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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SX5 交底记录-线路工程施工安全管控措施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交 底 记 录

工程名称:定州110kV线路(车望、车总、固总)迁改工程(一期)

定州110kV线路(车望、车总、固总)迁改工程(一期) □公司级 编号:SJSX5-SG01-003 定州110kV线路(车望、车总、交底单位 固总)迁改工程(一期)施工项目部 交底日期 项目名称 交底主持人 交底级别 接受交底人签名: □项目部级 见签到表 交底作业项目:施工安全管控措施 主要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准入管理措施 (1) 参加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年龄必须在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开工前,项目部组织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分包人员纳入班组与员工同等管理,分包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建档,且要“一人一档”。 (2) 结合工程特点,对上岗前员工进行“安规” 及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可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予以清退。 (3)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未参加交底或未履行签字确认手续的,不允许上岗。 (4) 每天上班前开站班会,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查衣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查精神状态;未参加站班会的作业人员不允许参加作业。 (5)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上岗前提供有效证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经过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组织作业人员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有禁忌症者禁止参加施工。对作业人员开展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 应急处置方案、 急救知识培训,提高作业人员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 (6) 组塔、架线作业层班组其它具体要求见下表: 组塔作业层班组人员准入标准一览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准入标准 具有丰富的线路组塔作业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经验 安全考试合格 1 班组长兼指挥 取得省公司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通过施工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并持证 具备担任作业负责人、填写作业票、全面组织指挥现场组塔作业能力 具有3个以上线路工程现场组塔作业实践经验 具备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中级工)及以上资格 2 技术兼质检员 熟悉现场作业技术要求、标准工艺、质量标准 安全考试合格 通过施工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并持证 具备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开展施工质量自检的能力 具有3个以上线路工程现场作业实践经验 3 安全员 熟悉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考试合格 取得省公司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通过施工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并持证 具备担任现场作业安全监护人、识别现场安全作业条件、抓实现场安全风险管控的能力 经施工项目部安全质量培训、考试合格 已接受施工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了解施工作业流程,掌握现场安全、质量、文明4 作业人员 施工管理要求。 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掌握现场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能够正确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架线作业层班组骨干人员任职标准一览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任职条件 具有丰富的线路架线(放线、紧线、挂线)作业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经验 安全考试合格 1 班组长兼指挥 取得省公司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通过施工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并持证 具备担任作业负责人、填写作业票、全面组织指挥现场架线作业能力 具有3个以上线路工程架线作业实践经验 具备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中级工)及以上资格 2 技术兼质检员 熟悉现场作业技术要求、标准工艺、质量标准 安全考试合格 通过施工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并持证 具备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开展施工质量自检的能力 具有3个以上线路工程架线作业实践经验 熟悉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考试合格 3 安全员 取得省公司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通过施工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并持证 具备担任现场作业安全监护人、识别现场安全作业条件、抓实现场安全风险管能力 熟悉牵张机等机械装备操作 4 牵张机械操作手 通过施工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并持证 熟悉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考试合格 经施工项目部安全质量培训、考试合格 已接受施工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了解施工作业流程,掌握现场安全、质量、5 作业人员 施工管理要求。 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掌握现场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能够正确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2、作业人员现场培训措施 (1) 工程开工前和每年年末,施工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年末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实施。 (2) 施工生产人员在新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参加施工生产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组织的安全规程、规定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 (3) 新进单位人员必须参加不少于40个课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 施工项目部负责对临时性用工及分包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5) 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参加施工生产单位或项目部组织的相应安全施工生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 施工项目部必须建立完善的培训台帐。培训资料的整理和保管要整齐、齐全,符合要求。 (7) 项目部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年度的安全培训,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操作技能。 (8) 施工项目部应结合工程特点,对上岗前员工进行“安规” 及相关安全知识、 应急处置方案、 急救知识培训、消防知识、交通知识、机械工器具使用知识进行培训。 (9) 工项目部应丰富培训的方式,可以利用视频类课件对核心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作业技能水平。 3、作业人员行为管理措施 (1)作业人员行为管理措施 ① 根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以及《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等文件要求,明确作业人员行为: ②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着装力求整齐统一并佩戴胸卡,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以及短裤等。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③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置和使用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不得擅自拆、挪或移作他用。如确因施工需要,应征得该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事后应及时恢复。 ④ 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绳、攀登自锁器、工具包,并在施工中正确使用。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在作业过程中,高处作业人员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牢固,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高处作业应设安全监护人。 ⑤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拴在牢固的构件上,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上下传递物件应使用绳索,不得抛掷。 ⑥ 不得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⑦ 使用接地线的施工作业需要按规定安装接地线。 ⑧ 从事起重作业时,应按照已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组织施工; 按规定办理施工作业票,并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下进行;起重作业应设置取得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指挥,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⑨ 起重指挥信号应简明、统一、畅通,其中指挥人员不得盲目指挥。 ⑩ 非起重人员不得指挥起吊,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11 按施工措施进行吊物捆扎和吊装。禁止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12 指挥信号不明不起吊,重量不明不起吊。 13 被吊物上站人、起重臂下站人及被吊物上附有浮游物时不得起吊。 14 各种机动车辆的驾驶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 15 使用施工机械的人员应掌握各类机械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6 拉磨尾绳不应少于两人,且应位于锚桩后面、绳圈外侧,不得站在绳圈内,距离绞磨不得小于2.5m;当磨绳上的油脂较多时应清除。机动绞磨宜设置过载保护装置,不得采用松尾绳的方法卸荷。卷筒应与牵引绳保持垂直。牵引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且排列整齐,通过磨芯时不得重叠或相互缠绕,在卷筒或磨芯上缠绕不得少于5圈,绞磨卷筒与牵引绳最近的转向滑车应保持5m以上的距离。 17 吊挂绝缘子串前,应检查绝缘子串弹簧销是否齐全、到位。吊挂绝缘子串或放线滑车时,吊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8 升空作业应使用压线装置,禁止直接用人力压线;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绳)禁止拴在不牢固的构件上,低挂高用。 19 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杆塔等设施应沿脚钉或爬梯攀登,在攀登或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杆塔上水平转移时应使用水平绳或设置临时扶手,垂直转移时应使用速差自控器或安全自锁器等装置。禁止使用绳索或拉线上下杆塔,不得顺杆或单根构件下滑或上爬。 20 平衡挂线时,不得在同一相邻耐张段的同相(极)导线上进行其他作业。 高处断线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放线滑车上操作。割断最后一根导线时,应注意防止滑车失稳晃动 21 导地线牵引过程中,各转向滑车围成的区域内侧禁止有人,处理转向系统故障前,必须对主牵引绳或导线进行临锚。 22 跨越不停电线路时,禁止作业人员在跨越架内侧攀登、作业,禁止从封顶架上通过。 23 挂接地线或拆接地线时应设监护人。操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绳)、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鞋。 24 导线、地线(光缆)被障碍物卡住时,作业人员应站在线弯的外侧,并应使用工具处理,不得直接用手推拉。 25 牵引设备和张力设备应可靠接地。操作人员应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且不得与未站在绝缘垫上的人员接触。 (2)作业负责 ① 作业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监督作业人员遵守《电网建设安规》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② 应根据现场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和作业需要,增设专责监护人,并明确其监护内容。 ③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临时离开时,应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或离开作业现场。专责监护人需长时间离开作业现场时,应由作业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4、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管理措施 (1)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准入管理措施 ① 项目部在进行开工准备或拟补充进场主要施工机械或工器具时,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出厂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等,并上报监理项目部审批。 ② 施工机械、工器具进场时项目部应组织进行验收,以确认其使用安全可靠性。如变形、破损、有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以及未取得相关合格证的施工机械、工器具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③ 禁止购置国家明令淘汰、安全性能差、技术落后、安全保护装置和技术资料不完备的施工机械、工器具。 ④ 起重机械进出场必须提供车辆检验报告、保险、租赁协议(若租赁)、起重机械的行车本、司机的操作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填报《大中型施工机械进场申报表》,经监理批准后方可进场,完成施工任务出场时,填写《大中型施工机械出场申报表》。 (2)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过程管理措施 施工项目经理是施工中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施工项目部材料员具体负责施工机械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以下管理措施: ① 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存放与运输 施工机械、工器具按照生产方使用说明中的要求存放施工机械、工器具,避免露天堆放,以防止日晒、雨淋、潮湿、高温等恶劣外界因素加速其老化锈蚀失效,避免其预期寿命的缩短和安全可靠性的降低。 施工机械、工器具的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采取可靠的缓冲、绑扎等防护措施,专人现场监督、检查,防止附落、冲击、摔打等因素直接对其造成损坏。 ② 施工机械、工器具的领用 施工机械管理专责应对进场的机械、工器具做好登记台账,在发放时做好领用台账的登记,做到谁领用谁负责。 ③ 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运行 a. b.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机械、工器具的按平面布置放置,按出厂和说明和铭牌规定使用,各类机械挂牌标识,设安全操作牌,明确责任人,专人保养维修。 凡新购、改造后、项修、大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必须经试验鉴定合格并出具技术鉴定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自制、改造非标准机械、工器具,设计人员需提供设计资料,样品须按《输电线路施工机具设计、试验基本要求》(DL/T875-2004)的规定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批量投产使用。 c. d. e. f. g. h. i. 机械、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使用知识的人员持证上岗操作。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授权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牵张设备、汽车起重机、机动绞磨、压接机等设备操作人员应经施工单位或其上级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机具应按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固定式机械设备应随机设安全操作牌。 施工机械、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全面外观检查和试机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有牙口、刃口及转动部分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应装设保护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各种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j. 电动机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工作中断时,应将其电源断开。严禁在运行中或机械未完全停止的情况下清扫、擦拭、润滑和冷却机械的转动部分。电气设备与电动工器具的转动部分和冷却风扇必须装有保护罩。 k. 严格执行施工机械、工器具走合期限的规定,新施工机械、工器具具必须按要求进行磨合。原厂有规定的,按原厂规定。走合期内各安全阀、溢流阀限速装置等不得随意拆除或调整,经常注意检查各部运转情况及工作温度、油压,发现不正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排除。走合期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清洗各滤清器,更换润滑油,填写走合期记录并存档。 l. m. 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中努力做到:四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五良好(调整、紧固、润滑、各部件、安全)。 噪声、废气的排放应对生态环境无影响或影响较小,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环境标准要求,同时也要以操作人员、场内施工人员、周围居民区生理承爱能力参考尺度,在不影响施工作业的前提下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夜间作业,同时应降低发动机的输出功率,减少运行时间,以减少机损、工器具的工作噪声和废气排放量。 n. 操作人员应将施工机械、工器具作业时泄漏的油料用容器接盛并收集,送往施工项目部统一处理,避免乱丢弃,污染环境。 ④ 施工机械、工器具的维修与保养 a. 使用中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必须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按施工机械、工器具维修保养规程所规定周期进行保养,保养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填入[送变电机具(工具)检修卡]。 b. 施工机械、工器具停用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将燃油、润滑油加足,电瓶充电,保持机械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使之能随时投入工作,长时间停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腐、防盗、防火、防潮湿,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c. 现场需小修的故障设备,维修试机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需项修、大修的机械、工器具由公司机械化工程处回收维修,并出具技术鉴定、维修项目及更换配件记录,确保其使用安全可靠。故障设备应挂上不合格标识。 d. 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统一集中回收所更换的废旧零部件、废油料等废弃物,避免乱丢乱弃,污染环境。 (3)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检查 从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监督管理层面出发,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检查形式可分为五种检查形式(不包括准入检查及上级单位检查)。 ① 巡检:指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平时在施工现场的巡视,随机性的发现施工机械、工器具操作和使用违章,以及施工机械、工器具缺陷,随时开出处罚、停止和要求整改等指令,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整改难度,决定是否做出记录和处理。 ② 旁站监督:指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在重要大件吊装(如起重机组装铁塔等)、施工机械、工器具关键工序工艺过程(如:双机抬吊、超负荷作业、大型施工机械、工器具负荷试验等),进行现场监护和检查指导,应该作出记录。 ③ 专项检查:指机械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的重点关注问题或共性问题的单项检查。如各种钢丝绳的检查(如起吊绳、变幅绳、千斤绳等磨损和断丝、变形情况);各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单位的记录留存情况等进行的检查。 ④ 月检查:指施工项目部,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单位,以单位名义组织每月进行定期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检查。 ⑤ 安全评价:是指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施工项目部按一定的评价标准对所管辖范围的机械安全管理全面打分评价。 施工项目部每月初对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汇总到项目部。 施工项目部每月中旬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其使用单位组织检查1次。 各类施工机械、工器具检查应做好[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记录]、《施工机具登记台账》、《大型机械登记台账》、《施工机械维修保养记录》等记录。 交底人签名 注 1. 本表适用于技术、安全、质量等交底,主要交底内容栏体现具体的交底内容。

2. 本表由交底人填写。

3. 本表涉及被交底单位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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