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一) 安全用电措施
1、技术措施
①施工现场供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使用,杜绝混用。PE线在总配电箱处做一组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PE线不能加设开关及熔断器,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做可靠电气连接,不能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②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是15mA。
③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并应有过载、短路、及断路保护功能。
④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⑤地下室及潮湿场所应采用安全电压36V或24V照明。碘钨灯用铁架的应做好保护接零,所有220V灯具都应使用单极漏电保护开关。
⑥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需符合JCJ46-88第八章的有关要求。
⑦对分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⑧电气设备,配电系统要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线路检修时,实行工作票制,由专业电工检修设专人统一组织,统一指挥。
2、 组织措施
①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包括内容: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度等,用电设备是否安全可行并做好检测记录。
②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验收制度。
③建立技术交底,履行交底人与交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写明交底日期。
④建立维修制度,做好维修工作日志,内容应详细,记载时间、内容及处结果,并有维修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
⑤建立拆除制度不用的闸箱设备随时拆除。
⑥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落实到人。
⑦持证上岗,禁止非电工无证上岗。
⑧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电气工作人员的技术职责。
(二)电气防火措施
1、 技术措施
•
合理配制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对用电设备过载、短路、进行可靠的保护。
•
电气设备集中场所应配置灭火器材,电气设备周围严禁烟火。
•
配电箱、电气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火源。
•
电气焊时,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点三者距离要符合规范
要求。
•
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程度。
•
严禁不经批准使用电炉。
•
组织措施
(三)雨季临时用电措施
①雨季时要对用电设备增加巡视次数。
②下雨时要将配电箱箱门关好,防止进水。
③雨后要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摇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一节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 持证上岗,禁止非电工无证上岗。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 进行专业培训,普及用电知识,增加安全教育中的安全用电知识内容;教育有关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提高电气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提高预防触电的防范意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3. 建立技术交底,履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写明交底日期。
4. 建立维修制度,做好维修工作日志,内容详细,记载时间、内容及处理结果。包括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度等,用电设备是否安全可行并做好检测记录。并有维修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
5. 严格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验收制度。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和完善临时用电管理责任制并逐级落实到人。强化施工现场用电的定期巡查、保养、维修工作责任制。
6. 项目部专设管理人员负责整个工程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对现场电工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记录,确保施工用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用电资料记录齐全。
7. 建立拆除制度.不用的闸箱设备随时拆除。
8.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必须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9. 施工现场配置1211干粉灭火器防止电力荷载过大或电器短路发生火灾事故。
第二节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总配电室(箱)要求:
随时检查屋面防水、排水情况,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使配电电器和母线间造成短路故障。并配备1211灭火器,防止配电房着火燃烧,造成事故。
(1)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排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屏(盘)后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
(3)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6)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7)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2.室内配线
职工宿舍、办公楼及生活区电线采用明装,沿屋顶、墙壁敷设,外加PVC塑料套管,在施工建筑物内,采用电缆在楼层电井内垂直敷设,每楼层固定一处。同时室内配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的线路应减少弯曲而取直。
(2)导线的额定电压大于线路的工作电压;
(3)导线绝缘层符合线路的安全方式和敷设的环境条件;
(4)导线截面满足供电容量要求和机械强度要求;
(5)导线连接和分支处,不受机械作用;
(6)线路中尽量减少接头,以减少故障点;
(7)线路尽可能避开热源;
(8)为了减少接触电阻和防止脱落,截面在10m2以下的导线可将线芯直接与电器端子压接,截面在16m2以上的导线,可将线芯先装入接线连接端子内,然后再与电器断子连接,以保证有足够的接触面积;
(9)水平敷设的线路距地面低于2m或垂直敷设的线路距地面低于1.8m的线段,预防机械损伤;
(10)布线位置,应便于检查;
(11)为了防止漏电,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不少于每伏1000Ω。
3.施工现场配电箱和开关箱
(1)按照“总配电室—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的顺序分级设置;
(2)按照“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的原则;
(3)开关箱由分配电箱配电;
根据项目部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型号制作,进场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配电箱、开关箱周围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设防雨、防尘、防砸设施。安装配电箱及变配电室线路须在上一级箱内切断电源,选用线鼻子、用液压钳压紧牢固,在上一级箱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字样,并把电箱上锁。配电箱、开关箱含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按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歪斜和松动。
a) 箱内的连接线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份。箱内的工作
零线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b) 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均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
面或箱门处。进、出线须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c)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
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d) 每台用电设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执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
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e) 所有配电箱均须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f) 所有配电箱门均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由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
上时,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g)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h)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i) 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j)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经常保持整洁。
k)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l)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使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m) 接触。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
n) 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
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
4、电器装置的选择
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a) 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
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30 mA 0.1S电焊机闸刀30A漏开40A ,30 mA 0.1S
b) 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正确选择导线规格、型号及数量。绝缘导线按设计采用
450V/750V耐压的绝缘导线。为了保证安全和施工/维修方便各用电回路按色标要求分色,L1相为黄色,L2相为绿色,L3相为红色,N(中性线)为淡蓝色,PE(保护线)为绿/黄双色
c) 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
损的器具和器材。
d) 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超过25个,并装设熔断电流
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e) 螺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
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f) 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g) 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
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h) 地下室楼梯间及潮湿场所均采用安全电压36V照明。碘钨灯用铁架的做保护接
零,所有220V灯具都使用单极漏电保护开关。
i) 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需符合有关要求。
j)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k) 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l) 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m) 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n) 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o) 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p) 明变压器使用双绕组型。
q) 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r) 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s) 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具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按相线载流量的50%选
择。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t) 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
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第三节 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1. 现场设专职电工进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电工必须持证,并经入场三级教育和专项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电工作业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及本施工组织设计、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 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查电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
3. 电器装置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合闸。
4. 电器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5. 电器设备必须做好定期检查工作,确保运行正常。
6. 清洗电动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器设备上。
7. 发生身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接触。
8. 所有施工机械和照明用电,必须装设触(漏)电保护装置,保护装置应完整无损,动作灵敏。使用前必须“实验”按钮,合格后方可使用。
9. 低压电器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
10. 在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低压电器。
11. 各种熔断器的熔点必须严格按规定合理选择,严禁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
12. 电动机械必须一机一闸一箱一锁。电源控制开关应设在机械设备附近3m以内。
13. 移动式机械的电源导线(或临时用电)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俗称橡皮软线)其中必须有一根专用的接地(零)线。电源导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14. 移动式照明的电源和导线采用橡皮铜芯软电缆,绝缘良好并不得有接头,灯具高度离地不得低于2.5M。在潮湿工作面的移动照明灯具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15. 分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电源总开关不得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以上的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起动。
16. 各种刀型开关的静接触头应接电源,动触头接负载,严禁倒接线。
17. 接触器、自动开关、磁力启动器的可动部分,动作应灵活可靠,触头表面应平整,接触紧密。
18. 专业电工每工作日对现场进行巡视及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巡视记录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9. 焊工进行焊接前,必须按要求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第四节 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b、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c 、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规定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塔吊、室外电梯等除做好保护接零外,还需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3)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4)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装置外,还须按要求装设隔离开关。
1.塔吊
(1)塔吊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标GB5144-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
(2)塔吊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
(3)塔吊应作重复接地和防雷装置,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
2.外用电梯
(1)用电梯轿箱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2)外用电梯轿箱与楼层间应安装双向通讯系统。
(3)外用电梯轿箱所经过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连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4)每日工作前必须对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措施。
(5)升降机的上下极限位置限位开关装置性能良好。
3.焊接机械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外必须设置防护罩。
(3)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应经常对焊机进行检查和维护。
(4)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大于30m.
4.手持电动工具
(1)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有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保护接零。
(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设防电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
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钢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6).塔式起重机,卷扬机及钢管搭设的加工房和脚手架(四处)一律必须接地且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7).凡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设置接地体,接地引下线严禁采用单芯铝线.
(8).安装工作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维修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9).所有配电箱柜都必须上锁,且标表示出功能及内部元件功用,必要时沾贴配电系统图,严格例检制度,做好设备运行及维修值班记录工作和各种有关用电安全制度.
(10).施工中行灯采用XV-2×6橡套电缆,地下或较潮湿环境内作业时,行灯一律采用36V低压防护灯具,以免发生触电事故.(2)使用梯子靠在柱子工作,顶端应绑牢。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凳时,必须考虑防滑措施。
(11)使用人字梯必须坚固,距梯脚40~60mm处要设拉绳,防止劈开;不准站在梯子最上一层工作,梯凳上禁止放工具、材料。
(12)临时用电按现场用电的有关规定铺设后方能使用,并对现场线路、设施每周检
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3)配电线路按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室内、外线路均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否则将采取防护措施。
(14)配电系统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15)各类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用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大型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6)电焊机上要有防雨盖,下有防潮垫。
第五节 电气防火措施
1. 合理配制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对用电设备过载、短路、进行可靠的保护。
2. 导线必须按设计截面选用,严禁超负荷使用。禁止使用老化、绝缘性差的电线,严禁乱拉乱扯,线路架设要牢固,确保安全。
3. 各种导线的接头要绑扎牢固,并做好绝缘,以防止接触不良增大电阻值、发生火灾。电动施工机械和手持电动机械的负荷线,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套软电缆。
4. 电气设备集中场所配置灭火器材,电气设备周围严禁烟火。
5. 配电箱、电气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火源。
6. 电气焊时,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点三者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
7. 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程度。
8. 严禁不经批准使用电炉。
9. 施工现场发现有火情时及时报警
10. 建立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1. 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提高各类用电人员电气防火的自觉性。
12. 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
13. 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 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5. 雨季临时用电措施 ①雨季时对用电设备增加巡视次数。②下雨时将配电箱箱门关好,防止进水。③雨后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摇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6. 施工现场发现有火情时及时报警。
第六节 现场安全技术档案
1. 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 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变更单;
3. 现场临时用电技术交底记录;
4. 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5.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6. 现场临时用电接地电阻记录;
7. 现场临时用电绝缘电阻记录;
8. 现场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
9. 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记录;
10. 用电抄表记录.
11. 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记录;
12. 现场临时用电复查验收记录;
13. 现场临时用电巡视电工维修记录;
14. 雨期电气安全及防雷技术措施;
15. 电气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16. 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节 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高压电力线路。(详见专项外电防护方案)
1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2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第八节 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 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并已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 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配电箱门上外侧设有配电编号、负责人及所控设备名称;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4. 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停电验电后再作业,带电作业要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人员穿绝缘鞋。
5.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严禁在雷雨天气进行室外露天电工作业。
6. 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生产的观点,教育所有用电人员懂得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建立建全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7. 加强运行维护和检修试验工作,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好工作记录。如遇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
8. 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照明电路、灯具等统一检查,发现漏电破损、老化等现象及时检修更换。
9. 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产品。
10. 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11. 每天应注意收听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信息,做好防雨准备工作。.在雨季前对现场供电线路,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12. 现场脚手架,外用电梯,塔吊等均应设置避雷措施,其防雷接地阻值不能大于4欧,并要在雨季前检查摇测。
13. 按规定每日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第九节 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
1. 脱离电源
当发现有人触电,不要惊慌,首先要尽快切断电源。
注意:救护人千万不要用手直接去拉触电的人,防止发生救护人触电事故。
脱离电源的方法。应根据现场具体条件,果断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措施,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和措施:
如果开关或按钮距离触电地点很近,应迅速拉开开关,切断电源。并应准备充足照明,以便进行抢救。
如果开关距离触电地点很远,可用绝缘手钳或用干燥木柄的斧、刀、铁锹等把电线切断。
注意:应切断电源侧(即来电侧)的电线,且切断的电线不可触及人体。
2. 当导线搭在触电人身上或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竹杆或其它带有绝缘柄(手握绝缘柄)工具,迅速将电线挑开。
注意:千万不能使用任何金属棒或湿的东西去挑电线,以免救护人触电。
如果触电人的衣服是干燥的,而且不是紧缠在身上时,救护人员可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用干衣服、干围巾等把自己一只手作严格绝缘包裹,然后用这一只手拉触电人的衣服,把他拉离带电体。
注意:千万不要用两只手、不要触及触电人的皮肤、不可拉他的脚,且只适应低压触电,绝不能用于高压触电的抢救。
3. 如果人在较高处触电,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电源后触电人从高处摔下。
4. 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开,严密监视,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触电者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开,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的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断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摆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坚持就地正确抢救,并尽快联系医院进行抢救。
5. 呼吸、心跳情况判断
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断伤员呼吸情况。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听:耳贴近伤员的口,听有无呼气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6. 若看、听、试的结果,即无呼吸又无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已停止,应立即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
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一、临时用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当用电设备
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在建工程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每周一次定期检查。
三、电力线路接零保护系统和防雷装置必须保证随时安全有效。
四、电工作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正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并按章操作。
五、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开关箱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六、施工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七、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一应小于或等于0.1s。
八、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九、配电箱、开关箱应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高度1.3~1.5m。
十、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和金属外壳木质底板的电箱。
十一、所有配电场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
十二、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工作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十三、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使用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十四、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绿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设置于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树木、脚手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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