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或国家、集体造成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1、刑事诉讼:在我国,刑事诉讼是指公检法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
2、刑事诉讼法:国家制定的调整公检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
3、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4、被害人:人身财产以及其他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5、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 6、送达:公安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手续,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以及有关单位的活动。 7、犯罪嫌疑人在立案侦查和审查阶段中,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
8、被告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或自诉人正式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审判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 9、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0、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依法针对控方面的指控,根据事实和法律,从实体上和程序上,提出有利于被指控人的证据和意见,论证控方的指控不能成立,维护被指控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不公正对待和处理的一系列诉讼行为的总合。
11、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12、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13、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
14、诉讼证据:公检法、当事人等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15、证据力:是指证据依法能够成为法律上的证据的资格和条件。
16、证明力:,又称证据的证明能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亦即证据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采性。 17、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18、书证:就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的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 19、原始证据: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
20、视听资料: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正经案件情况的资料。 21、直接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
22、诉讼证明:诉讼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运用已知的证据和事实来认定案件事实的活动。 23、证明对象:是指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
24、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应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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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强制措施:公安、检察院、法院机关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方法和措施。
26、拘传: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7、取保候审: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28、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依法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并对其实行监督的一种强制方法。
29、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30、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31、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
32、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
33、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4、侦查实验:为了去顶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件或者事实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者怎样发生而按照原来的条件,将该事件或者事实加以重演或者进行试验的一种侦查活动。
35、搜查:侦查人员对于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和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36、扣押: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扣留和提存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和文件的一种侦查活动。 37、通缉:是指公安机关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
38、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起诉或者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将犯罪嫌疑人作为被告人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
39、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过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
40、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应或不必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41、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自诉人的自诉案件,依法进行第一次审判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42、终止审理: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到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候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
43、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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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中止审理: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为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进行开庭审理。
45、判决: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46、决定:公检法在诉讼过程中,依法就有关的诉讼程序问题所作出的一种处理方式。
47、裁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和判决执行过程中,对于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出决定。 48、第二审程序: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或人民检察院因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提起上诉或抗诉的案件,依法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
49、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50、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审判监督行为。 51、行事诉讼期间: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行事诉讼活动所需必须遵守的时间期限。 52、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经过普通程序一审、二审审结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程序。
53、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54、诉讼中止:办案机关在立案以后到案件审结的过程中,因为发生了某种情况而将正在进行的诉讼暂时停止,待到中止的障碍消除后,再恢复诉讼。
55、执行:公检法及刑罚执行机关等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依法付诸实施以及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进行的活动。
56、暂予监外执行: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图形、拘役的罪犯因为出现某种法定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内执行,暂时将其放到监外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变通方法。
57、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要求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 ☆★简答题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哪些?
答:(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和裁定。(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包括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切判决和裁定。 (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判决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的死刑判决。(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 2、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1)申请回避;(2)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5)有权向法庭作最后陈述;(6)有权提起上诉; (7)有权提出申诉;(8)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入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4)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1.试述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答:(1)有权自行委托辩护人(2)参加法庭调查;(3)参加法庭辩论(4)有权向法庭作最后陈述(5)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出反诉(6)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7)有权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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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事诉讼中的反诉应具有哪些条件?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自诉人指控自诉案件被告人犯罪行为有因果关系的行为;(3)反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依法可以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4)反诉只能在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宣告判决前提起。
3.试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含义及其在适用上应受的限制。
答: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含义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判加重原判决确定的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在适用上受到限制有: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件,或者在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同时,人民检察院、自诉人也提出抗诉、上诉的,则不受此项限制,可以加重原审判决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
2、简述刑事诉讼职能的含义。
答:其含义有:①侦查职能;②控诉职能;③辩护职能;④审判职能;⑤执行职能;⑥协助诉讼职能;⑦诉讼监督职能。 3、现代刑事诉讼职能的基本结构和原则是什么?答:(1).控审分离(2).控辩对等(3).审判中立
4、简述外国行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答:一、司法独立原则二、无罪推定原则三、控审分离原则四、平等对抗原则五、诉讼迅速原则六、有效辩护原则七、禁止重复追究原则八、适度原则
5、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哪些?答:一、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二、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制度;三、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原则;四、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相结合的诉讼模式;五、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六、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
9、简述自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权利义务。答:权利: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撤回自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作为原告人出席法庭参加法庭审判和同被告方辩论;申请回避;提出上诉;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等。
义务:负有举证责任;应当亲自参加诉讼。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10、对哪些人可以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任何公民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都可以立即扭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 11、简述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
答: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准则,包含着丰富的诉讼原理,体现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具有法律效力。 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对所有参加诉讼的国家机关和个人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12、简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含义。
答:分工负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不可混淆也不可代替。
互相配合: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应当用力合作、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互相制约: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基础上,不仅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且对其机关发生的错误和偏差应予以纠正,对重要的刑事诉讼活动或措施,有其他机关予以把关,已达到互相牵制、互相约束的目的,防止权力的滥用导致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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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简述公开审判原则。 答:根据《宪法》第125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和《刑事诉讼法》第11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这一原则进行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有关个人隐私和未成年案件不公开审理外,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14、简述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事原则。
答:1.只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有权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利。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机关只能分别行使各自的职权,不能混淆或相互取代。
15、简述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则终止审判,或者宣告无罪。即: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15、试列举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答: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才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16、试列举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答(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8、我国确定管辖的原则有哪些?
答:1.依法管辖的原则 2.准确及时的原则 3.便利诉讼的原则4.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5.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19、试述回避的理由。
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但是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21、试述辩护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答: (1)职务保障权。(2)阅卷权。 (3)会见、通信权。 (4)调查取证权。 (5)提出辩护意见权。(6)获得出庭通知权。 (7)出庭辩护权。(8)拒绝辩护权。 (9)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对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10)其他诉讼权利。
22、什么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与刑罚、行政处罚的区别有哪些?
答: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方法和措施。 与刑罚的区别:1.性质不同。2.法律根据不用。3.适用主体不同。4.适用对象不同。5.使用时间不同。6.稳定程度不同。7.法律后果不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1.性质不同。2.法律依据不同。3.适用主体不同。4.适用对象不同。5.稳定性不同。 23、试述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条件。
答: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监视居住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使用条件相同,凡是适用取保候审的,也能适用监视居住,但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不用同时并用,只能择其一而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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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试述逮捕的条件。
答: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事逮捕的证据条件。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犯罪,这事逮捕的罪责条件。 3.有逮捕必要,这事逮捕的社会危害性条件。在具备前两个条件的基础上,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才能依法逮捕。
25、保证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6、试述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
答:1.合法性原则 2.必要性原则 3.相当性原则 4.适时改变原则 5.人道原则
27、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是什么?答:与行政拘留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用。2.法律根据不同。3.适用对象不同。4.羁押期限不同。
与司法拘留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2.有权采用的机关不同。3.与判决的关系不同。4.期限不同 29、试述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
答:1.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须以刑事诉讼为前提。 2.被害人或国家、集体的损失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3.被害人或国家、集体的损失必须是物质损失。 4.有赔偿请求权人在行事诉讼中提出了赔偿要求。 30、简述刑事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答:概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包括: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 特征:证明力和证据能力。
31、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应当遵循哪些规则?
答:1.应审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只有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时间、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 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确凿无疑的 32、简述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答:公诉案件证明责任的承担,主要由控诉方承担证明责任,例外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承担证明责任。即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承担证明责任。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但是在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时,则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 33、简述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答:1.对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立案、侦查、预审。 2.对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进行拘留,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批准或决定的拘留、逮捕分则执行。 3.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剥脱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及有关机关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监督或考察。 35、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有哪些? 答:1.没有正确的来源或者来源不明的传说、文字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只有在原始证据不能取得或者确有苦难时,才能用传来证据代替; 3.应当收集和运用距原始证据最近的传来证据 4.如果案件只有传来证据而没有原始证据,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36、立案有哪些条件?答:1.有犯罪事实。这是立案的事实条件,也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立案的罪责条件 3.符合管辖的规定。这是立案的管辖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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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简述控告人对不立案的救济措施。
答:1.控告人如果对司法、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除申请复议外,也可不经复议而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监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8、试述简易程序法庭审判的特点。 答:1.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不出庭。 3.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 4.应当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 39、简述侦查阶段律师对犯罪嫌疑人帮助的内容。
答:(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和控告。 (5)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0、简述补充侦察的种类。
答:(1)审查逮捕阶段的补充侦查。 (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3)法庭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 41、简述通缉概念和条件。
答:通缉是指公安机关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
条件:1.实质条件,罪该逮捕或者犯有依法应该逮捕的罪行 2.形式条件,有证据证明确已逃跑。 42、简述侦查终结的条件。
答:1.犯罪事实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3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是什么?答: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44、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条件。
答:(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45、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答: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46、试述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答: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包括一罪和数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47、试述自诉案件的范围和条件。
答: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条件:1.《刑事诉讼法》第176条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 2.属于本院管辖的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51、简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含义。
含义: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原判决确定的刑罚。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在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同时,人民检察院、自诉人也是提出抗诉、上诉的,则不受此项限制,可以加重原审判决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 52、试述两审终审制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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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指一个案件经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判后,如果有关的当事人或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并重新作出判决或裁定。经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告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提出抗诉。简要地说,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次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l、人民检察院职权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答:1是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之一;2是国家的唯一公诉机关;3是诉讼监督机关; 4是审查逮捕的主要机关。 2、简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诉讼地位
答:1是有极大可能被定罪和处刑的人;2是采取强制措施的对象;3是证据的主要 来源;4是辩护权的主体,是辩护职能的主要承担者。
3、哪些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14 周岁以上不满 16周岁未成 年人犯罪案件。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4、实行审判公开有什么意义
1是保障审判的民主性和公正性的关键措施。2对于促使侦查、起诉机关严格依法办 案和保证诉讼质量,具有重要作用。3对于防止片面性,客观全面地查明案件情况,正确处理案件,维护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
5、地区管辖有哪些原则要求
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的原则;2以最初受 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
6、应当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请客送礼, 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 人的。 7、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8、刑事诉讼证据应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客观性。即作为证据的事实本身应该是客观存在的, 而且其与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也 是客观的; 2关联性。 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 3可采性。是指证据必须为法律所允许, 方可用于证明诉讼中的待证事实。
9、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而有逮捕必要的。
10、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哪几个方面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 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 5属于人民法院 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l、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有什么区别 1前者只适用于审判阶段, 而后者则适用于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各个阶段;2前者只 是暂时停止审判,其他诉讼活动继续进行;而后者则是暂时停止诉讼;3前者受诉讼时 限的制约,而后者则不受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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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1)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2)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该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3、提起公诉要具备哪些条件 1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必须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 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14、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刑事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对依法可能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但被告为盲、聋、哑人的,及无罪辩护的等,不能适用)
15、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 1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2提起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 上级人民法院、各级法院院长或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3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4法律没有规定期限;5重新审判的法院可以是原审的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也可以 是提审的上级法院;6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16、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1)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 (2)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3)必须依法进行; (4)是贯彻落入国家刑罚权,解决被告人定罪量刑问题的一项特定的国家活动; (5)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 (6)目的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权利,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等。 17、刑事辩护的含义。 (1)是一种针对指控进行的对抗性诉讼活动; (2)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 (3)是维护、实现司法公正不中缺的一项诉讼职能; (4)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8、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1)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 (2)公安机关承担部分涉及到的有关程序法事 (3)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实; (4)犯罪嫌疑人、被告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除外) ,但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也要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
19、对哪些人可以扭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 (3)越狱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
20、保证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1、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 (2)法律根据不同;(3)适用对象不同;4)羁押期限不同。
22、律师对犯罪嫌疑人可给予哪些帮助? (1)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 (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和控告;(5)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3、不起诉的种类 (1)法定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 (3)存疑不起诉。 1.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答:刑事诉讼的特点有: 1 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1分)
(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2分) (5)刑事诉讼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 (6)刑事诉讼的目的是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2.试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及其在适用上应受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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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 上诉不加刑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都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1分)在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中,第二审法院就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4分) 3.简述简易程序法庭审判的特点。
答:简易程序法庭审判的特点是: (1)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1分)(2)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不出庭。(1分)(3)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2分)(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2分) (5)具有不同于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4.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1.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答:(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分)(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但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2分)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2分)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1分)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1分) 5.试述自诉案件的条件。
答:提起自诉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每个要点2分) (1)自诉必须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2)提起自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人。(3)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范围。(4)自诉必须在追诉时效期限内提出。 6.简述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
答: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其适用条件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并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分)(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但是,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1分) 7.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2分)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2分)(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2分)(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分)
8.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哪些内容?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分)(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2分)(3)移送起诉的案件,是否属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2分)(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1分)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1分) 9.简述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的条件。
答: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足以证实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2分)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1分)(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1分) (4)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1分)(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1分)(6)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1分)
1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是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1分)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1分)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代理人的。(2分)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2分)(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2分) 11.简述判决与裁定在适用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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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判决与裁定在使用上的区别表现在: 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主要解决程序问题,只解决部分实体问题 2)适用范围不同。判决只在审判终结时适用;裁定则适用于整个审判或执行程序的全过 3)适用方式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可采用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12.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反诉?反诉有哪些条件?
答: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反诉以自诉的存在为前提,是一个独立的诉讼,而不是对自诉的答辩。反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第一、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案自诉人;第二、反诉的案件必第三、反诉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3.试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
答: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 (1)请求立案;(2)申请回避;(3)委托代理人;(4)要求赔偿损失;(5)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6)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7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8)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 14、简述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1、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其犯罪而遭受损失的赔偿问题的活动。对严惩犯罪,有效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意义:(1)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又责令他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是严惩犯罪的体现。(2)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可使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物质损失得到挽回或补偿。(3)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把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合并进行,简化诉讼程序,即便利群众,又可以避免对同一事实作出相互矛盾的结论。 15、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2、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
(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16、简述间接证据的概念及运用。
3、凡是不能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才能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间接证据。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1)每个间接证据必须是客观的,确实可靠的,不能有虚假证据2)每个间接证据同案件事实之间都必须有客观联系;)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不能有矛盾,如果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的排除;4)通过若干间接证据证明所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一个,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单项选择题
1、下列证据中,有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d )A、物证 B、鉴定结论C、勘验、检查笔录 D、被害人陈述 2、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 c )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B、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C、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D、协作关系 3、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时,应当听取( d )的意见。 A、证人 B、鉴定C、公安机关 D、被害人委托的人
4、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的差别是(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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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作出裁决的机关不同 B、当事人称谓不同C、所解决的实体问题和依据的实体法不同 D、立法的根据不同 5、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方式是( b )。
A、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B、应当开庭审理 C、可以书面审理 D、可以采用调查询问式审理 1. 下列人员中,不能称作犯罪嫌疑人的是( C )。
A. 正在被侦查的人 B. 正在被审查起诉的人C. 正在被审判的人D.正在被通缉的罪该逮捕的人 2.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的机关,应当是( C )。 A. 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C. 公安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3.法律限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最长时间为(A )。A.12小时 B.15小时 C.20小时 D.24小时 4.划分地区管辖的主要依据是(A )。A. 犯罪地 B.最先受理C. 被告人居住地 D.被害人居住地 5.一般不公开审判的案件是(D )。 A. 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B. 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C. 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D.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6.被告人某甲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在上诉期限内,某甲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此案死刑复核程序是(C )。
A. 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即可 B. 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 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故意杀人罪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7.拘传只适用于( A )。 A.犯罪嫌疑人 B. 自诉人 C. 证人D.辩护人
8.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B )。A. 证人关于被害人品行的证言 B.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述C. 鉴定结D.杀人凶器 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 B )以内审结。 A.十日 B.二十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10.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C )。 A. 被毁物品现场的勘验笔录B.被害人关于被毁物品的陈述 C.证人关于被告人实施犯罪情况的证言 D.鉴定人关于被毁物品的鉴定结论
11.P县人民法院对赵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法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赵某不构成犯罪,但在作出判决前,赵某因突发心脏病死亡。P县人民法院应作出的处理是( B )。 A. 裁定终止审理B.判决宣告赵某无罪C. 退回人民检察院处理 D.裁定案件撤销
12.下列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 D )。 A. 宣告被告人无罪 B.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 C.对违反法院秩序人员实施罚款、拘留 D.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
13.J市人民检察院在对舒某刑讯逼供案侦查期间,发现舒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计算舒某侦查羁押期限的正确方法是( D )。 A. 只按照前一个罪计算侦查羁押期限B.自前一个罪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新发现罪的侦查羁押期限 C. 按照数罪中最重的罪计算侦查羁押期限D.自发现对证人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的犯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14.S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王某抢劫案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S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的处理是( A )。 A. 开庭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A.交犯罪地基层人民法院审判C.指定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退回S市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5.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应当由( D )进行审判。
A. 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 丁县人民法院 D.丙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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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诉人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章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刑罚分别为2年和9年,合并执行10年,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做出决定? ( C)
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合并执行11年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合并执行仍10年 C.维持一审判D.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2.下列人中,不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赔偿责任的是( C )
A.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B.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C.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D.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3.赵某与罗某系邻居。两人常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赵某因此受重伤而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不予立案,越某又告知检察院,检察院以同样理由不予立案。赵某即将此案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之前不需要进行审查的是( D )。
A.本院是否有管辖权 B.自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C.赵某是否为被害人D.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 4.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的是( C )。
A.自诉案件 B.公诉案件C.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D.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5.在侦查过程,有权批准进行侦查实验的是( C )。
A.侦察员 B.法院的院长 C.公安局局长 D.检察长 6.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如果被告人在押,应当( B )。
A.在判决生效后立即释放 B.立即释放C.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D.在其表示不上诉后立即释放 7.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方式为(A )。
A.开庭审理 B.书面审理C.讯问调查式审理 D.开庭审理或讯问调查式审理 8.赵某在路旁发现一具尸体,他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A )。 A.报案 B.控告C.举报 D. 立案 9.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B )。
A.证人关于被害人品行的证言 B.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述C.鉴定结论 D.杀人凶器 10.无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 B )。
A. 上级人民法院 B.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11.“天翔号”中国客轮由韩国釜山港驶往大连,船行至公海领域时韩国公民金道雄酗酒闹事,将中国公民周晓燕打成重伤。为及时救治,船舶就近停靠威海港将受害人送往医院,然后驶往大连港。下列法院中,哪一个是本案的犯罪管辖法院?(A)
A.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B.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C.韩国釜山地方法院 D.大连市或威海市的地方基层法院 12.张小勇以诽谤罪向法院自诉王小南。在一审审判过程中,经调解达成协议,调解书合法送达后,张小勇反悔。在此情况下,张小勇有权采用哪种做法?(D)
A.要求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判决 B.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C.重新起诉 D.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13.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从何时起3个月以内审结?(B)
A.受理申诉时 B.作出提审,再审决定时 C.开庭审判时 D.送达提审,再审决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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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某县几位主要领导干部参与一起走私大案,县检察院认为此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该县检察院需经履行的法律程序是什么?(D)
A.上一级公安机关研究同意 B.县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 C.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D.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15.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季某以水平太低为由,申请出席法庭的公诉人王某回避,对季某的回避申请,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A)
A.合议庭决定休庭,由审判长转告提起公诉的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决定
B.合议庭决定休庭,向本院院长汇报,由院长决定并告知季某 C.法庭应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D.法庭对此申请可以不予理睬,继续开庭
1.被告人某甲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在上诉期限内,某甲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此案死刑复核程序是(C )。
A.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即可 B.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核 C.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D. 故意杀人罪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D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中发现某甲的犯罪已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对此案应当做出处理是( A )。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C.终止审理 D.宣告无罪 3.拘传只适用于(B )。
A.自诉人 B.犯罪嫌疑人 C.证人 D.辩护人
4.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而没有移送全部案卷材料的,应当决定( A )。 A.开庭审判 B.驳回起诉C.退回补充侦查 D.不予受理 5.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B )。
A.证人关于被害人品行的证言 B.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述 C.鉴定结论 D.杀人凶器 6.下列案件中,可以成为自诉案件的是( C )。
A.渎职案件 B.盗窃案 C.虐待案件 D.抢劫案件 7.当事人申请回避后不能因此而暂停的诉讼程序是(A )。 A.侦察程序 B.审查程C.第一审程序 D.第二审程序 8.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 B )以内审结。 A.十日 B.二十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9.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况有( A )。A.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B.被害人死亡的C.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长期无法继续审理的D.被告人死亡的
10.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C )。 A.被告人所作与本案无关的供述 B.被害人关于被毁物品的陈述C.证人关于被告人实施犯罪情况的证言 D.鉴定人关于被毁物品的鉴定结论
11.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是( C )。 C.刑事诉讼 D.经济诉讼 12.人民法院不具有的职权是( D )。
A.直接受理自诉案件 B.对公诉和自诉案件进行裁C.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 D.对庭审中的不明事项进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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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P县人民法院对赵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法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赵某不构成犯罪,但在作出判决前,赵某因突发心脏病死亡。P县人民法院应作出的处理是(B )。 A.裁定终止审理 B.判决宣告赵某无罪C.退回人民检察院处理 D.裁定案件撤销 14.下列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 D )。
A.宣告被告人无罪 B.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C.对违反法院秩序人员实施罚款、拘留 D.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
15.某市检察分院的反贪局侦查员李某,在办理自侦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本案中存在专门性问题,需要由本检察院的技术部门进行鉴定。下列什么人员或机构有权决定进行该项鉴定?(C)
A.侦查员李某 B.市检察分院反贪局领导C. 市检察分院检察长 D.市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 1.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时,应当听取( D )的意见。
A.证人 B.鉴定人C.公安机关 D.被害人委托的人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得超过( B )次。
A.1 B.2 C 3 D.4 3.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方式是( B )。
A.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B.应当开庭审 C.可以书面审理 D.可以采用调查询问式审理 4.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 D )。
A.5日 B.3日 C.7日 D.10日
5.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情形是( D )。 A.确有悔改表现 B.确有立功表现C.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 D.没有故意犯罪 6.在公诉案件中,辩护人开始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是( C )。
A.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B.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C.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D.提起公诉之日
7.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审结的时间期限是受理后( A )。 A.20日 B.30 C. 40日 D.45日 8.对生效的没收财产判决(包括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有权执行的机关是(A )。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为主,人民法院配合
9.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二审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的程序应当是( A )。 A.第一审程序 B.第二审程序C.审判监督程序 D.再审程序 10.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B )。 A.6小时 B.12小时C.24小时 D.48小时 11.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 C )。 A.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诉讼文书 B.向证人收集证据 C.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D.向受害人了解案件情况
12.下列职权中,人民法院不具有的职权是( D )。 A.直接受理自诉案件B.对公诉和自诉案件进行裁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D.对庭审中的不明事项进行侦查
13.拘传只适用于(A )。A.犯罪嫌疑人 B.自诉 C. 证人 D. 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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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C 14.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而没有移送全部案卷材料的,应当决定(A )。 A.开庭审判 B.驳回起诉C.退回补充侦查 D.不予受理 15.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B )。
A. 证人关于被害人品行的证言 B.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述C.鉴定结论 D.杀人凶器
1.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种类划分的根据,主要是( B )。A.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B.证据的表现形式 C证据能否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D.证据是否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下列法院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是( C )。
A.高级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C基层人民法院 D.二审法院 4.下列人员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是( B )。 A.犯罪嫌疑人 B.自诉人C公诉人 D.刑事被告人 5.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侦查终结后,不能做出的决定是(B ) A.起诉决定 B.不起诉决 C免于起诉决定 D.撤销案件决定 6.在刑事诉讼中,无权决定适用拘留措施的机关是( C )。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国家安全机关 7.下列人员中,有权提出上诉的应当是(B )。 A.辩护人 B自诉人 C.犯罪嫌疑人 D.被害人 8.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享有的权利是(D)
A.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B.委托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 C.向证人收集证据 D.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9.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时,应做出的处理活动是( B ) A.指定合议庭处理 B.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C直接改判 D.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lo.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是( C )
A.被告人的亲属 B被告人的朋友C本案的证人 D被告人的监护人 11.下列人员中,不能作证人的是(D)
A.生理上有缺陷的人 B与被告人有利害关系的人C.与被害人有亲属关系的人D.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12.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是( D )。·
A.被告人脱逃的 B.被告人死亡的 C.被告人患严重疾病的 D.需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 13.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案件,有核准权的机关是( A )。 A,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 D.专门人民法院 14.对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回避,有权做出决定的人员是( B )。 A.审判长 B.本院院长 C本院审判委员会 D.本庭庭长 二、多项选择题
1、罪犯王某,17岁,因犯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b )。 A、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出上诉 B、如果王某不上诉,王某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也可以提出上诉 C、如果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王某将在监狱中服刑 D、王某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参加二审 2、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ab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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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有要求检察院通知其立案的权利B、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申诉的权利 C、对已生效的判决有申诉的权利D、对一审判决不服有上诉的权利E、在诉讼中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3、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abc )
A、贪污贿赂罪 B、渎职罪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D、诬告陷害罪 E、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4、下列证据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是( abc )。 A、匕首 B、指纹 C、脚印 D、口供 5、弹劾式诉讼的特点有( ad )
A、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地位平等 B、审判一般是秘密进行的 C、与刑讯逼供紧密联系 D、不告不理 E、检察机关行使控诉权 1. 有权决定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有( ACD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 公安机关 D.执行机关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有(ABCD )。 A. 违反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 B. 违反回避制度的
C. 剥夺了被告人辩护权,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D.应当组成合议庭审判而采用独任制的 3.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循的程序有(ACD )。
A. 侦查人员2人以上B.被告人应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一切提问
C. 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伺:D.逮捕了的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4.下列人员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 ABC )。
A.被害人 B.自诉人 C.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D.犯罪嫌疑人 5.下列关于补充侦查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BCD )。
A. 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适用补充侦查
B.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中,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C.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在经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后,应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 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6.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包括( ACD )。
A. 贪污贿赂犯罪 B. 偷税抗税犯罪 C.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犯罪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7.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回避的理由有ABC A. 是本案当事人的亲属 B.接受本案当事人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 C. 在本案中担任证人 D.本案当事人过去曾与其发生过民事法律关系
8.下列证据中,既属于原始证据也属于间接证据的是( ABCD )。
A.尸体 B.现场发现的烟头C. 被撬坏的门锁 D.沽有被害人血迹的衣服 9.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ACD )。
A.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B.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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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D.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10.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 ABC )。
A.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以前可以和被告人和解B.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C. 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D.法院开始审理后自诉人不能撤诉
1.选项所列案件中,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有( AD )。
A. 大港列车机务段段长聂天明挪用公款案 B.新港邮电局投递员马海明私拆邮件案 C.海天公司经理吴月明非法拘禁案 D.新生监狱管教员李文明私放罪犯案
2.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循的程序有( ACD )。
A.侦查人员2人以上B.被告人应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一切提问
C.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D.拘留或逮捕了的被告,在拘留或逮捕后24小时进行讯问 3.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害人( ABC )。
A.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B.对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D.可以提出上诉
4.在刑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 ABCD )。
A.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 B.对依法可以判处管制或拘役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C.告诉才处理的 D.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5.判决与裁定的区别是( ABCD )。
A.解决的问题性质不同B.一个案件只能作出一个判决,但裁定在一个案件中可以作出几个 C.上诉的期限不同D.判决书局限于书面式;裁定则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 6.无罪判决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形( ABC )。
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根本不存在B.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行为 C.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D.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死亡 7.被害人( ABD )。
A.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时,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督促立案B.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C.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D.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8.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有( ABC )。
A.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B.被告人是聋哑人的C.被告人是盲人的 D.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9.侦查阶段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 ABC )。 A.拘传 B.拘留C.逮捕 D.暂予监外执行 10.下列判决中,由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的有( BD )。 A. 管制 B.罚金C.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D.没收财产
1.罪犯王某,17岁,因犯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B )。 A.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出上诉B.如果王某不上诉,王某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也可以提出上诉 C.如果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王某将在监狱中服刑D.王某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参加二审 2.下列证据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是( ABC )。
A.匕首 B.指纹 C.脚印 D.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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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 ABC )。
A.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B.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C.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 D.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4.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 ABC )。 A.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B.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C.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D.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 5.下列证据中,既属于原始证据也属于间接证据的有( ABCD )。
A.赃款 B.现场发现的烟头C.被撬坏的门锁 D.沾有被害人血迹的衣服 6.扭送的对象包括( ABC )。
A.通缉在案的 B.越狱逃跑的 C.正在被追捕的 D.正在预备犯罪的
7.下列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A市甲区人民法院某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其中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有( BCD )。 A.甲区人民检察院 B.A市人民检察院C.A市所在的B省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8.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这些情形有( ABCD )。 A.违反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 B.违反回避制度的
C.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D.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9.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ABD )。
A.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 B.属于本法院管辖C.只能由被害人提起自诉 D.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10.辩护人( ABCD )。
A.可以依法由当事人委托,亦可由人民法院指定B.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充任 C.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卷材D.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1.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ABC )。 A.拘传 B.拘留 C逮捕 D暂予监外执行 2.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安机关行使的职权有(ACD )。 A侦查 B.决定逮捕 C预审 D通缉 · 3.立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AC )。
A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 B.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C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D.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4.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有( ABCD )。
A.正在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B.正在被执行拘役的人C正在被执行管制的人 D.正在被取保候审的人 5.物证对案件起证明作用的根据包括( ACD )。
A.存放的地点 B,记载的内容C外部特征 D.物质性能 6.诉讼代理人是指(ACD )。
A.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B.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C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D.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7.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的案件有(A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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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B.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C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D.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8.人民法院依法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有( ABCD )。A.侵占案 B·侮辱案C诽谤案 D轻伤害案 9.下列案件中,人民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有(BC )‘
A.公诉人出庭,但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 B.被告人是盲、聋、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C.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D.被告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要求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案件
lo,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的特点有( ABD ).A.强制性 B·稳定性 C连续性 D·排它性 案例分析
1、刘某、邱某、赵某因涉嫌共同抢劫杀人犯罪被某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法庭调查中,为节约时间,对三人一同进行了讯问。经审理,一审判决刘某死刑立即执行,邱某与赵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宣判后,刘某与邱某服判,赵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邱某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遂二审改判邱某死刑立即执行,改判赵某无期徒刑。 问:本案中有哪些程序错误?请说明理由。
2、被告人崔某,1980年12月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的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在办理了法律手续后将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崔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6月3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8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在不公开审理过程中,崔某嫌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1)县法院无权受理本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一审法院。 (2)县法院在法庭调查中对三被告一同讯问是错误的,应分别讯问,以免互相串供。
(3)由于被告人的上诉引起第二审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继续审理是错误的,发现一审法院在管辖上有错误,应当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提审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一审。
(4)本题所述二审法院对邱某改判死刑立即执行是错误的,根据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不得加重对邱某的刑罚。 2、答:(1)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拉送归案的崔某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
(2)公安局于5月16日才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3天内,在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7天必须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3)公安局提请逮捕的请求未获批准后,不释放崔某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4)公安局认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所以不释放崔某的理由也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而崔某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 (5)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6)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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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1.某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李立因公司偷税100余万元于1999年8月1日被虹桥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判处被告人李立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该公司判处了罚金。区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李立量刑过轻,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抗诉状,提起抗诉。李立未上诉。二审法院经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过轻,裁定撤销原判,改处被告人李立有期徒刑5年。 请回答:该案中人民检察院、二审人民法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理由是什么?
答: 1.(1)虹桥区检察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没有经过原审人民法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 (2)二审人民法院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不开庭审理是违法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故二审人民法院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不开庭审理是违法的。 (3)二审法院用裁定撤销原判的做法不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原判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是量刑不当,应当改判.二审法院用裁定撤销原判,改处被告人李立有期徒刑5年的做法不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2.被告人李某,1980年出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的提包时被抓获,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该案于6月20日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前,县人民法院认为应对李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月15日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李某嫌辩护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经审理认为李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决生效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李某应定抢劫罪,遂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请回答:本案中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理由是什么?
答:(1)人民法院认为应对李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蒈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2)庭审过程中,李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因为李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李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3)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而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应当由县捡察院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案1. 张某、王某、李某共同诈骗一案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不清,需要补送材料,遂决定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再起诉。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一审宣判后,王某、李某、张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不当,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由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重新审理后,改判张某有期徒刑5年,改判王某有期徒刑3年,李某维持原判。 请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正确的做法是怎样的?并简要说明理由。 (1)县人民法院在审查后将起诉书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是错误的。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审查后,对于不符合规定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2)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是错误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3)原一审法院由原合议庭进行重审是错误的。(2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三、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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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某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甲有期徒刑 3 年。一审判决生效后地区检察分院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甲盗窃数额巨大,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 3 年量刑畸轻,对此案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院应按照下列哪种方式提起再审抗诉 (C)
A.由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抗诉 B.由县检察院向地区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C.由地区检察分院向地区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D.由地区检察分院向县法院提起抗诉
2、C 市人民法院受理甲盗窃案后,因甲系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师乙作为甲的辩护人。开庭 审理时,甲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乙交恶为理由,拒绝乙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 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 C 市人民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B) 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B. 准许甲拒绝乙继续辩护, 但要求甲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 C.通知甲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 D.不准许甲拒绝乙继续辩护
3、上诉人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章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刑罚分别为 2 年和 9 年,合并执行 lO 年,准确量刑应分别为 5 年和 7 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做出决定 (B) 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 5 年和 7 年,合并执行 11 年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 5 年和 7 年,合并执行仍为 10 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4、丁某、吴某、李某 1997 年 6 月 10 日在某市郊外抢劫了一名进城卖菜的农民秦某,在抢劫过程中,丁某用匕首刺中秦某的胸部,致秦某死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定项 1.本案中,丁某、吴某、李某可以获得律师帮助的时间是: A
A、从第一次被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B、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习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C、自侦查之初就可以委托辩护人 D、自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2.当丁某、吴某、李某委托辩护人时,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有 AC A、正在被执行缓刑的人 B、他们的监护人、亲友 C、现职公、检、法工作人员 D、外国人
3.如果李某委托了辩护人,则人民法院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丁某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B A、要求丁某委托辩护人 B、应当为丁某指定辩护人 C、可以为丁某指定辩护人,即使丁某本人并非经济困难 D、只有当丁某经济困难而无力聘请辩护人时,才应为其指定辩护人
4.本案中,如果丁某不可能被判处死刑,而他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时候,人民法院:A A、应当准许 B、不应当准许 C、应当先审查,再决定是否准许 D、可以不予准许
5.本案中,如果丁某可能被判处死刑,而他在法庭审理时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并经合议庭同意,在重新开庭后,丁某再次拒绝重新指定的辩护律师的,则: A
A、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B、人民法院应不予准许 C、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丁某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必须由人民法院再为其指定辩护人 D、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丁某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
7被告人崔某,1983年11月出生。1999年12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赵某的提包,内有手机和1000元钱,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区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区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被依法拘留,后改为取保候审。该案于2000年2月20日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中,区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在庭审过程中,崔某嫌法院指定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批准。法庭经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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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学校负责执行。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崔某应定抢劫罪,遂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请回答:本案中公、检、法机关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1)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扭送归案的崔是错误的。因为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 (2)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2分)
(3)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3分)
(4)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学校负责执行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缓刑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2分)
(5)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是错误的。区人民检察院无权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分)
2.被告人崔某,1980年12月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在办理了法律手续后将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崔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6月3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8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在不公开审理过程中,崔某嫌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⑴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拉送归案的崔某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3分)
⑵.公安局于5月16日才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3天内,在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7天必须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分)
⑶.公安局提请逮捕的请求未获批准后,不释放崔某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3分)
⑷公安局认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所以不释放崔某的理由也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而崔某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3分) ⑸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3分) ⑹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2分)
3.朱某和其同母异父的哥哥武某及他们的生母李某一起生活。武某经常虐待李某,情节十分恶劣。1996年4月1日,李某去世,武某为独吞全部财产,威逼朱某离家出走。朱某不从,武某便殴打朱某,致使朱某身上多处受伤。10月5日,朱某向县人民法院控告武某虐待李某和故意伤害自己,并要求继承李某的全部财产。由于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轻伤)这两个罪都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法院决定立案审理。鉴于朱某同时提出了遗产继承事项,法院遂决定对遗产继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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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以附带民事诉讼形式一并审理。经法庭审理,判处被告人武某虐待罪有期徒刑一年,故意伤害罪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全部由朱某继承。
请问答:该法院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的做法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答:该法院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分)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分)可见,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2)必须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3)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物质上的损失。(3分)本案被告人武某的行为虽然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但继承遗产并不是对武某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损害赔偿,它和武某的犯罪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而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一并解决。(4分)刑庭只能解决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问题,对遗产继承事项应由朱某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分)
4.2000年9月,某厂女工王某从工厂下班回家途中,被一名歹徒拦路强奸。为查找和告发作案人,王某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了案,还向邻居和丈夫说了被强奸的事实。一周以后,夫妻之间因此而发生口角,被害人王某服毒自杀(幸及时送医院抢救,未死)。破案后,被害人王某向人民法院要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让被告人(强奸者)赔偿因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费用。
问:在这样的情况,王某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理由是什么?
答:王某无权就服毒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费用向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以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物质损失为条件,如被告人行凶伤害,致使被害人伤残,需要治疗的费用;再比如由于被告人盗窃、抢劫,致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则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说因被告人强奸、污辱造成被害人精神痛苦,而被害人没有直接遭受物质损失的,也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上述情况中,被害人服毒自杀后的抢救医疗费用,并不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因此被害人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要求经济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8分) 5.某区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孙某,男,15岁,系某校初中三年级学生。1997年11月某日与本校另一学生打架,致其重伤。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因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遂将被告人的这一意见记录在案,于十日后开庭审理。被告人所在学校为加强校纪教育,征得法院同意后,选派了五名学生干部参加旁听审判,并要他们回校后向各自班级作宣传教育。经法庭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审判后,孙某表示服判不上诉。孙某的父亲不服提出上诉,同时为孙某委托律师参加二审。
请回答:该案在审理中存在那些问题? 答:法院在本案的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
(1)没有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3分)本案中被告人孙某15周岁,属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该案一审时,人民法院在没有指定辩护人的情况下,即开庭审理,严重违反了诉讼程序。(3分)
(2)违反了公开审判的规定。(3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对于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本案行为人孙某只有15周岁,属于应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一审法院在开庭时,同意学校派代表参加旁听,严重违反诉讼程序。(4分)
6.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28日夜间12点左右,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撬开窗户进人我的房间,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手饰。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了放钱和首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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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翻出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甲还告诉乙:“损失不大,别对任何人讲,张某是个亡命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乙认为这是一起人室抢劫案件,当日即将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公安机关
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情况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持刀人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张某的供述和甲、乙二人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情节一致。公安机关从张某家中查获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被告人张某受到应有的制裁。
请回答:(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各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中的哪一种?
(2)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为什么? 答:.(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1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1分)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1分)在张某家中查获的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属于物证。(1分) 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2分)是传来证据。(2分)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可以单
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即张某抢劫了甲,属于直接证据。(2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的不是自己看到的事实,而是由甲向他陈述的,所以属于传来证据。(2分)
7.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某区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 为由,径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发现原一审合议庭成员中,审判员李某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于是裁定发问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审判员王某代替李某,与原合议庭成员张某和汤某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理由是张某和汤某对此案比较了解,让他们继续审理此案,有利于迅速结案。
问题:请找出本案审理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答:(1)某区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2分)《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事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规定,某区人民检察院只能通过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由某区法院将抗诉书及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市中级法院,而不能直接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书。 (2)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开庭审理此案。(2分)《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l款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检察院提起抗诉,院不依法开庭审理是错误的。(2分) (3)某区人民法院重审此案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2分)《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l款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本案中,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仍由原合议庭成员参加审判,其做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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