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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M D880 翻译版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运输包装件及系统冲击试验方法

1、 范围

1.1 此试验方法包含对负载包装容器或单元货物(托盘载荷)的两种冲击试验程序:

1.1.1 程序A,包装容器及单元货物承受冲击的能力。

1.1.2 程序B,当遭受冲击时,包装容器、单元货物及内包装对内装物的保护的能力。

1.2 两种程序均用来改进同尺寸同载重包装的设计。这些程序适合测试各种形式,采用各种原料或复合材料的包装容器,和用于运输的托盘载荷和集装单元,如纸箱、板条箱、钢桶、圆桶、小桶、袋子、编织袋和钢提桶。

1.3 程序中描述的测试方法更适合于大或重的包装。

1.4 此标准采用英寸-磅的英制单位。括号中的SI制单位仅用来提供信息。

1.5 本规范没有意图涉及与其使用有关的安全问题。在使用前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确立适当安全和健康规范并决定规范限制的适用性。特殊的声明在注释一和第7部分中。

2、 参考标准

2.1 ASTM标准:

D 996 Terminology of Packaging and Distribution Environments2

D 4003 Test Method for Programmable Horizontal Impact Test for Shipping Containers and Systems2

D 4332 Practice for Conditioning Containers, Packages, or Packaging Components for Testing2

D 5277 Test Methods for Performing Programmed Horizontal Impacts Using an Inclined Impact Tester2

E 122 Practice for Choice of Sample Size to Estimate a Measure of Quality for a Lot or Process3

2.2 ISO Standard: ISO 2244 Horizontal Impact Test (Horizontal or Incline Plane Test: Pendulum Test)4

3、 术语

3.1 定义— D 996中规定了一般包装件和运输环境的术语。

3.2 特殊的术语规定如下:

3.2.1 危险物—将任意尺寸和形状的可移动固体物位于冲击表面(支撑物),在冲击时危险物应接触到被冲击样品冲击面的任何部位。

4、 测试方法概述

以预定的冲击速度将放在导向车上的包装容器及单元货物冲击到带有危险物或不带危险物的刚性冲击面上。当测试包装容器及单元货物经受冲击的能力时(程序A),以相同的冲击速度进行多次测试或增加冲击末速度直到样品发生损坏。当测试包装容器、单元货物或内包装及其整体对内装物的保护时(程序B),以预定的冲击次数、预定的速度进行试验后检查样品有无损坏。

5、意义和用途

5.1 冲击测试是实验室模拟诸如手工搬运、机械搬运及运输中的意外伤害的最有效的测试方法。冲击测试模拟可能发生在搬运包装及单元货物时的几种冲击形式并有助于评估包装经受冲击时保护内装物的能力。此项测试也可以用于包装及内装物损坏的改进。

5.2 实验室采用此类测试方法得出的测试结果有助于评估及比较包装的优劣,然而由于所使用的试验机的多样性,特别是冲击面,所以实验室内的试验结果之间联系不大。

5.3 此方法不能模拟铁路运输环境,应该选择D4003及D5277。

5.4 此试验方法满足ISO2244的试验要求。

注释一——ISO2244没有对于此测试方法的要求。

6、设备

6.1 试验设备:

6.1.1 试验机应该由带有导向装置的平板小车和与小车运动冲击方向垂直±30min(1/2°)的冲击平面组成。

6.1.2 冲击平面应该是一个实心的整体,至少是试验样品质量的50倍。为了增加冲击板的牢固程度,应采用不小于1/2in(13mm)厚的钢板。冲击板应有足够的尺寸以确保平板能够完全接触到包装容器。

注释二——对冲击挡板和质量的规定的目的在于实验室之间的比对和准确性。当试验设备的要求不满足6.1.2时,14.1.1中有明确的解释。

6.1.3 试验机应使小车移动以保证得到期望的冲击速度,因此会采用机械或气动装置与水平方向倾斜10°或使用吊摆装置。

注释三——

6.1.4 实验设备最好应有预防多次冲击的措施。

6.1.5 试验样品与台面之间应有一定的摩擦力,使试验样品与台车在静止到冲击前的运动过程中无相对运动。但在冲击时,试验样品相对台车应能自由移动。

6.2 测量仪器

6.2.1 光学或机械的测量仪器要求测量台车的冲击速度与真实值误差在±2%以内。当测试在一个实验室进行而且是以比较为目的时,测量仪器是可选的。

7、安全预防措施

7.1 该试验方法在测试样品时会使试验设备产生快速移动,因此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警惕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试验前试验区域内应保持整洁,如果将会产生危险应立即停止试验。对于有一定危险性的材料及产品试验时要采取特殊的预防保护措施。在试验前要熟悉设备的使用,并保证设备是安全的。

8、取样

8.1 样品个数跟据期望的精确程度和样品的可用性。E122规定了对于样品选择的要求,一般推荐采用3个试验样品。

9、试验样品

9.1 样品以方法A进行试验,测试包装容器及单元货物的抗冲击能力时,既可以采用真实的内装物,也可以使用模拟物代替。而当样品以方法B测试包装容器、单元货物及内包装对内装物的保护情况时,要使用真实的内装物进行试验。For both procedures closing, strapping, or sealing should be the same as will be used in actual shipment.

注释4——某些试验样品的内装物及其零部件可以由近似重量或特征的惰性材料代替。

9.2 样品类别的鉴定—见附录A1.

10、校准

10.1 冲击速度误差应在预定冲击速度的士5%以内。

10.2 采用装有与真实包装相同且质量相等的模拟内装物的台车进行校准,测量台车冲击挡板瞬间的速度。

11、环境处理

11.1 建议按照D4332的要求进行环境预处理。除非有特殊要求,对纤维板和其他纸板包装容器按照D4332的要求进行环境预处理和环境处理。

12、试验程序

12.1 试验方法A:

12.1.1 测试包装容器抗冲击能力——将包装容器及单元货物放置在台车上将被测试的面或棱位于台车前端外2in(51mm)处。

12.1.2 如果要求对试验样品的某个部位集中冲击,要在试验之前在挡板上的相应部位安装危险物。危险物应有足够的硬度。

12.1.3 将台车置于能够达到预期冲击速度的位置释放,并测量冲击速度是否能够达到要求。既可以以同样的冲击速度进行多次试验,也可以每次增加冲击速度。

12.1.4 对试验样品的面和棱的冲击顺序可以由试验人员选择也可以依据试验目的确定。重复试验直到包装容器或单元货物发生损坏。根据试验目的,内装物的显露或溢出等

损坏应该在试验前确定下来。

12.2 试验方法B:

12.2.1 包装容器、单元货物、内包装及它们整体对内装物的保护能力—按照12.1的测试要求以要求的冲击速度进行测试预定次数的冲击。打开包装检查内装物直至内装物发生明显的损坏。

13、报告

13.1 报告包含如下信息:

13.1.1 参考此测试方法,试验程序无任何改变。

13.1.2 有关试验样品的详细描述。

13.1.3 内装物的描述。

13.1.4 测试目的。

13.1.5 设备信息,包括设备倾斜的角度,使用的测量器具及其计量鉴定的最后日期。如果设备及计量器具有改进,也应在报告中加以详细描述。

13.1.6 环境处理的方法。

13.1.7 描述试验顺序,每次测试的冲击末速度,台车上试验样品的方位。如果使用危

险物,要说明危险物的尺寸、材料及使用位置。

13.1.8 详细记录试验后样品包装及内装物的破损情况,以及能够恰当解释测试结果的说明或帮助样品在设计上的改进或困扎、垫块、及缓冲的方法。

14、 精度及偏差

14.1 精度:

14.1.1 此测试方法通常测试包装容器及包装件在完成规定的测试项目后的是否有损坏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报告中不必有精确度,因为结果只需确定试验是否成功。

14.1.2 当试验要求冲击力对样品产生指定程度的破坏时,精确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测试项目。试验设备、测量仪器、固定装置、方法及操作者均会在精确度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有研究报告指出重复进行垂直冲击试验结果会有很大变化,因此重复水平冲击的结论也应有很大变化。

14.2 偏差—此试验方法无偏差,因为此试验结果仅定义在此试验方法中。

15、关键字:

冲击测试;斜面;包装;吊摆

附录

(强制信息)

A1. 各部位标识

A1.1 矩形包装容器—规定了矩形包装件各部位(面、棱、角)的标识(见图片A1.1)

A1.1.1 标注人面对着有制造商接头的面,并将制造商接头位于标注人员的右侧。上表面标示为1,右侧面为2,底面为3,左侧面为4,近端面为5,远端面为6

A1.1.2 棱是由组成该棱的两个面的号码表示;例如包装件上顶面和右面相交形成的棱用1-2表示,右面和前面形成的棱用2-5表示。(2-5棱是垂直的制造商接头的棱,2-3棱是纤维板包装水平制造商接头的棱。)

A1.1.3 角是由组成该角的三个面的号码表示;例如1-2-6是指包装件上顶面、右侧面和远端面组成的角。

A1.2 圆柱体容器—规定了圆柱体包装容器各部位(面、棱、角)的标识(见图片A1.2)

A1.2.1 圆柱体包装容器顶面上相互垂直的两个直径的端点分别被定义为1、3、5、7;在圆柱方向上的水平线上的另一端上的点分别被定义为2、4、6、8。如果包装上右一个或多个接缝,应有一个接缝在5-6线的位置上。

A1.2.2 以对角线跌落桶边缘上的1点,最好跌落两个位置的中点,1-3点,此点可以用两个数字表示。

A1.2.3 跌落侧面的棱可用两个数字表示,如3-4,最好是跌落侧面上两个位置的中点,此点用四个数字表示,如1-3-2-4.

A1.2.4 跌落两个端面则用四个端点表示,1-3-5-7或2-4-6-8。

A1.3集装袋和袋子—规定了集装袋和袋子各部位(面、边、顶面、底面)的标识(见图片A1.3)

A1.3.1 袋顶端向上,正面的面为1面,背面为3面,左边的面为4面,右面的面为2面,底面为5面,顶面为6面。(集装袋和袋子如果有一个或多个边封,面2应该包括一个。)

A1.4 单元货物或其他类型的单个包装容器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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