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2.1总则
2.2.1.1 编制目的
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火灾突发事件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同时,通过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还能发现和整改一般消防安全检查不易发现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隐患,进一步提高公司消防安全系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2.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预案。
2.2.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适用于公司所属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施工现场、生产区域发生火灾时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
2.2.1.4 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快速反应,统一指挥,
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
2.2.2事故风险分析
2.2.2.1 事件风险的来源、特性
本公司办公地点和宿舍区域、施工现场可能由于安全管理不善,日常检查不到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等贯彻执行不力,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火灾(包含电气火灾)等事故,如未及时扑灭有可能造成大面积燃烧,且会放出对人体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害事故和财产损失。
2.2.2.2 事件分级
火灾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其等级标准分别为:
1、特大火灾事故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事故
Ⅱ级: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事故
Ⅲ级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事故
Ⅳ级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2.3 组织机构和职责
参见1.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公司各有关职能主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
2.2.4 预防与预警
2.2.4.1 预防工作
1、氧气、乙炔瓶的回火阀、减压表等安全附件和仪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检定。
2、在氧气、乙炔储存区、油漆库、浸、喷、烘漆等场所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等安全标志。火灾发生地点、火灾类型(货物、电气、食堂液化气、办公场所等)、现场火情发展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报警人等。
3、用电设备设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设相应的安全标志。
4、在配电室、油漆库、浸、喷、烘漆场所等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场所配置灭火器材,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验。
5、对员工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
2.2.4.2 预警行动 1、预警条件
根据事故征兆或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将预警分为三级:
III级预警:是指针对可能导致轻伤的事故征兆或隐患而做出的相应预警。
II级预警:是指针对可能导致重伤或多人轻伤的事故征兆或隐患而做出的相应预警。
I级预警:是指针对可能导致死亡事故或多人重伤的事故征兆或隐患而做出的相应预警。
2、预警报告程序
危险源监控系统报警或现场作业人员发现事故征兆或隐患时,发现人员应及时按照正确的途径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和不报。预警报告程序如下:
1)III级预警报告程序:现场发现事故征兆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
2)II级预警报告程序:现场发现事故征兆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应急指挥办公室。
3)I级预警(公司级)报告程序:现场发现事故征兆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上报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3、预警发布
III级由值班领导发布;
II级预警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I级预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发布。
预警发布可通过电话、对讲机或广播等形式发布,也可通过逐级下达。
2.2.5 信息报告程序
2.2.5.1 信息报告与通知
参见1.4.3信息报告
2.2.6 应急响应
2.2.6.1 响应分级及响应程序
1、应急分级
根据事故征兆或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将专项应急响应分为I级专项响应、II
级专项响应、III级专项响应。
2、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意外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相应和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火灾、爆炸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火灾、爆炸事故源。
(2)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火灾、爆炸事故现场。
(3)指挥部成员根据火灾、爆炸事故性质和规模,迅速向上级公安、劳动、保险、环保、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火灾、爆炸事故情况。
(4)指挥部成员到达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后,根据火灾、爆炸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火灾、爆炸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2.2.7 应急处置措施
2.2.7.1 食堂操作间发生火灾
若食堂操作间起火,第一时间通知食堂用餐人员迅速有序的撤离,要求在场职务高的人员出面指挥,防止发生人员踩踏事件。白天立即切断电源,同时组织员工使用干粉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灭火,同时利用冷水对灶具天然气钢瓶进行冷却降温后搬离起火点。
2.2.7.2 办公楼等处发生火灾
1、发现办公楼火灾时由值班保安员负责按响电铃,通过广播或者人工呼喊,告知大楼出现火警,通知外来办事人员及工作人员从安全通道立即疏散。
2、切断着火楼层主要电源。连接消防水源,打开大楼内外合适处的消防栓,连接水带水枪进行灭火;
3、使用各楼层配备的干粉灭火器对初起火灾进行灭火行动;
4、办公楼的物业管理遇到火灾时首先向119报警,其他可以参照以上执行。
2.2.7.3 车辆发生火灾
行驶中的小车突然发生火灾时,驾驶员第一时间靠边停车,打开车门,组织同事有序下车撤离到安全地点。停车时发生火灾按照以上程序执行。
2.2.7.4 场区发生火灾
现场职务最高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积极灭火,具体措施如下:
1、按应急响应的报警程序进行报警;
2、报警的同时,值班电工应立即切断通往火灾处的电源;
3、现场施救人员应依据风向与火势情况,特别是某些货物失火,可能会放出有毒有害气体,施救人员应戴上防毒面具或者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具,使用灭火器材站在上风或侧风的方
向对火点进行喷射,附近有消防栓的可接上水管,对火灾区域实施灭火。
4、现场施救人员要时刻注意火势变化,在无力扑灭火灾的情况下,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等待救援。
5、现场指挥员及当班作业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与各方联系,根据火场情况报告所在应急救援指挥部采取相应的应急行动。
6、专业消防队伍到达后,公司现场人员统一接受消防部门指挥员调配,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7、火灾扑灭后要彻底检查火场及附近,以防复燃。
2.2.7.5 注意事项
1、发生初起火灾后,现场最高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进行灭火工作,在场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在确保参与灭火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灭火种、火源的行动。
2、专业消防队伍到达现场后,公司有关人员应主动向消防队提供火情及就近消防栓的情况,在不干扰消防队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消防队员灭火。
3、公司参与灭火人员在统一的安排调度下,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直至火警、火险、火灾警报解除。
4、火灾扑灭后,公司在及时向上级报告、认真组织抢救工作的同时,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经营活动,降低间接损失。
5、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一只手提灭火器,另一只手握住出口软管,在拔去保险圈、按下鸭嘴开关时,握软管的手不能松开,否则灭火器喷射干粉时,压力气体将剧烈甩动出气软管,无法对准火焰,还可能将药粉喷到操作者的眼睛,使灭火无法进行。
2.2.8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本公司的应急物资装备详见附件6。
2.2.9 培训和演练
2.2.9.1 预案的培训学习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知识和应急预案培训,学习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抢险自救、抢险设施正确使用方面的内容。
2.2.9.2 预案演练
为检验本预案的有效性、可靠性、可操作性,检测应急设备的可靠性、检验应急组织人员对自身职责和任务的熟知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火灾事故实战演练。演练结束后,需要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解决。
2.2.10 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安环部)负责定期组织修订,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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