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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屯初级中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管理办法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东屯初级中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管理办法

根据新课标精神,为了从整体上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我校学生的基本素质,经校研究决定,制定湫山中心学校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管理办法。综合评估的主要内容:1.素质状况: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理论水平和创新意识等;2.工作能力:包括教书育人、理论教学水平以及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的能力。3.履行职责状况:包括工作是否有责任心,能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以及教学的效果等。综合评估的内容具体体现在整个的教学过程。 一、评估指标:

1.教案设计:结构完整,目的明确,重点突出,教法得当,板书设计合理。能体现新课标理念,反映当代教育水平,概念准确,内容丰富;

2.课堂教学:

教学内容----符合新课标要求,深度、难度、知识量适宜;内容充实,能密切联系学生生活实际。

教学态度----责任心强,教学准备充分,上课精力充沛;言行、举止、仪表大方得体,注重教书育人

教学方法----讲普通话,板书简明、清楚、规范;课堂时间安排合理,善

于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灵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重启发,恰当开展师生及生生交流;

教学效果----课堂生动活泼,有吸引力,学生精神饱满;培养学生独立学习和探索能力,较好掌握知识;

3.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并能进行必要的面批面改; 4.课后辅导:积极主动,方式灵活、因材施教;

5.考试考核:考试科目应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试题内容及难度要符合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重视双基,考试形式应丰富多样。考核科目要认真、全面、客观。

6.导学案实施的科目,主要看其平时运用情况及其教案使用程度,结合期末考试成绩评估。 二、评估办法 1、学生评估:

每学期定期(一般在学期的一半时间结束时)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各门课程教学情况,作为年终教学评估的依据。

2、同行评估:

根据我校听课制度的有关规定,每位教师在一学期内都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听课任务,并且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对照教学评估指标给出一个客观的评价;

3、领导考核:

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教学情况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程教案、作业批改、课堂教学等;

年度以校领导和个别教师组成考评小组,根据学生评估、同行评估和领导检查情况,客观的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估,并且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东屯镇初级中学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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