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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2024-06-2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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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试行)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云教基[2009]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立足我省实际,大力推进教育创新,落实素质教育,努力构建具有我省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构建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有个性发展为目的,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积极稳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坚持“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形成“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州(市)县组织、学校实施”的新课程实验工作格局。在全省整体推进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新课程实验,争取三年达到国家课程方案的规划目标。

二、课程结构与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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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课程结构。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学校每学年都要开设各学习领域的课程,保证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的学习领域都能获得相应学分。

每一学习领域由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设置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艺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每个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学校要开足必修课程模块,积极创造条件,多开设选修课程模块,逐年达到国家课程要求。

(四)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具体设置如下:

必修学分 学习领域 科 目 (共计116学分) 选修学分I 选修学分Ⅱ 精选文档,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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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对人才多 样化的需求,适应学学校根据当地社生不同潜能和发展会、经济、科技、语言与文学 语文 10 的需要,在共同必修文化发展的需要和的基础上,各科课程学生的兴趣,开设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若干选修模块,供设置若干选修模块,学生选择。 供学生选择。 精选文档,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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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数学 数学 10 10 8 6 思想政治 人文与社会 历史 地理 6 物理 科 学 化学 生物 技术(含信息技技 术 术和通用技术) 艺术或音乐、美艺 术 术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研究性学习活6 6 6 8 6 11 15 动 综合实践活动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2 6 (五)教学安排。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实施新课程。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好各类选修课程。高中三学年教学安排建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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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年 级 学习领域 科目 上学期 下学期 二 年 级 三 年 级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精选文档,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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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年 级 学习领域 科目 上学期 下学期 二 年 级 三 年 级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语文5,从选修模从选修模块中至少从选修模块中至少选语文 语文1~2 语文3~4 块中至少选择开设选择开设2个模块 择开设2个模块 语言与 1个模块 开 文学 外语英语1~2 英语3~4 英语5~6 英语7~8 从选修系列I和系列II中至少选择开设2个设 部 (英) (可以选修系列II模块补充) 模块 分 从选修系列3中选择选修1-2和系列3数学5,选修1-1数学 数学 数学1~2 数学3~4 或2-1 2-2、2-3 个专题 中2个专题或选修列4中至少选择开设2开设2个专题;从系选 修 课 程 思想 思想政治1 思想政治2 思想政治3 政治 人文与 从选修模块中至少社会 历史 历史(I) 历史(II) 历史(III) 择开设2个选修模块。选择开设1个模块 地理至少选择开设1从选修模块中至少个选修模块。 地理 科 学 地理1 地理2 地理3 选择开设1个模块 习 思想政治4 人文方向选修:思想总 政治、历史至少各选复 和 精选文档,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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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年 级 学习领域 科目 上学期 下学期 二 年 级 三 年 级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科学方向选修:从物理2-3、3-3、3-4、3-5 从选修1-1、2-1、从选修1-2、2-2、中至少选择开设2个物理 物理1 物理2 3-1中至少选择开3-2中至少选择开模块;化学至少选择设1个模块 设1个模块 开设2个选修模块;生物开设1个选修模块 精选文档,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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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年 级 科目 上学期 下学期 二 年 级 三 年 级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学习领域 化学至少开设2个选修化学1 2 模块 至少开设1个选修模块 化学 生物2(或生物 生物1 生物3) 生物3(或生物2) 至少开设1个选修模块 信息 信息技术基从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2个模块 技 术 技术 础 学校视情况开设选修模块 必修1 必修2 通用技术 在其他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音乐 音乐鉴赏 音乐鉴赏 个模块 艺 术 从其他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美术 美术鉴赏 绘画 个模块 体育与 体育与从6个运动技能系列中至少选择开设9个模块,共7学分,健康教育专题系列、田径健康 健康 类项目、球类项目和民族民间体育类项目各1学分,共计11学分。 研究性综合实践学习活活动 动 二年级各2个专题,三年级1个专题 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从自然、社会和学生生活中确定5个研究专题,其中高中一年级、精选文档,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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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年 级 科目 上学期 下学期 二 年 级 三 年 级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学习领域 社区服根据学校所在地区和学生实际,开展了解社区、服务社区和参加社区建设等活动 务 社会实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确定活动内容,如学工学农、公益活动、军训、勤工俭学、学校社践 团等 学校课程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开发和安排教学内容 表中表述中的“至少”是指学校开课的最低要求,学校开课不能低于该要求。

(六)学制与学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安排的课程修习时间为35学时,其中机动时间3学时(包括班会、团队活动等),每周实际教学时间应保证32学时。

(七)学分及认定。大多数模块的修习时间为36学时,相当于2学分。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体育与健康共11个必修学分,其中在田径类项目系列中至少必修1学分、在健康教育专题系列中至少必修1学分。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领域,共23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年共计15学分;学生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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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共获得6学分;学生三年内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有相关证明,获得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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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28个以上的选修学分(其中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6学分中,“三生”教育至少1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分方达到毕业学分要求。鼓励学校积极创造条件,使学生在高中阶段获得更多学分。

学生获取学分,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规定(试行)》予以认定(文件另发)。

三、课程实施

(八)学校制定课程计划。普通高中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学校成立课程指导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和教研部门负责人、各学科负责人组成,同时组建学校各学科课程小组,结合实际,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课程计划。

学校应当尊重学生对选修课程的选择权,40名以上(含40名)学生选修的课程模块,学校必须开设;少于40名学生选修的课程模块,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设。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要逐年扩大选修模块的开设比例,以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要,为更多的学校开设多样化选修课提供借鉴,发挥其在课程实验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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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的“通用技术”必修模块,学校可以根据条件,逐步开设,通过三年时间所有学校都必须开设。州(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学需要,主动帮助学校解决课程开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在教学基本条件、实训和实习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九)认真落实开课要求。高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从高一下学期开始应开设选修课程,并逐步增加选修课程;高三下学期在安排复习课的同时,应保证学生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并鼓励学生按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一个模块三年中可以重复开设,各学科在同一学段也可以开设若干必修、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允许选修Ⅱ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两类课程跨年级安排。鼓励学校根据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开设选修Ⅱ课程,开设综合性、创新性、有特色的选修Ⅱ课程。

(十) 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学校要明确规定选课指导的工作程序,明确选课指导责任机构、责任人,安排指导教师,向学生提供《选课指导手册》,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选课指导手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的文件;学校三年课程开设计划;各科目模块的介绍(如学习内容、所需课时、教学方式、授课教师、学分计算方法、成绩考核方式、毕业和升学要求等);不同发展需求的选课模式建议;选课基本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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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选课程序及要求。学校制定《学生选课申请表》,学生根据《选课指导手册》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行填报,制定学年修习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执行。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重新选择科目、模块和变更修习计划,但须提前报告学校并经批准后方可。在学生选择选修科目和模块之前,学校应当向学生公布教学班的班额控制数。如果某些科目或模块选择的人数偏少,学校难以安排,应该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以指导学生重新选择其他科目或模块,也可以帮助他们联系,到附近有条件开设这些科目或模块的学校修习。选课指导教师具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要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学校应当为每位学生建立选课档案。

鼓励跨校、跨区协作,提倡学校之间教学资源共享。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挥协调作用,实现本地区学校在师资、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和实习基地等方面的资源共享。

(十二)改革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教师要切实改变传统观念,学习运用现代教育教学的科学理念和先进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应当探索教师与学生互动交流研讨、共同发展提高的教学方式;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注重培养学生质疑、调查、探究的意识与方法;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促进学生富有个性地学习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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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教学活动必须讲求时效性,要通过积极有效的课堂教学,使学生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确实发生显著的变化,促进学生发展进步,要避免追求形式、华而不实的不良作风。提倡教师集体研讨备课与个人风格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提倡以科学的方法设计、组织和实施课堂教学,提倡为课堂教学内容确立明确的学习主题或目标,突出教学的重点、难点,有序开展课堂教学等科学教育教学的方法,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全程管理,抓好备课、上课、辅导、活动与研讨、作业布置与批改、评价与考试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总结和学习借鉴优质有效的课堂教学方法或模式。

学校及教师应当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的教育手段和有效的学习工具。

(十三)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行为规范化。学校在高中三年中,应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学生管理,必修课程一般也要求按照行政班来安排,行政班的班主任应当保持相对稳定。选修课则应当根据学生选择情况组织教学班。技术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部分选修课程的学习活动场所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学校在自己开发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时,应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方式,尤其要重视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机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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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当充分挖掘校内资源,发挥教师的不同特长,调动教师开设选修课的积极性。鼓励多学科教师合作开设同一选修课,还可以外聘教师开设富有特色的选修课。为保证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新课程实验工作,学校应当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量,帮助教师处理好教学、研修之间的关系。

(十四)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学校应建立和完善保障新课程实施、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符合本校特点、富有时代特色的校本教研制度,着力构建学习、教学和研究三位一体的教师职业生活方式,建设民主、互动、合作、分享、探究和对话的新型教研文化。通过校本教研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式,促进教师、学生和学校的发展,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新课程改革目标的实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利用信息网络,建立校本教研工作的服务平台,组织引领学校教研工作,帮助学校提高校本教研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对农村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工作的指导,帮助农村普通高中搞好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应加强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的联系,形成有力推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教师进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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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提高课程建设能力。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本区域的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可尝试组织优秀教师联合定期跨校上课,以实现校际资源共享,帮助薄弱学校解决课程资源不足的问题。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为本地区新课程改革提供资源共享的平台。

学校应认真开发并充分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需要,优化资源配置,配备和添置必需的图书资料、教学软件、实验设备以及其他教学设施和器材。

大力加强学校与社区的合作,积极争取学校所在地的企业、农村、部队、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支持,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农村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资源。

五、课程管理

(十六)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管理,加强对学校课程实施过程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学校课程实施方案上报、备案等有关制度,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课程方案的行为。要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结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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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办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办出自己的特色。

(十七)教研部门的管理。各级教研机构要进一步增强“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研究工作。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提出科学有序的指导,要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为依托,规划和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题研究,以专题研究的成果推动实验进程,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以样本学校的成功经验为全省课程实验推进提供可行经验和方法,提高实验的整体水平,切实发挥教研部门在新课程实验中的功能和作用。

(十八)学校的管理。校长是新课程改革的领导者、组织者,全程负责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组织、实施、督促和评估检查,校长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作用,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团结全体教师,全力推进新课程改革。学校应当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管理体系,探索新的班级管理方式。要建设好两个班级集体,重视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保持行政班的相对稳定,保证教学班的正常教学。教学班的基本任务是完成模块教学,任课教师应当组织好教学班的教学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和习惯,对学生选择课程提出建议。要关爱学生,经常保持与班级同学和行政班班主任的联系,教师要本着对学生的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做好学生的各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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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工作。教师要在新课程实验中发挥自己的才能,彰显自己的品德,体现自己的价值,赢得学生的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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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课程评价

(十九)逐步建立、完善发展性评价制度。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加强对学生作业、作品、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和展示,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

(二十)建立质量监测与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建立新课程实施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二十一)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按照《云南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要求,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二十二)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网络管理系统。在现行普通高中学生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管理功能,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修习所得的学分等成绩纳入网络管理系统由省统一管理,确保这些资料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二十三)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颁发。普通高中学生修习的学分达到本文的规定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含考查课合格),由学校向其颁发云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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