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质量评价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于医疗机构对环境清洁与消毒质量审核或监督时。
目测法
1、环境是否干净、干燥、无尘、无污垢、无碎屑等。
2、制订统一的现场评价表格。
3、考核人员应经过培训,统一考核评判方法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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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适用于所有的区域。
嗅觉法
1、是否有异味。
2、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区域,如公共厕所内是否可嗅到氨气等异味。
擦抹法
1、是否有积尘。
2、适用于所有的环境区域。
3、检查者可戴白色手套或用清洁纱布等对环境表面进行擦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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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法
荧光标记法:借助紫外线灯检查荧光痕连是否清除。
1、在实施清洁工作前预先标记。
2、将荧光标记在邻近患者诊疗区域内高频接触的环境表面。
3、适用于中度风险区域质量抽查、高度风险区域定期质量抽查。
4、只能用于光滑的环境表面。
5、可通过计算荧光标记清除率来评价清洁质量。
荧光粉迹法:借助紫外线灯检查荧光粉是否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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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清洁工作前预先标记。
2、将荧光粉撒在邻近患者诊疗区域内高频接触的环境表面。
3、适用于中度风险区域质量抽查、高度风险区域定期质量抽查。
4、只能用于光滑的环境表面。
5、可通过计算荧光扩散处数目来评价清洁质量。
化学法
ATP法:记录监测表面的相对光单位值(RLU),合格标准遵照产品说明书。
微生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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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GB15982的相关规定。
1、适用于对环境表面消毒效果的评价。
2、可参照“物体表面微生物污染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其他管理要求
1、医疗机构应参与环境清洁质量监督,并对环境清洁服务机构的人员开展业务指导。
2、医疗机构应对清洁质量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与人员,促进清洁质量的持续改进。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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