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及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办法
(修订版)
编制部门: 起草人: 签审意见 项目部 售房部 产品研发部 物业管理部 企业发展部 售房部 项目部 工程管理部 财 务 部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项目部 项目部 营销策划部 监 察 部 企业发展部 职工代表意见 工会意见 总经理审核 董事长审批 执行日期
一、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I当中的分解和落实,同时为了更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级员工在实际工作过程当中的工作业绩和价值贡献,针对七月份公司启动部门及员工计划绩效考核体系运行以来所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总结,特制定本办法以强化公司计划与绩效考核体系的操作性和适用性。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员工月度工作计划的考核及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考核 1、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考核对象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特点及管理实际,纳入公司部门层面考核的单位共有13个,分别为:开县项目部(含项目办公室、项目工程部)、开县售房部、贵定项目部(含项目办公室、项目工程部)、贵定售房部、垫江项目部、忠县项目部、企业发展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产品研发部、营销策划部、物业管理部
2、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考核内容
1)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分为计划内工作考核(部门月度重点工作)与计划外工作考核(临时增加工作)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计划内工作考核结果占80%,计划外工作考核结果占20%;
2)计划内工作考核主要以考核《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为重点;
3)计划外工作主要以考核部门在跨部门工作配合(以OA工作联系函为依
据)、执行公司会议决议(以OA会议纪要为依据)及领导交办重要事项(以监察部发出的《计划外工作通知书》为依据)的工作完成情况为重点; 4)部门上月未完成的计划外工作须转入部门当月计划内工作计划当中(以新纳入计划方式体现)。
3、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考核原则
1)以项目营运为中心,确保经营目标实现;
2)以项目开发计划关键节点的控制为重心,确保总体进度的落实; 3)以跨部门工作配合为重点,确保资源协同效应的最大化。 4、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定稿
1)计划内工作(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的编制及定稿流程
A、(第一步)每月25号17:00前,各项目部根据《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定稿审查规则及考核标准》相关要求,编制出本项目部下月重点工作计划,然后通过OA提交至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处,作为公司各部门完善和补充本部门下月重点工作计划的依据(重点是完善和补充需要为项目部提供的配合工作任务);
B、(第二步)每月26号17:00前,公司各部门将本部门下月重点工作计划,通过OA反馈至各项目部负责人及公司其他部门负责人处,由各项目部对本项目部下月重点工作计划进行补充及完善,同时公司各部门对本部门下月重点工作计划进行再次完善和补充;
C、(第三步)每月27号12:00前,各部门、项目部须将本部门下月重点工作计划提交至企业发展部计划管理员处备案;
D、(第四步)每月28—30日,由企业发展部组织召开公司月度工作计划评审会,并组织公司计划考核领导小组按照《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定稿审查
规则及考核标准》对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进行评审;
E、(第五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由企业发部完成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定稿,并在当天17:00前由企业发展部计划管理员将各部门当月重点工作计划定稿,发布至公司OA主页面进行公示。
F、各部门、项目部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或提供紧前条件)的工作事项,必须在本部门、项目部当月重点工作计划上面写明,以作为计划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各部门、项目部当月工作计划考核得分的依据。 2)计划外工作
A、凡涉及到各部门的计划外工作,由公司监察部须作好日常OA电子文档及书面记录的台帐和管理,以为月度部门计划外工作考核的数据统计和评分提供客观依据;
B、对于特别重要的计划外工作可实行双重考核,即除了按正常《计划外工作事项的评分规则及考核标准》扣分外,还可对未完成该重要事项的部门进行经济考核,但在下达计划外工作前须先明确定考核条件及经济考核标准;
C、跨部门工作联系函的日常运行规则及管理要求,按照公司监察部出台的《工作联系函管理规定》执行;
D、会议决议事项具体的管理要求,按照相对应的《会议纪要》文件规定执行;
E、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以监察部下发的《计划外工作通知书》具体内容执行,要求:《计划外工作通知书》上面,必须明确工作任务内容、完成时间、完成标准及考核标准,对于未注明具体考核标准的情况,按《计划外工作事项的评分规则及考核标准》考核;
F、董事长下达到各部门计划外工作(重要工作事项)的完成时间及完成
标准,原则上须经相关责任部门讨论确认后,再由监察部下达书面的《计划外工作通知单》至各责任部门 5、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考核方式
1)部门月度计划内工作,由公司计划考核领导小组,按照《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评分规则及考核标准》,在公司每月月初(原则上5号以前)的月度工作计划考核会(视频会议)上进行现场打分;
2)计划外工作,由公司监察部在每月初的月度工作计划考核会召开前按照《计划外工作事项的评分规则及考核标准》完成统计和打分,并在每月月度工作计划考核会上进行结果通报和确认;
3)计划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分为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考核的最终得分(100%权重),且不接受任何部门对考核结果的申诉; 6、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考核流程
1)计划内工作(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
A、(第一步)每月2号前由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按照《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考核表》模板,组织完成本部门上月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并于每月2号17:00前将本部门上月重点工作考核表(结果)传企业发展部计划管理员处;
B、(第二步)由企业发展部计划管理员在月度工作计划考会召开前1天,将各部门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总结表电子版通过OA即时消息传至计划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处,让计划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对当月参与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考核评价的内容进行熟悉和掌握,对有疑问的地方可事先作好记录;
C、(第三步)月度工作计划考核会召开当天,首先由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部门上月重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逐项阐述,重点阐述各项计
划是否完成,并针对未完成的未完成原因(原因描述及已采取措施如:是否提交工作联系单、工作计划调整单等)及整改措施(如计划什么时候完成,完成多少等)作补充说明,最后对各项工作计划作自评得分,作为计划考核领导小组打分的依据之一;
D、(第四步)计划考核领导小组首先审查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是否有漏项,然后根据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上月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阐述及自评得分,逐项对该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进行打分(部门负责人每阐述一项,计划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打一项分),且打分完毕立即由企业发展部计划管理员当场将打分结果统一收放(由项目部负责人打分的结果,须在月度工作计划考核会结束当天,传至企业发展部计划考核员处);
E、(第五步)待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评价环节完成后,由监察部负责人分别通报各部门、项目部上月计划外工作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重点通报各部门上月跨部门工作配合的工作有多少项,实际完成多少项,应执行的会议决议有多少项,实际完成多少项,领导督办的工作有多少项,实际完成多少项,以及各部门计划外工作的最后得分,并简要说明各部门扣分的工作项及扣分原因;
F、(第六步)由各部门对监察部通报的本部门上月计划外工作考核的结果作确认,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可现场提出,由监察部负责解释沟通,对于经沟通无法达成共识的,由计划考核领导小组现场作出裁决;
2)计划外工作(跨部门工作配合、会议决议及领导交办事项) A、(第一步)由监察部每月2号以前,按照《部门计划外工作事项统计及考核表》模板、结合当月各部门计划外工作的日常统数据台帐记录和考核记录,统计出各部门当月应当完成的计划外工作项数;
B、(第二步)由监察步逐项核对各部门当月计划外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并填写出各部门完成多少项、未完成多少项、未完成主要项目及原因,最后核算出各部门计划外工作的扣分和实际得分;
C、(第三步)每月3号12点前,由监察部将当月各部门计划外工作统计及考核结果签字确认后,传企业发展部计划管理员处备案;
D、在月度工作计划会召开当天,由监察部通报各部门计划外工作考核结果,并组织各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
3)月度工作计划会考核评价顺序依次为: (1)开县项目部 (2)开县售房部 (3)贵定项目部 (4)贵定售房部 (5)忠县项目部 (6)垫江项目部 (7)营销策划部 (8)产品研发部 (9)工程管理部 (10)物业管理部 (11)财务部 (12)监察部 (13)企业发展部.
7、月度部门工作计划考核结果的发布及应用
1)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结果在月度工作计划考核会结束后,两个
工作日内通过OA发布(原则上不突破每月8号);
2),开县、贵定项目部的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结果为相对应的项目部负责人、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和项目办公室负责人的当月工作计划考核得分,垫江、忠县项目月度工作计划的考核结果为其项目部负责人当月工作计划考核得分,其他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结果为本部门负责人(含经理、副经理)的当月工作计划考核得分,参与公司月度工作计划考核部门(13个)的算术平均分为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的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得分;
3)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内部员工当月工作计划考核的依据和基准,要求各部门内部员工当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不得超过该部门当月的工作计划考核得分。 (二)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考核 1、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的原则
1)、各部门自行制定考核方案,公司重点关注考核结果的原则 2)、员工当月工作计划考核结果的平均分,不能高于该部门当月工作计划考核得分的原则;
3)、相对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
4)、建议尽量采用部门考核小组成员共同考核的原则 5)、员工对考核结果可申诉的原则 2、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的管理规定
1)各部门编制的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须于2012年9月15日17:00前提交至企业发展部绩效专员处备案,若未按时提交,对责任部门的负责人考核200元,并根据延迟时间,按20元/天进行追加考核;
2)各部门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结果汇总表,须于每月9号12:00前
提交至企业发展部绩效专员处备案(作为核算员工当月绩效工资的依据),并通过OA系统发布出来,违反本条规定,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考核200元,并根据延迟时间,按20元/天进行追加考核;
3)凡出现月度部门员工工作计划考核结果的平均分,高于部门当月工作计划考核得分或部门员工工作计划考核结果评分呈轮流坐庄分布(指某部门每个月根据当月该部门工作计划考核得分水平,人为地给部门几个人这个月得分打高、另几个人得分打低,下个月这几个人得分又打低、另几个人得分又打高的现象)的情况,直接考核部门负责人100元,同时要求对部门下属员工重新进行考核,直到考核结果符合公司要求为止,对于出现这种状况的确部门,凡由于造成考核结果提交时间延迟而不能在当月核发该部门员工绩效工资的责任由该部门负责人自行负责(原则上各部门提交本部门员工工作计划考核结果的时间不能超过公司工资核算时间(每月12号以前),若超过这一时间点,只能纳入下一月工资当中核放);
4)公司接受每月员工对本人上月工作计划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进行申诉,凡员工提出申诉的情况,若员工败诉,则维持原部门对该员工评价的上月工作计划考核结果;若员工胜诉,则由员工上月应当获得考核得分与实际考核得分差额分,换算出来的差额绩效工资,由员工所在部门考核团队成员共同分摊(分摊比例为部门负责人50%,其他成员均摊另50%)或部门负责人承担,差额绩效工资在下月公司核发工资时从该员工所在部门考核团队成员或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当中扣除,并补发至员工本人;
5)员工申诉,首先由申诉员工本人通过OA系统提交《工作计划考核申诉表》说明申诉点、申诉原因及申诉材料,再由企业发部绩效专员核实申诉程序及申诉材料,对于符合申诉程序及要求的,由企业发展部汇同监察部组
成临时工作小组进行处理(临时工作小组组长企业发展部负责人,副组长企业发展部副经理(人力资源)/监察部负责人,组员绩效专员、监察员(计划)及其他需要列席人员),要求:绩效管理员在接到员工申诉请求后24小时内评定出是否符合员工申诉程序及要求的结果,临时工作小组自成立当天起5天内,拿出评判结果;若申诉当事人对临时工作小组作出的处理仍有异议,可提交二次申诉,由公司计划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处理,公司计划考核领导小组作出的评判为最终结果,公司将不再接受员工再次申诉;
6)员工申诉的时效为,部门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超过时效,公司不再受理;
7)凡公司派驻到项目部工作的员工,当月工作计划考核由项目部考核及归口部门考核两部分组成,项目部考核结果占40%,归口部门考核结果占60%; 8)实行双重管理的项目部员工,当月工作计划考核由两部分组成,项目财务人员的月度工作计划考核,项目部考核结果占40%,财务部考核结果占60%;项目部造价人员、资料员的月度工作计划考核,项目部考核结果占80%,业务主管部门考核结果占20%;
9)试用期员工不参与公司工作计划考核,按照《试用期工作任务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试用期工资挂钩;
10)当月事假超过(含)15天,病假超过(含)20天的员工,当月不计发绩效工资;
11)当月事假未超过15天,病假未超过20天的员工,当月参与月度工作计划考核;
12)公司电站员工、驾驶员、清洁工、炊事员不参与月度工作计划考核,按公司机制流程管理规定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进行管理。
四、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的结果应用 1、月度绩效工资发放
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得分(考核等级)与员工当月绩效工资挂钩. 1)挂钩方式:
绩效等级 A B C D E F 员工月工作计划考核得分 (区间) 100分 96—99分 91—95分 86-90分 81—85分 75—80分 对应绩效工资 (比例) 120% 100% 90% 80% 70% 65% 备注 G 60—75分 60% H 60分以下 无绩效工资 说明: 在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得分与绩效等级相互对应时“采取四舍五入法”,如某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得分为90.5,对应的绩效等级应为“C”等,而不是“D”等。 2)核算方式:
A、员工当月达到公司要求的标准出勤天数。员工当月实得绩效工资=员工月度绩效工资标准总额X员工当月工作计划考核所对应的绩效工资比例;
B、员工当月事假超过(含)15天,病假超过(含)20天。员工当月实得绩效工资为0(没有绩效工资)
C、员工当月事假在15天内,病假在20天内。员工当月实得绩效工资=员工当月绩效工资实际总额X员工当月工作计划考核所对应的绩效工资比例。 2、年度绩效奖金发放(年终奖)
1)员工月工作计划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员工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得分,员工年度实得绩效奖金(年终奖)=员工年度绩效奖金总额X(员工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得分/100或员工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得分所对应的分配等级比例);
2)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考核评定等级为A等的,按2分/次加入其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得分总分;
3)员工连续3个月度工作计划考核评定等级为B等的,按3分/次加入其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得分总分;
4)员工连续2个月工作计划考核评定等级为G,扣其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总分2分;
5)员工年度或月度连续3个月工作计划考核评定等级为G等,扣其当年年度绩效奖金的50%;
6)员工年度或月度连续3个月工作计划考核评定等级为H等,扣其当年年度绩效奖金的70%;
7)对于影响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项目重大开发节点计划完成,且被公司通报考核的部门(项目)负责人或直接负责人,视其影响情节的严重程度,可按3-20分的标准扣其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总分。 3、员工晋升、晋级及相关人事决策
1)员工连续2个月工作计划考核评定等级为A,从第3个月起工资晋升1级;
2)员工连续3个月工作计划考核评定等级为B,从第4个月起工资晋升1级;
3)员工年度工作计划考核等级为F等以上(含),享受公司年度正常调薪机会;
4)员工年度或月度连续3个月工作计划考核评定等级为G等,从次年1月/第4个月起工资降1级;
5)员工连续2个月工作计划考核评定等级为H等,从第3个月起工资降
1级;
6)员工年度或月度连续3个月工作计划考核评定等级为H等,属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情形,除按第5)条处理外,公司有权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7)对于影响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项目重大开发节点计划完成,而被公司通报考核的部门(项目)负责人或直接负责人,视其影响情节的严重程度,可最低可对其给予500-2000元/项的经济考核,最高可给予其工资降1-2级或职务降一级的处理,从次月起执行。
8)受到4)、5)6)7)条款处理的员工,取消其当年职位晋升机会。 9)员工必须连续3个月内工作计划考核评定等级在E等及以上或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等级在E等及以上,才能享受职位晋升机会的. 4、员工年度评优评先
1)下列人员不得参与年度员工评优、评先活动
A、年度内出现一次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等级被评为H等; B、年度内出现两次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等级被评为G等;
2)参与年度贡献奖、先进管理者、优秀专业标兵评选的员工,必须年度工作计划考核评定等级在D级及以上;
3)参与年度优秀团队评选的部门,必须年度工作计划考核评定等级在D级及以上。 五、其他
1)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2)从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公司其他管理规定条款作废(均以本办法相关管理规定为准);
3、公司各部门及员工的8月份工作计划考核参照本办法要求执行(其中部门8月工作计划考核得分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考核的结果为准)。 4、附件:
附件1《领导计划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
附件2《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的定稿审查规则及考核标准》
附件3《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的评分规则及考核标准》 附件4《部门月度计划外工作事项的评分规则及考核标准》 附件5 《部门月度计划外工作事项完成情况统计及考核表》
附件1:
一、成员组成
1、组长:董事长 2、副组长:总经理
3、执行副组长:企业发展部经理、企业发展部副经理(绩效)、监察部负责人
4、组员:各项目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监察部主管(计划)、企业发展部计划管理员
5、副组长及以下成员执行打分任务,计划管理员执行得分统计及发布任务
计划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二、主要职责
1、组长:批准计划绩效考核方案,批准部门计划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指导日常计划考核及管理工作;
2、副组长:审核计划绩效考核方案,审核部门及员工考核结果,指导日常员工绩效考核及管理工作,参与部门计划定稿审查及计划考核评分;
3、执行副组长:起草/修订计划绩效方案,参与部门计划定稿审查及计划考核评分;
4、组员:反馈计划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情况,参与部门计划定稿审查及计划考核评分;
5、计划管理员:统计、发布部门及员工计划绩效考核结果
6、计划考核领导小组:组建临时工作小组处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申诉。
附件2:
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的定稿审查规则及考核标准
一、“内容”审查
1、审查重点:计划是否漏项. 2、审查依据:
1)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重大节点计划 2)项目总体开发计划及相关专业计划 3)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4)上月部门重点工作未完成事项(结合工作计划调整申请单) 5)上月部门计划外工作未完成事项(跨部门工作配合、会议决议执行、领导交办事项)
6)当月跨部门配合工作计划 二、“完成时间”审查
1、当月新纳入工作计划.重点审查部门设定的该项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与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项目重大开发节点、项目总体开发计划的关键开发节点、提供紧前工作条件对象部门设定的该项工作计划节点是否冲突、时间设定罗辑是否合理(举例:贵定项目2012年9月1号正式动工,这是各方均关注的重大计划节点,假设工程管理部在设定“签定贵定项目总包单位合同”这一影响巨大的工作计划时间节点时,设定计划完成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这显然不合理,因为时间非常仓促,如果一旦有其他因素导致8月25号未完成,那么势必影响9月1号动工这一节点。?况且签订总包合同之后,还有其他准备工作要做)。
2、上月未完成工作计划。重点审查上月该项工作计划的实际完成进度、打分结果与本月重新设定该工作计划的完成时间之间的匹配度(举例:企业发展部7月应完成公司薪酬制度修订初稿工作,计划时间为7月1号—7月30号,周期为30天,单项标权重为5,到月底时,该工作实际完成50%的工作量,且部门7月的该项工作计划得分为2。5分,那么在8月份该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里,如果该计划完成时间设定在8月15号以前完成,则认定为设定合理,如果设定为8月15号以后完成,则认定为不合理). 三、“单项权重”审查
1、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重大开发节点计划(由企业发展部提取,董事长及总经理确认),权重设置要求:
1)如果当月只有1项,权重设置不低于20分; 2)如果当月有2项及以上,权重设置不低于30分;
2、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重要工作节点计划(每月计划评审时提取,董事长及总经理确认,一般每月2-3项),权重设置要求:
1)如果当月有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重大开发节点计划,权重设置不低于20分;
2)如果当月没有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重大开发节点计划,权重设置不低于30分;
3、项目总体开发计划及专业计划规定的节点计划(除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重大开发节点以外),权重设置要求:除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重要工作节点计划以外(监察部提取后),余下的项目总体开发计划及专业计划事项,权重设置原则上不低于20分;
4、为其他部门提供紧前条件的工作计划(当月跨部门配合工作事项)的权重设置要求:原则上单项计划权重设置与相对应部门该计划设置权重一
致(最多不超过相对应部门该计划设置权重的20%);
5、上月未完成工作计划的权重设置要求:原则上根据上月已完成工作计划的剩余进度配置权重(举例:某部门某项工作计划,权重为5(标准分为5分),上月已完成工作计划的50%,则本月该项工作计划的权重设置应按照该计划剩余50%的工作量和进度来进行设置,比如2。5分就比较合适);
6、其他工作计划的权重按照工作计划的相对重要性和紧迫性来设置,原则上重要的工作、紧急的工作权重相对高一些。 四、要求及考核
1、各部门须严格按照本标准审查要求,编制本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 2、对于计划漏项的考核:
1)对于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重大节点计划的漏项,按100元/项考核部门负责人;
2)对于项目总体开发计划及相关专业计划的漏项,按50元/项考核部门负责人;
3)对于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漏项,按照30元/项考核部门负责人; 4)其他漏项按20元/项考核部门负责人(如跨部门工作配合及上月未完成工作计划等);
5)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经月度计划评审会审查后,凡出现三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每1项按20元考核部门负责人(漏项不重复计算);
2、计划考核领导小组成员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审查标准对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进行审查,凡发现弄虚作假及有包庇行为者,按100元/项考核责任人。
附件3:
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的评分规则及考核标准 一、对于“计划完成情况”的评分规则 1、当月新纳入工作计划的评分规则;
1)完成,该项工作计划当月单项得分为满分;
2)未完成,根据计划时间节点内的实际完成进度评分,实际完成进度以百分比(%)的方式体现,实际完成计划工作的多少,得分就为单项标准分的百分之多少,且打分尾数必须是0或5(比如1分、2分、3分…..1。5分、2。5分、3.5分.。。),同时打分结果作为审查责任部门该项计划纳入下月部门重点工作计划时权重(标准分)及完成时间设置是否合理的依据;
3)若新纳入的工作计划属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重大开发节点计划,除按第2)项考核责任部门以外,同时根据计划延迟完成的天数,按3分/天扣责任部门当月工作计划考核的总分;
4)对于完成时间节点在月中的工作计划,凡超过规定时间节点,但在当月内完成的,按照该项计划标准分的20%扣分,且扣分尾数必须是0或5(比如0.5、1、1、5),不足0.5分按0.5分算,超过0.5按1分算)。 2、当月跨部门配合工作的评分规则; 1)完成,该项工作计划当月单项得分为满分; 2)未完成,分几种情况:
A、配合部门完成了配合工作,而主办部门未完成工作计划。则配合部门当月该计划单项工作得分为满分,主办部门按计划时间节点内的实际完成进度评分,具体按《当月新纳入工作计划的评分规则》执行;
B、配合部门与主办部门均未完成工作计划,主办部门已在本部门当月
重点工作计划上写明了配合部门及配合条件:
若配合部门未将该工作列入本部门当月重点工作计划,则按主办部门设置的该计划标准分扣配合部门当月重点工作计划考核的总分,同时按2分/项追扣配合部门的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考核总分,主办部门按计划时间节点内的实际完成进度评分,具体按《当月新纳入工作计划的评分规则》执行。
若配合部门已将该工作列入本部门当月重点工作计划而未完成,则分两种考核情况:一、主办部门的工作计划必须要配合部门完成100%才能启动的(由计划考核领导小组裁决),首先配合部门按当月按主办部门设置权重分的80%扣分后,再根据本部门该工作计划实际进度打分;主办部门按照本部门设置权重的20%扣分;二、主办部门的工作计划不需要配合部门完成100%就能启动的(由计划考核领导小组裁决),则配合部门首先按当月主办部门设置权重分的60%扣分后,再根据本部门该项工作计划实际进度打分,主办部门以本部门设置权重的40%扣分后再按实际工作计划进度打分,同时主办部门与配合部门将本工作计划纳入下月工作计划的权重均重新设置。
C、配合部门与主办部门均未完成工作计划,主办部门未在本部门当月重点工作计划上写明配合部门及配合条件。
若主办部门按要求提交了工作联络单进行联系,则主办部门按计划时间节点内的实际完成进度评分,具体参照《当月新纳入工作计划的评分规则》执行;配合部门按工作联系单上确定的时间节点考核,具体参照《部门月度计划外工作事项的评分规则及考核标准》执行;
若主办部门未按要求提交了工作联络单进行联系,则主办部门按计划时间节点内的实际完成进度评分,具体参照《当月新纳入工作计划的评分规则》执行;配合部门不接受考核。
3、上月未完成工作计划(含上月计划外工作)的评分规则;
1)完成,该项工作计划当月单项得分为满分;
2)未完成。该项工作计划当月单项得分为0分(同时作为新计划纳入下月工作计划);
3)对于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上月未完成而纳入当月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又未完成的重大节点计划,除当月单项得分为0分外,按照10分/项追扣责任部门当月工作计划考核的总分。
4)连续3个月未完成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重大开发节点计划,除按第3)项条款考核外,薪资下调1级;
5)连续4个月未完成董事长及总经理关注的重大开发节点计划,职务下调1级。
二、隐瞒、臆造、谎报完成工作计划的评分规则:
任何部门隐瞒、臆造、谎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主指未完成工作而故意说完成),经查实无误后,除按该项工作计划的标准分扣罚责任部门当月工作计划考核总分外,另按5分/项追扣部门当月工作计划总分。
附件4:
部门月度计划外工作事项的评分规则及考核标准 一、计划外工作事项包括
1、跨部门工作配合(来源依据为:OA《工作联系函》); 2、公司会议决议(来源依据为:OA《公司会议纪要》) 3、领导交办重要事项(来源依据为:OA《计划外工作通知书》) 二、计划外工作事项的评分规则
1、每个部门月度计划外工作事项的总分为20分;
2、部门计划外工作事项的考核以“工作项为基数”,每月由监察部统计各部门当月应当完成的计划外工作项数,并按下列评分标准实施评价:
A、完成,不扣部门当月计划外工作事项总分;
B、未完成,按2分/项从部门当月计划外工作事项总分当中扣除; 3、部门当月若无计划外工作事项,则部门当月计划外工作事项得分为满分;
4、由于各部门计划外工作,难免涉及重要工作事项,对于重要工作事项可实行双重考核(扣分与经济考核),但原则上监察部在下达工作任务时,须明确出具体的考核金额;
5、各部门上月未完成的计划外工作,须纳入该部门当月重点工作计划当中,具体按《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定稿审查及考核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6、各部门计划外工作由公司监察部实施考核,企业发展部监督,于每月计划考核会上进行结果通报和确认。
附件5:
2012年___月 部门计划外工作事项完成情况统计及考核表
月计划外工作项 序号 部门 跨部门工作配合 会议决议事项 领导交办事项 合计 (项) 完成 (项) 未 完成 (项) 未完成原因 扣分 (扣2分/项) 最后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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