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言
1.1 监理服务内容及工作方法与手段 1.1.1 监理工作及工作方法与手段 1.1.2 监理人员作业安排
1.1.3 监理过程中提供的表格 1.2 岗位职责
1.2.1 总监理工程师
1.2.2 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安装专业) 1.2.3 监理员
第二章 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 2.1 工程概况
2.2 监理管理班子的组织结构形式 2.3 项目总目标
第三章 质量控制的内容、手段和措施 3.1 质量控制内容 3.2 质量控制原则
3.3 质量控制主要工作手段 3.4 质量控制措施
3.5 监理部现场质量管理办法
第四章 进度控制的内容、手段和措施 4.1 进度控制内容 4.2 进度控制原则
4.3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4.4 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手段 4.5 进度控制措施
第五章 投资控制的内容、手段和措施 5.1 投资控制内容 5.2 投资控制原则 5.3 投资控制流程
5.4 投资控制主要工作手段 5.5 投资控制措施
5.6 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方法和保证措施
第六章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内容、手段和措施 6.1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内容
6.2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原则 6.3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流程
6.4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主要工作手段 6.5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第七章 组织协调的内容、手段和措施 7.1 工程监理组织协调概念和层次
7.2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 7.3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方法 7.4 协调管理工作内容 7.5 协调管理职能
第八章 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内容、手段和措施 8.1 合同信息管理内容 8.2 合同信息管理原则
8.3 合同信息管理主要工作手段 8.4 合同信息管理措施
8.5 施工合同管理的其它工作管理规定 第九章 关键工序控制的任务与方法 9.1 施工测量监理要点
9.1.1 本工程测量监理要点 9.1.2 测量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9.1.3 施工测量质量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9.1.4 施工前的测量监理 9.1.5 施工中的测量监理 9.2 地质处理监理控制措施 9.2.1 监理准备工作
9.2.2 垫层及浅层处治措施 9.3 路基施工质量监理控制措施
9.3.1 开工前的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的内容 9.3.2 路基填筑工程监理
9.3.3 路基填筑材料的质量监理 9.3.4 路基填方质量监理
9.3.5 路基填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预防 9.4 基层及面层的质量监理重点 9.4.1 把好原材料质量
9.4.2 加强对混合料中石灰和粉煤灰用量与集料级配控制 9.4.3 加强对基层摊铺压实依次成型的控制
9.4.4 加强基层养生的监理 9.4.5 面层的质量监理重点 9.5 材料质量监理要点 9.5.1 材料监理工作内容
9.5.2 材料成品质量要求及测试频率 9.6 混凝土裂缝的控制要点
9.7 雨季施工工程质量监理要点及主要措施 9.8 防水施工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9.8.1 本工程防水工程基本要点 9.8.2 防水混凝土
9.8.3 细部构造监理要点 9.9 管线监理要点
9.9.1 管线设施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9.9.2 管线监理要点
9.9.3 管道基础、安管及闭水试验监理要点 9.10 道路工程监理要点
9.10.1 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9.10.2 道路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9.10.3 道路工程监理细则 9.11 绿化工程监理要点 9.11.1 绿化工程监理要点
9.11.2 绿化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第十章 监理报告
第十一章 监理的工作会议 11.1 设计技术交底会 11.2 第一次工地会议 11.3 常规工地例会 11.4 专题会议 11.5 现场协调会
11.6 建设监理施工阶段的主要任务
第十二章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
第一章 前言
1.1 监理服务内容及工作方法与手段 1.1.1 监理工作及工作方法与手段
1、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对本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上所要求其他内容。
2、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审计资料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我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有关建设监理以及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监理,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我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以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如发生质量争议需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检测试验的,应事先报告招标人并经招标人代表同意后,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
5、我单位不得与承但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6、协助业主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7、参与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
8、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轴线复核,经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
9、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10、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业主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11、对施工变更的签证,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12、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3、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14、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15、协助业主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16、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业主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17、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18、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19、协助业主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20、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 21、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1.1.2 监理人员作业安排
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本工程共派出监理人员7人,总监主持日常监理工作。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各专业齐全、年富力强,在类似项目的监理方面经验丰富,能充分满足业主的要求,使工程质量、进度、投资都能达到业主的目标。
1.1.3 监理过程中提供的表格
工程暂停令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 承包单位 ) 由于 原因,现通知你方必须于 年 月 日 时起,对本工程的 的部位(工序) 实施暂停施工,并按下述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工程
第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安全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报出
1.工程概况 工程内外部环境,工程设计概况(侧重影响安全生产方面),桩基施工工艺,基坑开挖长度、宽度、深度,水文地质情况,支模架、脚手架型式,起重机械、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其他安全生产控制点情况。 2.当月风险源、风险点罗列及控制预防措施 1、大型机械作业;2、基坑;3、起重机械作业;4、模板;5、脚手架(其中含吊篮);6、施工用电;7、临时设施;8、高处作业;9、卸料平台;10、四口、临边;11、动火作业;12、其他危险性较大作业 (写明部位、控制预防措施) 3.本月存在主要安全问题、隐患及处理情况 全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需有闭环处理情况。 4、安全监理状况 (人员到位、发现隐患、指令整改、及时消项、巡视旁站、例会制度) 另外增加安全监理措施,安全联合检查(每月组织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安全专题会议等情况。 5.《施组》危险性较大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程序控制 (编制审批程序、专家论证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地下管线保护;应急预案;临时用电;塔吊装拆;提升机械装拆;支模架安拆;脚手架安拆;深基坑围护(深度超5米或地质复杂);土方开挖(深度超2米);起重吊装;装配式结构;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建筑幕墙施工组织设计;爆破、拆除;地下暗挖;桥梁;钢结构、网架;新技术新工艺;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6.危险性较大作业现场动态控制情况 (基坑、盾构进出洞、地下暗挖、高大模板与脚手架、起重吊装、拆除、潜水作业) (开挖令、浇捣令、拆模令、吊装令、高危险作业令) 是否监理批准后施工,及动态控制情况。 7.总包及各分包管理状况 (三类人员资质、持上岗证、安全生产许可、安保体系建立、健全、运行、现场管理) 总、分包单位(含劳务分包单位)A、B、C证;特种作业: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安装维修工、司机、信号工、相关管理人员)、金属焊接作业、登高架设作业上岗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范围: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8.环境保护及监测达标情况 (周边建筑、构筑物、道路、各类管线、外电防护、文物、绿化、工地围护) 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
9.工程现场施工安全控制情况 (大临设施、临时用电、机械设施、施工脚手、危险物品、消防、“三宝四口”、临边防护) 各项按方案施工情况,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 10.文明工地、标准化管理情况 (“七牌二图”、“五小设施”危险作业告示、警示标志、噪声、扬尘、排水排污、卫生防疫、职业健康) 总平面布置合理性,施工、生活区,及外围防护、美化,等其他文明施工状况。 11.季节性防护、应急预案及救援情况 (防汛防台、抗暴雨雪、强对流天气、防暑降温、防冻保暖、节假日安排) 应急人员、设施到位;灾害性天气避险场所备案… 12.突发事故、事件处理报告 (包括:扰民投诉、媒体曝光、信访、上访、回访处置情况) 视情况填写 13.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安全生产责任违约经济捐款通知单情况 本月发出*份通知书,及按合同对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方提出的经济处罚意见。 14安全资金投入管理、民工保险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 按计划落实措施费用;及劳务分包规范用工情况… 15.上月《月报》、《安全例会》中提出问题在本月消项情况 逐条列举消项情况 16.下月工作计划与打算 (重点、难点、特点、关键控制点) 根据下月工程进度,列举主要安全控制点,及采取的监理控制措施。 17.其他说明 (问题、困难、要求、反映) 反映工作困难,向建设单位提出需要其配合的申请。
安 全 监 理 日 记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气象情况 项目负责人 安全监理工作及问题处理情况: 其他:
安全监理人员:
旁站监理记录
工程名称: 编 号:D2 气候: 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 旁站监理开始时间: 施工情况: 旁站监理结束时间: 监理情况: 发现问题: 处理意见: 项目经理部(章): 质检员(签字): 日期: 项目监理机构(章):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日期: 本表一式一份,双方签字后项目监理机构保存。
1.2 岗位职责
监理班子内各专业岗位主要有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其主要工作职责分别如下:
1.2.1 总监理工程师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商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商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2.2 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安装专业)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
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1.2.3 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商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商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及见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此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为需在监理班子中另行设置专门的工作岗位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则该岗位的工作职责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需要具体落实。
第二章 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
2.1 工程概况
弋江区高校园区漳河路、中山南路(经二路、经三路)改造建设工程:漳河路长1800米,宽30米;中山南路长1900米,宽30米。工程预算为2486.59万元。
2.2 监理管理班子的组织结构形式
总监理工程师 投资 控制 质量 控制 总监 办公室 进度 控制 合同 管理 土建专项 监理组 市政专项 监理组 安装专项 监理组 造价专项 监理组 2.3 项目总目标
投资目标:审核本工程施工单位商务标,通过对投资总目标值进行切块分解和在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各阶段投资实际值不突破计划目标值,从而控制工程实际结算值不突破投资期望值。
进度目标:通过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和对承包单位提供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并在各个阶段特别是施工阶段各个工序的进度目标跟踪管理,统筹安排施工劳动力、施工机械、周转材料,合理调整各项工序的开竣工时间,控制各阶段的工期,确保实际施工日历天不突破计划工期。
质量目标:通过合理审查施工方案,对工序质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监督和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从而确保该工程总体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确保合格。
安全目标:通过审查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监督和及时解决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从而确保该工程的施工安全与标化现场。
第三章 质量控制的内容、手段和措施
工程施工质量是我们监理工作的重点,针对本工程监理工程的特点我们制定了质量控制内容、手段和措施。另外我项目监理部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制订监理现场质量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办法内容。
3.1 质量控制内容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监理规划、分部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同条件养护方案等;
(2)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技术方案、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督促承包单位落实;
(3)通过巡查、旁站、平行检查、见证取样对本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和各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质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
(4)每半月召开现场协调会,对工程实施质量进行评估和小结,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从而确保该工程总体质量达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
3.2 质量控制原则
(1)质量控制应以事前控制为主;
(2)以施工图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3)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控制,对工程项目的人员、施工机械、材料、施工方法、施工环境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5)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场;
(6)坚持本道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得予以签认,未经签认工序严禁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3 质量控制主要工作手段
质量控制主要工作手段包括:审批开工申请;发布开工令;测量的复核;监督承包人对工程场地的占用;试验的验证;标准、抽样、验收、工艺试验;现场监理;中间验收、质量缺陷事故的处理等。
3.3.1发布开工令和审批开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日期,按时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对承包人提出的各项开工申请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是否齐备、各项条件是否具备,在各项内容和条件均符合开工条件时批复分项工程开工。
3.3.2测量的复核
(1)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并对承包人的定位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
(2)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复核、认可;
(3)应要求承包人对全部工程的原始地面进行实际测定,并对测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以作为施工图和土石方工程计量的依据;
(4)应对承包人为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可;
(5)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共线型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可;
(6)对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3.3.3监督承包人对工程场地的占用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场地占有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业主以便及时完成工程场地的准备工作和承包人的进驻。占用时间内,督促承包人管理好工程用地。
3.3.4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
(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定货前,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往现场后,按规定的指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应由承包人运出场外;
(3)在施工进行中,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随机性的抽样试验检查;
(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3.3.5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应具备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与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要求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
(2)监理工程师可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3.3.6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同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
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
(1)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或委托试验室)按技术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自检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10%~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
(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增加自检频率。
3.3.7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成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
(1)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2)对承包人按技术规定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他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33.8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需要通过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在动工前预选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查批准;
(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织、人员配备、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通过试验作出决定;
(3)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
监理,并作出详细记录;
(4)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3.3.9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及材料、机械、配合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2)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3)现场监理人员全环节地对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4)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及业主。
3.3.10中间验收
(1)当工程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材料不全的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2)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对完工的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下项工程的施工。
3.3.11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 3.3.11.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良好工程质量相匹配时,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修补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了判断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要求承包人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及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3.3.11.2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1)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由承包人提出修补设计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2)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3)如果已完工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须经业主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通过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3.3.11.3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够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如下程序处理:
(1)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工程的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3)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的施工;
(4)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事故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实际检验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前,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3.4 质量控制措施
3.4.1组织管理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按国家标准GB/T19004-92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2)明确参与建设各方人员的质量任务和职能分配,明确质量责任分工;
(3)确定和改善质量目标控制的工作流程;
(4)明确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质量权利和责任;
(4)完善和落实《项目部监理工作制度》(详见第五章内容)。 3.4.2技术管理措施
3.4.2.1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落实情况
(1)检查工程施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员到位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承担任务的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项目要求;
(3)审查分包单位、供货单位、试验单位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否符合项目要求;
(4)监督与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使其能将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自始自终都纳入质量管理的范围;
(5)督促施工方对重要的和复杂的施工项目或工序要做为重点,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及时检查与审核施工方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6)对于重要的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监理单位还要再进行试验和复核。
3.4.2.2检查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投入情况 (1)凡运至施工现场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并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检验或测试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使用;
(2)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撤出现场;
(3)当监理工程师对供货方所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有疑问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抽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4)工地交货的机械,设备或材料到场,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
(5)设备到场后,订货方应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开箱检验,并按供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和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检查验收,检验人员对其质量检查确认合格后,予以签署验收单;若有疑问,或是设计及验收规程规定必须复检合格后才可使用时,还应由有关
部门进行复检;
(6)对于施工单位所准备的各种材料、设备等的存放条件及环境,事先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如存放、保管条件不良,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加以改善并达么要求,方予以确认;
(7)对于现场配制的制品,要求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配,达到现行规范、规程要求方准进行施工配制;
(8)审查施工单位所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施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
(9)审查施工单位投入本项目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是否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有关使用规定、性能是否可靠、有无安全保障措施等。
3.4.2.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情况
(1)审查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是否有所降低工程造价;
(2)审查所采用施工顺序、方法和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样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并切实可行;
(3)审查所制定的工程质量目标是否符合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4)审查所采用的施工方法有无工程质量方面的潜在危害或隐患;
(5)检查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计划是否切实可行;有无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
3.4.2.4审查施工单位自有试验室或外委实验室资质情况 (1)审查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检查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核查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检查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确定本工程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4.2.5审查施工测量情况 3.4.3合同管理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在合同或附加协议中明确项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和标准,不能用含糊不清的笼统的质量要求或标准;
(2)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就明确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的措施和方法,并由专家审查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3)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单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条款监督承包单位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以及即定目标精心施工。
3.4.4经济管理措施
(1)严格履行工程款支付签证制度,工程进度款支付要与当月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或验评标准结合,未通过检验或验评的分项、分部工程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2)根据合同具体要求,对于未满足合同要求的,在竣工结算时要严格执行合同中相应处罚条款。
3.4.5信息管理措施
(1)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总结施工中的质量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对未能达到合同要求和计划质量目标的工程,分析其原因,并制定纠偏和预防措施;
(2)图纸、规范、模型是由设计者提出的质量要求文件,经工程实施反馈出能够证明和反映实际工程状况的质量报告文件;工程实施以及各种控制过程中应收集、整理这些文件,并制订成完备的技术档案,要能系统地、全面地说明(证明)已建工程的各部分(工程、技术、设备等)的质量状况。
3.5 监理部现场质量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我公司《质量手册》实际情况,制订本
办法。
3.5.1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3.5.1.1监理现场组织机构: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建立现场组织结构,组织人员必须报请业主批准,其中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监理人员:总监、各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 设备组成:依据《监理合同》配备办公设备。 3.5.1.2监理职责
1、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监理合同》、现场质量管理办法等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档案管理,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2、建立现场工程例会制度,明确例会时间、例会地点、参加人员、理会内容、违反例会制度的处罚等。
3、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业主反馈,进行记录、整改、跟踪,并有整改效果评价。
4、对设计、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设计变更、施工工艺方法等将造成工程满足不了使用功能和相关规范要求的提出相关建议。
5、每周组织施工、监理、业主代表进行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向业主提交大检查报告。
6、协助业主办理和整理备案制档案;对施工单位档案进行审查;认真做好监理档案,与施工同步,竣工后向业主提交装订好的档案一份。
7、监理月报:每个月按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月报,月报内容包括:进度情况及分析,质量情况及分析,投资控制及分析,施工的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情况等。
8、严格审查各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各项现场管理制度、各项技术方案等,提出相关
建议。
9、协助业主制定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标准,制定各项材料设备的采购标准。
10、材料、设备入场施工单位需填写材料报验单,一般材料、半成品入场需由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报监理、甲方负责人验收,专业设备等进场需有业主专业工程师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在报验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场。需进行复试的材料或半成品,需甲、乙、监理三方专门人员(鉴证取样员)共同取样、送试,并监督施工的材料、设备的标识、搬运、储存和保护。
11、工序、隐蔽工程的检查及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先自检合格,并填写好自检记录和隐蔽验收记录后,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负责人方可进行验收。验收时监理单位宜采用实测实量方法,用数据说话,在验收合格并在相应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12、各分部工程或由专业公司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分部工程自检评定表后,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负责人及质检处工程师方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13、单位工程完工后,需施工单位先自检合格,填写好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且整理好施工档案并通过相关部门审理后,方可组织工程最后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由主管经理负责组织,应有以下单位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规划单位、环保单位、消防单位、政府监督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
14、监理细则及监理规划
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实施可行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编制预控措施及办法。
监理规划在监理中标后提交业主,监理细则监理分部工程开工前提交业主,业主审核后实施。
15、工程竣工回访:监理单位积极做好回访,在竣工后半年、一年内各填写一次工程回访单,在无其它严重问题后,方可返还监理保修金。
16、明确监理权利:
监理有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权利。
监理对各施工单位、材料单位有责令退场、更换的权利;对各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有责令更换的权利;对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材料设备供货商的材料、设备有责令退场、更换的权利。
对各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合同、供货合同、现场各管理条理的行为,有依据合同、现场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的权利。
3.5.2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3.5.2.1施工现场组织机构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建立现场组织结构,组织人员必须报请业主批准。
施工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各专业工程师、档案员、取样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1、办公室设备组成:依据《施工合同》配备办公设备,并要满足办公要求。
2、施工职责: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施工合同》等对工程进行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材料管理、施工实验管理、施工档案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等,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3、质量控制原则:预防为主,纠正为辅。
4、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每个分部、分项中的各个工序未经监理、业主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5、施工进度管理: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分部、分项、工序
提前或拖后必须经业主、监理同意,不得随意提前和拖后,例如:拆模、雨季中的施工和防水、低温情况下的施工等。
6、施工材料管理:
业主供的设备材料、自采的材料设备,能提前实验的,不得在施工后送样实验,例如:钢筋、防水材料;不能提前实验的、不用做实验的或急于施工的,必须经监理和业主同意,方可施工,例如:商品砼等。现场材料设备全部由施工方保管,材料设备的安放、保护、管理必须按材料设备特点要求进行。
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标准依据业主提供的标准执行,业主无标准的依据各行业标准执行。
7、施工实验管理:材料设备实验取样、制作、试验室实验必须有监理人员在场共同进行。业主供的设备材料、施工方的材料设备都由施工方进行。
8、施工半成品、成品保护:施工方对自己施工的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严格保护,对其他施工方的成品半成品也应严格保护。并接受监理、业主的监督检查。
9、施工档案管理:施工方按要求进行施工档案编制管理,档案与施工同步。并于业主对工程验收前,向监理提交档案,合格后交质量监督站。
10、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工地防火防台防汛等安全工作,以防各种安全事故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
11、对设计、甲供材料和设备、设计变更、施工工艺等将造成工程满足不了使用功能和相关规范要求的提出相关意见。
12、执行监理单位下达的监理通知单、工程例会中的要求等指令,执行业主单位下达的不合格处理单等指令,并对严重质量问题做出整改方案。
13、对防水工程等必须实行样板制,经监理、业主认可后,方可全面展开。
3.5.3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针对本工程结构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 2、针对业主提出的关键工序分项、特殊过程编制预控措施及办法。
3、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中标后15日内提交业主,待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
4、针对业主提出的专项方案,必须在业主提出议题后7日内编制好,提交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
5、针对质量通病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预控措施。 6、执行现场工程例会制度
7、明确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档案员必须参加,特殊时段要求分包单位参加。
8、例会内容:要求具备工程进度、质量情况、材料设备人员情况及施工相关问题。
9、施工月报:每个月按期向业主、监理提交施工月报,月报内容包括:进度情况及分析,质量情况及分析,投资控制及分析,施工的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情况,变更情况等。
3.5.4供货单位管理办法(甲供设备、材料)
1、各供货单位依据业主的采购标准、技术标准提供相应的设备、材料,向业主提供相关的实验证明及相关资料。
2、供货前向业主提供设备、材料的功能、技术等相关资料,货到现场提供给总包单位一整套归档相关资料,资料不到场货不得进场。
3、材料、设备到场验收、施工安装要服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统一领导安排。
4、验收和抽检管理规定
验收和抽检的执行单位为业主、监理、设计院、勘察单位等,执行单位有权对验收和抽检的工程项目进行评定和处理。
对于大批量的材料设备、特殊的材料设备施工方要组织相关执行单位进行验收,有必要的要进行考察。
对于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把相关资料报请监理,监理单位现场实测实量核查结果,业主采用抽检和全面检查对施工、监理单位结果评价。
对于业主在验收、检查、巡查中提出的不合格项(不合格处理单),施工、监理方必须严格执行,监理进行跟踪检查、验收,组织业主复验收。
单体验收: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档案、验收报验单、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审核档案完毕,报请城建档案部门预审通过。报请业主,由业主组织专家组对单体进行验收。最后档案城建部门终审通过,质量监督站进行验收。
3.5.5处罚规定
施工单位进场材料未经监理、业主同意擅自使用,对施工单位罚款,并此材料强制退场。
施工单位未经监理、业主验收同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对施工单位罚款,有质量隐患的要返工、整改。监理控制不到位,已经进行下一道工序,对监理单位处罚。
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
A、对于结构质量问题,未经监理、业主鉴定、核准,私自处理,对施工单位罚款并整改。
B、监理、业主发现并下发监理通知书或不合格处理单,施工单位不合理拖延或不合理拒绝整改,对施工单位罚款。
C、对于监理服务不到位,业主发现较重的质量问题,监理无记录、监督执行措施,对监理单位处罚。
D、对于重大质量事故,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合同进行处理。
各施工队不执行现场例会制度,联合检查制度及其他监理、
业主现场制度(有效、各方认同的),进行处罚并整改。
成品、半成品保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 A、不执行监理、业主整改指令,对施工单位罚款。 B、对破坏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半成品,对其处以此成、半成品价值2倍罚款,并依据态度好坏加罚或减罚。对于各单位工程因质量问题太多未通过第一次验收,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对于验收中无法整改的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
第四章 进度控制的内容、手段和措施
从我公司类似工程经验以及本工程特点看,工程的进度计划的制定和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工程能否按期完成,因此对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的审查也是我们进度控制的一大重点。
从经济角度看,并非所有工程项目的工期越短越好。如果盲目的缩短工期,会造成工程项目投资上的极大浪费。我公司将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及其影响因素,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进行全过程、系统性的控制,以保证工程项目在预定工期内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
我公司将派出具有多年项目和施工管理工作经验的同志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中依据国家相关规范以及公司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进度控制。本工程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进度控制总负责人,下设总监代表以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自专业的进度跟踪、检查、根据事前制定的进度目标和本工程的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复杂程度、施工的现场条件以及施工队伍等各方面的条件,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专项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确定进度控制方案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实施动态控制。
建设监理作为一种智力密集型服务组织,要想在本工程中做到顺利向国际接轨,并进行高质高效的管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增加科技含量,在科学管理上下功夫。我公司拟在本工程的进度管理中采用项目进度管理软件对工程的进度计划制定、评审、优化、资源合理调配和现场动态跟踪。
4.1 进度控制内容
4.1.1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1)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 (2)项目的划分是否合理,有无重项或漏项;
(3)项目总体进度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分目标的要求一致,该进度计划是否与其它施工进度计划协调;
(4)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5)是否考虑了气候对进度计划的影响;
(6)材料物资供应是否满足均衡性和连续性的要求; (7)劳动力、机具设备的计划是否能满足施工进度分目标和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8)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和可行性如何;应防止施工单位利用进度计划的安排造成建设单位的违约、索赔事件的发生;
(9)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的能力是否与进度安排一致; (10)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11)进度计划应留有余地,如应留有质量检查、整改、验收的时间;应当在工序与工序之间留有适当空隙、机械设备试运转和检修的时间;
(12)审核各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网络计划中的最早开始时间和最迟结束时间是否满足要求;
(13)审核各单位工程施工阶段资金供应是否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
(14)审核各单位工程的各阶段所需要配置的人力和机械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15)审核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合理性。
4.1.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4.1.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理由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4.1.4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1)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研究措施,也可提出建议,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2)召开有关各方参加的协调会议,商讨应采取的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
(3)必须延长工期时,由承包单位填报《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签复《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否则不予延期。
4.1.5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4.2 进度控制原则
(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
(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进度; (3)进度控制应采用动态控制的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4.3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基本实现计划目标 严重偏离计划目标 监理工程师对进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按计划组织实施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否 承包单位编制年、季、月进度计划 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总进计划 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注:如总进度计划为施 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 可不单独审批。 承包单位编制 下一期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 指示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4.4 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手段
4.4.1项目准备阶段
4.4.1.1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内容包括:
(1)施工阶段进度目标分解;
(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深度; (3)监理工作人员的分工; (4)有关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5)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6)进度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
4.4.1.2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1)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的条件(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材料物质供应等)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3)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并进行分析;
(4)对进度计划有重要的修改意见的应要求承包单位按意见修改后重新申报;
(5)承包单位修改计划应向总监理工程师申明原因,提出具体修改方案,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4.4.1.3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的年度计划: (1)审核施工单位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
(2)审核施工人力资源和主要施工设备的数量及调配顺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审核总体进度计划关于冬、雨季和炎热等天气条件下各荐工程的时间安排是否合理;
(4)在总体计划下对各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
4.4.1.4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月(季)度进度计划: (1)审核月(季)度计划完成的各项工程内容及顺序; (2)审核完成本月(季)及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投资额是否满足要求;
(3)审核完成各项工程的施工人力资源和主要设备是否满足进度要求;
(4)审核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
4.4.1.5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关键分项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
(1)关键分项分部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审核; (2)审核关键分项分部工程计划是否符合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3)估算现金流量,审核资金供应情况是否满足进度要求; (4)审核人员和设备的安排情况;
(5)审核施工准备及结束时间的安排的合理性; (6)审核与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相关工程的关系的详细说明。
4.4.2项目实施阶段
4.4.2.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监理日志,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做好进度记录:
(1)当日完成的实际及累计工程量;
(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当日施工、停工、窝工、机械设备故障情况;
(4)承包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5)影响工程进度的事件; (6)当日的天气情况;
(7)当日主要进场的材料数量和质量; (8)当日所完成的所有试验及验收情况;
4.4.2.2协助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随时注意进度计划的关键控制点,了解进度计划的实施动态,及时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每周、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
4.4.2.3对收信的有关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并将计划与实际进行比较,跟踪监理,从中发现进度是否出现或可能出现偏差;
4.4.2.4分析进度偏差给总进度带来的影响,并进行工程进度的预测,从而提出可行的修正措施;
4.4.2.5当计划严重拖后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修改原计划,并重新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计划的重新确认并不意味工程延期的批准,而只是要求施工单位在合理的状态下安排施工;
4.4.2.6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做好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4.4.2.7做好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必要时调整工时目标; 4.4.2.8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质量方面认证意见; 4.4.2.9组织现场协调会;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周、月)。
4.4.3竣工保修阶段
4.4.3.1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1)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研究措施,也可提出建议,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2)召开有关各方参加的协调会议,商讨应采取的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
(3)必须延长工期时,由承包单位填报《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签复《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否则不予延期。
4.4.3.2及时组织工程的初验和验收工作;
4.4.3.3及时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 4.4.4.4及时整理工程进度资料,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处理合同纠纷、积累原始资料。
4.5 进度控制措施
(1)落实进度控制的主要责任,建立进度控制的协调制度; (2)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设备、资质、业务水平是否适应工程的需要并提出意见;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年、月、旬进度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4)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尽量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从而缩短工艺过程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5)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
(6)及时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提出进度提前或拖延的原因并及时进行调整。
主要技术、组织、经济、合同措施:
措 施 内 容 1) 建立多级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体系; 技术措施 2) 增加同时作业的工作面; 3) 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 4) 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工程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组织措施 经落实进度控制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对工期提前者实施奖励,对应急工程实行较高的济措施 计件单价,以及确保资金的及时供应等。 合
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面的进度以确保同措施 项目形象进度的要求。 第五章 投资控制的内容、手段和措施
影响本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分析及对策: 一、市场价格变化:
由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由国家政策或供求关系而引起波动,收集价格信息,货比三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优先选择价格低的。
二、设计原因:
设计错误、漏项、设计标准变化、设计过于保守、图纸提供不及时等,定期召开设计会议,按照总进度安排,向建设方提出优先设计的专业和部位等,要求设计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层层把关,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确保设计审图一次通过,如设计标准变化我方可及时提出变更要求,通过以上办法,减少索赔的发生,如设计过于保守,通过审核图纸,利用我方的监理经验,变更降价。
三、业主原因:
增加内容,组织不落实、建设手续不全、协调不力、未及时提供合格的场地等,业主原因极易引起施工索赔的发生,我方将和业主持紧密联系,关注业主合同责任、义务的落实,协助办理。
四、施工原因:
施工方案不当、材料代用、施工质量有问题,赶工、进度拖延等,对施工方案、材料代用严格审批并提出降价的合理化建议,施工过程中加强巡视和检查,防止施工质量问题,要求施工方按照进度计划均衡施工。
五、客观原因:
自然因素、社会原因、法规变化等,客观原因的出现不可阻挡,但能预测,采取方案对比,选择合理方案避免或减少风险。
5.1 投资控制内容
5.1.1施工招标阶段
(1)协助业主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的造价部分,确定工程造价的计算与控制方法;
(2)视业主需要协助编制标底;
(3)视业主需要参与施工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并对商务标进行审核;
(4)协助业主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并提出监理意见为工程造价控制打下良好基础。
5.1.2对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 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以及最易发生索赔的原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防范性对策,书面向建设单位提交报告;
5.1.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5.1.3.1工程变更控制程序
(1)不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均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指令,要求对工程的项目、数量或质量进行变更;
(2)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指令,除非在特别紧急或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一般工程变更指令应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共同签字认可,并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作工期延长时间;
(3)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中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必须变更的,应先作出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建设单位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证,发出相应图纸和说明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调整原合同所确定的工程造价。
5.1.3.2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由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如未达成一致,应通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5.1.4审核工程进度款 5.1.4.1工程量计量
(1)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一般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承包单位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填写《()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
(2)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实(必要时与承包单位协商),所计量的工程量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3)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由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约定;
(4)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基础处理等),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单位如实进行计量。
5.1.4.2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
(1)承包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工程量,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或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款,并填写《()月付款报审表》、《()月支付汇总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2)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及当地有关定额进行审核,确认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及洽商款、索赔款等;
(3)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5.1.5控制和处理工程索赔
5.1.5.1索赔管理:为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避免索赔与反索赔事件的发生,应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1)协助审查业主与各方签订的合同,将合同条款中不明确的概念予以明确,减少索赔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协助业主,要求有关各方严格按合同办事,最终实现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目标;
(3)合同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尤其是可能引起索赔的工程变更;
(4)对于有可能引起索赔的工程变更单,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才予以签认;
(5)处理索赔要及时。
5.1.5.2处理索赔的原则:①提出的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②注意资料的收集积累;③及时、合理处理索赔;④强化主动监理,减少工程索赔。
5.1.5.3处理索赔的步骤:①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②监理工程师对索赔进行裁决;③召开会议协商解决;④邀请中间人调解;⑤提交仲裁加以公断。(其中3~5步不是必须经过的,当任一处理结果为承发包双方接受,则索赔即处理完毕。)
5.1.6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应及时进行结算的初审,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提出审核意见。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按合同争议调解的规定进行处理;
(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
(4)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输竣工结算有关事项。
5.2 投资控制原则
(1)应严格执行双方签定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
(2)应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者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
(3)工程量与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合同条款规定及现行的有关计算规则;
(4)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坚持合理、公正、公平;
(5)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必要时事先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
(6)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
5.3 投资控制流程
制订投资控制总目标值 分解投资控制目标值 确定各阶段投资控制目标 调 整 编制投资执行计划 发现偏离, 及时采取 纠偏措施 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量的计量、 工程进度款的审核、签证等) 实际完成值和投资计划目标值的 比较、分析和统计,提出报告 办理工程结算 审核、签发工程变更(设计变更、 材料代用、现场签证、费用审核等)
5.4 投资控制主要工作手段
5.4.1项目准备阶段
(1)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招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重点;
(2)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订防范性对策,减少向业主索赔的发生;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协助业主如期提供可施工现场,使其能如期开工,正常施工,连续施工,不要违约造成索赔事件;
(4)按合同要求,如期、如质、如量地供应由业主负责的材料,设备到场,不要违约造成索赔事件;
(5)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不要违约造成索赔事件;
(6)签发材料预付款和履约保函。 5.4.2项目实施阶段
(1)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不要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
(2)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它外部协调配合,不要造成对方索赔的条件;
(3)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
(4)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材料调价等的签证,应严格核实;
(5)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验证; (6)按合同规定。及时向对方支付工程款;
(7)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8)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9)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月);
(10)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工程费用超支情况,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的方案和措施。
5.4.3项目竣工及保修阶段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严格审核各种不合理因素;
(2)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严格按照索赔程序执行;
(3)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4)保修期内严格核查保修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保修费用;
(5)保修期满后签发责任期满证书。
5.5 投资控制措施
(1)建立健全的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的经费签证制度,落实好投资控制的责任;
(2)投资总额按子项目的不同类型切块或按施工进度切块进行控制;
(3)严格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程序;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选择最佳的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5)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费用的比较分析,找出偏差并时提请注意进行调整;
(6)加强合同管理,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 (7)加强全面履约的管理,减少索赔的可能性,正确地处理业主与承包商双方的索赔;
(8)搞好与各协作单位的协调与配合,不造成对方索赔的
条件。
5.6 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方法和保证措施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积极参与施工招标工作,熟悉施工合同形成过程及施工协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书等相关合同文件,掌握工程款支付计量要求和相产条件的合同依据。
2、监理项目部配备专职投资控制人员,即造价工程师,事先熟悉承包商的招投标文件,工程实施时配合质量、进度,控制人员对承包商报审的工程量及时进行计量、复核,不要造成未经监理验方认可就承认其完成量的被动局面。同时要求承包商也必须配备专职预算人员。
3、造价工程师根据承包合同结合现场工程进度与承包商预算人员核对施工方所报工程量,认直核对图纸、工程量清单,严格审核合同外的变更签证项目,确定工程量后,形成工程量计量核定意见书,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4、遇到异常和重大情况时,造价工程师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协商后确定,计量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原则。
5、施工中所有与工程量有关文件经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造价工程师初审后,报总监理工程复审签发。
第六章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内容、手段和措施 针对本工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我公司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我们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主要从抓现场管理入手,严格执行国家及浙江省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的各项标准,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建设方对本工程的具体要求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和监理,创出自己的品牌工程。将“安全生产、文明监理”作为施工期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并由总监主抓,把工作落到实处。
6.1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检查施工单位项目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职能分配表;
(2)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包括: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程序文件;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项目管理制度;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求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在内的保证措施、支持性文件、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
(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
(5)检查施工总承包或主要承包对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的管理;
(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检查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检查对企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检查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7)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检查施工单位
安全检查记录表、脚后架搭设验收单设验收单、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井架与龙门架搭设验收单、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单、落地操作平台搭设验收单、悬挂式钢平台验收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卡、施工机具验收单、安全检查记录表;
(8)检查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控制;巡视现场施工安全和文明生产的管理情况;
(9)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目录及说明。新进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检查施工单位职工劳动保护教育汇总;抽查施工单位班前安全教育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及持证上岗情况。
6.2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主动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加强作业环境的保护;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6.3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流程
施工单位编制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监理单位审批 否 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 整改落实 监理工程师 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有关各方 处理安全事故 通知 发现安全生产隐患 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发生安全事故 提出书面报告 上报建设单位 项目部 上报建设单位 项目部 6.4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主要工作手段
6.4.1工程准备阶段
(1)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协助业主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案。 6.4.2工程实施阶段
(1)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和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2)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3)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对作业环境的防护,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4)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6.4.3事后控制
(1)对于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2)对于发生的工程事故要及时报告,分析原因,认真查处。
6.5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6.5.1文明施工管理的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通畅、安全;
(2)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控制夜间施工作业,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环保部门申办《夜间作业许可证》;
(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5)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6)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总平面图堆放机具、材料,搭建临设;
(7)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做好生活卫生管理。
6.5.2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2)工人变换工程必须进行新工种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入记录卡;
(3)工人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
(4)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有全面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明确的电气防火要求;
(5)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双方须履行签字手续;
(6)电工、架子工、焊工、大中型机械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后履行签字手续。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发整改通知单,并及时整改;
(8)班组上班前须进行上岗安全交底,并定期检查和复核。 6.5.3现场环境管理措施
(1)施工单位应采取合适的措施确保在施工期间或材料设备运输期间保持公共道路的清洁;
(2)监督施工单位在选择施工设备、设施和施工方法时,应遵守有关部门的要求,考虑噪音标准和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3)对工程现场排水及废水的处理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其处理方法应符合管理机构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禁止将泥浆排水河道、沟渠或雨、污水管。
6.5.4特殊天气情况的施工管理措施
(1)在5℃下进行砼施工时,砼宜加入早强剂,监督施工单位采取保温措施,避免砼受冻;
(2)在低温砼施工时,应监督施工单位加强对砼的养护。在砼表面覆盖薄膜或草袋。
(3)在暴雨季节施工时,要及时了解两天以内天气预报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沟槽开挖和砼浇捣,如因工期需要进行施工,必须搭设移动施工防寸棚;
(4)雨季施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作好排水工作。 6.5.5结构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6.5.5.1基础施工的防护
基础施工阶段,督促监测单位认真观察分析基础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到信息化施工。在遇到雨季或地下水位较高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基坑内排水和降水工作,并时刻注意边坡和稳定和大型机械设备停放位置的边坡荷载承受力,冬季大
面积混凝土(如基础底板等)施工后采用覆盖方式保温时,要注意保温材料的防火工作;
6.5.5.2做好结构内洞口、临边的防护
在施工现场,各种危险的部位(如各种洞口、配电箱等)、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都应设置鲜明的危险标记,以便引起施工人员及行人的注意,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6.5.6设备安装阶段的防护措施
(1)防火是工程施工时应控制的重点。在加工和安装的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重视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施工单位隔绝各种可能产生的火源,以及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完备的灭火设备;
(2)大型设备在吊装时,应控制合理的吊装顺序,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的使用权用状态,防止所吊重物的倾斜、松散以及机械设备的倾覆、失控等现象的发生,现场必须进行统一指挥与合理安排。
6.5.7其它安全措施
6.5.7.1施工机具安全防护措施
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和停放,机械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现场机械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技术操作指示牌,具体要做到:
(1)拉伸钢筋时周围要设防护栏杆,后侧设防护挡板; (2)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
(3)所有机械设备应经常性清洁、润滑、紧固、不超负荷和带病工作;
(4)起重作业要遵守“十不吊”原则,履带吊司机和指挥坚守岗位。
(5)机械在停用、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6)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在制定操作规程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7)对特殊工序,必须编制作业方案,提出确保安全措施。 6.5.7.2消防保卫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畅通消防车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进水主管务必满足消防要求;
(2)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3)现场料场、库房的布局应合理规范,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均应设专库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4)现场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并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5)各项工程,各分管辖地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6.5.7.3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的设置和架设必须按有关规定与用电布置图进行。电缆线应架空,穿越道路除防护套管外,埋置深度应超过0.2米,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
(2)现场配电房醒目处挂有警示标志,配备一组有效的干粉灭火器,配电房钥匙由现场派专人保管;
(3)现场配电箱设有可靠有效的三相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动力、照明分开,与配电房内的漏电保护器形成二级保护,使施工用电人身更安全。与场所有配电箱应统一编号、上锁,专人保管,箱壳接地良好。施工用电设备、电缆线、导线、漏电保护器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漏电保护器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调换,熔丝要相配。
第七章 组织协调的内容、手段和措施
本工程组织协调的内容包括协调委托人、承包人、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及安装单位之间的关系,因此相关协调工作是非常繁
琐的,同时对于工程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不断地进行组织协调,它是实现项目目标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协调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目标。
特别是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面大,参与本工程的单位种类也会较多。现场监理项目部将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对工程的施工过程尽量实施预控;协调施工总包单位,要求加强对各分包单位及材料、构配件供应商等单位的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设计、勘察、质监、安监等部门的关系协助业主做好本职工作。
7.1 工程监理组织协调概念和层次
7.1.1组织协调的概念
协调就是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使各方配合得适当,其目的是促使各方协同一致,以实现预定工程建设目标。协调工作应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实施及其管理过程中。 建设工程系统就是一个由人员、物质、信息等构成的人为组织系统。用系统方法分析,建设工程的协调一般有三大类:一是“人员/人员界面”;二是“系统/系统界面”;三是“系统/环境界面”。
7.1.2组织协调的范围和层次
从系统方法的角度看,项目监理机构协调的范围分为系统内部的协调和系统外部的协调,系统外部协调又分为近外层协调和远外层协调,近外层和远外层的主要区别是,建设工程与近外层关联单位一般有合同关系,与远外层关联单位一般没有合同关系。
7.2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
7.2.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
(1)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 (2)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 (3)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 (4)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 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工程对象及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职能划分,并相应设置配套的组织机构。
(2)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最好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出明文规定。
(3)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 (4)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5)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
10.2.2与业主的协调
监理实践证明,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和与业主协调的好坏有很大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与业主的协调: 1、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对于未能参加项目决策过程的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项目构思的基础、起因、出发点,否则可能对监理目标及完成任务有不完整的理解,会给他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2、利用工作之便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理解,
3、尊重业主,让业主一起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
7.2.3与承包商的协调
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所以做好与承包商的协调工作是监理工
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重要内容。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2、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有时尽管协调意见是正确的,但由于方式或表达不妥,反而会激化矛盾。而高超的协调能力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令各方面都满意。 3、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从承包商项目经理及其工地工程师的角度来说,他们最希望监理工程师是公正、通情达理并容易理解别人的;希望从监理工程师处得到明确而不是含糊的指示,并且能够对他们所询问的问题给予及时的答复;希望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能够在他们工作之前发出。他们可能对本本主义者以及工作方法僵硬的监理工程师最为反感。这些心理现象,作为监理工程师来说,应该非常清楚。一个既懂得坚持原则,又善于理解承包商项目经理的意见,工作方法灵活,随时可能提出或愿意接受变通办法的监理工程师肯定是受欢迎的。 (2)进度问题的协调。由于影响进度的因素错综复杂,因而进度问题的协调工作也十分复杂。实践证明,有两项协调工作很有效:一是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共同商定一级网络计划,并由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二是设立提前竣工奖,由监理工程师按一级网络计划节点考核,分期支付阶段工期奖,如果整个工程最终不能保证工期,由业主从工程款中将已付的阶段工期奖扣回并按合同规定予以罚款。
(3)质量问题的协调。在质量控制方面应实行监理工程师质量签字认可制度。对没有出厂证明、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原材料、设备和构件,不准使用;对工序交接实行报验签证;对不合
格的工程部位不予验收签字,也不予计算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或工程内容的增减是经常出现的,有些是合同签订时无法预料和明确规定的。对于这种变更,监理工程师要认真研究,合理计算价格,与有关方面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实行监理工程师签证制度。
(4)对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某些违约行为进行处理是一件很慎重而又难免的事情。
(5)合同争议的协调。对于工程中的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首先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协商不成时才由当事人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只有当对方严重违约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不能得到补偿时才采用仲裁或诉讼手段。如果遇到非常棘手的合同争议问题,不妨暂时搁置等待时机,另谋良策。 (6)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主要是对分包单位明确合同管理范围,分层次管理。将总包合同作为一个独立的合同单元进行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不直接和分包合同发生关系。 (7)处理好人际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处于一种十分特殊的位置。业主希望得到独立、专业的高质量服务,而承包商则希望监理单位能对合同条件有一个公正的解释。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善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既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礼貌而坚决地拒收任何礼物,以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利用各种机会增进与各方面人员的友谊与合作,以利于工程的进展。否则,便有可能引起业主或承包商对其可信赖程度的怀疑。
7.2.4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监理单位必须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工作,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1)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
(2)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以
免造成大的直接损失;
(3)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监理工程师联系单、设计单位申报表或设计变更通知单传递,要按设计单位(经业主同意)一监理单位一承包商之间的程序进行。
7.2.5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 1、与政府部门的协调
(1)工程质量监督站是由政府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机构,对委托监理的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是核查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工程质量检查。监理单位在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问题处理时,要做好与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交流和协调。 (2)重大质量事故,在承包商采取急救、补救措施的同时,应敦促承包商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接受检查和处理。
(3)建设工程合同应送公证机关公证,并报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备案;征地、拆迁、移民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和协作;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宜请消防部门检查认可;要敦促承包商在施工中注意防止环境污染,坚持做到文明施工。 2、协调与其他单位的关系
这是一种争取良好社会环境的协调。
对本部分的协调工作,从组织协调的范围看是属于远外层的管理,监理单位有组织协 调的主持权,但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根据目前的工程监理实践,对外部环境协调,应由业主负责主持,监理单位主要是针对一些技术性工作协调。
7.3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可采用如下方法: 1、会议协调法
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
实践中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 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等。 2、交谈协调法
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开会来解决,有时可采用“交谈”这一方法。交谈包括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
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这种方法使用频率都是相当高的。
3、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方面:
(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
(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
(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4、访问协调法
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 5、情况介绍法
情况介绍法通常是与其他协调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形式上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介绍往往作为其他协调的引导,目的是使别人首先了解情况。
总之,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如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的艺术、开会的艺术、谈话的艺术、谈判的技巧等等。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协调。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中,主要用于外部协调的方法是:会议协调法、交谈协调法、书面协调法和访问协调法。
7.4 协调管理工作内容
(1)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它单位之间的关系;
(2)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关系;
(3)协调总包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关系; (4)协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7.5 协调管理职能
7.5.1加强与业主的沟通
(1)项目监理部应充分理解工程项目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充分理解合同及项目任务文件。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尊重业主,及时向业主报告情况,在业主决策过程中提供充分的信息;
(2)积极支持业主的现场代表参与工程的建设过程,充分沟通理解项目和项目实施过程,避免责权的交叉和越级指挥。
7.5.2加强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1)正式施工前,相关单位应对图纸进行预审,报经监理、业主认可后送相关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在图纸交底和会审时提出答复或说明,形成纪要;
(2)施工过程中,业主方对工程提出变更时,应通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设计变更通知单,经业主、监理签认后,发至相关施工单位;
(3)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方提出工程变更,施工方应先将该变更事项通知监理,监理方同意并征得业主同意后,再经设计确认后正式生效;
(4)施工过程中,如分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需先报经总承包单位同意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
7.5.3充分发挥合同作用
(1)在业主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范围,即明确由总承包单位直接自行组织完成的工程内容范围,业主另行发包的工程内容范围;规定业主另行发包的工程内容承担者,除与业主签定相应的工程施工合同外,还要与本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总包管理合同,将业主另行发包的工程都纳入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范围,由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负责;
(2)将业主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要求分另纳入相对应的分包合同中,使分包合同对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纳入总包管理范围;
(3)各分包单位应按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要求编制分包工程分部、分项施工组织设计,报总包方审批后才能进行施工;
(4)各分包单位应按总包单位的总工期安排及节点控制计划为依据,编制相应分包工程的详细施工进度计划,报总包单位同意后严格执行;
(5)总包单位应对各分包单位所施工的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控。按照本工程的要求实施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并做好质量检验记录和验收交付、成品保护工作;
(6)各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业务来往过程中应以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进行联系,由总包单位解决的事项应立即处理;
(7)各分包单位的工程进度款收取应由总包单位审核签证同意;
(8)各分包单位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相应的分包工程安全协议书,遵守各种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参与工地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措施;
(9)各分包单位之间应按总包单位的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
开展平行或交叉施工,加强横向联系,合理解决施工中的先后顺序;工序间的技术接口实施交接手续,互相保护好对方的产品。
7.5.4主动与质监、安监等上级主管部门加强联系 (1)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部门发布的各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落实情况;
(2)主动与质监、安监部门加强联系,及时、如实汇报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以及监理单位质量体系执行情况;
(3)尊重质监站的权限并密切配合使期在工程项目上行使顺畅,形成工程建设各主体单位对质量监督工作的积极支持、全力配合的局面;
(4)积极配合质监、安监部门对工程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在工程各阶段验收中按时向质监站报送相关工程质量资料,接受质监站的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督促各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并按时报告。
第八章 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内容、手段和措施 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实质上是项目相关的各个合同的执行过程。要保证项目正常、按计划、高效率地实施,必须正确地执行各个合同。按照法律和工程惯例,业主的项目管理者负责各个相关合同的管理和协调,并承担由于协调失误而造成的损失责任。如市政承包商、安装承包商、供应商都与业主签订合同,由于供应商不能及时交付设备,造成工程的推迟,这时就会有可能引起承包商向业主索赔。所以在现场需委托专人来负责各个合同的协调和控制。
工程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它将工程中的技术、经济、法律三方面有机的结合,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固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将依据合同进行工作。投标人认为合同管理的关键在于如何选用合适的合同形式及发包方式,以减少今后施工中的争议,并利用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成本目标加以控制。同时在发生争议时,如何运用合同条款解决争端,以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承包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承包商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8.1 合同信息管理内容
(1)建立项目合同体系、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 (2)对合同中各类条款进行研究和解释,提出合同的缺陷和弱点以发现和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
(3)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
(4)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合同后评估。
8.2 合同信息管理原则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并经常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应提前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
(2)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和纠正承包单位履约过程中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
8.3 合同信息管理主要工作手段
8.3.1合同管理主要工作手段
(1)合同分析:对各类合同条款进行分门别类的认真研究和解释,提出合同的缺陷和弱点,以发现和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引起合同变化的事件进行分析研究,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2)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 (3)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 (4)做好索赔管理。
8.3.2信息管理主要工作手段
方法 建立信息的编码系统 明确信息流程 制定信息采集制度 利用高效的信信息
作用 1、可以为事物提供一个精炼而不含混的记号 2、可以提高数据处理的效率 可以反映工程项目建设中各参加部门、各单位间的关系 所收集原始资料的全面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信息管理工作的质量好坏 供监理工程师作规划和决策,以进行控制 息处理手段来处理对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8.4 合同信息管理措施
8.4.1合同管理的措施
(1)拟订本工程项目合同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草案的拟订、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
(2)协助业主拟订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的商谈;
(3)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进行分析和跟踪管理;
(4)协助业主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调解合同纠纷。 8.4.2信息管理的措施
信息管理是进行目标控制的基础,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把所有的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储存、并传递给相应的监理人员进行应用,成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8.5 施工合同管理的其它工作管理规定
一、工程暂停及复工
1、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施工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2、工程暂停令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签发:
2.1业主要求暂停,且总监理工程师也认为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2.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2.4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
2.5承包商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机构管理。 3、当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在签发复工令前,承包商擅自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应再次签发工程暂停令,并采取进一步措施保证项目施工和监理的正常秩序。
4、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5、总监理是因非承包商原因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及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商进行协商,监理机构并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
6、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商继续施工。
7、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应会同有关各方尽快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8、除特别紧急情况外,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前应征求委托人的意见。
二、工程变更管理
1、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商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2、监理机构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处理工程变更,并应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签定工程变更的补充协议。
3、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4、工程变更无论由谁提出和批准,均须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管理:
4.1变更内容应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 4.2必须经监理机构签认后,承包商方可执行;
4.3填写的内容必须表述准确、图示规范并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4.4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应通过承包商办理;
4.5变更费用由承包商填报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师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6变更的工程完成并经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费用的支付手续。
三、费用索赔的处理
1、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依据主要有:
1.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1.2本工程的施工合同;
1.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 1.4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2、监理师处理费用索赔管理的主要任务: 2.1对导致索赔的原因有充分的预测和防范; 2.2通过有力的合同管理防止干扰事件的发生;
2.3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它的影响及损失;
2.4参与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核索赔报告,反驳承包商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或索赔要求中不合理的部分,使索赔得到圆满解决。
3、当承包商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监理机构应该受理:
索赔时间造成了承包商直接经济损失; 3.1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商的责任发生的;
3.2承包商已经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
4、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4.1承包商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机构提交对业主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4.2总监理工程师制定专业监理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4.3承包商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机构提交对业主
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4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索赔理由是否成立,并明确是否受理申请表;
4.5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商和业主进行协商;
4.6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商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
5、总监理工程师在初步确定索赔批准额时,监理机构主要要审查的有:
5.1索赔时间发生的合同责任;
5.2由于索赔事件的发生,施工成本及其他费用的变化和分析;
5.3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是否采取了减少损失的措施,承包商报送的索赔额中是否包含了让索赔时间任意发展而造成的损失额。
6、监理机构在确定索赔批准额时,可以采用实际费用法:索赔批准额等于承包商为了某项索赔事件所支付的合理实际开支减去合同中的计划开支,再加上应得的管理费和利润。
7、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时,可附一份索赔审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正文:受理索赔的日期,工作概况,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过调查、讨论、协商而确定的计算方式及由此而得的索赔批准额和结论。
附件:总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评价,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及其有关证据和资料。
8、当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期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
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期延期的决定。
9、反索赔: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业主的额外损失,业主向承包商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四、工程延期及延误的处理
1、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合同规定的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事件予以受理:
非承包商的责任使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开工;
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一周内停工累计时间超过8小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不可抗力事件; 业主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工期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在合同约定的的期限内,提交了工程延期报告,以及有关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2、在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向业主转发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对工程延期事件随时收集资料,并做好详细记录; 对工程延期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对减少损失提出建议; 监理机构在处理工程延期的过程中,还要书面通知承包商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3、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连续性时,监理机构可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审查后,先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业主,到承包商提交最终的工期延期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4、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工程延期批准前,均应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
5、监理机构确认工程延期的原则主要有: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工程延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工程延期事件必须发生在被批准的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
量化因该工程延期事件的影响,以及因此而受到延误的作业工种;
对照事先批准的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分析、查明工期影响程度,确定批准工期延期的时间。
6、当承包商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商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7、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商提出费用索赔时,监理控制同费用索赔处理方式。
五、合同争议的调解
1、监理机构接到任何一方关于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并进行争议调解;
当调解未成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出处理该争议的意见;
调解过程中,除合同规定条件之外,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
2、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如果施工合
同争议双方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监理机构作出的意见未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为最后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3、合同争议任何一方不同意监理机构的处理意见时,可按合同约定办理。
4、在仲裁(或诉讼)期间,监理机构有资格、有义务作为证人,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有争议有关的证据。
六、合同的解除
1、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2、当业主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监理机构应就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并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商应得到的全部款项,书面通知双方:
承包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款项; 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承包商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承包商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合理的利润补偿;
施工合同规定的业主应支付的违约金。
3、当承包商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商的应得款项,或偿还业主的相关款项,书面通知双方:
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商已经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单、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应支付的违约金;
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商应得款项或偿还业主款项的证明。
4、当施工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要全部或部分终止施工合同的要求时,监理机构都应谨慎处理。
5、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业主、承包商原因二导致的施工合同终止,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第九章 关键工序控制的任务与方法
为了确保本工程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对本工程的监理工作,首先建立项目监理部,建立与该工程相适应的监理组织,确保监理人员到位。在整个工程监理过程中以事先控制为主,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好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项目开工前,重点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别是项目经理必须到位。并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并进行复核。
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重点放在质量事前控制,设置各阶段质量预控点,从控制的五个因素中重点放在人员素质的质量控制、原材料和施工方法的质量控制上。对进场工程原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施工过程重点放在对隐蔽工程的检验,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严格执行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下达通知单督促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本章将对上述重点、难点以及其它一些要点进行阐述,并提出本项目监理相关实施意见,如下:
9.1 施工测量监理要点
施工测量控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作为工程质量监测的重要内容,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对施工质量检验评定的重要手段,也是监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工作。
9.1.1 本工程测量监理要点
1、本工程项目工程量大,监理人员除做好施工测量和放样检测、审查外,还须配合、协调承包人与其它单体工程进行贯通联测。各单体的控制点均由委托人组织交桩。监理人每月需要对
委托人提交的控制桩予以复测,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向委托人反映并协助委托人进行下一步处理工作。
2、监理工程师应对平面、高程控制点进行检测,其中平面点实测理论值校差为:夹角≤±10\距离≤±10mm。相邻区间高程校差≤±10mm。如校差超限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汇报,由委托人协调解决。
3、监理工程师检测控制点使用的测量仪器:平面点检测仪器必须时(2+2PPM,2\")级以上的全站仪,水准点检测仪器必须使用精密水准仪加铟钢尺。
4、为保证复核测量的真实可靠,监理工程师不得使用承包人的测量仪器。我公司现场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按国家测量规范要求做好仪器的检验校正工作,测量仪器必须具备由国家计量局授权的浙江地区测量仪器鉴定单位出具的计量检定报告方有效,并将仪器检定报告委托人备案。
5、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人的测量方法、使用仪器的等级、测量仪器检验报告单、以及操作人员的资格等。
6、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承包人放测得地面控制点进行检测(平面,高程),并对承包人放测的线路中心线等进行检测。
7、监理人必须对邻近的地表、建(构)筑物、路面、管线的监测点进行抽检。
8、抽检精度要求均按相关技术执行。
9.1.2 测量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商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测量成果申请表予以签认。
1、审核承包商的施工测量方案
2、审查承包商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3、审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及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9.1.3 施工测量质量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1、控制标准
在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测量方案的基础上,督促承包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界址点及座标尺寸、标高基准点以及设计单位的建筑施工图进行轴线放设及标高控制。
2、测量精度的控制及误差范围
1、测角:采用三测回,测角误差±5以内,总误差在±5以内。
2、测距:采用往返测量法,取平均值。当气压、气温及标准气象条件相差很大时,考虑气象改正系数;
3、量距:用鉴定过的钢尺进行量测并且进行温度修正; 4、每层轴线之间的偏差在±1mm以内,层高垂直偏差在±3mm以内。
9.1.4 施工前的测量监理
1、复核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控制测量资料的成果,基准点、标墩及标志,落实控制点保护措施;
2、对照承包商投标书承诺的测量工具,审核承包商用于工程测量仪器和设备的完好性、可靠性、精确度及法定计量单位的标定证书和建设单位认可的合格条件,审查测量人员的组成和能力并予以认可;
3、会同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一起向承包商提供施工控制网的控制测量成果,并当场交验。从交验之日起,应督促承包商在14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的复测及点位保护工作。施工控制网全部由承包商全权负责。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向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汇报,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4、复核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上有关测量数据,并
准备好每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的测量放样数据;
9.1.5 施工中的测量监理
1、平面控制
督促承包商根据规划红线和基准点,定出工程施工时基准线,依据基准线定出轴线控制点,并做好保护。
2、上部结构施工测量及垂直控制 3、沉降观测控制
沉降观测采用精密水准测量的方法进行。水准网布设成闭合环形,督促承包方以固定观测员、观测仪器、观测线路及观测环境的“四固定”措施来保证精度。应按设计要求在建筑物上设置若干个沉降观测点,施工阶段按规定要求对沉降观测点进行精确标高测量,形成观测记录。竣工后可做成隐蔽式沉降观测点。
4、高程控制
利用水准点作为高程控制的依据,为了保证高程控制的精度,观测时尽量做到前后视线等长,对所用钢卷尺应经过检定,测量高差时尺身应铅直和用规定的拉力,并进行尺长和温度改正,同时应根据误差情况作出相应的及时调整,防止误差累计而使总高度误差超限。
9.2 地质处理监理控制措施
根据道路工程的特殊性,我监理公司综合考虑以往工程经验采取下列土方开挖监理控制措施。
9.2.1 监理准备工作
(1)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根据设计要求拟用的挖山土方送交实验室进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用。
软基工程正式开工前,首先应进行试验段工作,内容如下: ①验证软土地基的地质情况;
②验证设计软基处理所用材料、方法、设计参数、取值等;
③确定设计和施工工艺的合理性与易操作性。
(2)要求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前先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坐标点、水准点放好开挖灰线,并按预先设置好的标高桩控制开挖深度。加强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班组,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开挖。
(3)土方开挖前,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进行清除和处理,设置好挖土机的进出路线并完成该临时通道的施工;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向,一般不小于0.2%的坡度,在施工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临时性排水沟。
(4)夜间施工,要有充足的关照度,特别在挖土场地和主要通道上要设置大功率照明灯具。
9.2.2 垫层及浅层处治措施
设定为软弱土层,厚度不大或上部荷载较小时,采用翻填分层碾压处理和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
(1)软土厚度小于2m时,可换填软基。监理要点:按设计要求挖出淤泥,换填材料,换填时,要分层铺筑,分层压实。
(2)抛石淤泥一般用于软土厚度小于5.0m,且软层位于水下时。监理要点:抛石挤淤应使用不易风化石料,尺寸不小于30cm。当软土地层平坦时,从路堤中心成腰三角形向前抛填,渐次向两侧对称地抛填至全宽,使泥沼或软土向两侧挤出。当软土地层横坡陡于1:10时,应自高侧向底侧抛投,并在底侧边部多抛填,使底侧边部的有2m的平台顶面,待片石抛出软土面或抛出水面后,应用较小石块填塞垫平,用重型压路机压实。本工程不采用该办法。
(3)开挖时,应首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土方开挖宜从上而下分层、分段开挖,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并不得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堆土。开挖时,从端部逆向
后退挖掘,每层应清底出土,然后逐层挖掘,所挖土方靠红线以内但侧出土,在场内业主方指定的位置或堆放。
铺设土工格栅监理要点
为了提高软基的地基承载力,减少软基的不均匀沉降,同时不影响排水,可在软土表层或砂砾层上铺设土工格栅。
(1)材料要求:土工格栅的质量应符合图纸或规范要求,土工格栅应具有质量轻、整体连续性好、抗拉强度较高、耐腐蚀和抗微生物侵蚀性好、施工方便等优点,非织型的土工纤维应具备当量空隙直径小、渗透性好、质地柔软,能与土较好结合的性质。
(2)铺设土工格栅应按图纸施工在平整的下承层上全断面铺设。铺设时,土工格栅应拉直平顺,紧贴下承层。其重叠缝合和锚固应符合图纸要求,土工格栅搭接应在现场由人工或机械缝合,填料高度不足1m时,机械不应在路幅内掉头。
(3)应保证土工合成材料的整体性,接缝处应重叠一定的宽度,当采用搭接接法连接时,搭接长度宜为30cm—90cm;采用缝接法时,连接宽度应不小于50mm,采用黏结法时,粘结宽度不应小于50mm,粘合强度应不底于土工合成材料的抗拉强度;
(4)双层土工合成材料上、下层接缝应交替错开,放开长度不应小于0.5m;
(5)施工过程中土工格栅不应出现任何损坏,以保证工程质量。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桩施工监理措施 1、施工前监理控制 ①测量放线
采用先定线后定点的方法,即根据布置图,先放样定出路基两侧最外边的四个角点搅拌桩的桩位,根据设计桩距,用钢尺量具法定出其他桩位。校核桩的数量和在纵横上的间距,其桩距校
核差为﹢50㎜。放出每根桩处原地面标高,以控制桩长和桩底标高。
②施工前沉管长度进行复核,并标上显著标志,以便掌握沉管钻入深度,保证设计桩长。
2、施工过程监理控制
①在进行大规模桩基施工前必须先打不少于5根的工艺试验桩,以检验机具性能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要素,单桩承载力及施工工艺各项参数。
②桩基就位必须找平,稳固,调整沉管与地面垂直,确保垂直偏差不大于1%。
③振动沉管直设计标高时,必须尽快投料,必须尽快投料,灌入量不得小于设计灌量。
④控制拔管时间及速度。
⑤对施工中出现的缩颈,断桩要做好原始记录并分析原因和做好必要的补救措施。
3、质量检验管理控制
①有关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的检验,必须由检测资质检测单位来进行质量检测。
②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的检测种类及数量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
9.3 路基施工质量监理控制措施 9.3.1 开工前的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的内容
(1)施工放样
①检查施工单位对控制点的复测和中线的恢复,内容包括:水准点复测与增设、中线复测、横断面复测与绘制等;
②检查批施工单位按图纸要求现场设置的路基用地界桩和坡脚、路堑堑顶、截水沟、边沟、护坡道、取土坑、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并明确其轮廓。
(2)取土场的准备
①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供取土场使用的管理办法,明确取土范围和深度,修好进出道路,确定合适的取特方式;
②清除土场内的地面附着物、建筑物及不适宜材料; ③监理工程师应强调施工单位按试验分类、分层取土,按使用要求作出相应的试验项目和使用方法;
④土场内的排水措施得当。土场取土底部宜高出附近水域常年水位或附近桥涵进水口处标高。若土场处于土质过湿地段时,宜采取降水及土方凉晒等措施。
(3)施工便道
——能对向行使(或有错车台);
——沟渠可做便桥,晴雨通车,全线贯通; ——便道不得切入主线。 (4)路基施工机械
路基施工主要机械包括铲土、运输、挖掘、摊铺、碾压等,其规格、数量按施工合同规定和进度计划以及工艺要求达到现场。
(5)施工单位质量体系与工地试验室
①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部总工程师为主要负责人,质检人员、实验室及路基施工分部技术人员组成的质检体系,路基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的质检工程师;
②施工单位应成立工地试验室及施工段落对应的工地流动实验室,取得资质证书,并按规范规定及监理要求对路基原地面及土场,进行取样试验;
③确定委托试验项目和单位,并得到监理的认可; ④不同段落的工地流动实验室直接受工地试验室的管理,不一定设专职实验室,但现场须配合质检和监理人员进行含水量、压实度及有关试验取样的工作。
(6)审查批准
除另有规定,施工单位:
于开工令后49天时限内提交交通流计划;
于开工前21天时限内提交临时工程设计与说明书,并在收到该设计的7天内批复;
计划排水、供水系统的说明与图纸;
拟修建的临时道路和桥涵的详细设计与说明;
场地清理、拆除、压实后,重新测量地面标高、态内挖断面,在符合合同规定的原则下,适当调整土石方调配图。
9.3.2 路基填筑工程监理
(1)场地清理与掘除
①除另有规定外,清理与掘除的工作范围为道路用地范围及借土场范围内施工场地的清理、掘除和挖掘,以及必要的平整场地等有关作业;
②处理深度: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等予以清楚;旧涵洞、旧路面和其他障碍物等予以拆除;原有结构的下部结构应拆除到天然河床底部以下30cm,其在河床以外的部分至少应拆除到天然地面以下50cm;
③清理方和弃方应放于指定位置;
④应清理与掘除在路基用地范围内产生的坑穴,应回填并压实;
⑤对原地面进行清除与掘除工作时,结合调查情况应特别注意对公路范围内文物、水井、坟坑等隐蔽坑穴及地下管线的发现和记录,并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⑥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a、提示承包人在原地面处理和路基挖方施工中,注意发现和保护设计中未注明的底下构造物、文物,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因施工而损坏。
文物,按业主(或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进行保护、保留或拆除;
水井、坑坟等隐蔽坑穴不需要保护,应予挖除并开出台阶,按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规定分层回填压实;
地下管线应按业主指示进行防护,废弃管线处应压实或挖除后分层回填压实;
凡属不该清理、拆除的文物、地下构造物,必须妥善保护。
9.3.3 路基填筑材料的质量监理
(1)以下为不适宜填筑路基的材料,不容许填入路基; 沼泽土、淤泥、泥炭、冻土、生活垃圾; 含有树根、草皮和易腐朽物质的土; 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
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
(2)对于黄土、盐渍土、膨胀土及含水两超过规定的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在采取图纸要求的技术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使用。
(3)利用粉煤灰等工业废渣填筑道路时,应先进行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使用。
(4)路堤填料中其石块强度不应小于15Mpa,最大粒径应小于厚度的2/3。
9.3.4 路基填方质量监理
路基填方施工质量监理除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按路基施工技术规定操作实施,如若改变,应重新制订试验段方案和进行试验段的施工。
(1)填方路堤施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对地面进行清理及压实,填前及碾压后的填方工程断面图应由监理工程师核准。厚地面碾压时发现的坑穴或局部沉陷,要分析原因,及时回填处理;零填挖路床顶面下0—30cm范围内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5%,必
要时采取翻松凉晒、换填改善等措施,使压实度合格。
(2)填土路堤监理要点
①填路路堤必须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填方作业应分层,平行摊铺;
②保证路基压实度,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应超过路堤的设计宽度30c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
③不同土质的填料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每种填料层总厚度不得小于50cm。
④填土高度小于80cm,原地表的土质基底在碾压前应翻松深300mm,然后整平压实。
⑤填土高度大于80cm时,应将路堤基底整平处理并在填筑前进行碾压,其压实度不应小于85%。
9.3.5 路基填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预防
(1)原地面或土质路堑的路床,在碾压时不易达到实度标准,且容易翻浆,对此应采取翻松、晾晒、换填或改善等措施,使压实度满足满足要求。
(2)填料的粒径应控制,其最大尺寸不超过压实度厚度的2/3,土石路基尤其注意,避免硬质石块集中或重叠。
(3)填土路堤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个项临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段应按1:1的坡度分层留台阶;如两段同时施工,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相邻路基的交接处,应明确压实度合格的位置,其压实效果的控制,是监理的重点,应尽量延长路基作业分段长度,以减少作业段的接头。
(4)整个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使路基横坡控制在2—4%之间,每个压实层面应保持基本平整,以保证排水通畅。
(5)路堤范围内修筑的施工便道或引道,不得做为路堤填
筑的部分,应重新填成符合规定要求的新路堤。
(6)路基填高大于5m的路段,易产生施工后沉降,应尽早安排施工,确保预压时间。
(7)填筑路基的平整度指标不应忽视,以保证路基压实的均匀性。
(8)雨雪过后或路基距重新施工间隔时间较长时,应重新碾压,重新检查验收。
9.4 基层及面层的质量监理重点
本工程路面基层为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二灰稳定碎石基层;这种结构具有较高的强度、板体性和水稳定性,强度岁龄期增长而提高,且生产工艺和施工方法比较简单。在基层的施工监理中,要严格把住质量,以使局部半刚性基层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和经济效益,其监理重点如下:
二灰稳定碎石基层要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优良工程要求,压实度和平整度等主要指标达到满分;在现场监理中应相应地抓住关键问题作为监理重点,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
9.4.1 把好原材料质量
原材料质量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最终质量的好坏。在基层现场监理中,把好原材料的质量关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和关键。
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批原材料时,一要审查材料出厂合格证;二要审查承包人自检试验的结果,监理人员还要亲自对来样进行试验,以确保所报材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
已进场的材料,若由于存放不当或储存时间过长导致质量变化而不能使用时,不得用在工程中。
9.4.2 加强对混合料中石灰和粉煤灰用量与集料级配控制 在二灰稳定碎石层中,石灰为钙质生石灰三级以上,灰渣不大于17%、活性氧化物不大于70%、氧化镁含量≤5%。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粉煤灰采用二级以上,粉煤灰中SI02\\A1203和fe203总的含量应大于70%,烧失量不超过20%;通过0.075㎜筛孔总量,不少于70%、通过0.3㎜筛孔总量不少于90%;使用湿粉煤灰含水量不超过35%。为此,在审批基层混合料组成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合适的配合比应该是:既达到设计强度的要求,又不高出设计强度太多。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二灰的控制,应采取宏观和微观控制相结合的方法。宏观上每天定期检查承包人二灰总消耗量,并以此期间实际铺筑面积所需二灰总数相比较;微观上,检查二灰试验结果。
碎石的级配是否合格也是影响基层质量的重要因素,所以在施工中也应随时通过筛分或观察检查集料的级配,及时要求承包人调整不良级配,以保证混合料质量。
9.4.3 加强对基层摊铺压实依次成型的控制
基层施工质量要求较高,不仅要严格控制施工高程、表面平整度;而且拌和好的混合料从第一次在拌和机内加水,到运输、摊铺压实完毕时间要求很高。根据试验,要满足这些要求,只有使用先进的摊铺设备才行,因此,要求承包人铺筑基层时必须配备相应设备。实际施工中,当有的承包人使用自动找平平地机进行摊铺保证不了要求成型的时限时,要求根据其所用二灰沉淀,判断该段基层的施工质量。
为了保证成型时间,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摊铺和碾压要一次成型,不允许修补补丁。
9.4.4 加强基层养生的监理
二灰稳定碎石基层成型后的养生对其强度增长板体形成是
至关重要的,另外如果养生不良还会使基层开列加重。因此,要求承包人必须加强养生工作,要保持基层表面潮湿并养护7天,同时要控制交通,即使施工车辆通行,车速也不得超过5km/h。
9.4.5 面层的质量监理重点
本工程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路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为使铺筑的沥青混凝土与原有基层联结为一体,在铺筑前,除将基层上浮松及杂物清扫干净外,表面洒布透层油,洒布均匀,不宜过多、过早,沥青混合料运到工地,应由专人测温,保证碾压终了温度不得低于70摄氏度,并检查颜色是否均匀,颗粒有无离析及油质情况,摊铺尽量按最大路副摊铺,在整平夯实后,混合料的温度降到用手触感不烫手,也不粘手时即可进行碾压,尽量减少接茬,接茬处一律采用毛茬热接,错茬搭接的施工方法,烫平后,缝口涂刷烫5cm粘层油,并撒石粉或砂,以防渗水,压路机碾压时,先轻后重、先边后中,碾压后沥青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坚实、物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等现象,与路边里面应接顺。
沥青混凝土配合比按规范标准进行,严禁雨天施工。 路基填方需清除表层杂填土,回填砂砾石并夯实。 沥青砂浆找平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沥青砂浆找平层时,基层应干燥、平整,不得有冰雪霜等。基层应先满涂冷底子油1~2道,待冷底子油干燥后,方可做找平层。
b.沥青砂浆施工温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沥青砂浆施工温度(℃) 施工时室外气温 5℃ 5~-10℃ 搅拌温度 140~170 160~180 铺90~120 110滚压完设温度 毕温度 60 40 ~130 c.铺设沥青砂浆时按所放的坡度线采取分段流水作业和保温措施,铺抹厚度不应小于15MM(天沟、屋面突出物的根部50MM范围内不小于25MM),虚铺砂浆的厚度应为实际厚度的1.3~1.4倍。
9.5 材料质量监理要点 9.5.1 材料监理工作内容
1、严格检查并控制原材料的产地和来源。审查材料供应商的供货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等相关的证明文件。
2、检查并督促承包人将原材料按规定进行存储和堆放。 3、严格检查每批材料的质保书。对不具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材料不许进场。
4、督促并检查承包人按规范要求进行材料的取样和复试,并对现场取样进行见证,对复试结果予以确定。
5、按规范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抽检。现场检查管材壁厚(游标卡尺的使用)
6、检查并督促承包人将检查不合格的材料及时退场。
9.5.2 材料成品质量要求及测试频率
(一)基本要求
1、本工程采用的各种材料与设备,其品种。规格、质量、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2、本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与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卫生、防火、防水、防冻、防爆炸、防腐蚀等标准的规定。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具备订购合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不具备以上条件不得验收。
4、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的材料和设备,其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本规范的规定。
5、国家规定或合同文件约定需要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的,应进行见证检测。
6、进口设备与配件和材料,应按合同文件严格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7、所用材料、半成品、构件、配件、设备等,人运输、保
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锈蚀或变质。
8、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涂料、胶粘剂等,应经检测或鉴定合格后使用。
(二)材料进场前检验
水泥:要有厂方的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同时要有检验报告。自检报告包括:(1)胶砂强度;(2)安定性;(3)凝结时间;(4)细度。
钢筋:要有厂方的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必要时要有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包括:(1)拉力试验(屈服强度、极限强度、延伸率);(2)弯曲试验结果。
碎石:每一料源要有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包括:(1)筛分析试验;(2)视比重试验;(3)容重试验;(4)含泥量试验;(5)针片状含量试验;(6)抗压强度(或压碎值)试验
砂:每一料源要有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包括:(1)筛分析试验;(2)视比重试验;(3)容重试验;(4)含泥量试验;(5)有机质含量试验。
5.石灰:每一料源要有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包括:石灰有效钙镁含量试验。
6.粉煤灰:每一料源要有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包括:(1)烧失量试验:(2)组份试验;(3)细度。
7.外加剂:国家级生产厂家的产品要有质量保证书;地方厂家要有质量保证书,同时附有同类工程的使用效果证明书(有必要时,应委托有关单位做成份组成检验)。
8.填方用料:每一料源要有自检报告,内容包括:(1)液限、塑限试验;(2)天然含水量试验;(3)颗粒分析试验;(4)标准击实试验;(5)土的化学分析试验(认为有必要时做)。
以上各种资料齐全后,填写申报单,并附上各类检验表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签协议和进场。
(三)材料进场后检验
1、水泥:同品质、同编号、同生产日期,袋装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的按一批对待)验收,散装每500吨为一批(不足500t 的按一批对待)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做以下项目试验:(1)胶砂强度;(2)安定性;(3)凝结时间;(4)细度。若对水泥品种有怀疑时,可委托有关单位做组成材料分析试验。
2、钢筋:同一品种、同等级、同一截面尺寸、同炉号、同厂家生产每60t。为一批(不足60t的按一批对待)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组。做以下项目试验:(1)拉力试验(屈服强度,极限强度,伸长率);(2)冷弯试验;(3)焊接试验。
3、碎石:同料源、同级配每500m3为一批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做以下项目试验:(1)、筛分析试验;(2)、视比重试验;(3)容重试验;(4)、含泥量试验;(5)、针片状含量试验;(6)、压碎值指标试验。
4、砂:同料源、同开采单位,每200m3为一批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做以下项目试验:(1)、筛分析试验;(2)、视比重试验;(3)、容重试验;(4)、含泥量试验。
5、石灰:同料源、同炉号、同生产日期,每200t为一批验收,做有效钙镁含量试验。
6、粉煤灰:同料源、同开采单位,每500t为一批验收,做以下项目试验:(1)、成份试验;(2)、烧失量试验;(3)、细度试验。
(四)施工过程中材料的检验
1.混凝土试验:以每构件质量检验单(即一结算单位)为一单位,必须做以下项目材料试验,方可最终验收。
(1)、砂的含水量试验;(2)砂的含泥量试验;(3)碎石的含水量试验;(4)碎石的含泥量试验;(5)焊接钢筋的拉力试验(对焊钢筋的冷弯试验);(6)混凝土不少于2次的坍落度试验;
(7)混凝土不少于2-5组的28天按压强度试验。
2、土方工程试验项目:每1000m³填方料做一次液限、塑限试验,含水量的试验,标准击实试验,并按规定进行现场检验压实度试验。
9.6 混凝土裂缝的控制要点
(一)混凝土裂缝产生的原因及裂缝的特征 混凝土裂缝产生的原因及裂缝的特征请见下表。
裂缝的原因 ⑴水泥凝结(时间)不 正常 ⑵水泥不正常膨胀 沉 ⑷骨料中含泥 混凝土材料方面 ⑸水泥水化热 裂缝的特征 面积较大混凝土凝结初期出现不规则裂缝 放射形网状裂纹 面及墙和楼板交接处断续发生 混凝土表面出现不规则网状干裂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后1-2周出现等距离规则的直线裂缝,有表面的也有贯通的 浇筑两三个月后逐渐出现及发展,⑹混凝土的硬化、干缩 在窗口及梁柱端角出现斜裂纹,在细长梁、楼板、墙等处出现等距离垂直裂纹 ⑺接槎处理不好 裂缝的原因 ⑴搅拌时间过长 从混凝土内部爆裂,潮湿地方比较多 裂缝的特征 全面出现网状及长短不规则裂缝 ⑶混凝土凝结时浮浆及下混凝土浇筑一、二小时后的钢筋上⑵泵送时增加水及水泥量 易出网状及长短不规则裂缝 ⑶配筋踩乱,钢筋保护层减施工方面 薄 ⑷浇筑速度过快 沿混凝土配筋和配管表面发生 浇筑1-2小时后,在钢筋上面、在墙与板、梁与柱交接处部分出现裂缝 ⑸浇筑不均匀,不密实 ⑹模板鼓起 ⑺接槎处理不好 ⑻硬化前受振或加荷 ⑼初期养护 不好 过早干燥 初期受冻 易成为各种裂纹的起点 平行于模板移动的方向,部分出现裂缝 接槎处出现冷槎裂缝 硬化后出现受力状态的裂缝 浇筑不久表面出现不规则裂纹 微细裂纹。脱模拍混凝土表面出现返白,空鼓等 在梁及楼板端部上面与中间部分下面出现裂纹 类似干缩裂纹,已出现的裂纹随环境温度、湿度的变化而变化 生 表面空鼓 整个表面出现龟背状裂纹 沿钢筋出现大裂缝,甚至剥落,流出锈水等 在梁与楼板受拉侧出现垂直裂纹 柱、梁、墙等处发生45º斜裂纹 构件受拉力出现垂直裂纹 ⑽模板支柱下沉 ⑴温度、湿度变化 ⑵混凝土构件两面的温湿在低温或低湿的侧面,拐角处易发使用及环境条件 度差 ⑶多次冻融 ⑷火灾表面受热 ⑸钢筋锈蚀膨胀沿钢筋出现大裂缝、甚至剥落、流出锈水等 ⑴超载 结构及外力影响 ⑵地震、堆积旱荷载 荷载 ⑶断面钢筋量不足 ⑷结构物地基不均匀下沉 发生45º大裂缝
(二)、在施工中要控制好混凝土裂缝,必须从原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浇筑过程、养护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控制。只有从各个方面都进行认真控制,才能获得较好的防止裂缝产生的效果。
1、事前监理
①、审查商品砼供应商及专业测温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审查承包商质保体系、计量认证合格证、试验室定级证书及各项管理制度;审查专业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②、督促承包商编制施工方案,根据具体条件,拟定工程施工方案,确定施工程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
③、审核确认商品砼厂提供的施工设计配合比报告和材料,包括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的检验、试验报告。确定坍落度、初凝、终凝时间。
④、原材料质量控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2、事中监理
①、为加强高品砼过程控制,要求商品供应商每车出厂时随带发料单据。过到现场后,由总监派人严格验收程序,填写到达时间,目测砼有无异常情况,监理人员不定期抽检,如发现砼离析,必须二次搅拌。
②、试块制作,采取现场见证随机抽取,当一次性连续浇筑砼量不大于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100立方米制作一组标养试块,当大于1000立方米时,每200立方米制作一组标养试块;每500立方米至少留置一组抗渗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组数与建设、施工方根据有关规定商定。
③、加强砼振捣,插点均匀排列,按顺序捺实不得漏振、过振;为能排除砼因泌水在粗骨料、水平钢筋下部生成的水份和空隙,淌需进行二次振捣以提高砼与钢筋 握裹力,防止因砼沉落而出现裂缝,增加砼密实度。
④、砼浇筑采用斜面分层法,并一次浇筑到顶,要求操作人员振捣工作从浇筑层的底层开始,逐渐上移以保证分层砼之间的施工质量,且不易产生冷缝。
⑤、泌水处理:上涌的泌水和浮浆顺砼斜面下沉到坑底,再至设置的集水井,然后用泵排出坑外。
⑥、砼坍落度测定:每隔1~2小时对泵车压送的砼坍落度进行检测,确保其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发现坍落度过大或过小,禁止使用,作退货处理。防水混凝土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偏小时,应加入原水灰比的水泥浆或二次掺加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⑦、通知施工方对已浇筑砼强度未达到1.2MPa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支模或堆放材料。
⑧、砼的表面处理:待砼浇至标高时,要求施工方派专人用滚筒反复压实,分两次抹平,防止表面收水裂缝产生,在初凝前再用铁槎板压光,以有效控制砼表面龟裂,增加防水抗渗效果。
⑨、砼浇筑完毕后12小时以内,初凝后对裸露的砼表面立即全部用塑料涂膜、麻袋等覆盖,按规定进行养护,并据测温情况采取外部保温或内部降温等针对性养护措施。
3、事后控制
①、检查砼养护情况,按施工方案进行14天的覆盖养护,后浇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天;
②、落实温控措施:督促施工方砼覆盖注意搭接良好,防止出现漏空,要保持塑料涂膜内有凝结水,视实测差大小调节覆盖层数,增加蓄热保温或掀开散热,保证砼内部和表面的温差小于25℃及降温速率低于规定范围;
③、在未经验收前,施工方不得对砼的缺陷进行修理;
9.7 雨季施工工程质量监理要点及主要措施
一、雨季施工准备工作
1、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雨季施工专项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企业专用公章后,报现场监理机构审批。监督施工单位落实专项方案各项雨季施工措施,责任到人,对突然出现的天气变化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理好雨季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防雨材料准备
雨季施工前,监督施工单位
根据工程情况准备一定数量的防雨、排水材料和机具(如塑料布、苫布、砂袋、抽水泵等),以备急用。
3、临建设施维修
现场临时设施,如职工宿舍、办公室、食堂、仓库等应进行检查检修,做好防漏和排水措施,以防遭雨淋和浸泡;
场内道路应起拱,两侧有排水沟,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焦渣、砾石、灰土或混凝土路面,雨季期间对道路实行专人维护,保证畅通。
4、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储存和堆放
水泥应存入库房,垫起离地约30 cm,离墙亦应在30 cm以上,且做到先收先发,后收后发,库房应不漏不潮,尽量封闭;临时露天暂存水泥也应用防雨篷布盖严,堆垛要垫高50cm,四周设排水沟,垛底采取防潮措施;
施工现场砂石料堆放地应浇筑一层素混凝土;
钢筋堆放场尽量采用混凝土地面或在其下加垫枕木,上用防雨篷布盖严,严禁遭雨水浸泡;
对怕雨淋和需防潮的半成品材料,应搭设大棚或存入室内,屋面保温材料必须入库垫高存放,并通风良好。
5、机具设备防护
①现场所有机电设备应提前搭设好防雨棚(罩),雨季期间设专人经常检查机电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装置,每次雨后必须检查,以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②对塔吊的基础、钢结构、塔身垂直度、附着装置、地锚等进行全面的安全使用监测;塔式起重机的接地装置、埋入深度、距离、地线截面应符合规程要求,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对无安全保险装置或安全装置不灵敏、不起作用的塔吊,要及时检查修理;
③塔基与建筑物之间做到无积水,防止因积水而造成塔基下沉。
6、每天做好天气信息收集工作,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预先做好施工安排和保护措施。
2、雨季施工主要技术措施 1、基坑(槽)土方开挖工程
⑴、 基坑开挖应有符合要求的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纸和降水及防排水专项方案,并及时完成好降水及防排水工程。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水影响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落实各项针对性措施。
⑵、基坑四周应留排水沟或盲管,疏通原有排水泄洪系统,并配备足够的抽水泵,必要时,隔30 m左右应留一个集水井,集水井要设挡土设施,以防淤塞,装好水泵,接通电源,搭好机棚,派专人曰夜值班。
基坑周围地面应设置不低于20cm砖砌挡水墙,并抹水泥砂浆,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基坑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便于车辆、人员上下。
⑶、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
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⑷、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⑸、基坑(槽)底应预留20~30cm的余土不挖,无雨水影响后用人工开挖,并随即打上垫层。
⑹、土方回填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必须回填时,按要求抽样检测,控制填土含水量,过湿的土料应予晾晒;当天铺土,当天夯实,雨天积水要及时抽出,浸泡的部分晾晒后重新夯实或换土。每层土方压实后必须按要求抽检压实度。
⑺、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
⑻、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要求做好基坑监测工作,同时加强对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道路等的变形观测,并做好检(观)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严格防止发生相关质量安全事故。
2、钢筋混凝土工程
在混凝土施工阶段,大雨来临之际不得浇筑混凝土。平时要及时掌握天气的变化情况,特别是在雷雨、台风之际,更应注意,以保证混凝土连续浇注的顺利进行,确保混凝土质量。雨季钢筋混凝土施工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试验人员要勤测砂、石含水率,并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 ⑵、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应注意防雨、防潮; ⑶、准备足够数量的防雨塑料布,遇雨时对新浇筑的混凝土及时进行覆盖防护;
⑷、在地基或基土上浇筑砼,应清除淤泥和杂物,并有排水
和防水措施;
⑸、钢筋(材)焊接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并清除焊接处原有水份,焊条、焊丝、焊剂在使用前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工艺要求进行烘干。
3、砌筑工程
⑴、基础工程应分段施工,工作面不宜过大,以便防护; ⑵、过湿的砖不要上墙,砂浆稠度应适当减小;
⑶、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过大,以保证墙体稳定;大雨天应停工;
⑷、收工时,墙上应码一皮干砖或用编织布覆盖,防止雨水冲刷刚砌筑完的墙体。
4、支模架工程
落地式架体地基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架子地基应平整夯实,排水好,无积水,以避免架体沉降变形;应设置足够牢固的连墙点,依靠建筑物结构的整体刚度来加强和确保稳定性。
6、防水、保温工程
防水、保温工程应尽量避开在雨季施工,由于进度要求必须在雨季施工时,应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准备足够的覆盖材料。基层、保温材料必须干燥,应尽量采用干作法,并力争当天施工,当天封闭,随时覆盖。
7、管道在雨季施工,应做好沟槽排水措施,不能产生积水泡槽问题,更应防止因地面雨水流入管沟内,造成漂管,使管口折裂事故。
8、雨季施工中,应充分利用下雨时机对防水部位的防水效果进行仔细观察检查,以确保防水施工质量。
3、雨季施工安全防护要点
1、雨季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面是必须认真监控的重点,现场监理机构必须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做好施工用电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生产、生活用电线路、设备的绝缘情况、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有效性,做好接地、绝缘、防雷电阻的测试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电气设施、设备要完好,接地要规范良好,并经常进行检查;电焊机要做好接地保护及防雨措施,电焊把线要做到无破损、无漏电,电焊工要使用干燥的绝缘手套;各类电气设备要采取防雨措施,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电气开关闸刀、插座、插头的完好,如有破损及时更换,施工完后,要做到人走拉闸;雷雨天气禁止电工登杆作业,禁止倒闸操作,雨天抢修电路要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措施;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要保证良好的供电线路,必须有漏电保护器;潮湿作业施工照明用电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2、各类起重机械要注意检查防雷接地是否安全有效,塔基不准积水,并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如遇雷雨大风天气或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塔吊拆装或吊装作业,操作人员要班前、班后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有效的安全检查,做好交接班记录。
3、井架的缆风绳需补齐绞紧,要加扫地杆;地基要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并且要经常检查基础的沉降。
4、基础作业必须设立监护人员,并经常检查坑壁情况,雨前基坑上部多余的弃土,应及时清理,减轻坡顶压力,雨后应及时对坑槽边坡和护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松动、裂纹情况,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雨季施工不宜靠房屋墙壁和围墙堆土,防止倒塌事故。 5、上下基坑的通道应有防护、防滑措施;夜间照明条件必须良好。
6、雷雨天气,必须停止钢筋、钢管及支模架等的施工,防止感触雷电。
7、落地式钢管应当高于自然地坪50㎜,夯实整平,留一定
的散水坡度,在周围设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遇到大雨和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当停止搭设和拆除作业,大风、大雨后,要组织人员检查是否牢固,如有倾斜、下沉、松扣、崩扣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
8、临时设施的防雨措施、防台风加固工作必须做好。 9、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防雨、防雷、防台风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
4、雨季施工施消防工作要点
1、消防器材有防雨防晒措施;地下消火栓要高出地面防止泡水;
2、储存电石的仓库应防雨防潮;
3、对化学品、油类、易燃品应设专室专人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及起火;
9.8 防水施工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9.8.1 本工程防水工程基本要点
(一)检查并审批由承包人提供的下列资料 1、防水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2、主要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分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防水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 5、有关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二)严格验收下列关键工序并独立做好详细记录 1、附加防水层的基层;
2、附加防水层和自防水结构被掩盖的部位; 3、后浇带、变形缝的防水部位;
4、管道、埋设件穿过防水层的密封部位; (三)防水混凝土
1、材料:对水泥、砂、石以及外加剂应检查材料质量,并督促承包人通过试验确定;
2、关键工序检查内容:机械搅拌、运输、浇捣、试块制作和养护等。
(四)接缝防水施工
1、主要接缝有:后浇带、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 2、检查止水材料出厂质量、铺设方法、镶嵌层次和序列、止水带附近混凝土浇捣等。
(五)其它主要事项
1、需进行渗排水时,应督促承包人根据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做好渗排水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2、需要注浆堵漏时,应督促承包人根据不同阶段选择注浆材料、设备和工艺,并审查其施工组织设计,注浆时应进行旁站监理并独立做好施工记录。
9.8.2 防水混凝土
(一)防水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防水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表
项 序次 号 质量控制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1 主控 项目 3 2 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量检验报告、计量措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施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检查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 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观察检查和检查隐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蔽工程验收记录 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一般 项目 2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1 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正确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用刻度放大镜检查 观察和尺量检查
(二)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的规定
1、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级,不应低于32.5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
2、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3、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
4、拌制混凝土用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6、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量不应大于3%;其它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三)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
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提高0.2MPa;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
3、砂率宜为35~45%,灰砂比宜为1:2~1:2.5; 4、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5、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50㎜,泵送时入泵坍落度宜为100~140㎜。
(四)混凝土拌制和浇筑
1、拌制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工作班检查不应少于两次。每盘混凝土各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 混凝土组成材料 水泥、掺合料 粗、细骨料 水、外加剂 每盘计量 ±2 ±3 ±2 累计计量 ±1 ±2 ±1 2、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混凝土的坍落度试验应符合《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0)的规定。混凝土实测的坍落度与要求坍落度之间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 要求坍落度(MM) ≤40 50~90 ≥100 允许偏差(MM) ±10 ±20 ±20 3、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
4、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5、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的有关规定。
6、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抽查1处,每处10㎡,且不得少于3处。
3
9.8.3 细部构造监理要点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埋设件等细部构造。
(一) 细部构造的质量控制要求
细部构造的质量控制标准
项 序质量标准 细部构造所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主控 项目 1 腻子止水条和接缝密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求,严禁有渗漏 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应与变形缝中心有扭曲现象 2 连续满焊,并做防腐处理 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录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观察检查 录 观察检查和检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抽样试验报告 观察检查和检2 埋设件等细部构造作法,均须符合设计要查隐蔽工程验收记1 线重合,止水带应固定牢靠、平直,不得查隐蔽工程验收记一般 项目 接缝处混凝土表面应密实、洁净、干3 燥;密封材料应嵌填严密、粘结牢固,不得有开裂、鼓泡和下塌现象
(二)变形缝的防水施工控制
1、止水带宽度和材质的物理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裂缝和气泡;接头应采用热接,不得叠接,接缝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和脱胶现象;
2、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和变形缝中心线重合,止水带不得穿孔或用铁钉固定;
3、变形缝设置中埋式止水带时,混凝土浇筑前应校正止水带位置,表面清理干净,止水带损坏处应修补;顶、底板止水带的下侧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边墙止水带内外侧混凝土应均匀,保持止水带位置正确、平直,无卷曲现象;
4、变形缝处增设的卷材或涂料防水层,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三)施工缝的防水施工
1、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铺水泥砂浆或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2、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3、施工缝采用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时,应将止水条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预留槽内;
4、施工缝采用中埋式止水带时,应确保止水带位置准确、固定牢靠。
(四)后浇带的防水施工
1、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2天后再施工; 2、后浇带的接缝处理应符合3.7.4条的规定;
3、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强度等级高于两侧混凝土;
4、后浇带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天。 (五)埋设件的防水施工
1、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
250MM;当厚度小于250MM时,必须局部加厚或采取其它防水措施;
2、预留地坑、孔洞、沟槽内的防水层,应与孔(槽)外的结构防水层保持连续;
3、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螺栓或套管应满焊止水环翼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的做法,拆卸后应采取加强防水措施将留下的凹槽封堵密实。
(六)密封材料的防水施工
1、检查粘结基层的干燥程度以及接缝的尺寸,接缝内部的杂物应清除干净;
2、热灌法施工应自下向上进行并尽量减少接头,接头应采用斜槎;密封材料熬制及浇筑温度,应按有关材料要求严格控制;
3、冷嵌法施工应分次将密封材料嵌填在缝内,压嵌密实并与缝壁粘结牢固,防止裹入空气。接头应采用斜槎;
4、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嵌填背衬材料,外露密封材料上应设置保护层,其宽度不得小于100MM。
防水混凝土结构细部构造的施工质量检验应按全数检查。
9.9 管线监理要点
9.9.1 管线设施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一、注意事项
1、本工程管线及检查井均为开槽埋设,要求管基下为原状土,且在施工排水过程中未受扰动;
2、若用机械挖土,严禁超挖,要求人工清底; 3、施工时做好排水降水工作;
4、基槽开挖后,严禁晾槽,应马上回填砂石或做垫层,施工时应掌握天气变化,基槽不应泡水;
5、管基深的地段,施工时必须采取必要的维护且不得堆载,防止涌土和塌方。
二、在该施工阶段监理重点控制内容
1、对设备和材料采购应按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如数量较大,建议采用招投标确定厂家和价格。
2、所有订购设备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其他质保文件。
3、对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严格的入库检验,不合格材料必须退货,材料入库后实行标准化管理。
4、安装前必须仔细核对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和质量文件,对不合格产品应拒绝安装。
5、对采购的设备材料有疑问时必须进行复验,如经复验确实不合格,应停止使用并退货。
6、给水和喷灌管道施工在水电工程中所占比重较大,而且由于管道丝扣接口多,阀门配件最多,都是潜在的泄漏点,同时因温度变化、振动等原因,很可能出现渗漏跑水,因此压管道施工要重点加以控制主要是:
a.布置管道时,要按审定的施工图定位施工,如与实际不符时,应与设计单位联系出修正联系单方可改变设计。
b.管道走向应尽可能走直线,减少弯管数量。
c.管道配管前,进行实地测量,避免误并,其安装原则是先排水,后给水,先主管,后干管,分支管。
d.系统水压试验:系统必须进行试压试水,系统试压前成立试压小组,管理设计全面试压工作,对参与试压人员应配备无线对讲机,试验时应有建设单位代表参加,试验成功后,当场办理签证手续。
7、电气工程施工重点应控制好
a.按图施工,灯具、电缆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 b.直埋电缆的深度及铺砂盖砖要符合要求,回填土要密实,穿越道路及其他设施时,必须设镀锌管保护,管头应加护口,不能使用绝缘层有损伤的电缆。
c.按设计要求设置好接地桩,当有焊接时应及时做好防腐处理,电缆接头要符合规范要求。
d.电缆敷设前应核对型号规格,并做绝缘检查,1KV电力电缆用
1000V摇表检查,弱电线用250V摇表检查,绝缘电阻不少于3M欧姆电缆敷设时,每根电缆两端要做好回路标记。
e.不同电压等级电缆要分开敷设,相互距离要大于15cm,达不到小距离应用金属隔板隔开。
f.电缆敷设要精心规划其走向路径的排列顺序,做到横坚成行,引出方向一致,余度一致,间距一致,避免交叉压叠,达到整齐美观。
g.电缆在水平敷设段的两端、电缆转角处两侧、电缆终端颈部、中间接头两端都要用电缆卡子固定。
h.电缆的两端,转角处,电缆中间接头处都要桂标志牌,注明电缆编号,起讫地点,型号规格。
i.灯具的定点要按设计及有关要求,基础要牢靠,平面位置
要正确,接线要可靠不得松动,对于有灯杆的灯具其灯杆的垂直度要控制在每米高度不超过2.5mm范围内。
j.灯具位置,标高要符合设计规定,排列整齐,布置有序,做到纵横成行或中心对称。
k.控制箱安装高度要高出该处地面一定高度,要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安装要牢靠。
l.线路的绝缘电阻要符合设计要求,灯具、控制箱的接地电阻必须小于或等于设计值。
8、给水工程要重点控制好:
a.按图施工,管材、阀门、喷头等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
b.管路的埋深要符合要求,对于非金属管还需按要求铺砂保护,而后再回填土,回填土要密实,以免雨后下沉。
c.镀锌管接头必须采用丝接,接后应进行防腐处理,非金属管的连接必须按有关要求进行。
d.阀门必须设在阀门井内,阀门井要符合要求。
e.管路安装后先进行冲洗,再按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试压,试压合格后才允许回填。
f.试压合格后装喷头,进行试喷和调整。 9、排水工程控制重点:
a.按图施工,落水井、过渡井和排水管的深度和坡度必须符合设计及有关要求。
b.采用双壁波纹管时,其沟底要密实,按要求铺砂砾层再铺管,管接头一定要按要求设二道橡胶圈,在接管时要采取适当措施保护管头不被损坏,安装后按要求盖砂再回填土,并要求有一定的密实度。
c.落水井和过渡井内无杂物,井盖要整齐。
10、对交通设施、标志标线工程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
图设计文件和交通部门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对交通设施中的信号灯等工程可按上述路灯的相应监理控制措施进行控制。
9.9.2 管线监理要点
1、施工前预控 1.1审图及技术准备
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及专业设计说明,组织设计交底,明确设计意图6,监理工程师对每个施工报验程序作相应的技术及安全检查,组织承包商熟悉施工规范、标准,了解现场环境,掌握施工进度。 1.2确定监理控制程序
要求承包商采用先深后浅,先总管后支管的施工顺序,并按介质确定施工监理程序:
(1)重力流介质管道施工监理控制工序:
①定位放线复测;
②管沟土方开挖后基地验槽; ③垫层浇筑厚度与坡度复测; ④管道就位时旁站监理; ⑤管顶标高测量; ⑥混凝土基座浇筑; ⑦闭水试验; ⑧隐蔽验收。
(2)压力流介质管道施工监理控制工序:
①定位放线复测;
②管沟土方开挖基底验槽;
③管道防腐检查(5000V电火花试验); ④管道就位后管标高检查; ⑤抽取5%的焊缝作无损探伤试验;
⑥阀门安装检查; ⑦水压试验; ⑧隐蔽验收。 2、施工过程控制
2.1材料进场检查验收
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首先对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按规定采用平行检验见证取样进行抽检。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及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材料,监理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原材料清退出场。 2.2定位复测、管沟开挖及管槽检查
(1) 定位复测: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放线定位进行开挖前的复验。
(2) 管沟开挖验收:由于南沙大部分表土层(约1m深处)为吹沙回填,与原土层间形成脱层,出现渗水流砂层,地下管道管顶标高基本在1.5m以下,管沟开挖后易形成管沟腰间渗水流沙造成塌方,监理工程师加强了对表土层的挖方检查,保证管沟垫层的质量。管沟开挖时不得拢动老土层。
(3) 管槽检查:清槽时必须注意是否有塌方现象,确定安全后方可入槽清理。清槽时严格按底标高进行找平并夯实;混凝土垫层严格执行配比混合,机械搅拌均匀,并按设计宽度及厚度支模填满,用平板振动器振实、振平。 2.3管井砌筑
(1) 阀门井、水封井施工:阀门开、水封井为钢筋混凝土井,对井深超过1.8m时要求承包商提前24小时井点降水。所有钢筋在加工场成型,现场绑扎。制模用30mm钢板定型制作,并涂刷隔离剂,编号组装。对于底板两次浇筑,相邻两次浇筑时间不超过2小时,运至现场的混凝土保证及时浇筑,以保证井底抗渗质量要求。对钢筋混凝土井的抗渗要求,以混凝土本身的密实
度来满足。因此,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按规定依次振捣密实至混凝土开始泛浆和不冒泡为止。
此外,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加强了管井结合处与管道防水套管安装配合施工过程的监督,保证不渗、不漏。
(2) 检查井施工:清净雨水系统的检查井均为砖砌井。在井底板及井壁与管道结合处施工时加强平行检查力度,避免出现渗漏薄弱环节。 2.4管道预制及就位
(1) 管道预制根据施工图确定管道支干线预制位置,使安装焊缝减少到最低程序。自由管段和封闭段应选择合理,封闭管段应按现场实测后的安装长度加工。预制管段在施工现场一侧按规定标准检查合格,预制完毕后的管段应将内部清理干净,并及时封闭管口,注明区域管号、焊工号、焊缝号;钢管切割、切口无裂纹、重皮、平面倾斜偏差小于钢管直径的1%,并且不超过3mm;管径下料尺寸准确,坡口打磨光滑干净,角度符合规范要求,组对间隙、错边量应严格符合规范要求;管段开孔应在安装前完成,方向正确,大小合适;支管或管件不得插入主管,管道及管件应同心组对,间隙均匀;预制管应同心组对,焊接牢固。 (2) 管道应位安装时应检查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斑点等缺陷;垫片胶圈采用防酸、防腐的材料;法兰及阀门连接应与管道同心,不得用外力强行装配,并保证螺栓自由穿入;法兰面不平行度不得大于其外径的1.5‰,且不大于2mm;法兰连接应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一致,拧紧后螺栓外露2~3丝。管道安装坡度应与介质流向一致,尤其是重力流入介质管道,不得有倒坡现象。在管道安装间隙期间,应立即封闭管口,阀口安装前应按施工图纸核对型号,按介质流向确定阀向。按规定,阀门安装前进行单体试压抽检并做好记录,当阀门与管道用法兰或螺纹连接时,阀门不得关闭,水平管上的
阀门其阀杆及传动装置应按设计规定安装。安装铸铁阀门时不得强力连接,受力应均匀。安全阀应垂直安装。铸铁管安装前应清理管口内油污、毛剌、铸砂凹凸不平的铸痕,界面环向间隙须均匀,纵向间隙不大于3mm。 2.5管道焊接和除锈防腐
焊工应和资格相符合。焊接材料的保管、烘烤、发放、回收应符合规范或者工艺要求,注意焊接时外部环境,焊口对接间隙应按规范要求,单面焊接双面成形,焊缝表面不得出现咬边、气孔、夹渣、熔合性飞溅、凹陷等缺陷,焊缝内不得有焊瘤。焊缝质量检验采用5%X光拍片抽检,如有不合格则相应管道焊缝增加100%抽检率。
管道除锈防腐采用喷砂除锈,并露光泽。焊管采用复合型聚乙烯防腐胶带(底油、内带、外带)。 3、 管道试压
(1) 管道安装完毕进行分段清洁自来水试压试验。压力管道强度试压为工作压力的1.5倍,密闭性试验为工作压力的1.25倍,强度满足恒压10分钟压力表不降为合格,密闭性满足密闭性试压标准为合格。
(2) 焊缝防腐处理:在试压合格后进行,涂装前除锈等级达到ST3级。防腐界面应严密牢固平滑为宜。 4、 隐蔽回填
(1) 经质量监督站、消防部门、业主、承包商及项目监理部五方联合验收,检验合格后进行隐蔽回填。回填时分层夯实,满足每300mm为一回填层,分层夯实。
(2) 回填料中不得有大块硬物直接与管道接触。 5、 建立健全工程监理资料档案
档案资料作为工程质量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监理部加强了地下管道工程资料管理。需纳入监理档案的,按要求由总监
组织归档并审核签字验收,存档的地下管道资料需要借阅时应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
地下管道工程监理质量记录资料包括:
①地下管道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表、《资质证书》; ②地下管道工程操作人员上岗证;
③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及项目监理部的作业指导书;
④监理通知;
⑤地下管道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记录和工程变更记录;
⑥不合格项目通知和整改措施及再检记录; ⑦隐蔽记录;
⑧地下管道工程材料报验单(附有材料出厂质检证明、材料认证书及现场复测检验报告);
⑨地下管道工程报验单(附施工检验记录、试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验评报告等技术资料);
⑩地管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以及工程洽商记录等。
9.9.3 管道基础、安管及闭水试验监理要点
一、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质量监理流程
施工放样基础工程检查记录 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 监理复核、工程控制点监理复核、工程基准线复测记录单、水准点监理复核单 监理业务联系单 管道基础及排管施工等、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原材料报审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水泥钢材力学粗细集料试验报告 砼施工记录、砼(砂浆)试块抗压(抗折)强度试验报告、砼(砂浆)抗压(抗折)强度总表、闭水试验记录 基础、闭水、坞膀监理旁站排管巡视检查 自检合格填报验单 监理业务联系单 监理抽查、管道基础及排水管 工程现场质量检验表 监理签证报验单
二、质量监理要点
(1)基础垫层。原材料的控制,均按技术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的规定,几何尺寸,标高应经常复测,严格控制倒落水,监理旁站。
(2)管道垫层与基础砼质量标准参见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排水工程验收标准。
(3)管道成品,半成品检查。查验生产厂的资质证书和产品合格证。搬运,起吊及下漕均按操作规程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监理巡视。排管从下游开始排向上游,管道中心线,标高及外观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正确选用”0”型橡胶密封圈,施工均要符合规程要求。
(4)管道接口,柔性接口,承插管接口,采用”0”型橡胶圈。上述橡胶圈材质要求高,安装按设计要求与规程规定操作。刚性接口必须达到外光内实与管道粘接良好。密封圈几何尺寸与物理性能符合相关技术规程要求。监理巡视检查。
(5)闭水(磅水检验).污水管应每节磅水检验,雨水管在流砂地质每四节抽磅一节,磅水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管道坞膀,各种规格管径,磅水方法按操作程序,磅水检验质量标准有关技术规程执行。
(6)管道坞膀。上道工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坞膀。坞膀砼级配应与基础砼相同。坞膀严格遵照设计或标准通用图规定的角度与几何尺寸执行。砼外观外光内实,需磅水的管段待磅水后再坞膀,不需要磅水的管段,待接口完成后即坞膀。监理实施旁站。
(7)沟漕复土。管道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土,胸腔回填土,应对称均匀,若设计要求回填黄砂,应采用粗砂回填,若回填素土大于10cm的石料等硬块应剔除,大的泥块应敲碎,回填土应边回填土边拆除撑板,调整竖列板及铁回林。
9.10 道路工程监理要点
9.10.1 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1、路床整形
道路施工需去除表面耕植土及淤泥,严格控制回填土质量,不得用含有机质较多的土或建筑垃圾回填,填土应分层夯实,对于路基范围内的暗塘、河塘淤泥必须挖到原状土,底层疏排块石,铺塘渣分层碾压至设计要求的土基标高,路基在掌握最佳含水率的情况下,根据土质情况决定碾压遍数,用12T内压路机压实,轮迹重叠20cm,土路基必须认真按质量标准执行,一定要作到填土无杂草,路床平整,强度均匀,否则易造成路面铺筑后沉降量较大,直接影响面层使用寿命,路床施工到路边0.5m处应挖好边沟,以利排水,路床须做压实度试验。
2、塘渣基层
塘渣尽可能选择质地坚硬,含泥量少,有合理级配的塘渣料,采用75kw推土机摊铺,人工整平,成型后用8~15T压路机分层碾压密实,由路基两侧向中间碾压,控制碾压速度,保证碾压遍数,保证轮迹重叠30cm,如遇“弹簧”情况,全部挖除重新填筑压实,以达到设计要求压实度,顶面回弹模量大于35Mpa。
3、水泥稳定垫层
水泥稳定土垫层在摊铺前对基层标高严格控制,水泥稳定土在场外机械集中搅拌过程中,按规定控制好配合比。垫层成型后,必须平整、美观,边坡、标高予以严格控制,同时注意保温养护,养护期间严禁开放交通。压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4、沥青混凝土面层
为使铺筑的沥青混凝土与原有基层联结为一体,在铺筑前,除将基层上浮松及杂物清扫干净外,表面洒布透层油,洒布均匀,不宜过多、过早,沥青混合料运到工地,应由专人测温,并检查颜色是否均匀,颗粒有无离析及油质情况,摊铺尽量按最大路副
摊铺,在整平夯实后,混合料的温度降到用手触感不烫手,也不粘手时即可进行碾压,尽量减少接茬,接茬处一律采用毛茬热接,错茬搭接的施工方法,烫平后,缝口涂刷烫5cm粘层油,并撒石粉或砂,以防渗水,压路机碾压时,先轻后重、先边后中,碾压后沥青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坚实、物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等现象,与路边里面应接顺。
5、平侧石
平侧石运至现场时,对外观、尺寸等情况进行检查,平侧石铺设时,卧底砂浆饱满,背后回填土,注意边线顺直度,标高等,平侧石顶面物错开。
6、各工序监理控制环节:
测量放样 坐标点保护 监理复核验收 平整场地 开挖路槽 分层夯实 借土回填 密实度试验 监理验收 密实度试验 监理验收 机械压实 铺设塘渣 机械压实 水稳垫层 密实度试验 监理验收 砂浆卧底 砌平侧石 监理验收 机械压实 沥青面层 弯沉试验 监理验收 竣工验收
9.10.2 道路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本工程由于未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现根据本项目监理机构的经验,按白色路面考虑提出以下监理要点:
一、道路工程监理流程 地下管线施工监理跟踪检查 开 工 道路工程测量放样 监理组审核检测 附属工程施工监理抽检 填写道路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承包单位 审核道路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监理工程师 总监审核结果 不同意 同意,作出批示 按规定要求需填报的内容 (1)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总工)签发的施工组织设计,工序质量标准,质保体系 (2)工人、技术人员数量 (3)重要机具设备品种数量 (4)施工场地布置情况 (5)材料到场情况,材料试验报告 (6)分包人的资质证书 路基路槽施工监理旁站检查 垫层、基层施工监理跟踪检查 面层施工监理旁站检查 交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二、道路工程测量放样监控 1、监理流程 审核、复测施工测量放样成果 测量监理工程师 主要检测中线,曲线控制点位置,水准点高程,横断面尺寸 填写测量放样报验单 承包单位 根据规范要求,自检合格向监理报送测量放样详细资料 进入下一道工序 签发监理复核单 测量监理工程师 审查结果 不合格 重测
2、测量放样监控
测量监理人员必须在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会同承包单位,勘察单位在现场交接导线桩、中线及曲线的控制桩和国家水准点的位置和高程,并指令承包单位对所有测量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定出攀线桩,绘制控制桩攀线图,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上的坐标资料和水准点高程应与现场交接的资料进行复测和检验,确保主要的原始定线方向点及水准点高程的数据准确无误(国家水准点至少必须移交2个,以资核验)。若发现有超标误差或错误时,必须立即以书面报告反馈给建设单位,由原勘察单位复测鉴定。
对承包单位提交的细部放样复测报验单及施工临时水准点的测量资料,对前者进行25%的抽检,对后者进行100%的复测。检测合格的,及时给予书面认可,并签发监理工程师复核单;发现误差超限时,应及时通知承包单位重测再报,合格后方可使用。
对承包单位为了施工方便的需要,加密的控制点、辅助基线、临时水准点进行检查和复测,但必须考虑这些点的稳定性能长久得到保护,以便随时检测,保证施工放样的细节不出差错。施工临时水准点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200m,主平台附近必须有水准点。
对承包单位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检查其有否近期检定的资料,超过检定期限的仪器,应指令停用,待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9.10.3 道路工程监理细则
一、道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 1.审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
(1)审查承包人质量自检人员配备的数量与素质; (2)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功能与试验设备配备的规格、品种、数量与质量能否满足正常施工期及施工高峰期进行质量自检的需要;
(3)检查承包人试验室及拌和站质量自检计量系统是否准确、可靠,是否通过上级质量主管部门或有关计量部门的审定与认证;
(4)修好临时便道,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
(5)为确保安全施工,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 2.施工测量
路基开工前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基点复测,横断面的检查与补测、水准点增设等。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CJJ1-90的要求。
(1)中线复测和固定:
A.路基开工前承包人应采用坐标法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如交点、转点、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起讫点以及控制作用的百米桩及加桩;
B.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现场监理工程师;
C.路线的复核丈量:如发现原设计中线长度与实际复核丈量的长度出入较大或业主需局部改线时,应作断链处理,在纵断面图上相应调整纵坡,并在设计图表上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的距离和桩号。
(2)水准基点的复测、增设和路线调高程复测:
A.承包人在复测路线沿线设计单位敷设的水准基点时,应与附近国家级水准点闭合,若复测结果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后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B.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应增设临时水准基点,临时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才可使用;
C.如果发现个别水准基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至影响范围之外,其标高与原水准点闭合;
D.纵断高程复测:观测距离不得超过仪器的有效距离;观测数据必须闭合;复测点应与中桩吻合;纵断高程复测误差应满足精度要求。
(3)横断面的检查与补测:
A.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校对横断面;加桩处应补测横断面;
B.检查和补测横断面的方向,直线段与路中线垂直,曲线段为垂直于所测点的切线方向;
C.通过高程测量计算出填、挖高度,并列表计算出土、石方数量。
3.路基施工放样
(1)路基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路基施工放样,钉好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角、路堑坡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距路中线一定距离沿着路中线一般每隔50m设立控制桩,并注明桩号及路中线的填挖高度。
(2)承包人应根据施工放样后的填、挖高度进行填、挖工程量的复核计算,并将施工放样及计算结果填在“路基工程施工放样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4.施工机械的检查与审批
(1)路基开工前承包人对已进场的路基工程施工机械的品
种、规格、型号、配备数量及运行质量进行详细检查后监理工程师报验。
(2)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报检的施工机械进行逐一检查后审批,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进场材料的检验与审批
(1)路基开工前,承包人应修好去取土坑或弃土场的施工便道。
(2)确定取土坑、弃土场的地点、位置;每一取土坑可取用土方的数量;弃土场需占用的土地面积;运距及土质情况。
(3)对取土坑中可用来填筑路基的土样进行试验,并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与确认,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试验,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取用。
6.批准开工申请
一切施工准备工作就绪,报检手续齐全后,由承包人填写开工申请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业主,业主审批后,下达开工令,方可开工。
二、路基工程施工监理 1.填料技术要求
路基填料要符合合同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 2.填前清表压实
在填筑路堤前,将原地面的杂草、树木、耕作物、表土、腐殖土清除干净,挖除树根、竹根、整平、压实、填前压实应根据道路填筑高度,确定基底压实标准。填高在80cm以内,按轻型击实标准,基底压实度应在80%以上,基底压实度要求在81%以上。基底压实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入下到工序施工。
3.严格控制松铺厚度和含水量
路堤应水平分层填筑,分层铺松土整平后,应检查每一松铺
土层厚度,松铺厚度通过现场试验段进行碾压试验后确定。
4.碾压、检查压实厚度及压实度
路堤必须在整个清场宽度范围内水平分层填筑,在最佳含水量条件下分层碾压,压路机对路基填土压实时,应遵循先轻后得,先静压后振动碾压的原则,其碾压遍数根据试验段确定。碾压完成后,检查压实度并同时检测压实厚度。
5.施工中路基土标准试验项目及现场检测项目
施工中试验、检测项目,承包单位应先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抽检、检测,路基标准试验项目为:含水量、颗粒分析、界限含水量、土的密度试验、击实试验、CBR试验,每1000立方米填料应做土工标准试验,现场检测项目。松铺土含水量、松铺厚度、压实度、压实厚度、中线、偏差检测、宽度检测、平整度检测。填料粒径40mm以上,占30%以下的,用灌砂法检测压实度,其压实度应符合上表的要求。
三、土方回填施工监理
1、回填土方材料:回土为塘渣,不含淤泥、垃圾及有毒废料。含泥量不大于45%,块料粒径不大于50公分;
2、土方回填验收标准:本工程按照设计及国家现行土石方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验收。压实系不小于0.9。
3、场地平整验收标准:本工程按照设计及国家现行土石方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验收。平均标高在设计标高±5CM范围内。
9.11 绿化工程监理要点 9.11.1 绿化工程监理要点
1、严格按设计施工图要求,控制林荫道、绿化和水景工程的范围以及场地的标高。
2、检查树种、花草等绿化原材料的性能指标,特别是防病虫害及生长存活率等技术指标,检查其原产地及技术说明书。
3、严格监控树林、花草、绿化及水景工程的施工质量,尤其要检查临河岸的土建工程及灯光工程的质量。
4、严格监控相关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施工质量,按相关规范执行。
9.11.2 绿化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绿化工程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效果,因此必须加以重点控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的规定。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建成后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问题及原因,按照预防为主,治理并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拟定水土保持措施如下:
(1)在工程范围内采取绿化措施,以补偿工程破坏植被对生态造成的影响,提高土壤的水土保持能力。
(2)对开挖和填方的坡地和台地采取修建挡土墙、护坡、排洪沟、排洪涵洞和绿化等,减小边坡的水土流失量。
(3)选择合适的弃土场,修建挡墙,做好排水和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4)施工工地设置集中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和站,减少粉尘、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拌和站位置设在环境非敏感处,减小废气、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5)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存现有的面层熟化土壤,以利于植被栽培和重建。
(6)严格监控树林、花草、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尤其要检查临河岸的土建工程及灯光工程的质量。
(7)严格监控相关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施工质量,按相关规范执行。
二、绿化工程施工阶段重点要控制好: ①种植土工程
a.严格控制按业主和图纸要求铺种植土。 b.在种植土下严禁有不透水层。
c.种植土做到基本无石砾、瓦砾等杂物。 d.土地平整,排水坡度恰当无积水。 ②定点放样
a.按图纸设计要求做好定点放样的检验工作。
b.督促施工单位在位置确定后用木桩等做出明显标志,丛植苗木用白灰线划清范围,线圈内打上木桩,每根木桩上用标签写明树种、数量。
c.树坑位置配置应注意层次,切忌呆板,宜中心高边缘低,邻近的几棵不要成机械呆板的几何图形或成一条直线。
③树坑的挖掘
坑径大于土球或裸根系40cm,深度比土球或裸根系的深度大5—10cm,翻松底土,树坑上下应垂直。
a.土质不好的,应加大坑的规格,并将杂物如石灰渣石板等对树木生长不利的物质清理出,并加大树坑1-2倍,换上好土。
b.树坑如碰到地下障碍物,需改动位置时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以便改动。
④苗木选择订购
苗木选择订购是该施工阶段的重点,直接影响绿化工程的质量和造价。因此要重点控制:
a.选择那些树干挺直、树冠完整,姿态优美、无病虫害,不
脱脚生长健壮、根系茂盛的苗木做好记号。
b.尽量选择那些经过移植的苗木,确实没有的,进行断根处理,以便新根发育,提高苗木成活率。
⑤苗木起掘
a.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尽量选择阴天起掘。
b.起掘苗木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树木栽植的成活和以后的绿化效果,一般苗木都须带土球。
c.树木起掘前须进行粗剪,待种植后再进行精剪。 d.开始挖掘时,以树杆为中心,按泥球规格大小,是一个正圆标明泥球直径的尺寸,为保证起出的泥球符合要求,一般应稍放大范围再行挖掘。
e.起掘后应根据树木大小、种类、土壤紧松、运距远近,确定包扎的形式。一般用蒲包、稻草、草绳等打包,包扎要求结实,草绳困扎不松动,确保土球不松散。
⑥苗木的运输、装卸
a.装车前应检查树种、规格、质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装运时,乔木和灌木宜搭配上车,直立或根据朝向行进方向倾斜放置,必要时须盖以防水、防晒物。
b.装卸时要小心轻放,做到“随掘、随运、随栽”。 c.及时到林业部门打好植物检疫证,以便正确、完整收集保证资料。
d.下车后将根部用稻草或草包覆盖,以免日晒或雨淋。 ⑦苗木的栽植
a.根据树桩标签边散苗边种植,尽量减少树根暴露时间。 b.树木栽植朝向的主要视线应丰满完整,生长好姿态美,孤植树木冠幅应基本完整。
c.根据具体苗木,确定栽植深度,深度通常以根颈与土壤沉降后与地面等高或略高为原则。
d.填土时要分层填土踏实。
e.苗木栽植应做好水碗,以利养护浇水时不致水流失。 f.苗木栽植好后必须在24小时内浇水充足,以防根系失水而影响成活。
⑧苗木修剪与支撑卷干
a.为确保苗木种植质量,提高绿化整体效果和成活率,苗木种植好后即进行精剪,这次精剪须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形态美观的需要,尽量不影响苗木的冠幅效果。
b.支撑:较大苗木在栽植好后,为防止被风吹倒和行人摇晃,应设立支撑,固定苗木,支撑应因树设桩或拉绳,不伤苗木。
c.卷干:对主干明显暴露部位进行草绳卷干以减少水份蒸发,阳光暴硒和保住水份。
⑨草坪播种
a.播种前应整平场地,去除石砾,为了使种籽能均匀撒播,可掺一定的细砂细土。要选择无风天气撒籽,遇干燥天气要先浇水,播种量要做到均匀,播好后覆土少许,轻轻压平压实。
b.草籽播好后,条件允许的话要做好护栏,以防行人踩踏,造成高低不平。
⑩养护管理
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在城市绿化建设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因为园林树木的种植施工和城市绿地的初步建成,毕竟用不了很多时间,而施工以后随之而来的是经常而又长时期的养护工作。所以人们形容树木的种植施工与养护管理是:“三分种植,七分养护”。城市绿地建成后,随着树木的生长变化与绿地使用情况,需经常不断地进行科学的养护管理。
(1)绿化养护的概述
A、养护管理包括两个方面:养护和管理。即根据不同花木的生长需要与道路景观的要求及时对花木进行施肥、浇水、中除
杂草、修剪、栽培、病虫防治等工作,力争做到一至二月一次,一年不少于六次。高温季节,除了早晚浇水保苗外,还将通过对新种苗木搭建遮荫棚,大树主杆捆扎草绳、疏枝等技术措施,增加保湿度,提高抗旱性能,确保苗木成活率。对于枯死、损坏或丢失的树木花草加以补植。并在绿地内经常清扫及清除垃圾、保护黄泥。
B、养护管理要做到“养护及时,管理从严”。按季节、按环境、按景观要求,采取适时的科学的养护措施。达到化工少,收效大,成本低,提高养护质量。对绿地一草一木严格保养和管理,维护园林管理规则。
(2)草坪养护管理措施
A、草坪杂草要及时除去,勿令结籽,杂草过密无法净化时,应淘汰重铺。生长季节(4—10月),每月除杂草3次,非生长季节每月除杂草1。2次,要求连根拔起。
B、凡低洼积水之处,要填土提高。残缺的地方,要随时补缺。对大面积坑洼不大的草坪,利用冬季保绿铺沙填平,以保持绿地平坦。
C、草坪在生长季节要及时滚剪,它的高度应不超过10厘米。草坪上的石子,要随时拣净。路边和树根边的草要剪齐。在草坪上栽植乔木和灌木,草坪和树干或树丛的基部要密接。
D、生长不良的草皮要施肥。施肥最好在早春初发芽时进行,可以施液肥,也可施干化肥。施干化肥宜雨前、雨后地面湿润或下毛毛细雨时进行。做到每个月撒肥1次。天气干旱(一般在秋冬季),土壤干燥时应浇水,浇水在早晚进行。
E、草坪养护要求
a.草坪完好率即草坪覆盖率98%以上,平整无裸露及无坑洼。
b.杂草率低于3%,草坪长势旺盛。四季常绿,无杂物、无
垃圾树叶。
(3)花坛(小品)养护管理措施
A、松土除杂草:对于尚未郁闭的花坛,生长季节每月松土1次,除杂草2次,松土深度3-5cm;非生长季节每月除杂草1次,为防止草坪长入花坛,影响植物生长,每年4—5月和8—9月在松土同时进行修边,修边宽度30cm,线条流畅。
B、修剪:一般每年2-3月份重剪1次,保留30-50cm,以促进侧枝发芽,以后每个月根据花坛养护标准进行修剪造型,中间高、两边低,中间高度根据品种不同而异,一般50-80cm,形成曲面并有较好的园林美化效果。
C、施肥:2—3月份重剪后以撒施基肥为主,o.5—1kg/m,以后根据生长情况用复合肥进行追肥,结合雨天洒施o.1—o.15kg/m,晴天施肥时应保证淋足水,施肥方法以撒施为主。
D、补植:对于因市政工程、养护不当等造成的死苗要及时补植,一般应补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相近。
E、淋水:补植后一个星期内每天淋水1次,施肥时加强淋水,一般情况下2-3天淋水1次。
(4)绿篱养护管理措施
A、松土除杂草:对未郁闭的绿篱每月松土除杂草2次,已郁闭绿篱每月清理寄生藤2—3次,养护面松土除杂草1次,为防止草坪长入,5—6月和8—9月各修边1次,修边宽度30cm,修边一定要整齐,有美感。
B、修剪整形:保持0.7—o.8m高,上面平整、边角整齐、线条流畅,新梢10cm以上即须修剪,一般生长季节4—10月份每月修剪整形3次,非生长季节每月修剪2次,对开花植物10月份修剪,只进行轻度修剪,以保证开花。
C、施肥:每月追复合肥1次,结合雨天进行,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基肥0.5-1kg/m,复合
2
2
2
肥0.1—0.15kg/m,施肥方法以撒施为主。
D、补植:对因其他原因造成的缺株出现绿篱断层,须即时补植,尽量用盆苗以尽快封行。
E、淋水:施肥和补植需加强淋水,补植后一星期内每天淋水1次,一般冬季干旱季节安排2-3天淋水1次。
F、养护要求:生长良好,元断层、缺株;上面平整、边直线棱角分明、有艺术美感,无杂草、寄生藤、绿篱内元垃圾和枯叶落叶堆积。
(5)乔木养护管理措施
A、修剪:从5月份开始,每月修剪1次,主要修荫枝、下垂枝、干枯枝、侧缘线以及下缘线,下缘线高1.8-2.5m,开花植物应在花芽萌动前进行,乔木整形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B、施肥:一般在2-3月和8-9月,采用对角埋施,肥穴规格30cm x 30cm×40cm,施肥量根据树木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一般2-3kg/株,施肥种类采用复合肥与花生麸等基肥相结合。
C、补植:对市政工程和病虫害等原因造成死亡的树木,应及时清走,补回与原树种种类相同、规格基本一致的植株,并加强管理。
D、防台风:每年台风前(6-7月份)要对乔木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桩或支架,台风后立即扶树、护树、清理断枝、落叶。
E、加护树桩(板)和绑带:对护树桩、护树板受到损坏或歪斜须及时进行扶正、加固或更换,同时每年将护树绑带放松1—2次,以防止橡皮带嵌入树皮内。
F、松土、整理养护穴:新植乔木(1-3年)及棕搁科植物保留植穴径80cm,每年进行1—2次松土、培土,3年以上乔木根已扎深可不保留植穴并回填土(棕榈科植物除外)。
G、淋水:新种乔木及施肥时,要保证足够的水分。新补植
2
乔木,1周内每天淋水1次;棕榈科植物在冬季(11月到次年2月)须2天淋水1次,其他乔木冬季3—5天淋水1次。
第十章 监理报告
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整个监理时期内,至少提供10份监理报告给业主,其费用包括在监理费用报价之中。
第十一章 监理的工作会议
要确保监理工作的良好开展,就必须使项目监理班子团结一致,做到职责分明、配合默契,为此,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做好班组的团结思想工作,同时,我公司根据监理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在制度上保证监理班子工作的顺畅进行,从而理顺内部关系:
针对本工程的会议制度:
11.1 设计技术交底会
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接着进行图纸会审,图纸会审纪要整理,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11.2 第一次工地会议
⑴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⑵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下列人员参加: ①授权驻场代表及有关职能人员;
②总承包商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③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 ⑶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的内容:
①建设单位、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②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③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④承包商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⑤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⑥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⑦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⑷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分发有关各方。
11.3 常规工地例会
⑴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有效形式,由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例行工作会议。
⑵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⑶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①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有关监理工程师; ②承包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③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
④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邀请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⑷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其它有关事宜。
⑸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为召开会议做好准备:
①了解上次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②准备会议资料、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 ③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做好准备。 ⑹会议纪要:
①监理例会由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
②会议要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会议内容记录整理;
③会议纪要的内容应真实,简明扼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发放到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④会议纪要中的议定事项,有关各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
11.4 专题会议
⑴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⑵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 ⑶专题工地会议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⑷专题工地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发放到各有关方。
11.5 现场协调会
每半月召开现场协调会,对工程实施质量进行评估和小结,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从而确保该工程总体质量达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周、月)。
11.6 建设监理施工阶段的主要任务
对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对本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上所要求其他内容。
第十二章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
仪器或设备名称 全站仪 经纬仪 水准仪 激光垂准仪 手持式激光测距仪 土基回弹测定仪 混凝土强度回弹仪 砼保护层测定仪 砼超声波检测仪 裂缝观测仪 非金属超声检测分析仪 红外测温仪 坍落度检测仪 常规检测工具包 型号规格 NTS—352 ET—02 OP3000-24X DZJ2 A5(200M,±2MM) CBR HT225A KON-RBL-269 丹麦BK公司 PTS-C20 NM-3A HW-T1 JZCD 数量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备注 / / / / / / / / / / / / / /
仪器或设备名称 砼试块钢模 砼抗渗试块 钢模 砂浆试块钢模 接地电阻 测试仪 绝缘电阻 测试仪 数字兆欧表 数字钳型表 手持风速仪 焊接检测尺 环刀法取土器 游标卡尺 塔尺 型号规格 150×150×150 Ф175×Ф185×150 70.7×70.7×70.7 2571P 1600型 DMG2671B 266型 上海仪器厂 250×50×4 国标 0~150mm 5M 数量 2组 2组 2组 1 1 1 1 1 1 1 1 1 备注 / / / / / / / / / / / / / / 铝合金花杆 靠尺 3M 1M/2M/3M 1 3
仪器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备注 水平尺 0.5M/1M 3M、5M、 30M、50M ZC-30/50 2 / 钢卷尺 若干 / 钢直尺 2 / 力鉅搬手 / 1 / 膜厚检测仪 时代TT260 1 两用型 温度计 0~100℃ 3 / 弹簧秤 100N 1 / 照相机 CANON 1 / 电脑 联想 1 / 注:应包括土工试验、钢筋试验、混凝土试验等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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