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各级技术管理责任。 二、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与权限
(一)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1.*****煤矿技术管理体系,由总工程师和各专业副总,安监、调度、技术等职能部门和各生产部门(车间)“三级”技术系统组成。
2.各专业副总程师对同级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是本专业技术管理的领导核心。
4.安监、调度、技术等管理职能部门必须按要求配备技术人员,生产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
5.*****煤矿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 (二)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负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规章所涉及的煤矿技术规定、规范、标准以及公司有关技术管理的决定和规定。
2、负责煤矿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协助矿长组织编制本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
4、组织制定和批准煤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5、组织编制矿井地质勘探、新井建设、矿井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设计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发、抽掘采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
7、充分了解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消极影响和破坏作用,积极开展环境协调、资源节约开采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8、组织研究和实施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的技术措施,组织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保障计划。
9、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时,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制定事故和灾害的抢险救援措施,参与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认真分析总结事故原因教训,
制定和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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