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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记录单说明

2020-03-0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ICS 11. 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麻醉记录单

Standard for anesthesia recoricl

WS 329---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麻醉记录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简历麻醉记录的内容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建立和使用麻醉记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IS0 1000)

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1S0 3l-0)

GB 3102 量和单位

DA/T 11-1994 文件用纸耐久性测试法

DA/T 16—1995档案字迹材料耐久性测试法

WS HRCOO.03住院病案首页基本数据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予本文件。

3.1

病历medical record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3.2 麻醉记录 anesthesia record

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中书写的麻醉经过及处理措施的记录。麻醉记录应当另页书写。

4 麻醉记录用纸耐久性的技术要求

麻醉记录用纸的技术 要求宜符合DA/T 11-1994 中对一般耐久纸的技术要求。

5 麻醉记录书写要求

5.1 宜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5.2 书写麻醉记录用的墨水、圆珠笔用油墨和复写纸等字迹材料的耐久性宜符合DA/T16-1995.

5.3 应当使用中文简体,通用的外文缩写,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5.4 麻醉记录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求,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5.5 当手术超过5h,单页麻醉记录不能满足要求是,需另附页书写。副业中的术前情况、手术方式、手术者、麻醉方式、麻醉者,器械护士,巡回护士等项目因填写完整。附页中的麻醉小结、麻醉期间并发症、特殊事件或突发情况及处理、离室信息只需记录一次。

5 6麻醉记录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来记录清楚、可靠。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 7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麻醉记录的责任。麻醉记录由相应麻醉医师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麻醉记录,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麻醉医师有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麻醉记录。

5.8打印的麻醉记录是指应用字处聪软件编辑生成并打印的麻醉记录( 如 Word文档、WPS文档等)。打印的麻醉记录应当按照本标准的内容婴求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医疗机构打印的麻醉记录应当统一纸张、字体、字号及排版格式。打印字迹斑清楚易认,符含病历保存期限

和复印的要求。打印的麻醉记录在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麻醉记录不得修改。

5. 9电子病历中麻醉记录部分的内容要求同下文,其余关于电子的病历的管理及规范电子病历的使用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印发《电予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的进知(卫医改发(2010)24号)的有关规定。

6麻醉记录内容要求

麻醉记录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内容应包括患者一般信息、术前情况、术中惟况、离室信息。

6.1患者一般信息

麻醉记录中患者的一般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重、科别、病房、病历号、H期、页码。

6.1.1姓名

荣醉记录中的患者姓名应与病历首页内容中的姓名一致。

6.1 2性别

麻醉记录中的患者性别应与病历首页内容中的性剐一致。

6. 1.3年龄

麻醉记录中的年龄:新生儿应精确到天;婴儿应精确到月;幼儿及学龄前儿童应精确到月,应以岁、月表示;此后均精确到周岁(满)。

示镌J:通过患者身份证,提承意膏塞赫年龄为36岁5个月,记录为36岁。

6. 1.4身高

6.1.4.1患者术前访视前最近一次测景的身高,单位应采用厘米表示,单位符呼cm。

6. 1.4.2无法测量身高者。宜用身长代替,单位应采用厘米表示,单位符母cm。

6.I.5体重

6.1.5.1 患者术前访视前最近一次测量的体重,单位应采用国际单位制质量单位千克标示,单位符号kg。

6.1.5.2 无法测量体重者,应注明原因,例如,卧床等。

6.1.6科别

患者术前所在科室。例如:血管外科。

8.1 7病房

患者术前所在病房(包括病区).可不精确到床位号。例如:骨科三病房。

6.1,8病历号

麻醉记录中的患者病历号应与病历首页内容中的病历号一致。

6.1.9日期和时间

麻醉记录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 h制记录。

6.1. 10页码

6.1. 10.1“第 页”标记的是本页麻醉记最所占该患者本次麻醉记录的页码数。

6、1. 10. 2“共 页”标记的是该患者本次麻醉记录页码的总数。

注:多次麻醉的患者,每次麻醉均独立记录页码数.

6.2 术前懂况

6.2.1 美国麻醉医师协会术前患者体格情况分级

麻醉记录中患者的一般情况应包括美国麻醉医师协会术前患者体格情况分级,简称ASA分级。

ASA分缎源于美国麻醉医师协会术前患者体格情况分级,本标准等同采用,见附录A。

6.2.2手术类型

麻醉记录中,应根据各医院规定准确记录是否为急诊手术:

a)如果为急诊手术,应勾选急诊手术选项;

b)非急诊手术,应一律勾选择期手术选项。

6.2.3术前禁食

6.2.3.1麻醉记录中应填写术前禁食情况。

6.2. 3.2新生儿、婴儿、幼儿及学龄前儿童,术前满足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儿科麻醉学组制定的小儿术前禁食指南(2009)者,应记录为“是”,否则记录为“否”。困各种原因无法获得术前禁食情况者,均记录为“否”。

6.2.3.3除上条之外的患者,术前满足美国麻醉医师协会制定的择期手术围术期禁食指南(1999)者,

应记录为“是”,否则记录为“否”。因各种原因无法获得术前禁食情况者,均记录为“否”。本标准同步采用美国麻醉医师协会制定的择期手术围术期禁食指南(1999)。

6.2.4麻醉前用药

6.2.4.1记录术随麻醉用药名称、给药途径及剂量,若无术前麻醉用药,则记泶为无。

6.2. 4.2药品名称应当使用中文通用名或澈甩的外文缩写。例如:芬太尼。

6.2.4.3剂量单位符合G B 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6.2.5术前特殊情况

麻醉记录中应简明扼要地列出与麻醉风险密切相关的术前异常精况,包括病史、体格检查、辅助

检查等。

6.2.6术前诊新

术前诊断应与手术同意书中的术前诊断一致。

6.2.7拟施学术

拟施手术方式应与手术同意书中的手术方式一致。

6.2.8手术体位

麻醉医师斑据实填写手术体位,若术中手术体位有变化,也应记录。

6 .3术中情况

6.3.1手术方式

手术方式可以与拟施手术方式不同。具体手术方式应由手术者口述,麻醉医师记录。

6.3.2手术者

麻醉医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真是记录参加手术的手术医师的姓名,顺序按照术者、第一助手,第二助手、第三助手等。

6.3.3麻醉方式

麻醉方式是手术过程中实际实施的麻醉,具体方式应由麻醉医师书写。

6.3.4麻醉者

麻醉医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真实记录参加麻醉的麻醉医师的姓名,顺序按照主要麻醉着、第一助手、

第二助手、第三助手等。

6.3.5器械护士

麻醉医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真实记录参加手术的器械护士的姓名。

6.3.6巡回护士

麻醉医应根据实际情况真实记录参加手术的巡回护士的姓名。

6.3.7用药

6.3.7.1应详细、准确记录术中规律、多次使用药物的剂最和给药途径。例如:2% 利多卡因5 mL经硬膜外注入。

6.3. 7.2连续泵入药物,持续吸入气体应记录起止时间、剂量(包括浓度)和给药途径。

6.3.7.3药品名称应当使用中文通用名或通用的外文缩写。例如:芬太尼。

6.3. 7.4剂量单位符合GB 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注:单次、临时给药及诱导药物、特殊药物参加 6.3 10。

6.3.8术中监渊

术中检测项目内容,应符合中华医学会指定的临床麻醉检测指南。所有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中均应记录中华医学会麻醉分会制定的临床麻醉检测指南中规定的基本检测项目的数据,麻醉医师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几个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综合判断选择除基本监护项目外扩展监护项目并记录相关数据。

6.3. 8.1氧合

6.3.8.1.1吸入气氧浓度

6.3.8.1.1.1每一例全身麻醉患者,均应持续记录吸入气氧浓度。

6.3.8.1 .1. 2单位符合GB 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6.3.8.1.1.3 记录示例: 吸入氧浓度50%--。

往;“—”代表持续状态。

6.3.8.1.2血液氧合

6.3. 8:1.2.1在所有麻醉方式下,均应持续记录定量评估氧合的数据,如脉搏氧饱和度。

6.3.8.1.2.2可以直接记录数据,也可以用图示表示,应至少15 min记录一次血液氧合的数据。

6.3.8.2通气

6.3.8.2.1需进行机械通气的病例

6.3.8.2 1.1 自置入气管导管、双腔支气管导管、喉覃以及其他特殊型通气管等进行通气后宜记录设定的呼吸参数,宜包括:潮气量、呼吸频率等,记录在纵坐标0—30范围内。

6.3.8.2.1.2术中如果调整呼吸参数,宜在调整时重新记录呼吸参数。

6.3.8.2.1.3宜连续监测呼出气二氧化碳浓度(如二氧化碳曲线图、圈、二氧化碳测定法或质谱分析法),并记录数据,宜至少30 min记录一次数据,除非因患者、手术或者设备等原因使监测无效。

6.3.8.2.1.4呼吸频率用图示表示,见附录A。

6.3.8.2.1.5上述数据记录直至拔除气管导管、双腔支气管导管、喉罩以及其他特殊型通气管。

6.3.8.2.1.6单位符合G B 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6.3.8.2.2保留自主呼吸的病例

6.3. 8.2.2,1置入喉罩的病例,宜连续记录呼吸频率,宜连续监测呼气末二氧化璇并记录数据,宜至少30 min记录一次数据,除非因患者、手术或者设备等原因使监测无效。

6.3.8.2.2.2除置入喉罩外,其他保留自主呼吸的病例,宜连续记录呼吸频率,记录在纵坐标0—30范围内。

6.3. 8.2.2.3 呼吸颓率用图示标示,见附录A。

6.3.8.3 循环

6.3.8.3.1每例接受麻醉的患者从麻醉开始到准备离开手术间均应连续监测心电圈。

6.3 8+3.2每例接受麻醉的患者都应至少每5 min记录一次脉搏和血压。

6.3.8.3.3应采用图示标示脉搏和血压,见附录A。

6.3.8.4扩展监谢

麻醉医师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及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综合判断选择除基本监护项目外其他监护项目井汜崇相关数据。可以直接记录数据.也可以用图示表示。

6.3.9术中静脉输液和输注血液制品

6.3.9.1应详细、准确、真实记录术中静脉输注液体的名称、相应的输液量、输注时间。

6 3.9.2静脉输液种类名称应当使用中文通用名或通用外文缩写。

6 3.9.3术中输血的患者应在张“血型”处准确填写患者的血型。

6 3.9.4应详细记录术中输注血液制品的种类、输注血液制品的ABO血型,相应的输注量、输注时间。宜记录输注血液制品的Rh血型。

6.3 9.5若术中采用自体血回输情况应详细、准确、真实记录自体血种类,相应的输血量、输注时间。

6.3.10 标记及备注

6. 3.10.1在“标记”处应标记重要麻醉步骤、手术步骤、特殊用药。包含在图例中的·应采用图示标记;末包含在其中的,宜标记序号,逐次记为①,②、③……。

6.3.10.2在备注中详细、准确、真实记录重要麻辩和手术步骤的时间及过程,以及特殊用药,单次。临时输药及诱导药物。例如:诱导、摆放体位、手术切皮和拔除气管导管等。

6 3. 10.3麻醉医师可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重要麻醉和手术步骤进行记录。

6.3.11麻醉小结

麻醉小结是对麻醉过程和术中管理的总结性描述。各种麻醉方法、麻醉技术、与麻醉相关的操作等分别按不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勾选项中来包括的内容,均应据实填写在备注中。

6.3. 12 麻醉期间并发症、特殊事件或突发情况及处理

6.3. 12.1麻群期间所有并发症、特殊事件或突发情况及处理均应详细、准确、真实记录。

6. 3.12.2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书写麻醉期间特殊事件或突发情况及处理,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等。

6.3. 12. 3若麻醉期间未出现并发症,特殊事件或突发情况,应记录为:无特殊情况。

6.4离室信息

患者离开手术间之前,应逐项填写离室信息。勾选项中未包括的内容,应据实填写在备注中。例

如:持续泵入的血管活性药物、镇静药物、胰岛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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