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协议书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器械质量,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以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是证照齐全的合法经营企业,即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二类备案)等必须的证照。甲方必须提供医疗器械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包含授权地域及品种及期限,以便乙方备案。
二、供货方保证经营的医疗器械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甲方向乙方所供的医疗器械在运输过程中应包装牢固,并符合医疗器械包装或说明书上的储存运输要求,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货品交付后如因储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货品,应及时验收,如发现货品缺少、破损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
五、乙方在经营或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器械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如需召回的医疗器械,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及时召回问题医疗器械。
六、上述各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有效期:2018 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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