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
住所: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住所:
电话:
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上诉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北京市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改判上诉人无需支付被上诉人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
2、请求法院判令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 承担。
上诉理由:
1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 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所作判决,特提起上诉,上诉事实及理由如下:
1、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之规定判令上诉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该条文的立法本意是要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能够及时和足额的获得劳动报酬并享受法定的相关权利,而不应简单的理解为劳动者只要未签订劳动合同即可得到双倍工资的权利。本案原、被告双方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即一审被告(上诉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一审原告(被上诉人)支付工资且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保障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益并未受到任何损害,故其主张支付双倍工资没有事实依据。
2、一审中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加班工资 元,原告就加班事实未向一审法院提交充分证据,也未提交加班费用的计算依据,即使把原告所主张的加班天数都计算上,被告方也无法算出 元的加班工资,而一审法院断章取义判定被告(上诉人)愿意向原告(被上诉人)支付 加班费,既无法律依据也无事实依据。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
2
上诉人:
年 月 日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