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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作业指导书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检验作业指导书

1. 目的:为了规范检验员的检验作业程序,特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检验员对自制产品、外协外包件、入库原材料的检验均适用本作业指导书

3. 引用规范:《通用技术手册》《产品标识控制流程》

4. 检验步骤:

4.1 对照图纸要求之版本,是否与实物一致。

4.2 识别图纸要求之材料,是否与实物相符。

4.3 审查技术说明。留意不同类型的热处理、光洁度等对加工的要求。

4.4 审核图纸的尺寸、形位公差、外观要求、光洁度等,决定检查方法,合理选用量具,保证检测质量。

4.5 按次序对工件进行检验,检完一个尺寸,作一个记号,不能漏检。

4.6 检出不良品,质检员记录并开具NCR报告并报技术工艺部确认是否返修,报废或让步接收。

4.7 检验完毕签署检验记录,工件按要求进行标识。

4.8 办理入库。

注意事项:

5.1审图时注意图纸是否模糊不清、是否漏盖工艺章。

5.2图纸数量理论上只许多不能少。

5.3审核所有材料,避免错料,混料。

5.4检查是否有漏加工。

5.5留意零件与图纸其它不符之处,比如方向相反等。

5.6留意机加面喷漆前是否做好防护措施。

5.7检查图纸标识需焊后加工的是否留有余量。

6.检验要求和方法

6.1外观检验要求

6.1.1使用材料应符合有效版本图纸的要求,材料本身应无变形、划伤、氧化色。

6.1.2表面光滑、平整、无毛刺、变形、锈蚀、裂纹、压折、夹渣、气孔等;预埋件、铆件应牢靠、无松动,螺纹无缺损、无腐蚀等;不允许有加工遗留物;

6.1.3零件的喷漆层应均匀、连续,无缩孔、起泡、开裂、剥落、粉化、流挂、露底(局部无涂层

或涂料覆盖不严)、指印等缺陷;

6.1.4表面处理后,零件表面允许有不可避免的轻微夹具印痕和轻微的水印;在不影响装配的情况下,边、棱角处允许有轻微的粗糙;非重要表面允许有轻微的水纹或个别的斑点;

6.1.5去毛刺要求:用手沿零件加工边角的任何位置及方向触摸均无刮卡现象。

6.2尺寸检验方法和要求

6.2.1标注公差尺寸检验方法及标准:

用游标卡尺,盒尺,高度尺,角度尺,百分表,平台,间隙尺,千分尺或检测夹具等进行检验。标准:实测尺寸偏差应符合图纸公差要求。

6.2.2未标注公差尺寸检验方法及标准:

用游标卡尺,盒尺,高度尺,角度尺,百分表,平台,间隙尺,千分尺或检测夹具等进行检验。标准:实测尺寸偏差应符合以下公差要求。

6.2.3螺纹检验方法及标准:

使用符合6g(外螺纹)或6H(内螺纹)公差要求的螺纹规。标准:符合通止规要求。

6.3形位公差的检验方法

6.3.1平面度的简单测量:

①把工件被测面放在平板上用目测法观察工件与平板之间缝隙的大小进行测量;

②把工件被测面放在平板上用厚薄规(塞尺)进行测量;

6.3.5垂直度的简单测量

整形后,将工件放在平台上,在自然状态下,将直角尺靠在工件上,使用间隙尺或者塞片测量工件与直角尺的间隙大小。

6.3.6螺纹位置度的简单测量

螺纹孔相对于外径的位置度。因为是螺纹孔,所以很难测量,可在螺纹加工前--即测量加工光孔的位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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