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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部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应用技术目录》的通知

2020-11-24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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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部节能省地型 建筑推广应用技术目录》的通知 建科[2006]3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及有关部门,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加强对建设领域技术发展的引导,推广和普及具有节能、节地、节材和环境 保障效益的先进适用技术,根据《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以及《建设部推广应 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公告第218号)的有关要求,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 关行业协会及单位推荐,我部组织专家评审,编制了《建设部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应用技术目录》(以下简称 《技术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各有关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技术目录》的实施,并指导技术依托单位、 使用技术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等做好推广应用工作。 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建设项目应优先选用《技术目录》中的有关技术,组织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加快科技成果 的推广应用,提高产业化和工程化水平。 二、请按照《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关于推广项目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技术目录》所列技术 在本地区推广应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技术依托单位要主动与技术应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接受管理;推广应用过程中,应配合技 术使用单位及时进行工程化技术总结,制定和完善技术规程、标准图集及修订定额等,不断提高技术质量标准 和技术服务水平。我部将对技术依托单位颁发证书。 技术依托单位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降低质量标准和技术服务水平,不能满足推广应用要求的,我部将取消 其资格并收回证书;发生质量问题的,技术依托单位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我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编写《建设部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应用技术目 录简介汇编》,并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建设部建筑节能中心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建筑节能技术的宣传培UIl;中国 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建筑节地、建筑节材、信息化技术的宣传培UIl;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城市建筑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建筑节水、■●■i■■ 环境保障技术的宣传培训。 《技术目录》自公布之日起三年有效。《技术目录》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部科学技术司联系。 附件:建设部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应用技术目录(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六年三月一日 j鞲 技 甍 蒲 l 瓣 一 致 繁 与 篙 囊l ■l 年 蠢 繁 叠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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