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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总则

目的:为促进市场管理部的内部管理、提升绩效,保证市场管理部绩效考核工作统一、规范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管理部门:考核指导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工作指导,市场管理部人力资源科负责实施。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场管理部全体员工(不含外派人员)。

考核程序

考核方案的制定

各阶段考核重点及要求的拟订:由人力资源科根据与销售、财务科的沟通意见拟订市场管理部的阶段考核重点及要求,报总经理审批。

人力资源科根据审批同意的重点及要求,于阶段考核工作开始前20日内起草阶段考核方案,在考核工作开始前7日内报总经理审批。考核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阶段考核时间安排及分组情况、测试内容及答案、人事谈话提纲、调查问卷、实地检查工作内容。

月度考核可根据《月度绩效考核表》针对员工日常工作表现进行,不另行制定专门考核方案。

考核工作的实施

各市管部应组成考核评议小组,负责对考核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结果的最终审定,考核评议小组由市场管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考核执行人员:由市场管理部人力资源科成员及考核评议小组指定人员组成。

月度考核

参加月度考核的员工每月末根据当月工作情况,对照《月度绩效考核表》进行自评。

考核者根据《考核信息记录表》及被考核者日常工作表现,对其当月工作进行初评,结果计入被考核者《月度绩效考核表》。

市场管理部内勤职员及终端主管的月度考核由各科室负责人初评。

终端督导、业务代表的月度考核由市场负责人初评。

《月度绩效考核表》经被考核者确认后上报市场管理部。

市场管理部内勤职员及终端主管的月度考核由各科室负责人于次月3日前提供给人力资源科。

终端督导、业务代表的月度考核表于当月28日上报销售科,经销售科负责人复评后于次月3日前提供给人力资源科。

人力资源科在收到《月度绩效考核表》后进行复核,并有权对适用程序不当或套用标准错误的初评结果进行修订或要求改正。

人力资源科将复核后的《月度绩效考核表》于次月5日前报考核评议小组审批,并于此月10日前由人力资源科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者。

阶段考核

参加阶段考核员工于每阶段最后一个月25日前,对照《阶段绩效考核表》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及阶段工作总结报人力资源科。

考核方案培训:在考核实施前2日内,由人力资源科组织对考核执行人员进行培训。

实地检查:考核执行人员根据考核方案对各部门/市场进行实地检查,调查问卷、人事谈话、测试等,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实地检查工作底稿》交被考核人签字确认。

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考核执行人员依据《实地检查工作底稿》出具《检查报告》交考核评议小组。

考核评议小组依据《实地检查工作底稿》、《检查报告》及相关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综合评议,并确认考核结果。

相关信息包括《考核信息记录表》、异常信息反馈、调查问卷汇总分析、人事谈话汇总分析、测试成绩、相关部门提供的考核指标等。

人力资源科根据考核评议小组确认的考核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考核反馈报告》给被考核者,并提出整改要求。

即时考核:员工被辞退或辞职,由市场管理部即时考核,由部门负责人实施、人力资

源科审核,总经理审批。

员工调岗的考核:根据出勤时间,分别按原岗位及新岗位的考核期规定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的分析:每阶段考核结束后15日内,各市管部出具本阶段《内部考核报告》(含考核结果),交考核指导工作小组备案。

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考核指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实施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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