章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要报公安机关,依
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蓄意纵火破坏犯罪分子严肃处理,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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