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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合同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垃圾处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要求乙方每隔2天,把废木头、废木屑、油漆桶等垃圾处理干净;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的义务:

①按照甲方要求每隔两天,来处理厂区的废木头、废木屑、油漆桶等垃圾; ②对处理的垃圾要负责打包带走;

③乙方除了能运走废木头、废木屑、油漆桶等废弃物外,其余厂区物品一律不得托运走,如发现厂区物品被托运走,则乙方要双倍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④装运垃圾时出现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废料变卖费。

第二条 生效时间

本合同有效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处理厂区垃圾,甲方有权将废料卖给其他人。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在打包垃圾时将甲方厂区内物品托运走,乙方要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签字(盖章): 签 字:

年 月 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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