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名技术员,立足于本职岗位,在做好全矿上下供电技术任务的同时,着重于自身供电系统业务的掌握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利用先进的技术,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将供电技术应用于煤矿安全生产中。
一、 积极学习技术,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积极学习技术,掌握了新型设备的新技术、新工艺,并积极地和同行探讨与交流。我把平时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记录下来,向供电车间老师傅们求教,直至弄明白为止。每当厂家相关技术人员来矿解决设备大的故障时,我更积极向他们进行请教。在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中,我逐步的熟悉了井下供电系统和高低压设备的应用,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
二、 合理供电系统设计,科学编制技术措施
在分管供电科长的指导下,我逐渐进行各采区工作面的供电系统设计。由于对工作面及其机械设备不熟悉,为合理的布置高低压电缆线路的走向,我经常跑现场,测量距离,科学整定计算,合理选择电气设备和电缆型号,不仅满足实际需要,还能节省不少人力物力。我先后为井下8171、7198、7196、7174(2)、8172、7199等采煤工作面的供电系统进行了设计。我本着“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除了固定每月两次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检修,还有敷设或回收高压电缆、设备安装、标准化工作等工程,我都要提前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谨组织、科学编制,使安全技术措施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过有关部门领导的审批后,在施工前传达给每位施工人员并签字,严格措施的兑现,令措施真正地起到了防范在前、全过程监督指导的作用。另外,我还协助车间主任做好设备检修计划、材料计划,并对出现的机电事故提出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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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任务显成效
为贯彻落实矿下达的质量标准化工作,针对供电班组对井下主要巷道及变电所的电缆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整理吊挂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制定科学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我主要参加完成了以下几项大的工程:Ⅱ(3)采区上部变电所安装及其供电线路的敷设;皮带暗斜井皮带电控系统安装;东三及Ⅱ(3)采区变频绞车电控、信号系统的安装;井下8171、7198、7196等采煤工作面的供电系统安装;-750掘进面大型综掘机供电系统安装;-750行车间供电安装及掘进队供电系统改造;主井变电所更换变压器等。通过参加这些大型工程,我一边指导技术上的工作一边再进一步学习,积累为以后更好的做好供电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做好本职工作,提高职工技能水平
在日常工作中,我针对井上、下高低压供电系统有变动的地方及时对供电系统图进行修改,可以随时了解各变电所所带负荷,并负责对井下远程监控系统的维护。同时,我对矿井的高压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参数进行了重新计算和对井下高低压电缆统计。在系统领导的指导下,不定期地组织电工进行技能培训,学习新技术,提高理论文化水平和业务操作技能,并经常组织各项技能比武,积极开展“QC小组”和“手指口述操作法”等活动,通过这些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车间电工的业务水平和处理开关故障的能力,大大缩短了处理事故的时间,有力保障了全矿的安全供电。
我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逐渐熟悉自己的业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深知自己的不足之处,如事故处理经验少。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戒骄戒躁,积累经验教训,不断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在实践中磨练自己,严格要求自己,不断的学习与创新.不辜负矿、科领导对我的信任,努力成为优秀的技术人员,争取为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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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多做贡献。赠送:一份《国际商业合同》
国际商业合同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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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 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 、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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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 支付条件:
按下列 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 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 单据:
1.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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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 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 公司。
第十一条 装运:
1.FOB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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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 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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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 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 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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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 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 项解决:
1.提交 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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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代表:
买方: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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