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60447
工程项目施工应急响应措施
Con structio n project emerge ncy resp onse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 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工程项目施工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 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 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项目部安质部收集、记录、 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 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 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 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 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 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 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1) 值班电话:项目部实行昼夜值班制度,项目部值班时 间和人员如下:7:30〜20:30-;
20:30〜7:30。
(2) 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 保护
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 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 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
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 如需可直接拨打120、 110等求救电话。
(3) 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
2分钟内将
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 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 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
项目部安质部在 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 部门报告。
(4) 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 急事急办,主 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
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 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 处理。
应急事故发生处理流程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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