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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必读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核算思考

2009-11-6 12:27 沈应仙 何利良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指出: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人当期损益。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与账务处理 (一)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减值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根据客观证据判断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是否发生减值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客观证据相关的事项(也称“损失事项”)必须影响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无论其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均不能作为减值损失予以确认。(2)企业通常难以找到某项单独的证据来认定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因而应综合考虑相关证据的总体影响进行判断。(3)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信用等级下降本身不足以说明企业所持的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但是,如果企业将债务人或金融资产发行方的信用等级下降因素与可获得的其他客观的减值依据联系起来,往往能够对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做出判断。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例1]20×5年1月1日,红星公司按面值从债券二级市场购人海通公司公开发行的债券1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3%,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5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市场价格为每张100元。20×6年,海通公司因投资决策失误,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但仍可支付该债券当年的票面利息。20×6年1月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下降为每张80元。红星公司预计,如海通不采取措施,该债券的公允价值预计会持续下跌。20×7年,海通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并整合其他资源,致使上年发生的财务困难大为好转。2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已上升至每张95元。假定红星公司初始确认该债券时计算确定的债券实际利率为3%,且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红星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5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2)20×5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公允价值变动 借:应收利息 3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应收利息 30000

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为零,故不作账务处理。 (3)20×6年12月31曰确认利息收入及减值损失 借:应收利息 3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应收利息 30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000

由于该债券的公允价值预计会持续下跌,红星公司应确认减值损失。 (4)2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收入及减值损失回转

应确认的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1000000-发生的减值损失200000)×3%=24000(元) 借:应收利息 30000 贷:投资收益 24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6000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应收利息 30000

减值损失回转前,该债券的摊余成本=1000000-200000-6000=794000元。 2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950000元 应回转的金额=950000-794000=156000(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56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56000

(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减值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在根据客观证据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本身不足以说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发生减值,而应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该投资公允价值下降是否是严重(通常指下降幅度超过20%)或非暂时性简陋常指公允价值持续低于其成本超过6个月)下跌的。同时,企业应当从持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整个期间来判断。(2)权益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从而不能根据其公允价值下降的严重程度或持续时间来进行减值判断时,应当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3)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例2]20×5年1月1日,大华公司从股票二级市场以每股15元的价格购入红光公司发行的股票2000000股,占红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对红光公司无重大影响,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5年5月 10 El,大华公司收到红光公司发放的上年现金股利400000元。20×5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13元。大华公司预计该股票的价格下跌是暂时的。20×6年,红光公司因违犯相关证券法规,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查处。受此影响,红光公司股票的价格发生下挫。至20×6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下跌到每股6元。20×7年,红光公司整改完成,加之市场宏观面好转,股票价格有所回升,至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上升到每股10元。假定20×6年和20×7年均未分派现金股利,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大华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5年1月1日购入股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300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00 (2)20×5年5月确认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400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400000

注:收到投资前的股利,冲减成本。此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2960万元(3000-40)。 借:银行存款 400000

贷:应收股利 400000

(3)20×5年12月31日确认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600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600000 (4)20×6年12月31日,确认股票投资的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2000000×6-29600000)176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6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4000000 (5)20×7年12月31日确认股票价格上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0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000000 二、金融资产减值核算思考

(一)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和后续减值应正确披露

企业管理层在取得金融资产时应正确地进行分类,不得随意变更,对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情况,应当以正式的书面文件记录,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企业也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有关的信息。

(二)资产减值和公允价值下跌账务处理应有所区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是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导致的持续下跌,公允价值下跌只是正常的价格波动而导致的股票或债券价格的暂时下跌,确认减值损失时借记当期损益(即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下跌时借记资本公积,但是贷方都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笔者认为可以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反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从而区别资产减值和公允价值下跌,也与其他资产减值处理保持一致。

(三)资产减值转回的处理应一致

《准则》规定“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笔者认为这样处理牺牲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因为同样是减值转回,债务工具的减值转回计人当期损益,权益工具的减值转回却要计入资本公积;同时这样处理会导致公允价值变动与减值转回会计处理相同,混淆了公允价值变动与减值转回。既然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

予以转回,那就应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一样处理计人当期损益。当然转回仅限于原计提的减值损失,超过部分作为公允价值变动,计人资本公积。

浅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9-11-6 12:10 简鹏 朱学义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的规定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一项资产在取得之后的计量,即后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期末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我国新准则规定要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计算利得和损失,并计人当期损益。

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在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要单独披露,即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列示,作为“营业利润”的一部分。

可以看出,当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年度和出售年度一致的情况下,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营业利润的一部分进行列示较为合理,因为此时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一种已实现的持有损益,将其作为当期损益计入营业利润是合理的;但在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和出售年度不一致的情况下,还作同样的会计处理则存在不足之处,因为此时资产并未出售,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一种未实现的持有损益,再将其作为当期损益计人营业利润会使会计报表信息歪曲,丧失了其相关性,报表使用者将会对当期的营业利润产生误解。

二、持有损益的相关介绍

国际会计准则(IASC)将持有损益称为利得和损失。

(1)已实现的持有损益。已实现的持有损益是指已销售或处置资产项目的持有损益。如已销售商品的账面历史成本为5000元,出售的现时价格8000元,这二者之间的差额3000元即为销售商品已实现的持有损益或称之为持有利得;又如固定资产根据其历史成本计提的折旧为1000元,以重置成本为基础计提的折旧为1200元,由此而产生的差额200元即为企业的持有利得。

(2)未实现的持有损益。未实现的持有损益是指期末企业持有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持有损益。如期末企业持有的存货历史成本为5000元,期末的重置成本为4000元,由此,就产生了1000元的持有损益或称之为持有损失;又如企业固定资产未提折旧的部分发生的升值或减值的金额均属于企业的持有损益。

持有损益所依据的理论不同,其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

在财务资本保全观下将企业本期的持有损益作为收入,计人收益表。财务资本保全观是指把资本视为一种财务现象,要求所有者投入或再投入的资本保持完整,而收益反映以货币表示的净资产的增加。在名义货币下定义资本保全,不考虑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持这种观点的人将收益定义为可以被分配的最大数额,但分配后仍能保持与期初相同的投资水平的财务资本。这种处理方法在国际上比较通用,我国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列入利润表,构成营业利润的一部分正是采用了该方法。但是应用这一方法是有前提条件的,即物价水平必须较为平稳。所以,在我国目前存在通货膨胀,物价水平不断攀升的经济环境下,使用这种会计处理方法不太合适。

在实体资本保全观下将持有损益作为资本项目调整,计人资本公积,不再作为收益处理。实体资本保全观把资本视为一种实体现象,指所有者投入或再投入的资源代表的实际生产能力,其考虑的是期末与期初的实际生产能力而非仅仅是名义货币。持这种观点的人将收益定义为在某一期间内,可以被分配的最大数额但分配后仍能保持与期初相同的经营能力。由于重置成本的变化可能会在损害主体经营能力的情况下被分配,因此,持这种观点的人就将重置成本的变化视为资本调整。这种处理方法强调了企业实际的生产能力,因而适用于物价波动较为剧烈的经济环境。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未得利润

我国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即为持有损益。当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年度和出售年度一致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就是一种已实现的持有损益;在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和出售年度不一致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则是一种未实现的持有损益。所以,本文认为在目前我国存在通货膨胀,物价水平不断攀升的经济环境下,应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当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年度和出售年度一致的情况下,将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营业利润”的一部分在利润表中进行列示;当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和出售年度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借鉴实体资本保全观下的处理方法,将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资本项目调整,可以通过新增“未得利润”一栏进行列示,以表明在资产出售以前,这仅仅是一种尚未得到的利润,而非实际持有的利润。通过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样区别进行会计处理之后,可以使会计报表更加明晰,更加具有相关性,使报表使用者能够更为简单明了的了解企业的实际利润,了解企业的实际盈利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问题探讨

2009-11-4 18:48 吴作凤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重新进行界定,新准则与原投资准则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有较大变化,一是在初始计量中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二是要区分不同方式下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多元化的计量。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公允价值

我国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已经于2007年1月1日率先在上市公司开始施行。新准则与原投资准则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有较大变化。原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是

以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在新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要区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方式分别使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属性进行计量。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一)长期股权投资内容界定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的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要求: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对不同方式下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区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不同方式下初始计量属性框架如图1所示。

二、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明确界定了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并将企业合并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分下述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大于所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应当调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A ) 贷:现金、非现金资产、相关债务 (账面价值B ) 资本公积 (差额 C=A-B)

(2)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小于所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应当调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减留存收益。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A)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差额C=B-A) 贷:现金、非现金资产、相关债务 (账面价值B)

2.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分下述两种情况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A) 贷:股本 (发行股份的面值B) 资本公积 (差额C=A-B)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减留存收益。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A)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差额 C=B-A) 贷:股本 (发行股份的面值 B)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属性,并区别下列情况确定企业合并成本,并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第一,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第二,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第三,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第四,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做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公允价值 A) 营业外支出 (差额 C=B-A) 贷:相关资产 (账面价值 B) 营业外收入 (差额 C=A-B)

无论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三、非企业合并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分别按照具体情况使用公允价值或历史成本属性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扣除对价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A) 应收股利 (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C=B-A) 贷:银行存款 (购买价款B)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权益证券公允价值 A) 贷:股本 (发行股票面值 B)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C=A-B) (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1)假定合同约定的价值是公允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约定的价值(公允价值)A 贷:实收资本 (约定的价值A )

(2)投资者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值明显不公允的,应当按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计入企业实收资本金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公允价值A ) 资本公积 (差额C= B-A )

贷:实收资本 (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B) 资本公积 (差额C=A-B) (四)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成本。在重组日,债权人受让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分情况处理:

(1)未对债权计提损失准备的,应直接将该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借:长期股权投资 (公允价值A) 营业外支出 (差额C=B-A) 贷: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B)

(2)已对债权计提损失准备的,该差额先冲减损失准备,损失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再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借:长期股权投资 (公允价值A)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C) 营业外支出 (差额D=B-A-C) 贷: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B)

(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规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计量属性判断需要依据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否则应当应用账面价值计量模式。

1.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中,换入长期股权投资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

2. 账面价值计量模式。在账面价值计量模式中,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S]. 2006. [2]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S]. 2006. [3]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S]. 2006.

[4] 董淑兰,张焕成. 公允价值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的运用[J]. 中国农业会计,2007,(1). [5] 黄印强. 新会计准则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J]. 会计之友,2007,(5).

[6] 于小镭,徐兴恩.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用手册[M].第2版.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7]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级会计实务[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从美国金融危机看我国公允价值的运用

2009-11-4 13:18 刘 晓 刘瑞国 刘晓瑞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本文阐释了公允价值的独特优势,分析了其在实施中存在的缺陷,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措施。

【关键词】公允价值;利大于弊;完善措施

在我国,公允价值的运用自1998年开始10年间经历了一波三折的历练,最终于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得到了较为全面的运用。然而,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这场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的运用再次遭受质疑。美国金融危机并不是由公允价值引起的。恰恰在这场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优势凸显出来。此次金融危机的最深刻教训之一是,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粉饰太平,掩盖了那些金融机构面临的经营风险,而公允价值却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资产价值。因此,笔者认为,公允价值并没有给企业带来损失,它只是跟随市场,捕捉市场波动的影响,尽量做到信息透明,并非领导市场。公允价值会计提供了一个时间性的价值,若没有此价值则会导致投资者和法规制定者的决策失误。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掩饰投资失败造成的损失,尤其是某些金融产品的市场价格已经大幅下降。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实施利大于弊,只是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以更充分地发挥其优势。 一、公允价值的含义

所谓公允价值,是指自愿交易的双方之间进行现行交易,在交易中所达成的资产购买、销售或负债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在市场经济中,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是可以观察到的、由市场价格机制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它是由市场交易各方所承认和接受的。而历史成本是过去的市场价格,现行成本是当前的市场价格,它们都是由市场价格转化而来的。因此,为了真实公允地进行计量,市场价格应是会计计量中的基本计量属性。但是,如果某项资产或负债没有可观察到的、由市场直接决定的市场价格,而却有可以预期的未来现金流入可以估计,就可以运用现值技术去探求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优势

(一)能快速反应企业经营状况。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相比,它紧紧跟随市场,能较准确地披露企业未来获得的现金流量,从而更确切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这一优势在美国金融危机中得到充分验证。它及时捕捉到市场变化,使危机更快地暴露出来,把银行这些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完全透明化,让投资者尽快看清了真相,但若按历史成本计量,这些机构的财务报表仍然会表现出较强的资本实力和支付能力。

(二)能够合理地反映资产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相比,公允价值紧密结合市场,以当期的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或负债的价值,能够比较合理地反映出相关资产的价值。其带来的影响尤其表现在金融、投资性房地产等新兴行业。这些行业取得初始资产的成本通常非常低,后来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经济发展等原因,造成资产价格大幅度上涨,这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能比较合理地反映资产价值。

(三)使会计由成本核心转向价值核心。传统会计主要提供的是面向过去的历史成本信息,人们难以通过会计资料直接获得有关企业未来价值方面的信息,强调站在某会计主体角度的投入成本。而公允价值

其侧重点在于对资产使用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衡量,强调站在独立于企业主体的市场角度的市场价值。因此,公允价值的概念从理论上解决了资产定义中“能够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定性与定量的时间统一问题,从而为现代会计从成本核心向价值核心的转变铺平了道路。

(四)能培养会计人员的理财意识。我国会计的核算职能不仅是记账、算账、报账,还要参与预测、分析、考核,但目前我国的财会人员只重前者,对现金流量、现值、货币时间价值等很少关注或知之甚少,这必将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尤其是在通货膨胀较高、企业风险较大时,会给企业带来损失。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使财会人员加深对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等的认识,增强自身的理财意识和水平。 (五)能使会计信息更具相关性。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越来越多的会计工作者认识到会计信息系统的基本职能就是提供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即能够导致决策差别的相关信息。无疑,不同类型的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是有区别的,但目前人们已达成的共识是面向未来的预测信息要比面向过去的历史信息对决策更有用,其信息含金量更高。也就是说,具体到计量属性,面向未来的公允价值要比面向过去的历史信息对决策更有用。 三、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缺陷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相关市场还不成熟,公允价值的使用必然表现出一些缺陷: (一)易导致价格过度偏离价值。与历史成本相比,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固然能够合理地反映资产的当时价值,但是若该项资产价格总是频繁变动,必然会导致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波动性变化。而这些由于外部环境等变化所引起的损益变动,可能并不能提供非常相关的信息,甚至可能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如果外部经济环境不好,可能引起股价的较大波动,投资者会将资产的预期价值低估,公允价值就会远远低于被衡量对象内在合理的价值,使它们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受到严重挑战,投资者的感觉是企业财务发展不稳定,美国金融危机就暴露出这一问题。相反,在经济繁荣时,投机、炒作等非理性行为所蕴涵的不合理定价,公允价值会引发泡沫经济。

(二)可能成为随意操纵业绩的工具。由于我国资本相关市场还不成熟,公允价值可能难以达到公允,并有可能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目前国内评估机构对于公允价值的经验比较欠缺,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一定困难,而且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会造成不同的评估结果。若在没有可靠的市场价值基础的情况下,公允价值的认定,如计算现金流量折现值的时候,现金流量的估计、折现率的估计甚至折现期的估计等,都需要加上人为的判断,这就在客观上存在着操纵利润的可能。

(三)公允价值的运用更具复杂性和风险性。公允价值的运用主观估计成分较高,如何选择估值模型和相关参数假设等,新会计准则没有提供详细指南,使核算变得相对复杂。同时,现值技术的应用需要有专业技术高超、诚实守信的评估师队伍,增大了企业管理成本。况且,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还不足以支撑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广泛运用,实施起来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推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需要制定完善的措施

(一)政府应尽快出台更具操作性的细则。从技术层面上,应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将目前分散于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中的与公允价值计量有关的规定进行系统化,诸如现金流量的估计、折现率的确定、估值模型和相关参数等。特别是当市场价格严重高估或低估被衡量对象内在合理的价值时,如何排除那些非理性因素而更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价值,如通过考虑价格下滑时间长短、跌幅以及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借助估值模型和假设条件来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从管理层面上,一方面政府应不断完善公司

法、会计法、刑法等与公允价值有关的法律,对滥用公允价值的企业和授意者、执行者进行严格监督,对违法者给予处罚,以震慑他们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行为;另一方面,制定配套监管法规,如公允价值内部控制指引、公允价值审计准则等,借助中介机构和社会监督的力量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稳步实施。 (二)大力培育资产评估市场。在很多情况下,公允价值确定离不开评估技术。只有评估业务规范,评估质量提高,评估人员素质高,才能保证公允价值计量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没有资产评估技术的支持,公允价值计量可能难以有效实施。因此要大力发展资产评估行业,完善与公允价值应用相关的市场环境,如健全且成熟的生产资料市场、产权交易市场、资本市场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优化探析

2009-11-4 12:30 孙俊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采用了公允价值来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但在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时是以市场交易价格减去应收利息的余额作为公允价值来核算的。这首先就混乱了公允价值概念,而且导致了核算变得非常复杂繁琐;更重要的是使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实际价值不符。本文利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的案例(例23-4)对新准则的核算方法(以下简称“书中方法”)的缺陷进行分析说明,并在分析过程中提出改进方案。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书中例23-4设2007年1月1日,甲企业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102万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2万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债券,另发生交易费用2万元。该债券面值100万元,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4%,每半年付息一次,甲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资料如下:(1)2007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06年下半年利息2万元;(2)2007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5万元(不含利息);(3)2007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4)20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0万元(不含利息);(5)200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07年’下半年利息;(6)2008年3月31日,甲企业将该债券出售,取得价款118万元(含1季度利息1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2007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5万元(不含利息)”;这时应当核算公允价值变动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债券交易价格应随着付息日的临近而递增,到付息日前,达到最高点(因为此时价格中已包含了全部利息)。实际价格因受当时市场利率和投机等因素影响,而围绕理论价格上下波动。本例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影响,此时的交易价格应当是102万元(含有全部2万元利息)。书中告知不含利息的价格是115万元,即含利息的价格是117万元,其中2万元是利息。按照公允价值定义(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117万元的债券交易价格才叫公允价值;书中方法把交易价格减掉利息后的余额115万元说成是“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含利息)”,这容易引起概念混乱。

同时,用此“公允价值(不含利息)”核算出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不包含利息收益的损益。书中利息收益通过“应收利息”和“投资收益”来单独核算。即在实际工作中,在知道市场交易价格后,还得首先来计算利息,才能进一步计算出所谓“公允价值(不含利息)”。然后用“公允价值(不含利息)”来核算公允价值变动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再用计算出来的利息来核算“应收利息”和“投资收益”。这样核算就将总收益(17万元)精细地区分出利息收益(2万元)和资产交易价格波动带来的损益(15万元)。这是其优点,但使得核算大大复杂化。

更重要的是,由于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时用的是“公允价值(不含利息)”,而不是市场交易价格,所以核算完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之后,债券的账面价值必然等于“公允价值(不含利息)”,必然会低于市场交易价格。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资产的价格,这是一个重大缺陷。 本文主张应做如下核算: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7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70000

其优点是:第一,这样债券交易价格(117万元)就是公允价值,避免了出现“公允价值(不含利息)”概念的麻烦。保持了公允价值含义的统一精确。第二,简便地核算出了包括利息收益和价格波动损益在内的完整收益(17万元)。虽然不像书中方法那样能将两种收益区分开,但这已经满足了收益核算的主要要求了。第三,能保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市场价格一致。

2007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书中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通过“投资收益”核算了利息收益,所以到了本付息日,就不再核算收益,仅仅将应收利息改为银行存款。本法在资产负债表日也已经通过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了包括利息收益在内的完整收益,所以本付息日也同样不再确认收益。从金融学视角看,派息2万元后,债券除息价会下降2万元,即派息意味着货币资产上升和债券资产下降。因此本法核算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00

20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0万元(不含利息)”。与上个资产负债表日同理。后半年的利息也是2万元。加上2万利息后,此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还原为112万元。此112万元的公允价值低于此前账面价值115万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00

200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07年下半年利息;与上次付息日同理。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00

2008年3月31日,甲企业将该债券出售,取得价款万118万元。本步核算同书中方法一致。 借:银行存款 118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 投资收益 80000 同时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40000 贷:投资收益 140000

此步核算的“投资收益”是22万元,减去购买时交易税费冲减的那2万元,最终余额也是20万元。同书中方法计算的投资收益是一样的,但核算只在一头一尾进行,要简便得多。

本方法综述:首先,取得日的核算方法:直接按照交易价格确认成本,无论是否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如果有就在领取后冲减投资成本即可。其次,资产负债表日的核算: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为公允价值,来核算公允价值变动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此损益已经包括了利息收益和债券价格波动损益,毋需另行计算。这样一则避免了书中方法下公允价值概念运用的混乱;二则简明扼要;三则更重要的是能保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市场价格一致。最后,付息日的核算:从金融学视角分析,核算货币资产上升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下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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