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目标
人员无伤害,设备无损坏,无火警事件。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和电厂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技改维修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维修秩序以保证现场人员和设备在安装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
本项目推行安全体系化管理,明确如下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①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②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③ 不发生火警事件;
④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垮(坍)塌事故; 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班组长: 3 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负责制订项目部安全及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班组长: 班组长: 安全员(兼职): 施工经理: 项目经理: 4.1员工安全管理
员工进入施工现场统一着装,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配戴安全帽。 凡从事1.5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不得低挂高用, 预防施工中摆动碰撞, 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特殊环境作业的人员,必须配戴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用具,如:自锁器、保险绳、护目镜、防滑或绝缘鞋、保护手套和防尘用品等。
4.2安全设施管理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整洁,对所有可能造成施工人员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伤害的危险部位,均需按要求布置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按责任区包干负责,责任到人。并做到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妥善、正确使用安全设施,确保完好可靠。
4.3安全检查与改进
安全监督人员佩戴醒目的安全监督标志每天深入一线,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全体员工应服从安监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改正。对那些不听劝告,不接受监督,违章违纪的人员,安监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严重者可建议清除出现场。
4.4现场施工人员及安全监督人员,应严格执行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和现象应随时进行纠正、整改。
4.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符合规定的安全帽,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操作,严禁上下抛掷任何物体。
4.6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对所有进厂施工人员组织安全、防护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每日进行“三讲一落实”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第一。
4.7 做好施工现场内的安全防火工作,注意电焊火花落在易燃易爆物品上。 4.8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甲方施工现场安全规定执行。 5现场主要危险源、危险点分析
结合本项目的施工特点,识别工程施工危险点为:燃烧器的检修和清扫、气割、高空作业、脚手架搭设。
5.1 主燃区装施工作业事项
进入燃烧室进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大块焦渣有无塌落的危险,遇有可能塌落的焦渣,应先打落。
清除燃烧器和周边灰焦时,一般应从上部开始,逐步向下进行,不应先从下部开始. 如特殊情况不能先从上部开始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才能进行清焦。禁止进入冷灰斗内进行清焦工作。
落在炉内升降平台上的灰焦要及时清除,以防超过升降平台的荷重。升降平台使用前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升降平台的操作必须由专业起重人员负责。
在燃烧室上部有人进行工作时,下部不准有人同时进行清扫工作。 燃烧室清扫工作完毕后,清扫工作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是否有人或工具还留在燃烧室内。
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进行检修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燃烧室是否能安全地进行工作,并检查燃烧室和第一段烟道内的灰和焦渣是否已清扫干净,然后才允许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
在燃烧室内工作需照明时,应由电工安设12v临时性的固定电灯,电灯及电线应绝缘良好,并安装牢固,放在碰不着人的高处。安装后必须由检修工作负责人检查。
5.2气割
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距离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品,不准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工作,并禁止吸烟。
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它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储存气瓶的仓库内不准有取暖设备。
储存气瓶的仓库内,必须备有消防用具,并应采用防爆的照明,室内通风应良好。
气瓶的搬运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每一气瓶上必须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防震胶圈两个,以免运输气瓶时
互相撞击和震动;
为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地固定住; 为防止烈日曝晒,需做好隔离措施;
运送氧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沾染油脂、沥青等;
严禁把氧气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气瓶的使用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乙炔瓶应装设专用的回火装置,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间隔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动火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严禁敲击,碰撞和施加强烈的震动,以免影响气瓶的储存使用。 气瓶应直立放置,并固定牢固,严禁卧倒使用。
要用专用的扳手开启乙炔瓶,开启乙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 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气管应绑扎牢固,气管无损伤并架空布置。
动火作业前检查气瓶是否有漏气现象,检查作业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做好防火隔离措施。
焊割工作结束或中断焊割工作时,应关闭氧气和乙炔气瓶、供气管路的阀门,确保气体不外漏。重新开始工作时,应再次确认没有可燃气体外漏时方可点火工作。
5.3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应采取搭设脚手架、移动平台等措施,防止工作人员发生坠落。 高处作业地点的下方应设置隔离区,并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落物伤人。隔离区域为R与起吊工件最大长度之和。隔离区应按以下原则划分:
h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R为半径。 当2m≤h≤5m时,R=2m; 当5m<h≤15m时,R=3m; 当15m<h≤30m时,R=4m; 当h>30m时,R=5m。
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清理出现场。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不准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它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应采取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的措施。
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它隔离设施。
禁止站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保温外护板)进行工作。 5.4脚手架搭设
搭设脚手架必须使用金属管。应符合如下要求:
钢管应使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接连部分应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移动。
钢管应平直,两端面应平整,不应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脚手板必须使用钢质材料。应符合如下要求:
脚手板应是用厚2 mm的钢板冲压而成。四边厚度为5 mm,宽度为230 mm~250 mm。
板面冲有梅花型布置直径25 mm的凸包或圆孔。冲压钢脚手板不应有裂纹、开焊与硬弯。
脚手杆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管脚手杆的连接材料应为扣件。其材质应符合GB 15831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新购置的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用于搭设脚手架的铰链不准使用脆性的铸铁材料。连接各个构件间的铰接螺栓必须拧紧。
搭拆脚手架必须在专人的统一指挥下,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专业架子工进行。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搭拆脚手架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脚手架的荷载必须能足够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物件等的重量,并留有一定余量,严禁超荷载使用。禁止在脚手架和脚手板上进行起重工作、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
脚手架应装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员上下和运送材料。用起重装置起吊重物时,不准把起重装置和脚手架的结构相连。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应沿绳、脚手立杆、栏杆或借构筑物攀爬。
严禁在各种管道、阀门、电缆架、仪表箱、开关箱及栏杆上搭设脚手架。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脚手板和脚手架相互间应连接牢固。脚手板的两头应放在横杆上,固定牢固。脚手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
搭设好的脚手架,未经验收不应擅自使用。使用工作负责人每天上脚手架前,必须进行脚手架整体检查验收。
脚手架上临时放置的零星物件,必须做好防窜、防坠落、防滑的措施。 脚手架上使用电、气焊时,应做好防火措施,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引起火警。
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
工作过程中,不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搭设脚手架的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5针对本项目防止触电、误入带电间隔、误登带电设备的重点控制措施:检修工作前必须开好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一起确认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方可工作。严禁无票工作,严禁未开工进入作业现场,杜绝突然来电触电事故。
5.6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必要时用围拦将工作点与带电体进行可靠地隔离。
5.7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良好的接地,检修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5.8低压电气设备电源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定期试验正常;定期对携带式、
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测试绝缘,并按规定贴合格标签,绝缘测试不合格的电动工器具及时清理出现场。
5.9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
5.10所有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按使用要求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现象,绝缘是否良好,电线有无破损现象,有无合格标签,没有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特别重视潮湿对绝缘的影响。
5.11针对本项目防止机械伤害的重点控制措施:
5.11.1 严格要求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机械绞住的部分。工作时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工作现场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包括大衣)。
5.11.2 防止转动机械突然转动的安全措施布置后,运行、检修均不得单方面改动。工作负责人除监护工作班组成员安全作业外,还应注意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正常。当发现可能引起突然转动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撤出工作人员。
5.11.3 在机械完全停止转动前,不准进行检修工作;禁止在转动、移动机械设备上站立、越过、爬过及传递各种用具。作业、检查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突然移动造成人员伤害。
5.12针对本项目防止窒息、中毒的重点控制措施:
5.12.1 仔细核查完善工作票;作业时人孔门必须有人监护. 5.12.2 进入作业区之前要检查核实工作环境,防止窒息和中毒。 5.12.3 在内部进行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空气通风措施,禁止向上述处所住入氧气。
5.12.4进行上述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感到不适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休息,且事先应学习掌握中毒、窒息的紧急救护方法。
5.13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
应定期对检修箱、照明设备上的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查,保证漏电保护器的正常工作。
如需停电工作应在确保电源已正确断开并做好防止误送电的防范措施(如挂警告牌、拆除电源出线并包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电焊机其他电动工具接电源时,应将电源开关(刀闸)断开后,方可接线。 5.14施工中交叉作业、多工种、多班组配合作业的各自责任及工器具的配置、使用的安全要求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不准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应采取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的措施。
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或严格分时段进行。 6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序号 危险源 类别 危险源名称 防范措施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并挂在上方牢固处。 脚手架搭设不合格 高处作业区域有孔洞或其盖板不严密 1 高处坠落 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无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 施工人员上下行走 切割的小型工件、边角料、焊条头、磨光片等 脚手架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设置盖板并需验收合格标识。 平台、通道、斜道设防护栏杆和立网,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人员行走应走楼梯或通道,严禁从钢梁、钢斜撑或钢柱子处上下。 边角料应放置在安全可靠处,及时清理;焊接的焊条头及时回收放于回收筒中;一些小型工件临时搁放,应用铁丝绑牢或进行点焊加固。 垂直交叉作业尽量错开;无法错开时层间必须搭设严2 物体打击 垂直交叉作业无隔离设施或防护设施随意拆除 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验收合格后使用,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 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等上下投掷 严禁投掷工具、材料,可采用工具包或麻绳作为传递工具。 设备起吊、就位和安装 设备吊装前杂物清理干净,及设备捆绑牢固,临时放置的设备,应放置安全可靠,并有防坠落措施。 手拉葫芦及钢丝绳临抛物件时,不得超载;临抛件应手拉葫芦、钢丝绳临抛物件 做好各部位的钢丝绳的棱角保护;不得长时间进行临抛;确需临抛一段时间时,临抛件的重量必须小于葫芦或钢丝绳承载量的一半。 起吊物绑挂牢固;吊钩悬挂点应在吊物重心的垂直线起吊物未绑牢,偏拉斜吊,吊物未固定时松钩。 3 起重伤害 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落钩时应防止由于吊物局部着地而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垂直吊装无挡块的连接管,捆绑钢丝绳必须要打空转并设置阻挡包箍,防止滑落。 小件设备在吊运过程中散落 起重、操作人员无证作业;指挥信号不明确而盲目操作 小件设备应放在圆工具袋中吊运 检查作业人员证件;作业前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人员对起重信号进行沟通,在指挥信号不明确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严禁盲目操作。 作业前应对炉内平台进行试运行,确认平台设备运行4 机械故障 机械事故 稳定平稳,防护设施电气绝缘,离合器、制动装置、保险棘轮、导向滑轮、索具等一切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电源线破损的便携式卷线盘、机械及电动工具 5 触电 电动工具未经过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不合格 检查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检查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电动工具需经检验合格 电动工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额定漏电动作电压≤36V。 使用的照明灯不规范 照明灯悬挂高度低于2.5米且设保护罩 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m的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电火焊作业场所易燃6 火灾 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可靠隔离 爆物品;无法清除时,采取铺设石棉布等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作业结束后,清理场地、清除焊件余热、切断电源,仔细检查确认无起火危险方可离开。施工现场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必须保持在8米以上,且乙炔瓶应避免倒置。工作面配有手提式灭火器。 环境因素清单及防范措施
序号 环境因素类别 环境因素名称 防范措施 存放在废弃电焊条头回收箱内 应归类处理 设置专门地点堆放边角料 废弃焊条、焊条头 施工产生的垃圾 1 固废 金属切割产生边角料 设备清理和清洗产生的破布和棉纱 放在垃圾箱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