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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大学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河套大学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活动,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河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和《实验教学规程》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我校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各系部院应遵照执行。

一、理论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课堂教学是进行课程理论教学的主要形式,是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

1、教学资格

(1)授课教师必须具有《河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中所要求的教学资格。

(2)新教师必须经过岗前通识性培训和专业性业务培训且成绩合格方可承担课堂理论教学。

(3)凡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应积极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

(4)授课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教学。 2、教学准备

(1) 任课教师应从培养目标出发,认真研究本门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与其它课程的联系和分工,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接受能力,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及后继课的安排,处理好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做到因材施教。

(2)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教师要认真研究教学大纲,对教学大纲的科学体系、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深度广度,要钻深吃透。

(3) 教材是各门课程教学的依据,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选用教材或讲义,指定与教材匹配的辅助教学用书和参考资料,配备适当的练习题与思考题,并按照规定的时间申报使用教材计划。基础课教材应尽量采用教育部颁发的优秀教材。教材或讲义要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应性,要有利于学生获得知识、掌握技能、培养能力,教材内容的份量应与本门课程所规定的计划学时相当。如预订教材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时,任课教师应及时编印讲授提纲,备不时之需。

(4) 授课教师要结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深入钻研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明确各章节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各章节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以及教学的重点、难点,认真研究教学方法、选择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前撰写好较为详细的讲稿或教案,选择或拟好思考题和作业题,备好课堂教学各种用具。备课时,教师还应注意教学内容的整合,与时俱进,不断地精简、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以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

(5) 讲稿或教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讲授的内容提要,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课程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所应采用的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教具、图表、幻灯、录像等教学设备的配合使用;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量,检测教

学目标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等。

(6) 课程教学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每学期上课之前,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拟定出一学期的讲课、实验、课堂讨论、见习、辅导等教学环节的学时、进度和教学要求,并制定好教学日历报院部系审查。

(7) 备课时,一定要强调个人钻研,同时,加强教研室的集体研究,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平行班的课程,教学进度和主要内容应予统一。

3、课堂教学

(1) 课堂教学是现行班级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其主要任务是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向学生系统地传授该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他们的智能和素质,进行科学世界观的教育。课堂教学可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方式进行。

(2) 教师讲课要根据当前教学改革的要求,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启发引导式教学,做到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教学内容能反映现代科学的新发展、新成就。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发展学生智力,加强学法指导,培养学生能力,特别是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要注重在教学过程中教书育人,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

(3)教师课堂讲授应具体做到: a)

教学态度认真,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

b) c)

思路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

保证重点,突破难点,做到主次分明,简略得当,重点

精讲透彻,难点剖析分明。

d) e)

讲授内容科学、系统,具有思想性和严密的逻辑性。 语言精炼、生动、流畅,板书工整,设计合理,简洁明

快,文字规范。

f)

准确运用各种辅助教学手段和教具,尤其是要利用多媒

体教学技术进行视听教学。

g)

课堂讲授要讲究教学艺术,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充分

发挥教师主导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启发、引导学生开动脑筋,独立思考问题;尊重学生的创造精神,鼓励发表不同见解,开展相互讨论,使学生学得主动、灵活、扎实;要积极采用自学式、讨论式、研究式、实验式等教学方法。

h) i) j) 况。

k)

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自觉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注意维有效使用课堂教学时间,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明显。 仪表端庄,教态自然、和谐。

适当进行临时性的测验和提问,并抽查学生课堂笔记情

持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

(4) 课程开始时,教师除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计划外,还应详细说明本课程教学中课外作业、测验、期中与期终考试、实验(实习)等安排情况。

(5) 习题课和课堂讨论是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能力、深入理解基本概念的重要教学形式。任课教师应结合课程的特点,合理安排习题课和课堂讨论时间,并列入教学进度计划。习题课应采用精讲多练和启发诱导的原则进行。讨论课应事先布置,要求学生做好准备,选题应具有典型性、启发性、综合性。课堂讨论时,任课教师应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意见,特别要扶持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

4、作业、辅导、答疑

(1) 作业是帮助学生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的重要环节,也是帮助学生拓宽视野、联系实际的基础性环节。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本课程的特点,精选作业题,题量和难度要适当,以保证学生钻研教材和阅读参考书的时间。

(2) 每门课程均应布置相应的作业。作业的内容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实际,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其分析能力。

(3) 任课教师应根据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为学生开列必读的书目,要求学生作读书笔记、资料卡片等;规定学生完成修读该课程必需的作业量。文科则应明确确定“读、写、议”的各项要求,并作为学习成绩进行考核。

(4) 学生的平时作业,应作为其修读课程成绩的一部分,占该门课程学习总成绩的10%—20%。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用评分或分等级的办法记录在学生成绩表上。对无故缺交作

业超过布置作业量1/3以上者,教师应在期终考试前两周督促补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 批改作业是了解学生学习情况、获取教学反馈信息、进行师生交流的渠道之一。教师应及时、认真、仔细批改作业,确保质量。基础课的作业必须全部批改,其它课程的作业也必须改满1/2。

(6) 批改作业时教师必须进行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还学生重做,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应明确指出,提示解答的主要思路或指定学生参阅有关资料,并有专门的记载;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则应在课堂上予以纠正。

(7) 院部系分管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在期中和期末要抽查学生的作业,以了解本院部系(室)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依据之一。

(8) 课外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根据课程具体情况,每1-2周必须安排一次课外答疑时间。课外答疑可以采用个别答疑、下班辅导或集体辅导等方式进行。

(9) 解答问题要准确、耐心。做到有问有答,通过问答启迪学生思维。一时难以解答的问题,应从严谨的治学态度出发,如实说明情况,另行安排时间作答。

5、 课程考核

(1) 课程考核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方式,应根据《河套大学考试管理办法》、《河套大学试卷规范化实施细则》和《河套大学学生学业成绩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要求,按照教学计划确定考核方

式。考试课程一律在期末安排考试,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课程应在课程结束时进行考查或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由任课教师与院部系教学办公室商定。

(2) 试卷的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的覆盖面应尽可能大些,表述应简练、明了、准确,既要能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能考察学生的能力。命题数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考试课程命题按120分钟确定题量。命题一般要求是:考核内容要遍及教学大纲规定的每一个章节,并体现课程的重点内容;有合理的难度和区分度,既要重视考核学生对“三基”的掌握程度,更要注意考核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题型要多样,一般可采用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题、问答题、简答题、计算题、分析题等题型中的若干项;每道试题应相对独立,不能以某个问题的正确答案作为解答另一问题的前提;在命题的同时,要制定评分标准或答案要点,评分标准或答案要点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由院部系保存备案。

(3) 教师应积极参加考试改革活动,改变单纯凭经验命题的方法,逐步实现考试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期末考试时,应从试题库中调用试题。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应由教研室组织命题。期末考试应拟制A、B两套试卷,其题量、难度相当,经教研室主任审批后择用一套,另一套试卷备作补考用。学校将逐步推行教考分离制度。

(4) 制卷由学校文印室或院部系自己负责。需学校文印室制

卷的课程,考试前两周由各院部系教学秘书到文印室办理制卷手续,考试前一天到文印室领取试卷。接触试卷的工作人员和有关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凡在命题、制卷、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 在复习考试期间,教师不能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不得泄露考题,考试中不得给学生任何暗示,违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监考教师必须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准时发试卷。在考试中,应认真巡视,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并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后立即报告院部系和教务部门处理,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收齐试卷后应当场清点,由监考教师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于当天送交教务部门备查。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巡考,对全校考试进行全面检查。

(6) 要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评分时,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要公正、客观,不应受评分者的兴趣、爱好、情绪、感情等因素的影响,应保证评分信度,要对试卷进行认真分析,考试后一周内将学生成绩单、试卷和试卷分析等送交院部系教学办公室。成绩评定后,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加分、改分,评分确有差错,必须由阅卷教师书面陈述原因,经教研室主任对试卷审查确认,并报分管院部系主任同意后,方可改正。

(7) 学生课程考核不及格,由学生所在院部系通知其本人,其中符合正常补考条件的学生,其补考时间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三周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由有关院部系通知有补考

任务的任课教师及参加补考的学生。补考试题采用期末考试未用试题中的一套。学生补考课程所得成绩按补考实得分登录,填写在学生成绩表相应科目补考成绩栏中。

二、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具有加强政治思想和专业思想教育,促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基本知识,培养和提高实践能力,检验和优化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功能,主要包括实验、实习(教育实习、专业实习、野外实习、工业见习、教学考察、社会调查等)、论文(设计)创作等。 1、 实验教学

根据《河套大学实验教学规程》和《实验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的有关要求,教师应从大学生实验技能培养的总体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实验应达到的具体要求,拟定教学大纲,编写实验指导书;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应编写或选定实验教材。实验课教学应以学生自己动手操作为主,要减少验证性的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创造性的实验,以有利于学生能力特别是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实验教学的教师及实验员应具体做到:

(1)、在上课前按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设计,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和药品的有效性,并预做实验,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2)、实验中应向学生讲解本实验与相应理论课教学的联系,讲清实验内容和要求、仪器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步骤、实验注意事

项等;

(3)、严格要求,加强检查,学生没有预习或未写出预习报告的不准做实验;

(4)、指导实验耐心细致,实验进行中不得离开现场,以便随堂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实验中出现的问题;

5、培养学生严肃、严谨的科学作风,对不符合预定要求的数据,要帮助学生分析原因,避免盲目拼凑实验结果;

6、实验完成后,应仔细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数据不全的报告,应退还学生令其重做。对缺做实验超过规定数量的1/3者(或实验未通过者),应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若为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成绩应以零分计。

2、 实习

实习是教学过程中综合性、实践性的训练,是检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目的是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实习必须按照《河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以及《河套大学教育实习规程》、《河套大学毕业实习暂行规定》、《高职类专业毕业生实习规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1) 、能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明确实习计划内容,实习计划应包括目的要求、实习内容、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检查考核办法、经费预算等。各院部系负责组织实施,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实习计划的各项要求。

2) 、实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时间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和增减。

3) 、学生进入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及岗前教育。 4) 、指导学生实习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所有教师都应服从院部系或教研室的安排,主动承担实习指导工作。院部系要根据实习要求、地点分布、学生人数等具体情况以及教学工作量的有关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教学经验比较丰富、熟悉实习内容、有一定组织能力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实习工作有正确认识和责任感,具有较广博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岗位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才能和实习指导能力。 参加实习指导工作的教师应做到:

①、认真研究实习内容,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大纲规定的实习任务;

②、落实实习地点,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协调好关系,做好实习前各项准备工作;

③、按实习计划要求,全面负责学生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思想品德教育和生活管理等;

④、督促实习学生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实习学生正确地进行实际操作。

⑤、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严格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认真做好实习记录,实习结束后要写好实习报告、总结。并认真评阅实习报告,作给出学生的考核成绩和实习鉴定评语。

⑥、对实习学生严格管理,培养学生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3、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是教学计划中一项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将学过的多门课程内容进行有机的融合与分析,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有效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1)各系部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制定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编写必要的指导书及参考资料。

2)该项工作开始前需将拟定的课程设计题目下发给每位学生,学生进行必要的选择后确定分组名单,每位同学的交叉工作不宜超过40%,确保每位学生在完成过程中获得基本的科研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工作能力。

3)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以15-20人为宜。

4)课程设计完成后,应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成果评价,如成果为论文应组织答辩。评价中采取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成绩等级。

4、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实践,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素养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生进行科学

研究的基本训练。各系部院应根据《河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规范管理,确保质量。

(1)、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可以采取岗前实践和毕业综合训练等形式,由校内教师与校外的行业骨干共同指导,结合生产实践进行选题,确定训练内容和任务要求。时间应不少于半年。各系部院应加强毕业设计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强过程监控,严格考核,采取评阅、答辩、实际操作等形式,检查和验收毕业设计成果。

(2)、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对学生进行综合性的专业实践和科研方法的训练,使他们获得初步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

①各系部院负责对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制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完成选题、确定指导教师、组织答辩、审定论文成绩等组织工作。

②毕业论文选题应遵循的原则是: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力求理论联系实际,结合课程实践、社会实践中的问题;难度适中,在规定时间内能顺利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学生能较全面运用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在探究过程中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指导教师应由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较强的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应认

真负责地担任指导工作,要主动与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流,分阶段对学生进行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应注意学生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掌握学术论文写作(毕业设计)的基本方法,提高研究能力。要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科学态度,创造性地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创新能力的培养贯彻于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全过程。

指导教师具体任务是:

a) 、帮助学生确定选题,指导学生作开题报告;

b) 、介绍有关文献、资料及论题的研究动态,指导研究方法; c) 、审阅学生拟出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

d) 、检查论文(设计)进度情况,审查写作提纲,对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e) 、写出论文(设计)评语,确定初评成绩等。

④论文答辩应由各系部院相关教研室组织。根据学生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提交文档情况及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成绩,并推荐优秀论文。各系部教学委员会组织被荐优秀论文进行答辩,对其成绩进行认定,在此基础之上择优推荐为校级优秀论文。学校教务处将组织优秀论文的二次答辩,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确认、奖励。

土木工程学院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为加强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学院的教学检查工作分开学、期中、期末和平时检查四项。 一、开学前(期初)教学准备工作的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

上学期的成绩登录、考试分析、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各项期终工作的落实情况;

教师的备课情况及教学计划和校历、授课进度表、学生名单、教材、教学大纲、教研室工作计划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课表执行情况(师生是否按课表准时上下课,是否严格维护课堂秩序);

教学设施、校园卫生、各类教室及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 学生选课、重考的准备情况;

教师出勤、学生报到注册、出勤情况等。 检查时间:开学前三天——开学第二周。

参加人员和分工:以教务科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第一周与此同时,开课运行情况的检查要求辅导员到场检查本班学生上课情况。

检查方式:开学前检查采取实地察看,开课运行情况采取巡查方式,并结合听课进行。

检查安排及措施:

开学前各教研室检查本部门的教学准备工作。开学第一周,学院领导、教务科、学生科等相关部门组成教学秩序检查组,深入到各教学班,进行检查上课情况和学生到校、出勤情况;教室多媒体教学、实训教学环境卫生等情况。

二、期中教学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

各类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进度表)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教师教案、课堂教学、教学辅导、作业批改情况; 教材、教学大纲及教学参考资料、教具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教学秩序以及停课、调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无随意停、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

实验、实习(训)教学进行情况; 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师的意见;

检查学生的毕业实习,了解实习进度和实习基地建设情况,以及实习基地领导对学生的反映。

检查时间:于期中第九周到十一周之内完成。

参加人员和分工:一般由院长主持,由教学委员会:教务科长、教研室主任,通过开学时座谈会、查阅教案、作业、听课等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检查方式:采用随机抽查、分组互查、开现场会、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情况的意见以及检查执行教学规程的情况。

检查安排及措施:

教务科对教师进行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形成《中期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包括各教研室总结和系(部)总结,总结中要明确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期末教学检查 检查的内容:

期终考试准备情况:各系(部)的考前教育情况,试题规范、题量和试题内容,考试安排,考试(或考查)过程、阅卷和成绩评定、考试分析。

本学期全面教学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各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完成情况,一学期以来的教学秩序、教学文件、教研室活动记录、教师授课进度和备课(教案)情况及相关材料,实训课开出率及实训室开放情况和实习、技能训练等,各系(部)、教研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下学期教学部署情况:下学期教学安排、教材征订、教学任务落实等情况。

检查的时间:第十九到二十周完成。

参加人员和分工:督导委员会、教务处对各系(部)期末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方式:教学检查采取巡查考场和阅卷现场或以抽查的方式进行。

检查安排及措施: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日常教学检查

日常教学检查工作主要有“天天查”和“月月查”,由教务科负责实施,教务处每天安排专人进行“天天查”即各系(部)每天对所属教学班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缺课现象,调(停)课是否经过审批,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进行抽查。

“月月查”是在“天天查”的基础上,各教研室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月度检查,时间安排在每月下旬,内容包括:教师的备课情况;课堂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评改情况。各教研室将月度检查结果量化、整理后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的依据。

坚持教学质量“六查”制度。

教学“六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教案;查授课;查教学质量;查教学纪律;查作业;查实践教学。学院决定开展教学质量“六查”制度,由教学委员会根据“六查”内容分项实施,教务科和实训中心将各教研室开展“六查”情况作为教研室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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