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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总结(共10篇)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总结(共10篇)

篇一:某局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总结

某局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总结

根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意见》、《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规范》和21个重点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等相关的文件精神,我局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征收管理

在坚持依法治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按月分析,及时了解和把握企业所得税收入进度,抓住征管的重点和增长的潜力,强化征管措施,促进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认真做好新税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的定额核定工作,防止一刀切地降低定额,对以往核定定额不足、行业发展较好、价格上升较快、利润增长较多的企业,不仅不能降低定额,还有适当提高定额。

二、落实优惠政策,发挥所得税调控职能作用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抓好各项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促进国际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同时,严格履行减免税审批程序,加强对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清理越权制度的减免税政策,坚决制止违规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坚决防止乱开减免税口子。

三、分类管理

按照分类管理“抓大、控中、核小”的基本思路,继续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监控的工作,密切关注其收入变化,及时分析变化和波动的原因。同时对中等规模的企业加强纳税辅导,促使企业履行所得税

预缴义务。将企业分为核定征收、查账征收两大分类。查账征收再分为重点企业、风险企业、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如对房地产企业采取五个核实:核实开发面积,核实销售单价,核实销售收入,核实决算资料,核实关联业务。

四、优化服务

增强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真心实意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加强税法、财经知识等业务学习,准确、及时解答纳税人咨询的问题,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的力度;创新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所得税电子申报工作,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申报辅导等工作,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简化免税、财产损失等事项的审批、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五、核实税基,管住税源

加强税源管理,掌握纳税户的基本信息,严格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严格规范收入项目管理,按要求对分年度确定的收入要分户、分项目建立台账,实施跟踪管理。并及时通过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审核企业申报收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严格按照新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标准进行成本费用扣除,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亏损弥补、减免税等跨年度扣除项目实现台账管理,合理确定每一年度的扣除额。准确区分应税收

入和不征税收入所对应成本费用的界限,认真抓好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按比例分摊的规定。严格按照财产损失规定的条件和

程序进行财产损失的核实和审批管理。

六、完善汇缴,从严审核

集中抓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纳税审核,对预先确定22个预警指标和评分标准综合分析选出28户申报异常户进行仔细、认真、全面地审核,并做好纳税审核方法、工作经验的总结。整理汇算清缴系统数据,分门别类,核实属于备案类企业的情况。对于有备案类减免数据的企业,核实他们是否备案,是否符合条件,备案类减免税的数据是否正确。下决心解决汇算清缴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的问题。要在做好重点异常户审核的基础上,拓展思路,创新审核分析方法,不断总结提高。

七、信息化建设,提高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各单位要继续做好企业所得税方面预警信息的排查和落实反馈工作,通过组合运用涉税通中的多种审核分析方法和分析模板,充分利用各种数据源形成的综合数据,加强对企业的审核分析,有效提高纳税评估的整体效能。要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加强数据录入管理,强化基础数据检测和修正,不断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为准确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奠定坚实基础。实现对各类纳税人和涉税问题的全面覆盖,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八、加强队伍建设,为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提供人才支持 我局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所得税管理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所得税管理能力。要坚持学用结合,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案例讲评、以考促学,充分发挥业务骨干带头作用。要特别注重对新企业所

得税法、新会计准则等方面的培训,根据所得税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分层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通过全方位的培训和选拔,把精通财务会计和反避税等业务的人员充实到企业所得税管理队伍中来。保持所得税管理队伍的稳定性,对这些人员统一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他们在专业领域的业务优势。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系统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为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提高人才支持。

篇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工作总结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工作总结

为增强税源监控能力,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按市局安排,税政科牵头,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力量组成了审核小组,对XX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企业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后续审核。

审核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依照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环节,分别对六家企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营业收入、税前扣除、关联交易、税收优惠和资产损失等项目进行了审核。

其中,收入项目重点审核了纳税人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是否存在隐匿收入,销售收入不及时入账,视同销售、非货币性交易收入不计应税收入,股权性转让收益、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性资产不计应税收入,各种减免的流转税及取得财政补贴和其他补贴等未按规定计入应税收入等问题。

税前扣除项目重点审核了纳税人是否存在虚列成本、费用,多结转销售成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扣除是否符合规

定,是否存在多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未按规定进行摊销,资本性支出列入费用等问题。

税前优惠项目重点审核了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是否按规定审批、备案等问题。

资产损失项目重点审核了是否按规定审批、扣除。

由于各企业均无关联交易,此项目未予审核。

在审核的过程中,审核小组能做到精确细致、依法依据,依托信息化技术,对于数据不清的项目要求纳税人调帐核对,并要求纳税人进行了自审,按要求填写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自审报告表》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情况明细表》。

经审核,被审核单位的各项目均无任何问题。

篇三: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调研

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调研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分局企业所得税管户逐年增加,到20XX年底企业所得税管户达512户。企业所得税收入达5000万元。从总体情况看,我市所有制形式日趋多元化,管户已涉及到十一个注册类型,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方式日趋多样化,行业已扩展到71个之多。这就给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我市目前企业所得税管理现状以及今后发展的思路谈一点认识。

一、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管理工作不完善,日常税收管理不到位,税源监控能力不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由于分局没有专门的股室,目前9名税收管理员在做好自己负责的纳税户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应付大量上级对口科室布置的各项工作;加之企业所得税为共享税种,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比较小,收入任务压力不大,日常工作中存在“重流转税、轻所得税,抓大放小”的思想。这些因素都导致税收管理员不能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工作,税源监控管理还不够理想。一是存在漏征漏管现象。由于目前企业所得税由国、地税两个部门征管,税务登记数据没有实现实时共享,缺乏相互协调配合,导致税源管理上出现空档。同时,与工商部门缺乏横向联系,信息交流不畅,基层征管力量不足,没有精力和时间开展经常性的漏征漏管清理,致使部分新办企业的所得税出现了漏征漏管。二是税基管理不到位。分局所辖企业中,中小企业占较大比例,经营方式多种多样,

财务核算不规范,申报数据不真实,再加上管理中存在征管力量不足、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等因素,使得企业所得税税基的控管难以达到理想的状态。同时随着许多审批事项的取消,后续管理工作没有及时跟上,形成管理上的“真空地带”。三是日常税收检查力度不够,无法及时发现企业财务会计和所得税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四是备案制度有形无核,有虚无实,致使对纳税人的宏观监督失控,各项制度没有相互依存的连接点,进而无法形成一个互动的监控管理体系。

(二)征收方式核定工作不到位。由于现行税法规定中,关于纳税人财务健全的标准只有定性标准而没有一个直观的量化标准,给行政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过大,造成了核定标准的差异,导致纳税人之间税负的不公平。表现为不同税收管理员对同一行业同一纳税人核定的征收方式不一致;不同的税务管理员所掌握的核定标准也不一致。

(三)所得税政策复杂多变,培训工作存在误区,税收管理员工作难度加大。如20XX年到20XX年,企业资产损失的扣除政策就经历了较大的变化。由于各自工作职责不同以及沟通不畅

等原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与基层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相脱节,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作用大打折扣。

(四)中介机构的作用发挥不够。分局所得税管理岗位上均为兼职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所得税管理工作质量。同时,我们没有充分发掘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以提高纳税人的财务核算水平和纳税申报质量,来减轻税务机关的压力。

(五)管理手段相对滞后,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分局人少事多,工作量较大。日常管理中需调用的数据繁多,急需利用信息化管理来提高效率和质量。目前数据大集中系统中还没有专门的所得税管理模块,无法对所得税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而系统中有关所得税管理的数据也没有得到有效地整合。分局目前能认真利用的所得税数据仅有近两年来汇算清缴系统中的数据。而这些数据还不够全面、及时、准确,难以满足日常税收管理的需要。

二、强化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思路

(一)加强基础管理

加强税源管理工作。加强与国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所得税户籍管理,尽量减少漏征漏管户。对支柱行业的重点企业实行管户制度。即:逐户进行税源监控、涉税事项、汇算清缴以及税源分析预测等管理。对其他企业在兼顾营业税等税种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征收方式分类管理。对查账征收企业,实行管事制度。即:以所得税审批事项为重点,以纳税评估为主要管理手段实施管理。对核定征收企业,实行户籍管理制度。即:以核实户籍、调查调整以及监督申报纳税为重点展开工作。

(二)做好征收方式核定管理工作

一是确定账务核算标准。在税法与会计制度规定的权限内,对定性指标进行量化。因为,财务会计核算健全指标的载体应该是其账表单证。所以,我们可以确定纳税人必需设置哪些账簿,可设置哪些账簿,采用哪些单证和记录什么内容。

二是征收方式审验制度经常化。征收方式的审验工作应该每年进行一次,在汇算清缴期后,根据汇算清缴的结果进行全面的审验,并与减免税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经审验财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同时,要取消其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享受权。三是核定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总局制定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所得率标准

(三)健全所得税备案资料和台账。对于企业所得税管理来说,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核算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等等内容直接关系到成本、费用和的计算,直接影响到企业所得额完整准确程度。因此,要充分利用 “一户式”管理之优势,结合征管部门对纳税人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增加企业所得税备案资料信息,丰富“一户式”储存的信息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台账,对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以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亏损弥补等跨年度扣除等企业所得税调增减及相关项目,实行台账管理,便于使用、便于监督。

(四)加强日常税收检查。首先要善于从企业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中查找问题,及时指出,使企业降低税收违法风险;其次,认真落实户管责任,积极开展税收检查,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存在涉税审批、亏损弥补、税负明显偏低以及其它异常情况的企业列为检查对象,组织业务骨干开展重点检查,认真审核其所得税应税收入及纳税调整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最后,结合日常税收管理工作做好所得税管理,如在发票检

查工资薪金支出与个人所得税对比分析等工作中发现问题。

(五)做好税前扣除事项审核工作

首先是案头审核。是对纳税人申报的有关纸质资料、报表、原始单证、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与税法规定标准的一致性进行符合性审核。审核的基本内容按照不同的税务事项的要求确定。其次是实地调查。税收管理员要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逐项核实认定,并出具调查报告。第三是文书送达。应该与其它税收征管与稽查文书同等对待,确保税务事项审批文书的合法性和严肃性。第四是执行期内管理。税务事项审批以后要实行跟踪监督反馈制度,由主管税务机关实施。要根据税务事项执行期的长短,来确定定期监督反馈,一般一年进行一次跟踪监督反馈,向审批机关报告。

(六)减免税管理工作

减免税管理作为一项税务审批事项,在上述税前扣除事项审核要求的基础上,要增加一项政策宣传与调研。

(七)做好日常税法宣传与咨询服务。包括汇算清缴期前培训、上门辅导、日常宣传咨询以及税收调研等工作。及时解决纳税人的税收问题,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上级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作参考。发挥企业所得税调节宏观、引导微观的职能作用,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加强行业辅导培训,积极参与企业改组改制、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提高政策服务和服务对象的契合度。重大政策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等方式,帮助企业正确理解税法精神和政策规定。

篇四:芮城县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总结

芮城县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总结

“十一五”期间,我局按照“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

避税”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优化服务为主线,用特色促管理,以评估为手段,以规范为蓝本,基础工作扎实,认真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全面夯实企业所得税的基础管理,以行业管理为突破口,企业所得税管理质效不断提升,税收收入大幅增长,20XX年共入库企业所得税万元,比20XX年万元增收万元,增幅%。

一、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税基管理工作

(一)加强户籍管理,摸清税源底数。户籍是税收管理的起点,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户籍管理工作,为确保不漏户,不漏管,不丢失阵地,我们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宣传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特别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我们及时在县电视台、“芮城信息”等媒体做专门的宣传,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宣传新税法,针对国地税征管业务的划分政策,我局印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划分》宣传资料,分别向纳税人和有关部门分送,使纳税人了解国家政策;二是狠抓登记环节,对属于增值税的新办纳税人,在其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对其工商登记资料进行审定,对属于国税部门管理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必须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税种登记,督促其履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三是

定期与工商、地税部门进行数据比对,一般情况下,我们每半年由征管部门与工商登记部门进行一次数据交换,将工商部门新登记注册的企业与我们CTAIS中的所得税户籍进行比对,特别关注的是主体税种为地税部门管理的企业,我们更是认真审查有关信息,对其企业所得税为国税管理的则通知纳税人到国税办理登记,向国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几年来,通过比对新增了10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四是坚持日常巡查。对在巡查中发现新开业的纳税人及时查询工商登记资料,对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管理的及时提醒纳税人到国税部门办理登记,并一直跟踪管理到其办理了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为止。

(二)健全各类台账,加强后续管理。企业所得税具有前后期的延续性,抓好台账管理,建

立完善的企业所得税的台账,是以后纳税人申报的依据之一,也是国税机关核查的有效凭据,CTAIS中有电子台帐,但是,企业所得税一年申报一次,纳税人很容易丢失或忽视这一数据,为此我们很重视纸质台帐的建立,我们特别重视亏损台帐的管理,每个税源管理单位必须按规定按年度登记好。几年来,我们通过台账的建立共对10户企业进行了纳税调整,调减应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亏损数200余万元。

(三)强化政策宣传,抓实汇算清缴。近年来,我们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建立了方便、快捷、有效的纳税服务体系。

首先,突出宣传培训抓汇缴。为提高干部业务素质,确保政策及时准确地执行,我县局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举办了两期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主要管理员参加的培训会议。向企业详细介绍新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特点、程序、要求以及申报软件的安装与应用,并印制了税法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纳税人。宣传辅导,使纳税人树立了自己是所得税汇算清缴主体的观念,明晰了自己的法律责任,达到了税收宣传和辅导的效果,实现了税收政策的宣传由重形式向重实效的转变。其次,突出工作重点抓汇缴。为突出汇缴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局要求各税源管理单位将重点税源企业、三年连续亏损企业以及新办企业作为汇算清缴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纳税辅导、培训工作,并在汇算清缴期间,督促和帮助这些企业按规定准确申报,及时入库,保证了汇算的工作质量。第三,提升服务质量抓汇缴。汇算清缴的服务是税务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优化服务同时也是税务机关的务,我们要求各分局及纳税大厅根据企业所得税规范管理的文件,在汇算清缴期内切实履行职责,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快捷的纳税服务体系,积极主动地开展所得税政策的宣传、辅导,以优质服务促使纳税人汇算清缴质量的提高,在汇算清缴的动员中我局强调要减化流程,免费提供各种办税资料和报表,认真解答纳税人的疑难,热情提供咨询和辅导,在审核过程中及时指出纳税人存在的问题,并

提示纳税人在申报期内重新办理,积极推行一窗式管理,一次性办理,一站式服务。

二、实施分类管理,提升管理质效

根据纳税人的帐簿设置、收入、成本核算情况、纳税人义务履行情况以及税源状况,实行分类管理。

一是加强对总分机构企业的税收管理。新税法明确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实行就地预缴政策。我局针对这一变化,以摸清税源底数,开展调查研究为出发点,通过户籍清理,工商信息交换,清理出2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其次做好税种登记工作,根据清理出的信息,抓紧做好对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税税种核定登记工作,纳入管理范围;三是做好分支机构所得税的就地预缴工作,强化总分机构的信息传递,强化按分支机构申报的要求填报申报表,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二是加强对涉外企业的税收管理。新所得税法实施后,对内、外资两种类型企业实行同一企业所得税标准,针对新税法实施前已经成立的外资企业依法享有的优惠政策多、信息资料不完整的情况,我们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行户籍清理。我局成立了工作专班,对涉外企业户籍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对1户已破产企业注销了税务登记。二是规范优惠期限管理。对我局3户涉外企业自开业至今的申报资料、认定信息、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起始期进行了清理,对符合

税收政策的,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确保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不符合税收政策,自行减免税的,坚决取消其资格。三是加强过渡期税收优惠管理。我们要求分局和企业建立“双向” 涉外企业过渡期优惠台帐,实行帐帐、帐表、帐实之间的核对,来监控企业享受优惠情况,做到专人负责、专门保管、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行业税收管理。一是确定重点管理行业。针对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不同特点,将纳税人划分成若干类型。按年应纳税额情况,将年应纳税额10万以上,由县局实行重点监控。按

税种情况划分为同时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企业及纯所得税企业,针对纯所得税企业管理难度大、获取资料难等特点,抽调出业务全面、专业性强的人员实施专门管理。二是建立行业所得税分析、监控机制。我们每季定期分析行业收入、税负和弹性,分析行业所得税收入增长的弹性和宏观税负,开展有效的所得税税源预测。同时运用分析结果与管理实绩比较,对照差异,查找原因,发现管理弱点,强化管理措施,实施有效的监控。三是积极开展行业纳税评估。我们建立了纺织行业的所得税指标体系,结合行业宏观数据、历史数据、现实管理数据,合理确定了预警值,建立了行业所得税评估数学模型,开展行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在行业评估的基础上,对税负率明显偏低的行业和日常管理中问题较多的行业进行重点检查和行业专项检查,查找管理漏

篇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

篇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状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状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环节,能否科学有效管理直接影响到税源的流失、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新商事体制的改革,企业所得税征管户快速增长,新生的经济类型和经济业态不断涌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也产生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企业所得税征管模式现状分析

(一)税源管控不到位,税基涉嫌侵蚀严重

1、税务机关与工商行政、银行金融等单位的信息不能及时共享。 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法人税制,及时掌握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信息是税源监控的基础工作,尽管《税收征管法》第

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义务将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传递给税务机关,但没有详细规定操作规程及承担责任,使得基层税务机关和工商机关、企业开户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流缺乏约束,税务机关不能从源头上对税源进行监控。

2、难以准确地核实企业的各项收入。

由于目前我国企业组织形式多样、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经营方式,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规范、账面信息失真实度较高,且存在着大量的现金交易,在实际征管中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掌握企业的资金流、货物流等经营情况,对于做“不真实账”等行为使税务机关很难在日常管理中获取证据,税务机关在与纳税人提供的会计信息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信息不对称,较难以准确核实企业的真实收入。

3、企业虚列成本、扩大费用列支范围等行为,严重侵蚀税基。 一方面企业利用假发票、虚列工资等虚列成本;另一方面把私人和家庭消费与生产经营费用相混淆,擅自扩大费用列支扣除范围,提高扣除标准。亏损企业户、零申报户数量较多,存在较多账实不符企业情况。

(二)纳税服务质量有待于提高

1、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亟待提高。企业所得税目前在我国整个税制中是最复杂的税种,包含内容众多和法律规定更新快,这就要求相关税务管理人员须具有丰富的税法、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知识。但目前税务人员年龄老化,知识更新缓慢,更为重要的是缺乏纳税服务意识,甚至会设槛为难企业,成为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瓶颈。

2、纳税服务渠道、形式单一,与企业之间缺乏互动,不能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在纳税服务中,尽管某些税务机关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软件和硬件建设方面,却忽视与纳税人沟通渠

道的建设,不能准确了解纳税人的需求,服务内容和手段离纳税人的要求还有距离,导致双方对企业所得税某些政策产生不同的理解,沟通渠道长期不是很顺畅。

3、税务管理人员对企业的管理手段依然落后,难以形成及时动态的征管模式。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企业户数较多,未能及时和动态地对企业进行有效管理,有效性常常滞后,以至于造成税款缴纳不及时、甚至长期拖欠不清缴或延缴。

(三)企业所得税清算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1、清算程序不规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应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向税务机关报告,有未结清税款的,税务机关参加清算。但在实际中却事与愿违,有部分企业不仅没有成立清算组,不及时处理资产、清理有关债权和债务,而且在清算前都不向税务机关报告,注销时也不提供清算报告。

2、税务机关对清算不够重视。税务机关往往只重视正常经营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使很多企业清算不彻底,注销时仍然留有大量实物资产未处理,造成资产在注销后转移时,税务机关不能有效监控,导致税款流失。

3、清算政策法规缺乏操作性。税法只是简单地规定了企业清算所得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

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及交易相关税费、实收资本,再加上企业债务清偿损益等,但在现实中却很难准确获得资产可变现价值。尤其现在新的工商商事改革,公司注册时都不需实缴资本, 新的商事改革跟相关税收法规难以同步衔接更新,在这种情况下对企业清算所得的内容就会有新的变化,给税务机关、企业的实际工作带来操作难度。

(四)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制度不够完善

1、预缴申报不够规范。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方式先按月或按季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次年5月31日前再按纳税年度汇算清缴,这样造成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方都不重视预缴申报,只重视年度汇算清缴。但目前从整体上看,汇算清缴工作还停留在“账面审核,多退少补”阶段,税务机关本身的管理监督辅助等职能却并未得到充分发挥。 预缴申报流于形式,最终成为企业短期避税的工具。

2、纳税年度申报审核工作未能深入开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今年商事改革公司注册户急增,纳税人数量急剧增长,而我国目前年度申报表审核还是主要依靠人工来完成,导致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申报的错误和疑点。

(五)纳税评估流于形式

1、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在税收征管中到底处在何位置尚不明确,大部分税务部门并没有没立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一般由税收管理员兼职评估。

2、由于不能全面、准确采集企业申报表、财务报表和其他涉税信息,因此,在此基础分析的纳税评估指标值不能准确反映纳税人的风险状况。税务机关获取纳税人的外部信息少,无法对其申报数据做到深入分析,对本地区的行业税负水平和各项财务指标预警值,掌握不及时,难以进行交叉比对分析,再加上评估人员责任心不强,选案随意性大,缺少统一标准等原因,更是雪上加霜,造成当前纳税评估的成果无非是表到表,走个过场,流于形式,收效甚微。

3、纳税评估没形成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统一可操作强的规程,让纳税人常认为纳税显失公平,长期下去可能会影响到税务机关与企业的征纳关系,不利于税收征管的健康长期发展。

二、 当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实施以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税制 及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有如下:

(一)税制体系建设方面

1、经济性重复征税。新税法延续古典税制模式,没有从根本上减轻或消除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如,对已分配利润存在重复征税。企业利润被征收企业所得税后,税后利润对个人分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收实际负担率高达40%(1×(1—25%)×(1—20%))。又如,对未分配利润存在的重复征税。如果企业对税后利润不进行分配,那么将存在着因利润留存而形成的资本利得被再次征收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可能。很显然,经济性重复征税有悖于经济效率原则,无论对征税主体还是纳税主体,其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2、税种征管范围不明确。征管范围历来是国、地税关注的重点,新所得税税法和实施条例有意回避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通知,明确以流转税管理范围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意见,延续“同一税种,两家管理”的格局。客观上增加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不利于税务部门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以流转税管理范围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无论从所得税制理论还是征收管理看,不利于企业所得税制的长远发展。

3、收入、扣除确认原则欠完善。新所得税法确立了收入确认的两个基本原则,即实现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新税法明确扣除的四个基本原则,即权责发生制、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实务中,篇二:市一级国税局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总结范文

关于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情况

的报告

xx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xx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关于做好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所便函

[20xx]xx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文件精神,我市认真开展了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通过税企双方的共同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地完成了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汇算清缴基本情况

(一)汇算清缴户管情况。xx年度全市办理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户数3243户,比去年同期增加637户,同比增长24%。开业户数为3234户,同比增加了673户,开业面达99.72%;应参加汇算清缴的户数为3076户,同比增加了672户。不参加汇算清缴的户数为167户,同比减少了35户;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数为3076户,同比增加了672户。汇算清缴面达100%.通过汇算清缴,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额7.83亿元,纳税调整减少额4.21亿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0.6亿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亿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2.91亿元,应纳所得税额为3.23亿元,扣除减免税额及抵免所得税额,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为3.11亿元,同比增加1.29亿元,增长率为70.88%;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为2.88亿元,同比增加1.11亿元,增长率为62.71%;应补所得税额0.23亿元,同比增加0.18亿元,增长率为360%。3076户企业在xx年度营业收入共计421.9亿元,利润总额为6.98亿元,企业通过汇缴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7.83亿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21亿元,调整后所得额合计为10.6亿元。我市正确执行税

收政策,落实各项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企业所得税0.11亿元,抵免企业所得税0.01亿元。因无企业在境外投资,故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均为0。参加xx年度汇算清缴的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3.11亿元,已预缴2.88亿元,通过汇算清缴共补缴0.23亿元。

(二)汇算清缴行业结构分析。本次实际参加汇算清缴的企业共有3076户,其中:盈利企业2471户,亏损企业196户,零申报企业户数409户。具体参加汇缴行业户数分布如下:农林牧渔业215户,其中:盈利企业123户,亏损企业33户,零申报企业户数59户。采矿业37户,其中:盈利企业32户,亏损企业2户,零申报企业户数3户。制造业1397户,其中:盈利企业1124户,亏损企业80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93户。电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90户,其中:盈利企业71户,亏损企业13户,零申报企业户数6户。建筑业21户,其中:盈利企业17户,亏损企业0户,零申报企业户数4户。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3户,其中:盈利企业52户,亏损企业1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0户。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业6户,其中:盈利企业4户,零申报企业户数2户。批发零售业944户,其中:盈利企业800户,亏损企业35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09户。住宿和餐饮业9户,其中:盈利企业6户,亏损企业2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户。金融业19户,其中:盈利企业15户,亏损企业4户。房地产业163户,其中:盈利企业136户,亏损企业16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1户。租赁和商业服务业36户,其中:盈利企业32户,亏损企业1户,零申报企业户数3户。技术服务业8户,其中:盈利企业7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户。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户其中:盈利企业10户,亏损企业3户,零申报企业户数2户。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47户,其中:盈利企业36户,亏损企业6户,零申报企业户数5户。教育业4户,其中:盈利企业4户。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户,其中:盈利企业2户。

实际税负率:除农、林、牧、渔业22.36%、制造业20.25%、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4.61%,其它行业实际税负率均为25%。

二、税源构成及增减情况分析

(一)税源构成情况。实际参加汇算清缴的3076户企业中,所占比重较大的行业是:农林牧渔业215户,占总户数的6.98%;采矿业37户,占1.2%;制造业1397户,占45.4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0户,占2.92%;交通运输业63户,占2.05%;批发和零售业944户,占30.69%;房地产业163户,占5.2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6户,占

1.17%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7户,占1.53%;其它行业则所占比例较小。

3.11亿元企业所得税收入行业主要分布情况为:制造业入库税款0.44亿元,占15.28%;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入库税款0.1亿元,占3.47%;交通运输业入库税款0.25亿元,占8.68%;批发和零售业入库税款0.89亿元,占30.9%;金融业入库税款0.04亿元,占2.27%;房地产业入库税款1.07亿元,占37.15%。

盈利企业收入及缴纳税款情况:通过汇算清缴,盈利企业为2471户,占应参加汇缴企业户数的80.53%。盈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79.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39亿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91亿元,应纳所得税3.23亿元,减免所得税额0.11亿元,抵免所得税额0.01亿元,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3.11亿元,全年已累计预缴2.85亿元,汇算补缴0.31亿元,应退0.05亿元。

亏损企业销售收入及亏损情况:亏损企业为196户, 占全部应参加汇缴企业户数的6.37%,亏损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2.41亿元,亏损总额2.42亿元。亏损企业主要分布在制造业80户,亏损额为1.26亿元;批发零售业35户,亏损额为0.26亿元;农林牧渔业33户,亏损额为0.15亿元;房地产业16户,亏损额为0.26亿元。亏损企业当年度预缴税款0.03亿元,应退0.03亿元。

(二)税收增收情况及原因。参加汇算清缴企业入库

2.8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增长,增收1.11亿元,增收比例达到62.71%,各行业均出现不同幅度增长的现象。这首先取决于经济环境的转好,企业度过了经济危机,经营状况逐渐改善,同时一些亏损企业也被自然淘汰;其次得益于我市继续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工作,特别是“三产”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继xx年我市出台“三产”企业实行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办法并取得良好效果后,xx年继续将工作重点放在主要针对小型企业、长亏不倒企业、零负申报企业和“三产”企业的预缴管理上。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增加。

三、减免税审批、报备情况

xx年度我市享受免税收入的企业共19户,免税收入0.36亿,较上年增长0.04亿;享受减计收入的企业10户,减计金额0.39亿,较上年减少0.25亿;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13户,扣除金额0.1亿,较上年增长0.04亿;减免所得额合计0.16亿,较上年增长0.11亿;减免税合计0.11亿,较上年减少0.03亿;抵免所得额合计0.01亿,较上年减少0.01亿。

四、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层层落实。我局为切实做好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结合总局、省局文件要求,依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在3月份专门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布置了xx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会议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工作重点应放在政策宣传和有关年报填写辅导上,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严格企业涉税事项审核,同时对企业汇算清缴面、时间要求和在汇缴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应特别注意的事项进行了明确。各县(市、区)局为了切实加强对汇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均成立了以局长或分管业务副局长为组长,税政法规股、税源管理科、农村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汇算清缴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搞好内外培训,增强宣传力度。针对各县区局普遍反映的部分税务干部素质难以适应所得税管理工作以及企业会计人员对所得税政策不明晰的情况,为确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市局进一步强化了对税务干部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培训的方式,提高税务人员所得税业务操作技能水平,并及时整理各项所得税相关政策和资料,通过内网传达至各县区局,帮助税务人员正确理解政策精神并掌握操作方法,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好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各县(区)局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的基础上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对外宣传。xx县局及直属分局积极整理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及管理措施,结

合纳税人日常咨询较多的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编制成册逐户发放,帮助纳税人了解所得税政策,指导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工作;xx县局召集各企业法人代表与局领导班子进行座篇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西安市碑林区国家税务局二○○六年度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的报告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我们碑林区国税局按照“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评估”的指导思想,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5]200号))的规定和(陕国税发[2006]572号)及(市国税发

[2006]389号)文件精神,将工作重点放在政策宣传、电子申报、纳税评估、核定征收和日常检查五个方面,大大地提高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全局干部的大量工

作,克服了人员少、业务多、任务重、汇算面宽等具体困难,坚持早动手、早安排、早落实,圆满地完成了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20XX年度汇算工作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开展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汇算清缴工作落到实处

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第一年,市局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我局的任务最重,申报量占到了全市的三分之一左右,市局领导格外关注,多次到我局指导工作,提出具体建议。我局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提高认识,统筹安排,成立了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纵向、横向联系,保证了区局与市局处室之间,科与所之间、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从而形成一股合力,确保了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内外培训,保证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针对06年企业所得税出台的新政策,申报表的变化、政策的变动等,我局及时做出安排和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实施方案。我们首先分期分批对申报大厅操作人员和全局税收管理员进行轮训,一方面培训有关政策,包括:汇算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汇算清缴中涉及的税收政策和税法和会计制度差异,历年汇算清缴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新申报表讲解等,使每个管理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规定,正确辅导企业填表,正确审核企业报表,提高企业申报表填报质量;另一方面,培训申报软件的操作技能,根据试点测试所得税电子申报的经验,我局制作了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软件操作指南,即“傻瓜流程图”税务版和企业版,并随同下载的总局《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和相关说明一并下发各税源管理部门。税务版中明确税收管理员该如何操作软件的下载,如何安装使用数据的导入和导出,以及如何接收申报数据等。在企业版中告诉纳税人,下载软件后,如何选择和填写税务登记表,如何进行系统激活,怎样生成和创建报表,怎样录入报表,先录什么,后录什么,如何修改,如何生成压缩文件上报税务机关等。使税务人员和纳税人一看就懂,容易操作。

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纳税人开展了多形式、多渠道和多方式的培训辅导,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向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和专业化的纳税服务,采取集中培训、重点辅导等多种形式,从新申报表填写方法、报表间勾稽关系、软件应用、税务审批事项、税收政策等方面对企业进行辅导,使纳税人及时掌握新申报表的填报方法,适应新申报表的填报要求,明白如何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正确填制相关报表,准确录入有关数据,从源泉上保证汇算清缴数据的可靠性,从而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同时我们以所为单位举行税企恳谈会,印发宣传资料,开通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咨询热线,在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内容等,使广大纳税人明白电子申报的优越性,赢得了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电子申报在推行过程中,我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互动现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学习相关操作方法和有关政策,税

篇六:金融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金融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绝非网络复制,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金融企业所得税管理岗位所在的单位)金融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金融企业所得税管理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金融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金融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金融企业所得税管理岗位所在的单位)金融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金融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篇七:所得税管理处二八年度工作总结

所得税管理处二○○八年度工作总结

及二○○九年工作规划

一、二○○八年度工作总结

二○○八年度我处所得税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管理为主题,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根据总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二十四字新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切实提高了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我处已完成了各项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的长效机制,促进收入稳步增长

各级税务机关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所得税税源管理和收入弹性分析,及时发现和堵塞征管漏洞,促进所得税收入随着经济发展而实现大幅度增长。为了准确判断所得税收入形势、掌握所得税收入进度、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省国税系统建立了所得税收入定期分析工作制度,完善了重点税源企业和铁矿采选业所得税收入监控分析制度,按照总局的要求每月按时向总局报送了所得税收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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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1-12月份累计完成企业所得税收入18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8%,同比增收39.8亿元;其中内资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14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4%,同比增收27.9亿元;

外资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4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4%,同比增收12亿元;企业所得税收入占全省总收入的16.9%,增长1.1个百分点。所得税收入对整体税收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升,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对优化税制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贯彻落实新税法的各项工作 为确保贯彻落实新税法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处下发了《关于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和《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方案》,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培训、严格依法治税、加强协调配合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就贯彻落实新税法的各项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为取得地方党政领导对贯彻落实新税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处起草了贯彻落实新税法的有关情况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了汇报,从新税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新税法的的主要特点、新旧税法差异、新税法实施对本地税收和经济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并从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对新税法施行提出若干切实可行的建议,赢得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新税法的理解和支持,进而为新税法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为便于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及时了解新税法,掌握各项政2

策规定,在省局门户网站上开辟了新税法宣传专栏,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法规及我处的有关工作信息,截止到目前为止,在内外网上共发布了204条信息。为配合全省的新税法培训工作,省局组织人员,编写了千余道新税法练习题,练习题在河北国税内网上陆续发布,并要求各市局在组织培训的同时,认真做好练习题,切实做到对新税法的融会贯通。

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培训:省局在全省国税系统贯彻实施新税法工作会议上对各市局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3月份举办了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师资培训班、4、5月份分别举办了两期企业所得税法培训班,聘请了经贸大学的财税专业的教授讲授了税法与会计差异,

为各市局培训了师资;省局在全省精选了5名业务骨干,组成新税法培训小组,根据各地需求,统筹安排全省的新税法培训工作,保证了培训质量和效果。

做好后续配套文件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今年以来,总局陆续出台了新税法配套文件,我们组织全处同志认真学习研究,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确保了政策执行到位。

建立了高效畅通的信息传递机制,对各市局反馈的新税法实施中的问题进行总结,每月按时反馈总局,以便总局能够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和规定,解决征管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各地在贯彻落实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将及时总结推广,供其他地区学习借鉴。

(三)加强组织领导,搞好二○○七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3

根据“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汇算清缴工作要求,为搞好07年度汇缴工作,一是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部署全省07年度的汇缴工作,强调20XX年是执行旧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的夯基之年,做好0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意义重大;二是及时解答基层机关及纳税人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的业务问题,到目前为止共回答网上咨询问题514道;三是严格各项税收政策,对企业上报的各项审批和备案事项认真审核,搞好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四)加强税前扣除项目和减免税审批工作,防止税款流失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和减免税的管理。在税前扣除项目审批时,除要求企业出

具中介机构的审核报告外,还要求出具税务机关审查人员的审查报告,防止企业虚报或不符合条件上报、侵蚀所得税税基,造成税款流失。同时,要求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减免税企业的管理,认真核实其收入、成本和费用,如企业在享受减免税期间存在不计、少计成本和虚开发票以及关联方转移利润等问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4

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截止到目前,我处共审批了41户企业的656笔呆账损失,共计30.76亿元;13户企业的34笔财产损失,共计6.46亿元;批复了30户企业的减免税,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7961万元。

为确保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下发后,我们密切配合省科技厅,积极组织市局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减免税的审批手续。以确保减免税政策执行落实到位。

(五)按期完成企业所得税08年一季度预缴申报工作 新税法实施后,总局对月(季)度申报表进行了修改,在第一季度申报工作牵涉部门多、时间要求短、情况复杂的多重压力下,我处与征管、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工作顺利实施,平稳运行。一是协助信息中心、征管处、计统处作好企业所得税08年一季度预缴申报表的软件开发和测试工作,及时解答政策问题,给予所得税业务支持,并为软件公司安排了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进行客户端的测试。

二是做好预缴申报表的培训工作。3月22日至23日,由我处牵头,召集各市负责企业所得税、计统和综合征管软件运维的业务骨干60余人,牺牲周末休息时间,举办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师资培训班,省局齐建波总会计师亲自参加培训班,所得税处姜涛处长在培训班上对如何在季度预缴工作中认 5

篇八:所得税管理处二○○八年度工作总结

所得税管理处二○○八年度工作总结

及二○○九年工作规划

一、二○○八年度工作总结

二○○八年度我处所得税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管理为主题,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根据总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二十四字新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切实提高了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我处已完成了各项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的长效机制,促进收入稳步增长

各级税务机关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所得税税源管理和收入弹性分析,及时发现和堵塞征管漏洞,促进所得税收入随着经济发展而实现大幅度增长。为了准确判断所得税收入形势、掌握所得税收入进度、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省国税系统建立了所得税收入定期分析工作制度,完善了重点税源企业和铁矿采选业所得税收入监控分析制度,按照总局的要求每月按时向总局报送了所得税收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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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1-12月份累计完成企业所得税收入18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8%,同比增收39.8亿元;其中内资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14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4%,同比增收27.9亿元;

外资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4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4%,同比增收12亿元;企业所得税收入占全省总收入的16.9%,增长1.1个百分点。所得税收入对整体税收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升,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对优化税制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贯彻落实新税法的各项工作 为确保贯彻落实新税法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处下发了《关于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和《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方案》,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培训、严格依法治税、加强协调配合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就贯彻落实新税法的各项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为取得地方党政领导对贯彻落实新税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处起草了贯彻落实新税法的有关情况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了汇报,从新税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新税法的的主要特点、新旧税法差异、新税法实施对本地税收和经济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并从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对新税法施行提出若干切实可行的建议,赢得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新税法的理解和支持,进而为新税法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为便于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及时了解新税法,掌握各项政2

策规定,在省局门户网站上开辟了新税法宣传专栏,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法规及我处的有关工作信息,截止到目前为止,在内外网上共发布了204条信息。为配合全省的新税法培训工作,省局组织人员,编写了千余道新税法练习题,练习题在河北国税内网上陆续发布,并要求各市局在组织培训的同时,认真做好练习题,切实做到对新税法的融会贯通。

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培训:省局在全省国税系统贯彻实施新税法工作会议上对各市局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3月份举办了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师资培训班、4、5月份分别举办了两期企业所得税法培训班,聘请了经贸大学的财税专业的教授讲授了税法与会计差异,

为各市局培训了师资;省局在全省精选了5名业务骨干,组成新税法培训小组,根据各地需求,统筹安排全省的新税法培训工作,保证了培训质量和效果。

做好后续配套文件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今年以来,总局陆续出台了新税法配套文件,我们组织全处同志认真学习研究,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确保了政策执行到位。

建立了高效畅通的信息传递机制,对各市局反馈的新税法实施中的问题进行总结,每月按时反馈总局,以便总局能够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和规定,解决征管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各地在贯彻落实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将及时总结推广,供其他地区学习借鉴。

(三)加强组织领导,搞好二○○七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3

根据“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汇算清缴工作要求,为搞好07年度汇缴工作,一是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部署全省07年度的汇缴工作,强调20XX年是执行旧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的夯基之年,做好0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意义重大;二是及时解答基层机关及纳税人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的业务问题,到目前为止共回答网上咨询问题514道;三是严格各项税收政策,对企业上报的各项审批和备案事项认真审核,搞好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四)加强税前扣除项目和减免税审批工作,防止税款流失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和减免税的管理。在税前扣除项目审批时,除要求企业出

具中介机构的审核报告外,还要求出具税务机关审查人员的审查报告,防止企业虚报或不符合条件上报、侵蚀所得税税基,造成税款流失。同时,要求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减免税企业的管理,认真核实其收入、成本和费用,如企业在享受减免税期间存在不计、少计成本和虚开发票以及关联方转移利润等问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4

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截止到目前,我处共审批了41户企业的656笔呆账损失,共计30.76亿元;13户企业的34笔财产损失,共计6.46亿元;批复了30户企业的减免税,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7961万元。

为确保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下发后,我们密切配合省科技厅,积极组织市局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减免税的审批手续。以确保减免税政策执行落实到位。

(五)按期完成企业所得税08年一季度预缴申报工作 新税法实施后,总局对月(季)度申报表进行了修改,在第一季度申报工作牵涉部门多、时间要求短、情况复杂的多重压力下,我处与征管、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工作顺利实施,平稳运行。一是协助信息中心、征管处、计统处作好企业所得税08年一季度预缴申报表的软件开发和测试工作,及时解答政策问题,给予所得税业务支持,并为软件公司安排了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进行客户端的测试。

二是做好预缴申报表的培训工作。3月22日至23日,由我处牵头,召集各市负责企业所得税、计统和综合征管软件运维的业务骨干60余人,牺牲周末休息时间,举办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师资培训班,省局齐建波总会计师亲自参加培训班,所得税处姜涛处长在培训班上对如何在季度预缴工作中认 5

篇九:浅议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税收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构成部分,在国家的组织收入、经济和收入分配的调节上发挥着很大作用。尽管近年来企业所得税在总税源中的比重逐年提升,但是,当前国税机关在企业所得税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如管理理念落后、管理手段相对较弱;重审批、轻管理,税前扣除项目审批和汇算清缴方式繁琐;税务干部会计业务知识不够扎实、税收业务素质不高等,不同程度的影响了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质量。

笔者认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应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依托,加强户籍管理,强化税源监控,实行分类管理。⑴摸清纳税人底数。如对房地产业、服务业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由于营业税由地税部门征管,国税部门对其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仅满足于这些企业的按期申报,对其申报的准确性缺乏必要的监控,甚至存在部分企业开业很久,依然没有纳入正常的税务管理等问题。对此,应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巡查和调查,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调查核实分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及时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户籍变化等情况;同时将申报的涉税信息重点进行分析、评价,并与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⑵及时调整征管手段,进行分类管理。一是抓住重点,改进方法,更加全面、准确的掌握重点税源户的情况,不断调整不同时期的重点税源户,在日常征管中予以重点监控。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制订出行业的平均赢利水平,以便对照分析。三是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方法保障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⑶注重强化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实现信息共享。现行的纳税评估侧重于增值税,而对企业所得税的评估则较欠缺,而增值税往往又与企业所得税紧密相连,其查补意味着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这就要求我们把增值税的纳税评估与所得税的纳税评估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纳税评估台帐,记录企业视同销售等涉及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行为,作为对其所得税申报情况审核的辅助,同时督促企业进行账务调整,加强纳税评估的后续管理,不能一补了之。

篇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西安市碑林区国家税务局二○○六年度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的报告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我们碑林区国税局按照“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评估”的指导思想,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5]200号))的规定和(陕国税发[2006]572号)及(市国税发

[2006]389号)文件精神,将工作重点放在政策宣传、电子申报、纳税评估、核定征收和日常检查五个方面,大大地提高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全局干部的大量工作,克服了人员少、业务多、任务重、汇算面宽等具体困难,坚持早动手、早安排、早落实,圆满地完成了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20XX年度汇算工作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开展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汇算清缴工作落到实处

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第一年,市局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我局的任务最重,申报量占到了全市的三分之一左右,市局领导格外关注,多次到我局指导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我局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提高认识,统筹安排,成立了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纵向、横向联系,保证了区局与市局处室之间,科与所之间、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从

而形成一股合力,确保了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内外培训,保证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针对06年企业所得税出台的新政策,申报表的变化、政策的变动等,我局及时做出安排和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实施方案。我们首先分期分批对申报大厅操作人员和全局税收管理员进行轮训,一方面培训有关政策,包括:汇算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汇算清缴中涉及的税收政策和税法和会计制度差异,历年汇算清缴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新申报表讲解等,使每个管理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规定,正确辅导企业填表,正确审核企业报表,提高企业申报表填报质量;另一方面,培训申报软件的操作技能,根据试点测试所得税电子申报的经验,我局制作了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软件操作指南,即“傻瓜流程图”税务版和企业版,并随同下载的总局《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和相关说明一并下发各税源管理部门。税务版中明确税收管理员该如何操作软件的下载,如何安装使用数据的导入和导出,以及如何接收申报数据等。在企业版中告诉纳税人,下载软件后,如何选择和填写税务登记表,如何进行系统激活,怎样生成和创建报表,怎样录入报表,先录什么,后录什么,如何修改,如何生成压缩文件上报税务机关等。使税务人员和纳税人一看就懂,容易操作。

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纳税人开展了多形式、多渠道和多方式的培训辅导,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向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和专业化的纳税服务,采取集中培训、重点辅导等多种形式,从新申报表填写方法、报表间勾稽关系、软件应用、税务审批事项、税收政策等方面对企业

进行辅导,使纳税人及时掌握新申报表的填报方法,适应新申报表的填报要求,明白如何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正确填制相关报表,准确录入有关数据,从源泉上保证汇算清缴数据的可靠性,从而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同时我们以所为单位举行税企恳谈会,印发宣传资料,

开通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咨询热线,在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内容等,使广大纳税人明白电子申报的优越性,赢得了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电子申报在推行过程中,我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互动现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学习相关操作方法和有关政策,税务人员到企业去现场指导,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讨论交流在电子申报中的认识和经验,互帮互助,有力的促进了电子申报工作在我局的全面推广和运行,确保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全面完成。

三、积极推行企业所得税多方位纳税申报,有力地保证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今年,我们的汇算工作压力大,实际工作中做到了“六个结合”即:1、汇算清缴与日常管理相结合;2、汇算清缴与纳税评估相结合;3、汇算清缴与纳税辅导相结合;4、汇算清缴与强化监控相结合;5、汇算清缴与核定征收相结合;6、汇算清缴与税源分析相结合;制定了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日程安排表,将20XX年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与汇缴合并进行,以汇缴质量的优劣作为所得税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的案源之一,进一步提高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汇算清缴工作是我们了解管户的基本情况;企业所得税税源结构的分布情况;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减变化及原因;企业所得

税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

(二)针对我局的实际,制定了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申报模式:

1、对重点税源户我们采取重点培训和辅导,申报中开启绿色通道;不管是年报还是季报,保证了重点税源户的及时申报和入库。

2、对一般企业,我们制定了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日程安排表,进行了统一部署,

确保均衡完成汇算清缴工作。我们要求各基层单位一月份年度申报必须完成企业所得税总管户的20%;二月份必须完成总管户的20%;三月份必须完成总管户的35%;四月份必须全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季报时,我们对纳税人同样进行了划分申报,保证了申报的及时性。

3、对小型企业和连续亏损企业我们通过核定征收,进行简易申报,截至20XX年6月,我局已对2131户企业进行了核定征收管理,从而减少了申报压力。

(三)为解决申报拥挤等现象发生,我们制定了应急预案:

1、在1月20日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纳税人数进行调查、摸底和分析,确定名单,按时通知纳税人分批进行申报;

2、整合窗口业务,调整窗口设臵,开设零申报窗口。设臵专门的应急窗口,必要时启动应急窗口,迅速、快捷受理申报。采取措施疏理申报工作,避免上门申报过度集中,引起混乱。同时成立应急梯队,在正常工作时限之外,根据纳税人排队等候情况,由应急梯队继续受理企业纳税申报,让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得到必要的休息,同时安排中午值班人员,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3、按照事件紧急程度我们划分了三个预警等级:绿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解决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四)针对管户多的特点,我局采用有集中到分散的办法,多点申报,合理安排组织安排申报工作,按确定的名单,按时通知纳税人分批进行申报的税务所或申报大厅进行申报,今年67%的管户在基层所解决了申报问题,从而避免申报拥挤等现象的发生。

(五)积极推行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确保汇算清缴工作圆满完成

首先,我们做到提早动手,不等不靠。由于当时所得税年报介质申报怎么做在我省尚无先例,使用什么软件,申报中会出现什么问题,怎么解决都是未知数,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知难而进,积极准备,主动接受测试任务,在市局所得税处、征管处、信息中心的支持下,我们于2月5日开始对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软件进行了测试运行,筛选了31户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征收方式的企业,在申报的厅进行了电子申报数据企业端录入,和申报数据CTAIS介质采集测试,逐户审核,发现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参加测试的企业介质申报成功率达到100%。通过测试,让我们看到了介质申报的快捷和便利,是原来手工录入所需时间的三十分之一,减轻了岗位人员的工作压力,提高了效率,也减少了纳税人的等候时间。随后我们又完成了省局下达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测试任务,测试成功后,我们立即进行总结分析,制定了推广方案,于2月下旬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企业所得税介质申报工作,较省局下发申报软件提前了将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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