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上海定额说明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总 说 明

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种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建(98)第0323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筑工种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的基础上,殉年来的招待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并体现量价完全分离而编制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统一本市建筑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与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种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编制本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估价指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照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上海市补充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并考虑了在综合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每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合理施工方法及综合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 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按常用的机械类型确定,与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相对应。难以计量的零星机械即其他机械费以该项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即其他材料以该项目材料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九、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 未注明材料规格、强度等级的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十、本定额周转性材料(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的消耗量。 十一、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及机械。

十二、本定额的垂直运输系指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量。 十三、本定额土壤类别已综合取定。 十四、本定额木材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枸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棒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十五、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如塔吊、打桩、吊装、土方机械等)的场外运输、安折及路基和轨道铺折等。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防寒、防雨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设施费。 十七、本定额未包括材料、构件、配件的检验、试验费用。

十八、本定额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1

十九、本定额中注有“***以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

第一分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一、<<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分册(详见总说明)。

二、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本市一般工业及民用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基价的50%计算。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

(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二)<<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 (三)<<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 (四)<<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 (五)<<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六)<<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七)<<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八)<<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九)<<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92。 (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十一)<<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3-83。 (十二)<<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82。 (十三)<<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 (十四)<<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 (十五)<<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 (十六)<<机械产品目录>>机械工业部(1997年)。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上海地区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一)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附件等均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供应及时,适于安装。

(二)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三)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交叉作业时,不影响安装施工。 (四)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五)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均不影响安装施工和人体健康。 六、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一)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水平和垂直运输。

(二)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三)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2

七、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二)桅杆、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设、拆除、退库等。

(三)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四)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五)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八、旧设备拆除的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前检测设备精度及完好程度、填写记录、铲除设备底座灌浆层、部件、附件及地脚螺母拆除、起重机具搭拆、起吊、上排、10m范围内移位、涂油防护。 九、本定额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一)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二)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三)设备基础的铲磨、设备基础的预压、地脚螺栓孔的修改整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四)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五)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均按有关分册定额另行计算)。

(六)特殊技术措施和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七)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蒸汽、燃料等。 (八)负荷式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九)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十)设备的拆装检查(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除外)。 (十一)脚手架搭拆(第五章除外)。

(十二)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十、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

(一)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则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 15 20 25 30 40 60 80 100 120 调整系统 1.10 1.15 1.20 1.25 1.35 1.5 1.65 1.8 1.95 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超过120m时,每增加20m,调系数增加10个百分点。 (二)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三)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四)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定额基价的3%计取。(第五章除外)。 (五)凡是设备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灌浆工作内容的项目,若实际施工未做灌浆工作,则应按定额扣

3

除其人工、材料、机械等耗用量。

十一、制冷站(库)、空气压缩站、乙炔发生站、水压机蓄势站、制氧站、煤气站等工程的系统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的20%计算(不包括间接费),其中人工费占50%,材料费占30%,机械费占20%。在计算系统调整费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上述系统调整费仅限于全部采用<<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中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和第五分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中第二章<<静置设备安装>>等定额的站内工艺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二)各站内苣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必须全部由上述定额的人工费组成,如上述定额有缺项时,则缺项部分的人工费在计算系统调整时应予扣除,不参加系统调整费的计算。

(三)系统调整工作必须是由施工单位为主来进行实施时,方可计取系统调整费。若施工单位仅配合建设单位(或制造厂)进行系统调整时,则应按实际发生的配合人工费计算。 十二、本定额所用部分名词含义如下:

(一)安装现场:是指距离所安装设备的基础100m范围内。 (二)安装地点:是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三)指定堆放地点:是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四)解体安装:是指一台设备的结构,分成几个大部件供货,需要在安装地点进行清洗、组装等工作。

(五)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是指将一台整体或解体结构的设备,全部拆散(支解),进行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整、重新装配组合成为原形式的整体或解体结构设备。 十三、本说明未尽事宜均按总说明和各章说明或附注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 切削设备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一)台式及仪表机床: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式砂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冲床、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台式攻丝机、台式刻丝机、仪表车库、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表磨床、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刨模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

(二)车床: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及凸轮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 (三)立式车床: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

(四)钻床:包括深孔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轮钻床、卧式钻床。 (五)镗床:包括深孔镗床、座标镗床、立式及卧式镗床、金钢镗床、落地镗床、镗铣床、钻镗床、镗缸机。

(六)磨床:包括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砂轮机、珩磨机及研磨机、导轨磨床、2m系列磨床、3m系列磨床、专用磨床、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及端面磨床、刀具刃具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轧辊及轴承磨床。

(七)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包括单臂及单柱铣床、龙门及双柱铣床、平面及单面铣床、仿型铣床、立式及卧式铣床、工具铣床、其它铣床、直(锥)齿轮加工机床、滚齿机、剃齿机、珩齿机、插齿机、单(双)轴花键轴铣床、齿轮磨齿机、齿轮倒角机、齿轮滚动检查机、套丝机、攻丝机、螺纹铣床、螺纹磨床、螺纹车床、丝杠加工机床。

(八)刨、插、拉床:包括单臂刨、龙门刨、牛头刨、龙门铣刨床、插床、拉床、刨边机、刨模机。 (九)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包括电解加工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电脉冲加工机床、刻线机、超声波加工机床、阳极机械加工机床。

4

(十)其它机床:包括车刀切断机、砂轮切断机、矫正切断机、带锯机、圆锯机、弓锯机、气割机、管子加工机床、金属材料试验机械。

(十一)木工机械:包括木工圆锯机、截锯机、细木工带锯机、普通木工带锯机、卧式木工带锯机、排锯机、镂锯机、木工刨床、木工车床、木工铣床及开榫机、木工钻床及榫槽机、木工磨光机、木工刃具修磨机。

(十二)跑车木工带锯机。

(十三)其它木工设备:包括拨料器、踢木器、带锯防护罩。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一)机体安装:底座、立柱、横梁等全套设备部件安装以及润滑装置及润滑管道安装。 (二)清洗组装时结合精度检查。

(三)跑车木工带锯机已包括跑车轨道安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备的润滑、液压系统的管道附件加工,煨弯和阀门研磨。 (二)润滑、液压的法兰及阀门连接所用的垫圈(包括紫铜垫)加工。 (三)跑车木结构、轨道枕木、木保护罩的加工制作。 四、本章内所列设备重量均为设备净重。

五、施工方法是按利用厂房内的电动桥式起重机配合安装考虑的,起重机的使用费,不收不付。如不能利用时,定额人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列系数:

设备重量(t以内) 系 数 70 200 400 800 1.11 1.15 1.23 1.26 六、设备安装若采用专用垫铁或特殊垫铁施工,则定额中斜垫铁和平垫铁的消耗量乘以0.3系数。

第二章 锻压设备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一)机械压力机:包括固定台压力机、可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侧滑块压力机、单动(双动)机械压力机、切边压力机、切边机、拉伸压力机、摩擦压力机、精压机、模锻曲轴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金属挤压机、冷挤压机、冲摸回转头压力机、数控冲模回转压力机。 (二)液压机:包括薄板液压机、万能液压机、上移式液压机、校正压装液压机、校直液压机、手动液压机、粉末制品液压机、塑料制品液压机、金属打包液压机、粉末热压机、轮轴压装液压机、轮轴压装机、单臂油压机、电缆包覆液压机、油压机、电极挤压机、油压装配机、热切边液压机、拉伸矫正机、冷拔管机、金属挤压机。

(三)自动锻压机及锻机操作机:包括自动冷(热)镦机、自动切边机、自动搓丝机、滚丝机、滚圆机、自动冷成型机、自动卷簧机、多工位自动压力机、自动制钉机、平锻钉机、平锻机、辊锻机、锻管机、扩孔机、锻轴机、镦机及镦机组、辊轧机、多工位自动锻造机、锻造操作机、无轨操作机。 (四)空气锤。

(五)模锻锤:包括模锻锤、蒸汽空气两用模锻锤、无砧模锻锤、液压模锻锤。 (六)自由锻锤及蒸汽锤:包括蒸汽两用自由锻锤、单臂自由锻锤、气动薄板落锤。

(七)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包括剪板机、剪切机、联合冲剪机、剪断机、切割机、拉剪机、热锯机、热剪机、滚板机、弯板机、弯曲机、弯管机、校直机、校正机、校平机、校正弯曲压力机、切断机、折边机、滚坡纹机、折弯压力机、扩口机、卷圆机、滚圆机、滚形机、整形机、扭拧机、轮缘焊渣切割机。 (八)水压机。 二、包括下列内容:

5

(一)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热装。 (二)液压机及水压机液压系统钢管的酸洗。

(三)水压机本体安装:包括底座、立柱、横梁等全部设备部件安装;润滑装置和管道安装;缓冲器、充液罐等附属设备安装;分配阀、充液阀、接力电机操纵台等操纵装置安装;梯子、栏杆、基础盖板安装;立柱、横梁等主要部件安装前的精度预检;活动横梁导套的检查和刮研;分配器、充液阀、安全阀等主要阀件的试压和研磨;机体补偿;操纵台、梯子、栏杆、盖板、支架梁、立式液罐和低压缓冲器表面刷漆。

(四)水压机本体管道安装:包括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内的高低压水管、压缩空气管等本体管道安装、试压、刷漆;高压阀门试压;高压管道焊口预热和应力消除;高低压管道的酸洗;公称直径70mm以内的管道煨弯。

(五)锻锤砧座周围敷设油毡、沥青、沙子等防腐层以及垫木排找正时表面精修。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拉紧大螺栓及立柱如需热装时所需的加热材料(如硅碳棒、电阻丝、石棉布、石棉绳等)。

(二)除水压机、液压机外,其它设备的管道酸洗。

(三)锻锤试运转中,锤头和锤杆的加热以及试冲击所需的枕木。 (四)水压机工作缸、高压阀等的垫料、填料。 (五)设备所需灌注的冷却液、液压油、乳化液等。 (六)蓄势站安装及水压机与蓄势站的联动试运转。 (七)锻锤砧座垫木排的制作、防腐、干燥等。

(八)设备润滑、液压和空气压缩管路系统的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加工、焊接、煨弯和阀门的研磨。 (九)设备和管路的保温。

(十)水压机管道安装中的支架、法兰、紫铜垫圈密封垫圈等管路附件的制作及管子和焊口的探伤、透视和机械强度试验。

(十一)施工方法是利用厂房内的电动桥式起重机配合安装考虑的,起重机的使用费,不收不付。如不能利用时,定额人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列系数。

设备重量或分类(t以内) 200 450 950 锤类 水压机 系 数 1.1 1.17 1.21 1.21 1.15 第三章 铸造设备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二)砂处理设备:包括混砂机、碾砂机、松砂机、筛砂机等。

(三)造型及造芯设备:包括震实式造型机、震实式制芯机、吹芯机、射芯机等。

(四)落砂及清理设备:包括震动落砂机、型芯落砂机、圆型清理滚筒、喷砂机、喷丸器、喷丸清理转台、抛丸机等。

(五)抛丸清理室:包括室体组焊、电动台车及旋转台安装、抛丸喷丸器安装、铁丸分配、输送及回收装置安装、悬挂链轨道及吊钩安装、除尘风管和铁丸输送管敷设、平台、梯子、栏杆等安装、设备单机试运转。

(六)金属型铸造设备:包括卧式冷室压铸机、立式冷室压铸机、卧式离心铸造机等。

(七)材料准备设备:包括C246及C246A球磨机、碾砂机、蜡模成型机械、生铁裂断机、涂料搅拌机等。

(八)铸铁平台。

6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地轨安装。

(二)抛丸清理室的除尘机及除尘器与风机间的风管安装。

三、抛丸清理室安装的定额单位为“室”,是指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及电气箱、开关、敷设电气管线等电气工程外,成套供应的抛丸机、迥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等设备以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安装。设备重量是指上述全套设备加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 四、垫木排仅包括安装,不包括制件、防腐等工作。

第四章 起重设备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一)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二)起重量为0.5-400t。

(三)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一)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二)必需的端梁铆接。

(三)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第五章 起重机轨道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一)工业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 (二)地轨安装。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

(二)车挡制作与安装的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 (三)脚手架的搭拆。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 (二)“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

(三)“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与安装。

四、本章定额已包括脚手架的搭拆费用。其中搭拆脚手架的材料和机械台班,不作调整。

第六章 输送设备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一)斗式提升机。 (二)刮板输送机。 (三)板式(裙式)输送机。 (四)螺旋输送机。 (五)悬挂输送机。 (六)固定式胶带输送机。 (七)卸矿车及皮带秤。

7

(八)辊道。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及皮带敷设。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二)特殊试验。

四、刮板输送机定额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即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子目,再以组数乘以该子目的定额,即得其费用。例如:某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其中共有四组驱动装置,则其m/组数为250m除以4组等于62.5m/组,应选用定额“420mm宽以内;80m/组以内”的子目,现该机有四组驱动装置,因此将该子目的定额乘以4,即得该台刮板输送机的费用。

第七章 电梯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种客梯、货梯、病床梯、杂货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步行道等设备的机械部分安装。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一)准备工作、搬运、放样板、放线、清理预埋件及道架、道轨、缓冲器等安装。 (二)组装轿厢、对重及门厅安装。

(三)稳工字钢、曳引机、抗绳轮、复绕绳轮、平衡绳轮。 (四)挂钢丝绳、钢带、平衡绳。 (五)液压电梯的液压装置及液压管道。

(六)自动扶梯和自动步行道的金属骨架、驱动装置、曳引链条、拉紧装置、梯级、踏脚板、扶手系统、装饰部分等安装。

(七)清洗设备、加油、调整、试运行。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各种支架的制作。 (二)电气工程部分。 (三)脚手架的搭拆。 (四)电梯喷漆。 四、注意事项:

(一)电梯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和轿厢门 的相应定额计算。

(二)主材、紧固件、附件及备件等,按设备带有考虑。

(三)两部及两部以上并列运行及群控电梯,每部应增加工日:30层以内增加7工日,50层以内增加9工日,80层以内增加11工日,100层以内增加13工日,120层以内增加15工日。

(四)运行速度大于4m/s的自动电梯安装,其人工按运行速度2m/s以上的自动电梯安装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03;运行速度大于6m/s的自动电梯安装,人工乘以系数 1.05。

(五)自动步行道的长度(机头至机尾的轮距)按30m/部考虑的,如需增减时,按增减长度的相应定额计算。

(六)螺旋升降式自动扶梯安装,按相应的自动扶梯安装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6。

(七)安装电梯的楼层高度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的,如超过4m时,应按增加提升高度定额计算。 (八)本章定额是以室内地平±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按当地搬运定额另行计算。

8

(九)小型杂物电梯按载重量0.2t以内,无司机操作考虑,如其底盘面积超过1m时,人工乘以系数1.2。载重量大于0.2t的杂物电梯,则按客、货梯相应的电梯定额执行。 (十)本定额已考虑了高层作业因素。

第八章 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

一、风机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离心式通(引)风机:包括中低压离心通风机、排尘离心通风机、耐腐蚀离心通风机、防爆离心通风机、高压离心通风机、锅炉离心通引风机、煤粉离心通风机、矿井离心通风机、抽烟通风机、多翼式离心通风机、化铁炉风机、硫酸鼓风机、恒温冷暖风机、暖风机、低噪音离心通风机、低噪音屋顶离心通风机。

2.轴流通风机:包括矿井轴流通风机、冷却搭轴流通风机、化工轴流通风机、纺织轴流通风机、隧道轴流通风机、防爆轴流通风机、可调轴流通风机、屋顶轴流通风机、一般轴流通风机、隔爆型轴流式局部扇风机。

3.离心式鼓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罗茨鼓风机、HGY型鼓风机、叶式鼓风机)。 4.其它风机:包括塑料风机、耐酸陶瓷风机。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刮研、组装、调试。 2.离心式鼓风机(带增速机)的垫铁研磨。 3.联轴器或皮带以及安全防护罩安装。 4.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及减震器安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支架、底座及防护罩、减震器的制作、修改。 2.联轴器及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3.电动机的抽芯检查、干燥、配线、调试。 (四)设备重量计算方法如下:

1.直联式风机按风机本体及电动机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2.非直联式风机按风机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五)塑料风机及耐酸陶瓷风机按离心式通(引)风机定额执行。

(六)风机安装若采用防震垫或减震器施工时,则应扣除定额中斜垫铁和平垫铁的消耗量,增加防震垫或减震器的消耗量,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不变。 (七)本章定额仅适用工业建设项目中的风机安装。 二、风机拆装检查

(一)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及调配重、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2.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3.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三)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本定额。

9

2

第九章 泵安装及拆装检查

一、泵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离心式泵:

(1)离心式清水泵:包括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单级双吸中开式离心泵、立式离心泵、多级离心泵、锅炉给水泵、冷凝水泵、热水循环泵。

(2)离心油泵:包括卧式离心油泵、高速切线泵、中开式管线输油泵、管道式离心泵、立式筒式离心油泵、离心油浆泵、汽油泵、BY型流程离心泵。

(3)离心式耐腐蚀泵:包括耐腐蚀液下泵、塑料耐腐蚀泵、耐腐蚀杂质泵、其它耐腐蚀泵。 (4)离心式杂质泵:包括污水泵、长轴立式离心泵、砂泵、泥浆泵、灰渣泵、煤水泵、衬胶泵、胶粒泵、糖汁泵、吊泵。

(5)离心式深水泵:包括深井泵、潜水电泵。

2.旋涡泵:包括单级旋涡泵、离心旋涡泵、WZ多级自吸旋涡泵、其它旋涡泵。 3.往复泵:

(1)电动往复泵:包括一般电动往复泵、高压柱塞泵(3-4柱塞)、石油化工及其它电动往复泵、柱塞高速泵(6-24柱塞)。

(2)蒸汽往复泵:包括一般蒸汽往复泵、蒸汽往复油泵。 (3)计量泵。

4.转子泵:包括螺杆泵、齿轮油泵。 5.真空泵。

6.屏蔽泵:包括轴流泵、螺旋泵。 7.潜水泵。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的清洗、组装、刮研。 2.深井泵的泵体扬水管及滤水网安装。 3.联轴器或皮带安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支架、底座、联轴器、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2.深井泵扬水管与平面的垂直度测量。 3.电动机的检查、干燥、配线、调试等。

4.试运转时所需排水的附加工程(如修筑水沟、接排水管等)。 (四)设备重量计算方法如下:

1.直联式泵按泵本体、电动机以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2.非直联式泵按泵本体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但包括电动机安装。 3.深井泵按泵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五)深井泵橡胶轴承与连接扬水管的螺栓按设备带有考虑。

(六)各类泵安装若采用防震垫或减震器施工时,则应扣除定额中斜垫铁和平垫铁的消耗量,增加防震垫或减震器的消耗量。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不变。 二、泵拆装检查

(一)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0

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2.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3.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三)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本定额。

第十章 压缩机安装

一、压缩机安装

(一)本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立式及L、Z、V、W、S型活塞式压缩机及机组、回转式螺杆压缩机、往复式D、M、H型(电动机驱动)对称平衡压缩机安装,离心式压缩机(电动机驱动)安装,蒸汽驱动离心式缩机安装。 (二)本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除活塞式压缩机组为整体安装以外,其它各类型压缩机均为解体安装。往复式D、M、H型(电动机驱动)对称平衡压缩机和蒸汽驱动离心式压缩机还包括拆装检查。

2.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冷却系统,润滑系统以及支架、防护罩等零件、附件的整体安装。 3.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整体安装。

4.解体安装的压缩机在无负荷试运转后的检查、组装及调整。

5.与往复D、M、H型(电动机驱动)对称平衡压缩机配套的电动机解体安装。

6.蒸汽驱动离心式压缩机配套的汽轮机及随机带亲的附属设备、管段、管件的安装、清洗、试压、找正、调正,以及成品安全罩、防护罩、扶梯、走台等的安装。 (三)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除上述已包括原动机整(解)体安装的压缩机外,其它类型的压缩机,均不包括电动机、汽轮机及其它动力机械的安装。

2.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各级出入口第一个阀门外的各种管道、空气干燥设备及净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废油回收设备、自控系统及仪表系统安装、以及支架、沟槽、防护罩等制作、加工。 3.介质的充灌。

4.主机本体循环用油(按设备带有考虑)。 5.电动机拆装检查及配线、接线等电气工程。

(四)活塞式压缩机的安装是按单级压缩机的考虑的,安装同类型双级压缩机时,则按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40。

(五)同一底座的活塞式压缩机及机组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非同一底座的活塞式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电动机驱动离心式压缩机则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

(六)往复式D、M、H型(电动机驱动)对称平衡压缩机按主机、电动机及随机带来的附属设备等总重量计算。但不包括附属设备安装(应按其他册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七)离心式压缩机是按单轴考虑的,如安装双轴(H)离心式压缩机时,则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40。

(八)蒸汽驱动离心式压缩机按底座、本体以及随机带来的附属设备、成品附属管道、安全罩、扶梯、走台等的总重量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 二、离心式压缩机拆装检查

(一)定额适用于现场组对安装的中、低压离心式压缩机组,高压离心式压缩机组可参照使用。

11

(二)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原动机及主机以及与本体联体的各级出入中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路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调整间隙及其相对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等工作。

2.拆装检查所需增加的无负荷试运转及其停车拆卸、检查、清洗、调整、组装等工作。 3.油、水、汽等系统试运转前必须的检查工作。 (三)定额不包括机器设备的整(解)休安装。

(四)凡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本定额。

第十一章 工业炉设备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一)电弧炼钢炉。

(二)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包括溶铁、溶铜、溶锌等溶炼电炉。 (三)电阻炉、真空炉、高频及中频感应炉。

(四)冲天炉:包括长腰三节炉、移动式直线曲线炉胆热风冲天炉、燃重油冲天炉、一般冲天炉及冲天炉加料机构等。

(五)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包括:

1.按型式分:室式、台车式、推杆式、反射式、链式、贯通式、环形式、传送式、箱式、槽式、开隙式、井式(整体组合)、坩锅式等。

2.按燃料分:电、天然气、煤气、重油、煤粉、煤块等。

(六)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包括电阻炉、天然气炉、煤气炉、重油炉、煤粉炉等。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一)无芯工频感应电炉的水冷管道、油压系统、油箱、油压操纵台等安装以及油压系统的配管、刷漆。

(二)电阻炉、真空炉以及高频、中频感应炉的水冷系统、润滑系统、传动装置、真空机组、安全防护装置等安装。

(三)冲天炉本体和前炉安装。

(四)冲天炉加料机构的轨道、加料车、卷扬装置等安装。

(五)加热炉及热处理炉的炉门升降机构、轨道、炉蓖、喷嘴、台车、液压装置、拉杆或推杆装置、传动装置、装料、卸料装置等安装。 (六)炉体管道的试压、试漏。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各类工业炉安装均不包括炉体内衬砌筑。 (二)电阻炉电阻丝的安装。 (三)热工仪表系统安装、调试。 (四)风机系统的安装、试运转。 (五)液压泵房站的安装。 (六)阀门的研磨、试压。 (七)台车的组立、装配。 (八)冲天炉出渣轨道的安装。

(九)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的平台安装。 (十)烘炉。

12

四、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是按每一炉组为二台炉子考虑,如每一炉组成一台炉子时,则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6。

五、冲在炉的加料机构,按种类型式综合考虑,已包括在冲天炉安装内,冲天炉出渣轨道安装,套用本册定额第五章内“地坪面上安装轨道”的相应定额。

六、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如为整体结构(炉体已组装并有内衬砌体),则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70。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如为解体结构(炉体是金属结构件,需组合安装,无内衬砌体),则定额不变。计算设备重量时不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

七、施工方法是按利用厂房内的电动桥式起重机配合安装考虑的,起重机的使用费,不收不付。如不能利用时,则定额人工和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8。

第十二章 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以煤或焦炭作燃料的冷热煤气发生炉及其各种附属设备、容器、构件的安装;气密试验;分节容器外壳组对焊接。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一)煤气发生炉本体及其底部风箱、落灰箱安装,灰盘、炉篦及传动机构安装,水套、炉壳及支柱、框架、支耳安装,炉盖加料筒及传动装置安装,上部加煤机安装,本体其他附件及本体管道安装。 (二)无支柱悬吊式(如W-G型)煤气发生炉的料仓、料管安装。

(三)炉膛内径1m及1.5m的煤气发生炉包括随设备带有的给煤提升装置及轨道平台安装。 (四)电气滤清器安装包括沉电极、电晕极检查、下料、安装,顶部绝缘子箱外壳安装。 (五)竖管及人孔清理、安装,顶部装喷嘴和本体管道安装。

(六)洗涤塔外壳组装及内部零件、附件以及必须在现场装配的部件安装。 (七)除尘器安装包括下部水封安装。

(八)盘阀、钟罩阀安装包括操纵装置安装及穿钢丝绳。 (九)水压试验、密封试验及非密闭容器的灌水试验。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煤气发生炉炉顶平台安装。

(二)煤气发生炉支柱、支耳、框架因接触不良而需的加热和修整工作。 (三)洗涤塔木格层制作及散片组成整块、刷防腐漆。 (四)附属设备内部及底部砌筑、填充砂浆及填瓷环。 (五)洗涤塔、电气滤清器等的平台、梯子、栏杆安装。 (六)安全阀防爆薄膜试验。 (七)煤气排送机、鼓风机、泵安装。

四、除洗涤塔处,其它各种附属设备外壳均按整体安装考虑,如为解体安装需要在现场焊接时,除执行相应整体安装定额外,尚需执行“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的相应定额。且该定额是按外圈焊接考虑。如外圈和内圈均需焊接时,则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95。

五、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时,如所焊设备外径大于3m,则以3m外径及组成节数(3/2、3/3)的定额为基础,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

设备外径(φm以内)/组成节数 调整系数 4/2 4/3 5/2 5/3 6/2 6/3 1.34 1.34 1.67 1.67 2 2 六、如实际安装的煤气发生炉,其炉膛内径与定额内径相似,而其重量超过10%时,先按公式求其

13

重量差系数。然后按下表乘以相应系数调整安装费。

设备重量差系数= 设备实际重量

安装费调整系数

设备重量差系数 安装费调整系数 1.1 1.2 1.4 1.6 1.8 1 11 1.2 1.3 1.4 定额设备重量

第十三章 制冷设备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一)制冷机组:包括活塞式制冷压缩机组、螺杆式冷水机组、离心式冷水机组、热泵机组、溴化

锂吸收式制冷机。

(二)制冰设备:包括快速制冰设备、盐水制冰设备、搅拌器。 (三)冷风机:包括落地式冷风机、吊顶式冷风机。

(四)制冷机械配套附属设备:包括冷凝器、蒸发器、贮液器、分离器、过滤器、冷却器、玻璃钢冷却塔、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 (五)制冷容器单体试密与排污。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备整、解体安装。

(二)设备带有的电动机、附件、零件等安装。

(三)制冷机械配套附属设备整体安装;随设备带有的与设备联体固定的配件(放油阀、放水阀、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安装。

(四)制冷容器单体气密试验(包括装拆空气压缩机本体及联接试验用的管道、装拆盲板、通气、检查、放气等)与排污。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设备本体非同一底座的各种设备、起动装置、仪表盘、柜等的安装、调试。 (二)电动机的内部检查、配管(线)接线、调试。 (三)非设备带有的支架、沟槽、防护罩等制作安装。 (四)设备的保温及油漆。 (五)加制冷剂、制冷及系统调试。 四、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制冷机组、制冰设备和冷风机等按设备总重量计算。

(二)制冷机械配套附属设备按类型分别以面积(m)、容积(m)、直径(φmm或φm)、处理水

3

量(m/h) 等作为项目规格,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规格,选用相应范围内的定额项目。

五、除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外,其他制冷机组均按同一底座,并带有减震装置的整体安装方法考虑的。如制冷机组解体安装,可套用相应的空气压缩机。

六、制冷机组安装定额中,已包括施工单位配合制造厂试车的工作内容。

七、制冷容器的单体气密试验与排污定额是按试一次考虑的。如“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需要多次连续试验时,则第二次的试验按相应定额乘以调整系数0.9,第三次及其以上的试验,每次均按相应定额乘以调整系数0.75。

14

2

3

第十四章 其他机械安装及设备灌浆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一)润滑油处理设备:包括压力滤油机、润滑油再生机组、油沉淀箱。

(二)制氧设备:包括膨胀机、空气分馏塔及小型制氧机械配套附属设备(洗涤塔、干燥器、碱水拌和器、纯化器、加热炉、加热器、储氧器、充氧台)。

(三)其他机械:包括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空气压缩机配套的储气罐、乙炔发生器及附属设备、水压机附属的蓄水罐。

(四)与本分册定额各种设备配套的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如支架、框架、防护罩、支柱以及沟、槽、箱等非密闭性容器)制作安装、设备减震台座安装。

(五)设备灌浆:包括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备整(解)体安装。

(二)整体安装的空气分馏塔包括本体及本体第一个法兰内的管道、阀门安装;与本体联体的仪表、转换开关安装;清洗、调整、气密试验。

(三)散装到货的空气分馏塔安装包括冷箱结构架、壳体、平台、栏杆、梯子安装、焊接;冷箱内设备分段组对、焊接、安装;阀门阀件及支架安装;冷箱内管道、管件脱脂、下料、坡口、焊件安装;系统吹扫、气密泄漏试验。

(四)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安装;主机与电动机组装联轴器或皮带轮。 (五)储气罐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安全阀、压力表等附件安装,气密试验。

(六)乙炔发生器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附件安装;附属设备安装、气密试验或试漏。

(七)水压机蓄势罐本体及底座安装;与本体联体的附件安装;酸洗;试压。

(八)零星水型金属构件制作、包括划线、下料、平直、加工、组对、焊接、刷(喷漆)试漏;安装包括补漆。

三、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各种设备本体制作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附件安装。

(二)空气分馏整(解)体安装前的设备、阀门脱脂、试压;冷箱外的设备安装;阀门研磨;结构、管件、吊耳、临时支撑的制作。

(三)其他机械安装不包括刮研工作;与设备本体非同一底座的各种设备、起动装置、仪表盘、柜等的安装、调试。

(四)电动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拆装检查、配管、配线、调试。

(五)平台、梯子、栏杆等金属构件制作、安装(随设备到货的平台、梯子及栏杆的安装除外)。 (六)小型制氧机械配套附属设备的试压,脱脂、阀门研磨;稀有气体及液氧或液氮的制取系统安装。

四、充氩保护焊,如需充氩保护时,氩气用量乘以系数1.7,若管道全部充氩,则另行计算。 五、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乙炔发生器附属设备、水压机蓄水罐、小型制氧机械配套附属设备及解体安装空气分馏塔等设备重量的计算应将设备本体及与设备联体的阀门、管道、支架、平台、梯子、保护罩等的重量计算在内。

(二)润滑油处理设备、膨胀机、柴油机、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等设备重量计算方法: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整体总重量计算;非同一底座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三)柴油发电机组定额的设备重量,按机组的总重量计算。通信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按容量(kw)划分,套用本章相应定额时,可按工程具体情况自行划分档次。

15

(四)乙炔发生器附属设备是按“密闭性设备”考虑的。如为“非密闭性设备”时,则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台班乘以系数0.8。

(五)以“型号”作为项目时,应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型号套用相同的项目。新旧型号可以互换。相近似的型号,如实物的重量相差在10%以内时,可以执行该定额。

第二分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一、<<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分册(详见总说明)。

二、第二分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10KV、35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10KV架空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起重设备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各类工业、民用的新建扩建项目(规划红线内)的安装工程。(10KV及以下的架空线路安装工程路灯工程及电缆工程也适用于规划红线外。)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一)GBJ-147-90<<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GBJ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三)GBJ-14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四)GBJ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五)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六)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七)GB50170-92<<电气装置设备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八)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九)GB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十)GB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十一)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十二)GB50255-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十三)GB50256-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施工验收规范>>

(十四)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十五)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十六)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十七)G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十八)JC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十九)GB:50034-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二十)<<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上海地区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一)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二)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三)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交叉作业正常;

16

(四)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五)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本定额的材料损耗率见附录:

序号 材料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裸软导线(包括铜、铝、钢线、钢芯铝线) 绝缘导线(包括橡皮、塑料、软花线) 电力电缆 控制电缆 损耗率 1.3 1.8 1.0 1.5 硬母线(包括钢,铝,铜,带型,管型,棒型,槽型) 2.3 钢绞线、镀锌铁线 金属管材、管件 金属板材 型钢 1.5 3.0 4.0 5.0 1.0 2.0 4.0 2.0 3.0 3.0 1.0 1.5 3.0 5.0 3.0 1.0 5.0 10 金具 11 压接线夹、螺丝类 12 木螺钉、圆钉 13 绝缘子类 14 低压次横担 15 瓷夹等水瓷件 16 一般灯具及附件 17 荧光灯、水银灯灯泡 18 灯泡(白炽) 19 玻璃灯罩 20 灯头、开关、插座 21 刀开关、铁壳开关、保险器 22 塑料制品(槽、板、管) 17

23 圆木台 24 木杆类(包括木杆、木横担、横木、桩木等) 25 混凝土电杆及制品 26 石棉水泥板及制品 27 砖、水泥 28 砂、石 29 油类 5.0 1.0 0.5 8.0 4.0 8.0 1.8 注:(1)绝缘导线、电缆、硬母线和用于母线的裸软导线,其损耗率中不包括为连接电气设备、器具而预留的长度,也不包括因各种弯曲(包括弧度)而增加的长度。这些长度均应计算在工程量的基本长度中。

(2)用于10千伏以下架空线路中的裸软导线的损耗率已包括因弧垂及因杆位高低差而增加的长度。 (3)拉线用的镀锌铁线损耗率中不包括为制作上、中、下把所需的预留长度。计算用线量的基本长度时,应以全根拉线的展开长度为准。 七、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一)定额中已计入水平和垂直运输,此系根据一般工业与民用的施工场地大与安装高度综合取定的,一般工程不作调整。

(二)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三)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四)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安装,调整试验,结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

九、关于下列各项降效费用的规定:

工程超高费(已考虑了超高因素的定额项目除外)按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米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下列系数:

10米下 1.25 以上超高增加费全部为人工工资。

(二)高层建筑(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增加的费用按下表分别计取。 层数 9层以下 12层以下 15层以下 18层以下 21层以下 24层以下 27层以下 30层以下 2 4 6 8 10 13 16 20米以下 1.4 20米以上 1.8 按人工费的% 1 层数 33层以下 36层以下 39层以下 42层以下 45层以下 48层以下 51层以下 54层以下 18

按人工费的% 19 层数 22 25 28 31 34 37 40 57层以下 60层以下 65层以下 70层以下 75层以下 80层以下 85层以下 90层以下 46 49 52 55 58 61 64 按人工费的% 43 层数 96层以下 100层以下 105层以下 110层以下 115层以下 120层以下 70 73 76 79 82 按人工费的% 67 以上高层增加费计算出的费用中,其中75%为人工费,其余为机械费。

(三)脚手架搭拆费(35KV变配电工程及10KV以下架空线路除外)按全部电气安装工程人工费的2%计取脚手架搭拆费,其中人工费占25%其余为材料费。(室外总体电缆、路灯、电梯电气装置、10KV以下架空线路及电气调整试验工程不计此项费用)

(四)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安装工程的总人工费增加10%,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

(五)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总人工费增加110%,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 十、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一)35KV以上及专业专用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

(二)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等)配合机械设备进行联合试运转工作。 十一、本说明未尽事宜,以各章说明和附注为准。

第一章 变压器

一、油浸电力变压器安装定额也适用于自耦式变压器。电炉变压器安装执行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安装定额乘以系数2.0,整流变压器安装执行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6。

二、变压器的器身检查:4000KVA以下是按吊芯检查考虑,4000KVA以上是按吊钟罩考虑的,若4000KVA以上的变压器需吊芯检查时,定额机械乘以系数2.0。

三、整流变压器、消弧线圈干燥,执行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额,电炉变压器执行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额乘以系数2.0。

四、变压器油是按设备带考虑的,但施工中变压器油的过滤损耗及操作损耗已包括在相关定额中。 五、变压器安装过程中放注油、油过滤所使用的油罐,已摊入油过滤定额中。 六、吊芯检查是指单独作吊芯检查时才能套用。

七、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主要是指10KV以下的箱式变电站,一般布置形式为变压器在箱的中间,箱的一端为高压开关位置,另一端为低压开关位置。 八、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变压器干燥棚的搭拆工作,发生时其工程量应按实计算。

(二)变压器铁梯及母线构件的制作安装,应执行本分册铁构件(每件20kg以上)制作安装定额。 (三)瓦斯继电器的解体检查及试验(已列入变压器系统试验定额内)。 (四)端子箱、控制箱的制作安装,应执行本分册相应定额。 (五)油样的试验,化验及色谱分析。

(六)二次喷漆,需用时可执行本分册相应定额。

九、35KV变压器安装定额已综合考虑了超高作业因素,均不作调整。

19

十、消弧线圈安装定额已综合了绝缘油过滤工作,不论过滤时间长短,均不作调整。

第二章 配电装置

一、设备本体所需的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均按设备带考虑。 二、设备安装所需的地脚螺栓按土建预埋考虑,也不包括二次灌浆。 三、互感器安装定额系按单相考虑的,不包括抽芯及绝缘油过滤。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发生时应执行本分册相应定额。 (一)端子箱安装。 (二)设备支架制作及安装。 (三)设备的绝缘油过滤。

(四)基础槽(角)钢及支架的制作安装。

五、电抗器安装定额系按综合考虑的,不论采用何种安装方式,均不作调整。干式电抗器安装定额亦适用于混土电抗器,铁芯干式电抗器和空心电抗器等干式电抗器的安装。

六、高压成套配件柜安装定额系综合考虑的,不分容量大,均不作换算。定额中不包括基础槽(角)钢的制作安装、母线配制及设备干燥。

七、35KV的变配电装置均已综合考虑了超高因素,使用时均不作调整。

第三章 母线绝缘子

一、本章定额不包括支架、铁构件的制作安装,需用时套用本分册相应定额。 二、户内支持绝缘子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安装在墙上或铁构架上,不同场合时不作换算。 三、带形母线安装定额内不包括母线、绝缘子等主材,具体可按设计数量加损耗计算。 四、带形钢母线安装直接执行铜母线安装定额。

五、带形母线伸缩节头和铜过渡板均按成品考虑,定额只包括其安装工作。铜过渡板参照铜伸缩节头单相一片相应定额。

第四章 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

一、本章内容包括电气控制设备、低压电器的安装,盘、柜配线,焊(压)接线端子,穿通板制作安装,基础槽(角)钢及各种铁构件、支架制作安装。

二、控制设备安装。除限位开关及水位电气信号装置外,其他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需用时可执行本章相应定额。

三、集中控制台安装,适用于长度在两米以上四米以下的集中控制台,两米以内的控制台另套本章相应定额。

四、屏上辅助设备安装,包括标签框、光字牌、信号灯、附加电阻、连接片及二次回路、熔断器、分流器等。

五、各种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均已包括刷漆及补漆,适用于本分册范围内的各种支架的制作安装,但不包括铁构件的镀锌、镀锡、镀铬、喷塑等其它金属防护费用,需用时应另行计算。 六、设备的补充注油按设备考虑。 七、设备安装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一)设备的二次喷漆及喷字。 (二)电气及设备的干燥。 (三)焊、压接线端子。 (四)端子板外部(二次)接线。

八、导线分流器适用于住宅楼层分线箱内主干线的分支接头。

九、照明配电箱8回路以下定额亦适用于电缆进户交接箱明、暗装。基础槽(角)钢制作安装另行

20

计算。

十、配电板安装未包括设备元件安装及端子板外部接线,应执行相应定额。端子板外部接线定额仅适用于控制设备中的控制、报警、计量等二次回路接线。

第五章 蓄电池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220V以下各种容量的碱性和酸性固定型蓄电池及其防震支架安装、蓄电池充放电。

二、蓄电池防震支架按随设备供货考虑,按装按地坪打眼装膨胀螺栓固定。 三、蓄电池电极连接条、紧固螺检、绝缘垫均按设备带来考虑。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蓄电池抽头连接用电缆及电费保护管的安装,发生时应执行本分册相应定额。 五、碱性蓄电池补充电解液由厂家随设备供货。铅酸蓄电池的电解液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六、蓄电池充放电电量已计入定额,不论酸性、碱性电池均按其电压和容量执行相应定额。

第六章 电动机

一、本章的电机检查接线定额,均不包括电机的干燥工作。 二、各类电机的检查接线定额均不包括控制装置的安装和接线。 三、电机的接地线是综合取定的,不论采取何种线材均不作调整。

四、本章电机干燥定额只适用于电机确实需要干燥时才能套用,定额系按一次干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考虑的。 五、微型电机分为三类:

(一)驱动微型电机(分马力电机)系指微型异步电动机、微型同步电动机、微型交流换向器电动机,微型直流电动机等。

(二)控制微型电机系指自整角机、旋转变压器、交直流测速发电机、交直流伺服电动机、步进电动机、力矩电动机等。

(三)电源微型电机系指微型电动发电机组和单枢变流机等。其他型电机凡功率在0.75KW以下的电机均执行微型电机定额。

六、电机本体安装应执行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电机安装定额。

第七章 起重设备电气装置

一、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定额系按经过厂家试验合格的成套起重机考虑的。即操作室内的开关控制设备、管线以及操作室至各电气设备、器具的电线管(过桥管除外)均按随机安装好考虑的。非成套供应的起重机,则按分部分项定额编制预算。

二、滑触线支架的基础铁件及螺栓,按土建预埋考虑。 三、滑触线的油漆,按涂一遍考虑。

四、移动软电缆敷设未包括轨道安装及滑轮制作。

五、滑触线的辅助母线安装,执行“车间带型母线”安装定额。

六、滑触线伸缩器和座式电车绝缘子支持器的安装,已分别包括在“滑触线安装”和“滑触线支架安装”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七、滑触线及支架安装是按10m以下标高考虑的,如超过10m时按分册说明的超高系数计算。 八、铁构件制作,执行第四章相应定额。

第八章 电缆

一、本章电缆敷设定额适用于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

二、电缆敷设定额未考虑因波形、弛度、交叉、终端头等预留的富余长度,该增加长度应计入工程量中(详见<<工程量计算规则>>)。

21

三、本章电缆敷设系综合取定的,因此凡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均不分结构形式和型号,一律按相应的电缆截面执行相应定额。

四、电缆敷设定额及其相配套的定额中均未包括主材,应按设计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加上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主材费用。

五、本章定额未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隔热层、保护层的制作安装。

(二)电缆冬季施工的加温工作和在其他特殊施工条件下的施工措施费和施工降效增加费。 六、单芯电缆头制作安装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6。

七、执行电缆沟铺砂、盖砖(保护板)定额时,如实际施工中未铺砂(利用沟边软土),则人工乘以系数0.5,并减去材料中的黄砂耗量。

八、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制作安装定额中的主材,如塑料手套,塑料雨罩等如实际施工中不适用,则不应列入。

第九章 防雷及接地装置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接地,变配电系统接地,设备接地以及避雷针的接地装置。

二、户外接地母线敷设定额系按自然地坪考虑的,包括地沟的挖填土和夯实工作,执行本定额时不应再计算土方量。如遇有石方、矿渣、积水、障碍物等情况时可另行计算。 三、本章定额均已综合考虑了高空作业的因素。

四、独立避雷针的加工制作执行本分册20kg以上铁构件制作定额。 五、防雷均压环安装选用有关的相应定额。

六、利用铜绞线作接地引下线时,配管、穿铜绞线应执行本分册配管配线同规格相应定额。

第十章 10千伏以下架空线路

一、本章定额按本市地形施工条件考虑的,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 二、本章定额已综合考虑施工现场的工器具、材料设备的运输工作。

三、线路一次施工工程量按5根以上电杆考虑的,如5根以内者,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四、导线跨越架设:

(一)每个跨越间距按50M以内考虑的,大于50M于100M时按两处计算,以此类推。

(二)在同一跨越档内,有多种(或多次)跨越物时,则每一跨越物视为“一处”跨越,套用定额。 (三)跨越定额仅考虑因跨越而多耗的人工和材料,在计算架线工程量时,其跨越档的长度不应扣除。

(四)单线广播线不算跨越物。

五、杆上变压器安装不包括变压器调试、抽芯、干燥工作。

六、横担安装定额已包括金具及绝缘子安装人工,但绝缘子及金具的材料费应另行计算。 七、架空线路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高空作业因素。均不作调整。

八、拉线制作安装定额是按10千伏架空线路考虑的,如低压架空线路则人工和材料乘以系数0.7。

第十一章 配管、配线

一、本章定额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一)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分别综合在有关定额内,编制预算时,不另计算以上预留线工程量。但配线进入配电箱、柜、板的预留线,按附表规定预留长度,分别计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二)塑料护套线定额不分芯数,均按单根线路延长米计算。

22

(三)各种配管工程量的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但必须扣除配电箱、板、柜所占的长度。

(四)穿线定额中,照明与动力分别综合了接头线的长度,编制预算时不再计算接头工程量,照明线路只编了截面积为4平方毫米以下的导线,4平方毫米以上的导线按动力穿线定额计算。 (五)钢索架设工程量计算按图示延长米,以墙、柱内椽计算,不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 (六)各种多芯软导线、屏蔽线套用第十分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工程>>内的相应定额。视频线(如SYKV-75)等套用第十二分册<<电话、有线电视、广播工程>>内的相应定额。

二、配管工程均未包括接线箱、盒、支架制作安装,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制作安装,插接式母线槽支架制作,槽架制作及配管支架应执行铁构件制作定额。 三、连接设备导线预留长度: 每一根线 序项目 号 1 2 3 4 5 各种开关箱、柜、板 预留长说明 度 高+宽 盘面尺寸 以安装对象中心算起 以管口计算 以管口计算 以管口计算 单独安装(无箱、盘)的铁壳开关、闸刀开关、启动器、母线槽进出0.3m 线盒等 由地坪管子出口引至电动机接线箱 电源与管内导线连接(管内穿线与软、硬母线接头) 出户线 1m 1.5m 1.5m 四、人防过墙管、穿墙管适用于地下室各种进线保护管及穿过内墙、梁的预留管。 五、桥架安装:

(一)包括运输、组合、螺栓和焊接固定、附件安装、切割口防腐、开孔、上管件、隔板盖板安装。 (二)桥架安装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采用螺栓、焊接和膨胀螺栓等固定方式,实际与定额不符时,均不作调整。

六、插接式母线槽安装定额系按三相以上综合考虑的,如遇单相则按相应定额乘系数0.6。 七、塑料线槽安装定额亦适用于塑料槽板安装。 八、线槽配线亦适用于塑料槽板内配线。

九、灯头盒接软管盖板套用接线盒、开关盒盖板定额。 十、铝芯线穿管按铜芯线相同截面积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85。

第十二章 照明器具

一、各型灯具的引线,除注明者外,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使用时不作换算。

二、路灯、投光灯、泛光灯、碘钨灯、氙气灯、烟囱或水塔指示灯,均已考虑了一般工程的高空作业因素。其他器具安装高度如超过5米,则应按本分册说明中规定的超市系数另行计算。 三、定额内已包括利用摇表测量绝缘及灯具的试亮工作。

四、定额中装饰灯具项目均已考虑了工程的超高作业因素,使用时不作换算。 五、定额中第七节至第十五节为装饰灯具。 六、屋顶航空障碍灯参照工厂罩管吊灯定额。

23

七、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如下表

定额名称 软线吊灯 圆球吸顶灯 灯 具 种 类 材质为玻璃、塑料、搪瓷、形状如碗、伞、平盘灯罩组成的名式软线吊灯 螺口、卡口圆球吸顶灯 半圆球吸顶灯 半圆球吸顶灯、扁圆罩吸顶灯、平圆型吸顶灯 吊链灯 一般弯脖灯 一般墙壁灯 荧光灯 直杆工厂吊灯 五星罩、和平鸽罩、水晶罩、明月罩、喇叭罩、花篮罩等玻璃罩吊链灯 圆球弯脖灯、马路弯灯、风雨壁灯 单双圆筒壁灯、鞍型壁灯、玉柱型壁灯 荧光灯、紫外线灯 配照(GC1-A)、广照(GC3-A)、深照(GC5-A)、斜照(GC7-A)、圆球(GC17-A)、双罩(GC19-A) 吊链式工厂灯 配照(GC1-B)、广照(GC3-B)、深照(GC5-B)、双罩(GC19-B) 吸顶式工厂灯 配照(GC1-C)、广照(GC3-C)、深照(GC5-C)、斜照(GC7-C)、圆球(GC17-C)、双罩(GC19-C) 配照(GC1-D/E)、广照(GC3-D/E)、深照(GC5-D/E)、斜照(GC7-D/E)、圆球(GC17-D/E)、双罩(GC19-D)、局部深罩(GC26-F/H) 配照(GC21-1/2)、深照(GC23-1/2/3) 广照(GC-A/B/C/D/E/F/G)、广照有保护网(GC11-A/B/C/D/E/F/G)、散照(GC15-A、B、C、D、E、F、G) 扁形防潮灯(GC31)、防潮灯(GC33) 腰形舱顶灯CCD2-1 DW型、220V300-1000W内 自然冷动式220/380V、20KW内 TG1、TG2、TG5、TG7、TG14型室外投光灯 弯杆式工厂灯 悬挂工厂灯 防水防尘灯 防潮灯 腰形舱顶灯 碘钨灯 管形氙气灯 投光灯 高压水银灯镇外附式镇流器125-450W 流器 安全灯 防爆灯 (AOB-1/2/3),(AOC-1/2)型安全灯 CB3C-200型防爆灯 24

高压水银防爆CB4C-125/250型高压水银防爆灯 灯 防爆荧光灯 病房指示灯 病房暗脚灯 无影灯 艺术花吊灯 艺术壁灯 面包灯 大口方罩 庭院路灯 CB4C-1/2单、双管防爆型荧光灯 病房指示灯、影剧院太平灯 病房或其他建筑物暗脚灯 3-12孔管式无影灯 各型(如:橄榄、纱罩、玉兰、荷花、碗形罩)普通艺术花灯 各型(如:橄榄、纱罩、玉兰、荷花、碗形罩)普通艺术花灯 面包灯、大小口橄榄罩等 大小口方罩、大小矩形罩顶灯 圆球柱灯、高压水银柱灯、玉兰花柱灯 第十三章 电梯电气装置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国内生产的各种客、货、病和杂物电梯的电气装置安装,但不包括观光梯。 二、电梯按运行速度先用相应定额,每秒运行速度4米以上6米以下,按每秒运行速度2米以上相应定额乘1.05系数;每秒运行速度6米以上,按每秒运行速度2米以上相应定额乘1.08系数。 三、电梯是按每层一个厅门每部电梯一个轿门计算,增或减时,另按增(减)厅(轿)门相应定额计算。

四、电梯安装的楼层高度,是按平均层高4米以内考虑的,如平均层高超过4米时,其超过部分可另按提升高度定额计算。

五、两部或两部以上并列运行或群控电梯,按相应的定额分别乘以系数1.2。

六、电梯安装材料、电线管及线槽、金属软管、管子配件、紧固件、电缆、电线、接线箱(盒)、荧光灯及其他附件、备件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七、型杂物电梯是以载重量在200kg以内,轿厢内不载人为准。载重量大于200kg的轿厢内的司机操作的杂物电梯,执行自动电梯2米/秒以下相应定额。 八、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各项工作。 (一)电源线路及控制开关的安装。 (二)电动发电机组的安装。 (三)基础型钢制作。 (四)接地极与接地干线敷设。 (五)电气调试。 (六)电梯的喷漆。

(七)轿厢内的空调、冷热风机、闭路电视、步话机、音响设备。 (八)群控集中监视系统以及模拟装置。

第十四章 电气调整试验

一、本定额的调试范围只限于电气设备本身的调整试验,不包括电动机带动机械设备的试运行工作。

25

二、本章各项调试定额已包括本系统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本体调试工作。一般情况不作调整。 三、有载变压器调试按相应容量的电力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1.12。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调试按同容量的电力变压器调试定额乘以系数1.2。

四、各项调试定额均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和整理、编写调试报告等附属工作。 五、定额不包括设备的烘干处理、电缆故障查找、电动机抽芯检查以及由于设备元件缺陷造成的更换、修理和修改。亦未考虑由于设备元件质量低劣对调试工效的影响,遇此情况时,可以另行计算。 六、变压器系统调试未包括避雷器,自动装置,特殊保护装置和接地网的调试,可另套专项调试定额。

七、起重机电气装置,电梯电气装置等成套设备的电气调试应分别执行相应的调试定额。 八、送配电调试定额中从配电箱至电动机的供电回路已包括在电动机的系统调试定额之内。供电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瓷瓶耐压等全套调试工作。

九、两部或两部以上并列运行或群控的电梯,按相应的定额乘以系数1.5。

第三分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一、<<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分册(详见总说明)。

二、第三分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中压、高压锅炉35t/h至1000t/h的安装,低压常压锅炉安装,燃油(气)锅炉的安装,电锅炉的安装,燃煤供应设备及其它辅助设备的安装,水处理设备的安装,油处理设备的安装。汽轮发电机的安装执行电力工业部定额,炉墙砌筑执行第四分册<<炉窑砌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一)劳动部1996年<<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二)劳动部1991年<<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三)劳动部1990年<<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四)<<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五)<<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六)<<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 (七)<<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1980年)。

(八)<<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九)<<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5007-92 (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DLJ58-81 (十一)<<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十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十三)原电力工业部<<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试行)>>。 (十四)<<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定>>。

(十五)<<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88年) (十六)<<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上海地区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一)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

26

验记录。

(二)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交叉作业正常。

(三)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四)水电力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五)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关于材料:

(一)定额中的运输用枕木、设备组装平台、起吊加强铁构、水压试验先进临时管线、锅炉化学清洗用临时管路箱罐、现场特配专用工具等所需周转使用材料,均按摊销量计入材料费。 (二)周转性材料折旧率见附录。 七、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一)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二)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三)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八、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一)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其余为材料费。 1.第一章、第三章~第五章,按人工费的8%计取。 2.第二章按人工费的3%计取。

(二)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三)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九、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说明内已说明外,定额应考虑的共同性工作为: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工器具的场内运输,设备的安装、分部或系统试运;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件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验收,施工结尾清理等。

十、本定额不包括下列的工作内容,应使用其他有关定额或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一)电机检查接线等电气性工作。

(二)设备底座与螺栓孔的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三)分部试运时调整人员参加的工作。 (四)整套机组联合试运转工作。

十一、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中压、高压锅炉设备

一、锅炉本体 1.工作内容:

(1)设备开箱、清理、运搬、校正、组合、点焊(焊接或螺检连接)、起吊安装、找正固定。 (2)锅炉机组压力在8Mpa以下的管件、管材及焊缝的无损检验(X线、Y线、超声波、光谱)。在施工过程中,受热面焊缝质量的抽查和补焊工作,焊缝无损检验过程中需根安装人员配合的工作。 (3)合金钢管件焊前的预热及焊后的热处理。 (4)校管平台、组合支架或平台的搭拆。 (5)组合或起吊中临时构件和强铁构的制作。 (6)设备本体油漆。 (7)整体试验和试运。

27

2.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炉墙砌筑、保温及保温表面的油漆。 (2)本体平台扶梯的安装。

3.本章锅炉安装定额量以“t”为单位综合编制的,适用于容量相同而炉型结构不同的锅炉安装。 4.部件安装定额计量单位“t”,应以锅炉本体图纸上的金属重量为准,不含设备的包装材料、临时加固铁构及炉墙、保温等的重量。 (一)钢结构安装 1.工程范围:

(1)锅炉本体燃烧室及尾部对流井的立柱、横梁及其连接件的安装。 (2)悬吊结构锅炉的大炉顶(板梁、次梁、过渡梁等)的安装。 2.工作内容:

(1)基础清理、检查、验收、划线、垫铁配制、立柱和横梁的编号、测量校正、组合、加固、吊装、找正及固定。

(2)组合平台的搭拆、临时梯子、平台、硬支撑及加固铁构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二)汽包安装

1.工作范围:汽包及其内部装置、外置式汽水分离器、汽包底座或汽包吊架的安装,直流炉的启动分离器的安装。 2.工作内容:

(1)汽包的检查、划线、起吊、安装,内部装置的拆装,汽包底座或吊架的检修、安装,人孔门研磨、封闭。

(2)汽包底座或吊架临时支架或固件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3)膨胀指示器的安装及支架的配制。

3.不包括膨胀指示器的制作(按设备供货考虑)。 (三)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系统的安装。 1.工程范围:

(1)水冷壁:普通水冷壁管或膜式水冷壁组件及联箱、降水箱、集中降水母管(大直径下降管)、汽水引出管、管系支吊架、联箱支座或吊杆、水冷壁固定装置、刚性梁及防爆装置的安装。

(2)过滤器:蛇形管排及组件、悬吊管、顶棚管、包墙管、联箱、减温器、蒸汽联络管、联箱支座或吊杆、管排定位或支吊铁件、防磨装置管系支吊架,包墙管上刚性梁等的安装。

(3)再热器:蛇形管排及组件、管段、联箱、减温器及事故喷水装置、汽-汽加热器、再热蒸汽联络管、联箱支座或吊杆、管排定位或支吊铁件、防磨装置、管系支吊架等的安装。

(4)省煤器:蛇形管排及管段、省煤器包墙及悬吊管、联箱、水联络管、联箱支座或吊杆、管排支吊铁件、防磨装置、管系支吊架、包墙管上刚性梁等的安装。 2.工作内容:

(1)组合支架及校管平台的搭拆,管子或管排在校管平台上划线、检查、校正,安装时管子的通球试验,联箱的检查、清理、划线,管子对口焊接,组合,组件的水压试验,组件或管排吊装、找正、固定以及安装后的整体外形尺寸的检查调整。

(2)蛇形管排地面单排水压试验,表面式减温器抽芯检查、水压试验,混合式减温器的内部清理,汽-汽加热器的组合、水压试验。

(3)组件起吊加固铁构及桁架、水冷壁冷拉垫铁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4)炉膛四周、顶棚管、穿墙管处铁件及密封铁板的密封焊接。 (5)膨胀指示器的安装及其支架的配制。

28

3.不包括膨胀指示器的制作(按设备供货考虑)。 (四)空气预热器安装 1.工程范围:

(1)管式预热器本体(管箱)、框架、护板、伸缩节、连通箱及联接法兰、本体烟道挡板及其操作装置、防磨套管及密封结构的安装。

(2)回转式预热器本体、传动装置、密封装置、传热元件、进出口短管(烟、风道接口)及联接法兰、检查平台、油循环系统及吹灰、清洗装置的安装。 2.工作内容:

(1)管箱、框架及连通箱等的检查、组装、连接(螺栓或焊接)、吊装、找正、固定。 (2)管箱本体的渗油试验及一般性缺陷处理。

3.不包括管箱上防磨套管间的塑料浇灌工作(另套第四分册<<炉窑砌筑工程>>有关定额)。 (五)本体管路系统安装 1.工程范围:

(1)由制造厂定型设计并随炉供货的省煤器至汽包的给水管、事故放水管、再循环管、定期排污、汽水取样、加药、联箱疏水、放水及冲洗管、放空气管、减温水管、启动加热管、安全门、水位计、汽水阀门及传动装置、法兰孔板、过滤器、取样冷却器、压力表等及其管路支吊架的安装。 (2)直流炉随炉供货的与启动分离器连接的管路、阀门及支架的安装。 2.工作内容:

(1)管子的煨弯、切割配制、坡口加工、对口焊接、管路及管路附件、阀门、支吊架的安装。 (2)阀门、安全门及水位计的检查、研磨、水压试验、取样冷却器检查及水压试验,脉冲安全门支架、取样冷却器水槽及支架的配制、安装。

(3)阀门传动装置及阀门电动头的检查、安装、调整。 3.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重油或轻油点火管路、阀门及油枪的安装。 (2)安全门排汽管、点火排汽管及消音器的安装。 (3)制造厂供货的给水操作台阀门及管件的安装。 (六)吹灰器、除灰器安装

蒸汽吹灰器及振动除灰器的安装均以“套”为单位,吹灰器管路吹洗以“t”为单位,单独列出定额,其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蒸汽吹灰器安装包括设备的检查,管路、阀门及支吊架的安装的调整。 2.振动除灰器安装包括振动子、振动杆、滑轮及平衡块的检查、安装和调整。 3.吹灰器管路的蒸汽吹洗。 (七)各种金属结构安装

1.工程范围:钢架拉条,护板,框架,桁架,金属内外墙皮,密封条,联箱罩壳,炉顶罩壳,灰斗,连接烟、风道,省煤支承梁,各类门孔、炉墙零件(托砖架、瓦斯管等)及其它零星小件的安装。 2.工作内容:

(1)钢架拉条、炉板及框架的校正、组合、安装。 (2)墙皮及罩壳框架的组合安装、上墙皮及罩壳。 (3)灰斗及连接烟、风道的组合、安装。 (4)各类门孔及防爆门引出管的安装。 (5)组件加固铁构的安装、拆除。

29

3.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省煤器支承梁的通风管制作、安装及支承梁耐火塑料的浇灌(耐火塑料的浇灌见第四分册<<炉窑砌筑工程>>有关定额)。

(2)炉墙砌筑用的小型铁件(炉墙拉钩、耐火塑料的挂钩)的安装。 (八)炉排安装

1.工程范围:35吨/时锅炉的炉排安装。

2.工作内容:炉排、传动机(包括轨道、风室、煤闸门及挡灰装置等)检查、组合、安装、试转及调整。

(九)燃烧安装置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煤粉然烧器及其支架、托架、平衡装置的检查、组合、安装,点火油枪的检查、安装。

2.不包括燃油燃烧器的检查、组合、安装。 (十)除灰装置安装

1.煤粉炉除灰设备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灰渣室:护板框架结构、除渣槽、除灰门、浇渣喷嘴、水封槽的检查、组合、安装。 (2)灰渣斗:碎渣机、捞渣机的检查、组合、安装。

2.链条炉除灰设备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马丁式碎渣机、螺旋俞灰机的检查、安装。 二、本体油漆

(一)工程范围:钢架、各种结构、平台扶梯及金属外墙皮的油漆。 (二)工作内容:表面清理,油漆调配,刷漆及喷漆。 三、锅炉本体试验 (一)水压试验: 1.工程范围:

(1)锅炉本体汽水系统的水压试验。 (2)水压试验用临时管路的安装。

(3)水压试验前,进行一次0.2-0.3Mpa的气压试验。 2.工作内容:

(1)临时上水、放水、升压、加药、加热管路的安装及拆除。

(2)上水、冲洗,系统水压,加药保护,汽包材质对水温有特殊要求的炉水加热。 (3)水压试验后对水压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处理。 (二)风压试验

1.工程范围:锅炉本体燃烧室及尾部烟道(包括空气预热器)的风压试验。 2.工作内容:

(1)试验前的准备工作,炉膛内部的清理检查,孔门封闭。 (2)风压试验。 (3)试验后的缺陷处理。 四、锅炉化学清洗 (一)工程范围:

采用盐酸循环清洗法时,过热器及再热器不参加酸洗,也不包括炉前高压低压给水管道的清洗。采用氢氟酸开路清洗法时,包括主蒸汽及再热蒸汽系统、高压及低压给水管道的清洗。采用EDTA钠铵盐清

30

洗法时:220t/h炉包括过热器,炉前高压及低压给水管道的清洗;410~1000t/h炉包括蒸汽及再热蒸汽系统,高压及低压给水管道的清洗。 (二)工作内容:

1.临时水汽系统的管路、阀门的安装,稀酸箱、储酸槽及碱槽的制作、衬胶、安装,法兰及管路附件的配制、安装,清洗用泵的检查和安装。临时系统的水压试验、试运,加热升温试验。清洗后临时系统的拆除,永久设备的恢复。

2.按制订的方案进行清洗,清洗后的效果检查,汽包及联箱内部的清理。

3.废液的排放及中和,排放管路是自锅炉中心线至排出端100米考虑计入定额,超出100米时另计费用。废液中和以后的保存及维护费用另计。 4.清洗药品运搬。 五、烘炉、煮炉、蒸气严密性试验 (一)工程范围:

1.重型砌砖炉墙的烘炉,中压锅炉的碱煮炉。 2.点火、升压、蒸汽严密性试验,安全门调整。 (二)工作内容:

1.点火前的准备工作,烘炉燃料及煮炉药品的运搬。 2.临时加药箱及管路、临时炉篦的制作、安装、拆除。 3.烘炉测温及取样点的设置、检查。

4.蠕胀测点及膨胀指示器的检查、调整、记录。 5.点火前的水压试验。

6.点火、烘炉、煮炉换水冲洗、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调整。 7.停炉检修及缺陷消除工作。 (三)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给水管路的冲洗,附属机械的静态、动态联动试验。 2.锅炉配合蒸汽管路的冲洗工作。

第二章 低压锅炉设备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工业与民用锅炉的安装工程,也适用于上述改建安装工程。 (二)本章定额中的运输设备用的滚框、枕木、校管、放样、组装平台,起吊用加固铁件,水压试验临时管路,专用工具等所需周转使用的材料,均按摊消量计入材料费内。 (三)环保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均未计入定额。

(四)本章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节、项已说明外,其共同性工作匀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器具的运搬,设备开箱、清点、检查、编号,基础验收、划线、铲除麻面,设备安装,水压试验,烘炉、煮炉,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件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验收和分部试运行,及一般工程的超高作业因素。 (五)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电机检查接线等电气性工作。 2.设备基础二次灌浆工作。 3.炉墙砌筑、保温及油漆。

4.给水设备、鼓、引风机安装,烟囱、烟(风)道制作安装、除尘设备安装。 一、常压、立式锅炉设备

(一)适用范围:生产热水或蒸汽的各种常压、立式生活锅炉,不论结构形式,均适用本定额。

31

(二)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炉本体及炉本体范围内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给水阀、蒸汽阀、排污阀等附件安装。

2.锅炉本体一次门以内的水压试验。 3.烘炉、煮炉和调整安全门。 (三)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管道安装,保温、油漆工程。 2.各种泵类、箱类安装工程。 二、快装锅炉成套设备

(一)适用范围:快装锅炉是锅炉生产厂除锅炉辅助机械单位供货外,炉本体在生产厂组装、砌筑、保温油漆等工序全部完成后整体出厂的锅炉。 (二)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炉本体及本体范围的管道、主汽阀门、热水阀门、安全门、给水阀门、排污阀门、水位警报、水位计、温度计、压力表以及相配套的附件安装。

2.上煤装置、除灰(渣)装置、体外省煤器等设备安装,及其随锅炉生产厂配套供货的烟风管系统的非标构件、配件的安装。

3.锅炉本体一次门以内的水压试验。 4.烘炉、煮炉和调整安全门。 (三)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锅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的管道安装及其保温油漆工程。

2.除上述外的非锅炉生产厂供应的设备和非标构件的制作和安装。 三、组装锅炉

(一)适用范围:本定额主要用于由锅炉生产厂将炉本体分为上下两大件组装后出厂的蒸汽、热水燃煤锅炉。

(二)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锅炉本体的上下组件安装、本体范围的管道、主汽阀门、热水阀门、安全门、给水阀门、排污阀门、水位警报、水位计、温度计、压力表以及相配套的附件安装。

2.炉本体部分的上煤装置、除灰(渣)装置、调速箱、体外省煤器设备安装,随锅炉生产厂配套供货的烟风管系统和非标构件、配件的安装。 3.锅炉本体一次门以内的水压试验。 4.烘炉、煮炉和调整安全门。 (三)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锅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的管道安装及保温油漆工程。

2.除上述外的非锅炉生产厂供应的设备和非标构件的制作和安装。 3.锅炉本体组件接口的耐火砖砌筑、门拱砌筑、保温油漆工程。 4.本定额只限锅炉本体组件分为两大件。

5.锅炉本体下部组件包括链条炉排、底座等。如为散件供货需在现场组合安装时,应按定额基价乘以1.20系数。

6.炉后体外省煤器如为散件供货,需在现场接口研磨、上弯头、组合、水压试验、安装时,应按定额基价乘以1.06系数。

7.锅炉的电气、自动控制、遥控配风、热工、仪表校验、调整、安装。

32

四、散装锅炉

(一)适用范围:本定额主要用于通用供热锅炉,也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启动用锅炉的安装。 (二)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锅炉本体的钢架、汽包、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本体管路、吹灰装置、各种门孔构件、走台梯子、炉排安装、水压试验、烘炉、煮炉等。 (三)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炉墙砌筑、保温和油漆。

2.各型锅炉的辅助机械、附属设备的安装。 3.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的管道、管件、阀门的安装。

4.不属于锅炉生产厂随机供货的金属构件、煤斗、连接平台的安装。 5.锅炉热工仪表的校验、调整、安装。

6.上述未包括的工作内容,套用本章相应项目或相应分册定额。 五、燃油(气)锅炉

(一)适用范围:本定额只用于蒸发量在0.5~20t/h的各型整装燃油(气)锅炉和蒸发量在6~20t/h的各型散装(分部件出厂)燃油(气)锅炉的本体安装。 (二)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各型整装燃油(气)锅炉包括炉本体及本体范围内管道、阀门、管件、仪表及水位计的安装,随炉本体配套供应的油、水泵、燃烧器、调速器、平台、梯子、栏杆、电控箱等的安装,锅炉本体范围内的水压试验、烘炉、煮炉和调整安全门。

2.各型散装燃油(气)锅炉包括炉本体钢架、汽包、水冷系统、过热系统、省煤器及管路系统、炉本体的水汽管道、各种钢结构、除灰装置、平台梯子栏杆、炉体表皮包钢板、水压试验、烘炉、煮炉、调整安全门。

(三)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炉墙砌筑、保温和油漆。

2.各型散装燃油(气)锅炉的泵类、油箱水箱类的安装。 3.不属于制造厂供货的金属结构、煤斗、连接平台的安装。

4.不论整装或散装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的汽、油、水管道、管件、阀门、热工仪表的安装以及保温、水压试验。

5.整装炉的上水系统(给水泵和管路、注水器及管路)的安装。

6.试运行所需用的轻油或重油、软化水、电力的消耗量均未计入定额,但烘煮炉的油、水、电已计入定额。

(四)其它:本定额所选用的燃油(气)炉型号、规格、种类是按一般普通常规产品考虑的,特殊特种燃油(气)锅炉均不适用本节定额。

(五)本定额烘、煮炉是按浇油考虑的,当燃料为气体时,应扣除定额所含轻油,由建设单位提供燃气。

六、整装电热锅炉

(一)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蒸发量6t/h以内和供热量3.6兆瓦以内的各型整装电热蒸汽锅炉和电热热水锅炉的安装。

(二)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各型整装电热锅炉(包括锅炉本体及柜内的管道、阀门、管件等)安装,随炉配套供应的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阀、排污阀、水位计及控制装置和结构钢底座等部件的安装,锅炉本体范围内的水压试验。 (三)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非随炉配套供应的进水、出气、出水、排污管道、阀门、水泵、压力表、温度表等的安装。

33

2.控制柜内电源接线端子外的电缆、铜排等的安装。

第三章 锅炉辅助设备

1.工作内容:

(1)基础验收、铲平、基础框架安装。

(2)设备开箱、清点、运搬、检查、安装、分部试运。 (3)垫铁、定位销、对轮保护罩等的配制、安装。 (4)设备及金属表面油漆。 (5)配合二次灌浆。

2.凡定额中包括的配制工作,均已将配制所需主材计算在定额内。 3.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电动机的检查、干燥、电气检查、接线与控载试转。 (2)整套设备的电气联锁试验。

(3平台、扶梯、栏杆、基础框架及地脚螺丝的配制,大型设备的轨道安装。

4.带有油循环系统的润滑油量,按设备供货考虑,未计入定额,但定额中已包括滤油损耗,无循环系统的轴承箱用油,已按正常装油量和分部试运消耗量包括在定额内。 5.不包括的费用:

(1)轴承等设备冷却水管、油管的主材费。 (2)电动机吸风筒的制作材料费。 一、燃煤供应设备

(一)输煤转运站落煤管设备安装

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落煤管及挡板的安装,但不包括配制工作。 (二)输煤防雨罩壳安装

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防雨罩壳的检查安装,但不包括配制工作。 (三)翻车机安装 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回转盘轴承、小齿轮轴承、减速机、推车器、定位器、滚轮、油压缸、储能器、缓冲器、插销及液压站的检查,组装用平台搭拆。

2.回转齿圈组装,回转盘轴承组装,回转盘轴试装,回转盘与尾部的组合、安装。

3.传动装置、压车装置、压车梁、托车平台、空车铁牛、重车铁牛、牵车平台、配重及附件的安装。 (四)堆取料机安装 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1.取料机构的斗轮、液压马达、变量油泵、变幅机构的液压缸、齿轮油泵,回转机构的蜗轮减速箱、液压马达、变量油泵、行走机构的减速机、车轮、悬臂皮带机的电动滚筒、改向滚筒、托辊的检查。 2.门座架、回转盘、门柱架、悬臂架、尾部配重架及进料皮带架的组合。

3.行走机构、门座架、门柱、悬臂架、配重块、斗轮(液压马达、活动挡板、煤位指示器)及回转盘的安装。

4.悬臂皮带机的金属构架、电动滚筒、传动与异向滚筒、各种托辊、缓冲器、俯仰缸、落煤管、清扫器的安装,皮带敷设及胶接。

5.进料皮带机的构架、电动滚筒、传动与导向滚筒、各种托辊、平衡装置、行走机构及尾部落煤管的安装,皮带的敷设及胶接。

34

6.油箱、油泵、油管的清理安装,各种阀门及液压件的安装。 7.组装用平台的搭拆。

8.门式滚轮堆取料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行走机构的车轮、减速机、制动器, 起升机构的卷场机、减速机、滚轮机构的减速机、摆线针轮、斗轮的检查。

(2)胶带输送机及尾车的电动滚筒、减速机、改向滚筒、各种托辊、车轮的检查。 (3)端梁、固定梁、活动梁、行走机构、起升机构、滚轮机构及滚轮小车轨道的安装。

(4)斜升、取料、配料胶带输送机的金属构架、行走机构、电动滚筒、改向滚筒、各种托辊、清扫器、落煤管、胶带及拉紧装置的安装。

(5)尾车的伸缩机构、构架、行起机构、传动改向滚筒、各种托辊、清扫器及胶带的安装。 (6)检修用吊车及其司机室、扶梯及其它附件的安装。 (7)组装用平台的搭拆。 (五)卸煤机安装

1.门式螺旋卸车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减速机、车轮、螺旋升降装置的解体检查。

(2)机体构架、传动机构、螺旋升降装置、滑道、减速机、电动机司机室、平台扶梯及其它附件安装。 2.桥式螺旋卸车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大车行走传动机构、小车传动机构、螺旋升降传动机构的检查。 (2)大车构架、小车、螺旋机构、司机室、平台扶梯及其它附件安装。 3.斗链卸煤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大车行走车轮、传动机构,链斗提升传动机构,胶带输送机传动机构及移动机构的检查。 (2)大车构架、腿梁、行走传动机构、斗链、链斗的传动提升装置、胶带输送机、胶带移动装置、刮板卷扬机、电缆卷筒、司机室及平台扶梯的安装。 4.桥式抓斗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大车及小车的车轮、减速机、抓斗卷筒的检查。

(2)车梁、行走机构、小车、小车轨道、抓斗、司机室、平台扶梯及其它附件安装。 (3)本定额中桥式抓系起重量10吨,跨距31.5米,双箱型大车梁,双轨小车结构。 5.龙门式抓斗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大车及小车的车轮、减速机、抓斗卷筒的检查。

(2)大车构架、腿梁、行走机构、小车、小车轨道、抓斗司机室、平台扶梯及其它附件的安装。 (3)本定额中桁架式龙门抓系两端悬臂、桁架构架、双轨小车结构。箱式龙门抓系两端悬臂、单箱型梁及支腿、单轨小车结构。

6.锤头抓卸煤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大车及小车的行走机构、车轮、减速机、升降卷扬机,输煤胶带机的电动滚筒、导向滚筒、减速机及各种托辊的检查。

(2)大车架、桥架、大车行走台车、小车、胶带机、金属煤斗、抓斗、平台扶梯以及其它附件的安装。 7.门座式卸煤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行走机构、回转盘、变幅机构、提升及闭合机构的检查。 (2)胶带机的电动滚筒、传动滚筒、各种托辊及减速机的检查。 (3)门架、台车、转柱、转盘、扒杆、抓斗及行走传动机构的安装。

35

(4)漏斗、漏斗伸缩梁、漏斗伸缩机构、胶带机、胶带机伸缩机构、电缆卷筒、司机室、平台栏杆及附件的安装,胶带的敷设及胶接。 (六)斗链提升机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2.装置、拉紧装置、减速机及电动机的安装。 (七)翻斗上煤机安装

1.适用范围:本节定额是为20t/h以下工业与民用锅炉安装工程相配套的附属专用设备安装定额。 2.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

(1)垂直卷扬翻斗、倾斜卷扬翻斗、带小车翻斗、单斗提升上煤机安装。 (2)工作内容包括:传动装置立柱及支架平台安装、卷扬装置翻斗的组合安装。 3.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框架、支架的配制及油漆工作。 (2)电机的检查接线工作。 (八)破碎机安装

1.反击式破碎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转子轴承、皮带轮支承座、反击板、锤击镶块的清扫、检查。

(2)上机体、下机体、进料斗、转子、皮带轮、锤击部件、格板及筛条、皮带及电动机的安装。 (3)反击式破碎机定额中,MFD-500T/H型为双转、双电动机结构,其余均为单转子、单电动机。 2.锤击式破碎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转子轴承座、锤头的清扫、检查。

(2)上机壳、下机壳、进料斗、转子、锤头及电动机的安装。 3.双辊齿轮式破碎机安装

(1)工作内容:机架底座安装、固定、活动齿轮安装、润滑系统安装、液压管路酸洗安装,随设备供应的梯子、平台、栏杆安装。

(2)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电机检查接线工作。 (九)共振筛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底座架、筛框、轴、板弹簧、弹簧座、轴承座、橡胶缓冲器及电动机安装。 2.定额中SZG型为单箱,2SZG型为双箱。 (十)电磁分离器安装

1.悬挂式电磁分离器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分离器本体的安装,单轨吊车的检查、安装。 2.传动式电磁分离器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电动滚筒、改向滚筒、上托辊、下托辊的检查,分离器整体安装。 (十一)电动卸料车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减速机、滚筒的检查,轴瓦研刮。

(2)卸料车、减速机、电动机、三通落煤管及导煤槽的安装。

2.定额中卸料车按轻型卸料车考虑,如采用重型卸料车时,安装费乘以系数1.5。 3.轨道安装执行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十二)叶轮拨煤机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减速机的解体检查,机体、减速机、电动机、叶轮、落煤挡板、扶梯栏杆

36

的安装。

2.轨道安装另执行相应定额。 (十三)轨道衡安装

1.机械轨道衡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刀子、刀承及电动轨道衡中减速机解体检查。

(2)各杠杆系、各支点台、各底座、承重梁、联接梁、走台梁、拉杆、千斤顶、固定轨道、钢轨、秤面上盖板、减速机及电动机的安装。 (3)调整试验。

2.电子轨道衡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轨道大梁、台架、过渡桥、立柱限位器、横向限位器、纵向限位器、槽型立柱底板、传感器、传感器底板、中盖板、边盖板、轨道开关、轨道垫板、定位销、恒温装置及其它附件的安装。

3.定额中未包括电子设备及其它电气装置的安装调试。 (十四)犁式卸煤器安装

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犁煤器及犁煤器落煤斗的安装。 (十五)磨煤机安装

1.钢球磨煤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主轴承检修平台搭拆,平台板、球面台板研磨及组装,传动机、减速机检查及组装,端盖与筒体组装,主轴承研刮、检查及水压试验。

(2)台板、罐体、大牙轮、传动机、减速机及电动机安装。 (3)筒体内钢瓦、出入口短管及密封装置的安装。

(4)罐体隔音罩、固定隔音罩、牙轮罩、平台、扶梯及栏杆的安装。

(5)油箱、油泵、滤油器、冷油器、随设备供应的油管路及附件清洗、检查、安装及油过滤。 (6)轴承冷却水管安装,二次灌浆后的复查,装钢球,二次紧钢瓦螺丝。 (7)主轴承二次刮瓦。

2.风扇磨煤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轴承箱检修,机壳固定,风轮装配,电动机安装。 (2)油泵检修,冷抽器水压试验及安装。 (3)伸缩节、煤粉分离器挡板调整及安装。 (4)轴承、冷油器的冷却水管安装。 3.中速磨煤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减速机检查及组装。

(2)机座、磨盘、磨辊检查,弹簧装置调整及安装。 (3)减速机及电动机安装。 (4)煤粉分离器调整及附件安装。 (十六)给煤机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电磁振动给煤机:给煤畚箕与电磁振动器组装。 (2)圆盘给煤机:减速机检查、组装、机体及电动机安装。

(3)刮板给煤机:减速机及刮板检查、组装、机体、减速机及电动机安装。

(4)皮带给煤机:皮带构架安装,前后滚筒、托辊、减速机及拉紧装置检查安装,皮带敷设及胶接,

37

导煤槽、减速机及电动机安装。

2.皮带给煤机、刮板给煤机的整台定额系按给煤机长度8m考虑,实际长度不同时,可按皮带给煤机长度调整。

(十七)叶轮给粉机安装

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机体检查、组装及电动机安装。 (十八)螺旋输粉机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减速机检查组装,机体及转子安装,吊瓦研刮安装。 (2)减速机、电动机、落粉管、闸板及盖板安装。

2.输粉机整台定额系按长度10m考虑,实际长度不同时,可按螺旋输粉机长度调整。 (十九)测粉装置安装

1.工程范围:标尺、绞车、滑轮、浮漂等手动测粉装置的安装。

2.工作内容:手摇绞车、粉位刻度标尺、滑轮组、浮漂及支吊架的安装,平台打洞,穿绳套管固定,钢丝绳结扣,浮漂高度调整,标尺刻度标定,保险绳安装。 3.钢丝绳需用量及费用已计入定额。

4.本定额也适用于粉煤灰综合利用中的煤灰测量装置安装。 (二十)煤粉分离器安装

1.工程范围:设备本体、操作装置、防爆门及人孔门安装。

2.工作内容:设备检查,组合焊接,吊装就位固定,调节挡板或套筒的调整,开度指示标定,人孔门加垫,防爆门加膜片。

3.不包括防爆门引出管及防雨罩的配制安装。 二、其它辅助设备 1.工作内容:

(1)设备运搬、开箱、清点、检查、校正、加垫、组合、起吊、找正、焊接及固定。 (2)基础检查、划线、测量标高。 (3)垫铁制作及安装。 (4)就地一次仪表安装。

(5)设备水位表安装及水位计保护罩的制作安装。 (6)配合二次灌浆。

2.锅炉辅助设备的定额中,只包括安装工作;配制工作,按有关定额另计。 3.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设备的周围平台、扶梯、栏杆、撑架及防雨罩的配制、组合、安装。 (2)设备的附件、支吊架、风门、人孔门等的配制。 (3)不随设备供货厕与设备连接的各种管道的安装。 (4)设备保温及保温面的油漆。 (5)基础的二次灌浆。

4.一次仪表的表计、表管、玻璃管、阀门等均按设备成套供货考虑。 (一)烟、风煤管道安装

1.工程范围:各种管道、防爆门、人孔门、伸缩节、各种挡板闸门、锁气器、传动操作装置、木块及木屑分离器、配风箱、法兰、补偿器、混合器及支架等的安装。

38

2.工作内容:管道及支吊架的组合、焊接、安装,各种门类及操作装置的检查安装及开度指示的校定,防磨罩壳的配制安装,管道安装焊缝的渗油试验,烟、风、煤粉管道的风压试验及缺陷消除。 3.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烟、风煤管道、附件及支吊架的配制。 (2)保温,保温面或金属表面油漆。

(3)管道内部防腐衬里及防磨罩壳内混凝土或铸石板的砌筑。 (4)混凝土或砖烟、风道的砌筑。 (5)制粉仓煤粉放空管道安装。 (6)煤粉仓煤粉放空管道安装。

4.安装工程量“t”指管道、支吊架、操作装置及各种管件的重量,不包括安装用的焊条、垫片等消耗材料的重量。

5.方、圆、异形管道、配风箱及与管道一起配制的法兰,安装时不计施工损耗。无缝钢管、瓦斯管按设计重量加3.5%的施工损耗,管道连接用螺栓按设计数量加2%的施工损耗。 (二)除尘器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水膜式除尘器:金属外壳、进口短管的组装,淋水喷嘴、冲洗喷嘴、窥视孔、阀门、环形铁件、挡水板、导水槽、支架、防爆门、人孔门、生铁件、隔板及磁棒等的安装,水膜及漏风试验,试验后的缺陷消除。

(2)文丘里式除尘器:文丘里管、入口弯头、蜗壳孩捕滴筒的组装,环形喷嘴、板喷嘴、冲洗喷嘴、窥视孔、阀门、环形管、挡水板、导水槽、支架、防爆门及人孔门的安装、水膜及漏风试验,试验后的缺陷消除。

(3)多管式除尘器:设备本体、芯子、框架、灰斗、支撑梁、护板框架、上下搭板及密封铁板的组合安装。

(4)旋风子除尘器:蜗壳、分离筒、导烟管、顶盖、排灰筒及支座的组合安装。

(5)电气除尘器:侧墙板、柱、梁、阴阳极板、上部盖板、灰斗、进出喇叭口、平台扶梯及保温箱的组合安装,阴阳极振打装置检查安装、组装、起吊专用工具的配制、组合,校正平台的搭拆,漏风试验,阴阳极振打试验,配合电场带电升压试验及试验后的缺陷消除、金属表面油漆。

(6)单筒干式、多筒干式、多管干式旋风除尘器:设备本体、分离器、导烟管、顶盖、排灰筒及支座的组合安装。

(7)除尘器其它附件安装:灰斗下方的锁气器、导向挡板、落灰管及箱式冲灰器的组合安装。 2.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水膜式、文丘里式除尘器内衬的砌筑。

(2)混凝土或砖砌水膜式、文丘里式除尘器筒体的砌筑。 (3)多管式除尘器上下部密封填料的浇灌。 (4)旋风子除尘器内衬的灌砌。

(5)旋风子的蜗壳制作、内衬的镶砌,另执行加工配制和保温砌筑相应定额。 (三)碎煤机室除尘系统安装

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旋风筒、落灰管、通风机及电动机的安装。 (四)碎碴机安装 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1.减速机检查,轴瓦研刮及组装。

2.机体、减速机、电动机、水灰箱、金属分离器及附件安装。

39

(五)除渣设备安装 1.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1)螺旋除渣机、刮板除渣机、链条除渣机、重型链条除渣机的安装。

(2)工作内容包括:设备清洗组装、机壳或机槽安装,渣机头、尾部安装,传动装置及拉链安装。 2.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电机和检查接线和油漆工作。 (六)排污扩容器安装

1.工程范围:连续排污及定期排污扩容器本体及随本体供货的附件安装。 2.工作内容:

(1)基础划线,垫铁配制,本体吊装、固定。

(2)内部清理,孔盖加垫封闭,阀门、水位计研磨检查及其它附件的安装、调整。 (七)排汽消音器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多次转折型或小孔喷注型消音器及其支架的组合安装。 2.不包括消音器本体及支架的制作。 (八)油过滤器、燃油加热器安装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设备解体、清理、组装、就位、固定、垫铁配制及表面油漆。 2.不包括的内容:设备的制作和保温。

第四章 水处理设备

(一) 工作内容:

1. 基础检查验收、刨平、垫铁的配制及安装。

2. 设备、管子、阀门等的搬运、开箱、清点、检查、安装。 3. 随设备供应的一次仪表安装。 4. 设备、管子等非保温金属面的油漆。 5. 配合防腐施工及基础二次灌浆。 (二)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 不随设备供货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及安装。 2. 设备接口法兰以外管子安装及管道支吊架配制及安装。 3. 设备的保温和保温面油漆。 4. 基础二次灌浆。

5. 各种填料的化学稳定性试验。

(三) 未包括填料(石英砂、磺化煤、无烟煤、活性炭、焦炭、树脂、瓷环、塑料环等)本身费用。 一、 钢筋混凝土池类工艺流程装置安装 (一) 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 池体范围内的钢制平台、梯子、栏杆、反应室、导流窗、集水槽、取样槽等安装。 2. 池体范围内的各种管子、管件、阀门的安装。 3. 加速澄清池的转动机械,刮泥机的安装与调整。 4. 水力循环澄清池的喷嘴安装与调整。 5. 填料的装填。

(二)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 混凝土预制件的安装。

40

2. 池与池及池体外部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安装。

3. 池体范围内的钢制平台、梯子、栏杆、反应室、导流窗、集水槽、取样槽的配制。 4. 池体范围各部件及池壁的防腐和油漆。 二、 水处理设备及箱罐安装 (一) 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设备及随设备供应的管子、管件、阀门等的安装,设备本体范围内平台、梯子、栏杆的安装,滤板、滤帽(水咀)的精选与安装,填料的搬运、筛分、装填、衬里设备防腐层的检验,设备试运前的灌水或水压试验。

(二) 澄清器安装定额中包括澄清器本体的组装焊接,空气分离器的安装,但不包括澄清器顶部小屋的搭设。

(三) 机械过滤器安装定额是按石英砂垫层考虑的。定额对不同型式的排水系统及不同的装填高度,不作换算。

(四) 软化器安装定额中对填料的不同装填高度,不作换算。 (五) 衬胶离子交换器安装定额的使用:

1. 阴阳离子交换器的树脂装填高度,每增加1m,定额乘系数1.3,增加不足1m时不予调整。 2. 采用体内再知的阴阳混合离子交换器时,定额乘系数1.1,但对体外再生的阴阳混合离子交换器,逆流再生或浮床运行的设备,套用定额时,均不作调整。

3. 体外再生罐安装中,带有空气擦洗装置设备时,定额乘系数1.1。

(六) 电渗析器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本体塑料(或衬里)管子、管件、阀门的安装,浓盐水泵的安装,以及精密过滤器的安装。

(七) 除二氧化碳器安装定额中,包括风机的安装,但不包括风道的制作与安装,也不包括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与安装。填料装填高度每增加1m,定额乘系数1.2;不足1m时不予调整。 (八) 酸碱贮罐(槽)安装定额中,不包括内外壁的防腐工作。 (九) 搅拌器安装中,带有电动搅拌装置时,定额乘系数1.2。

(十) 喷射器安装定额,适用于酸、碱、盐、石灰、凝聚剂、蒸汽、树脂输送等各种类型、材质、规格的喷射器安装,定额中已包括喷咀的调整和支架的配制及安装。 (十一) 泡沫吸收器安装定额中,不包括烟道的安装。

(十二) 贮气罐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罐体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安装。

(十三) 取样设备安装,取样器内容清理、检查、就位、安装、固定、取样架的配制安装(但不包括取样架主材)

(十四) 水箱安装套用第八分册。 三、 水处理设备系统试运

(一) 本定额所考虑的为水处理系统的试运转,以达到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要求。定额中包括试运准备及试运中所需的人工、材 料及机械费用。 (二) 未包括的费用:

1. 机、炉试运时,需要配合发生的人工、材料及机械费(以成品单位计入机、炉试运的有关定额中)。

2. 水处理设备在生制出合格产品后,为检验设计质量和设备质量,以及为取得经济合理的运行方式而进行的各种生产调整试验费用(属全厂联合试运转)。

(三)水处理设备系统水压试验及试运转定额,按固定床顺流再生方式考虑,同样适用于固定床逆流再生和浮床系统。

41

第五章 油处理设备

(一)油箱内部清理,箱体及附件的安装,炉体支座、烟气热交换器、风管、鼓风机、水-汽喷射器等平台、梯子、栏杆的安装。

(二)未包括油处理设备内部的除锈防腐工作。

第四分册 炉窑砌筑工程

一、<<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分册。(详见总说明)

二、第四分册<<炉窑砌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本市新建、扩建和技改项目中各种工业炉窑耐火与隔热耐火砌体工程(其中蒸汽锅炉蒸发量每小时在75t以内及蒸发量每小时在75t以上蒸汽锅炉工程),不定形耐火材料内衬工程和炉内金具体制作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一)<<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1-87)。 (二)<<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309-92)。 (三)<<通用耐火制品形状尺寸>>(GB2992-82)。 (四)<<耐火制品的分型和定义>>(GB10324-88)。 (五)<<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六)<<工业企业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 (七)<<常见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四、本定额中主材含量系按现行国家技术标准中规定的设计容重计算,如与实际产品容重不符时,允许按实际容重进行调整。

五、本定额中的炭块、石墨块、大型组合砖的定额消耗量是按成品条件考虑的,如果用毛坯自行加工时,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加工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与施工机械台班量的消耗。 六、本定额以炉底标高为炉内垂直运输基准面。

七、 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砌筑地点的清扫、放线、做标记、立线杆、材料运输(包括装卸码垛)、泥浆搅拌(包括添加剂或渗合料中的困料)、演砖、砌筑(或大块砌体安装)、临时砖加工、勾缝、质量白检、清废外运等,如果是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还包括喷涂、浇注、捣打、养护、涂抹、贴挂、紧固与支模脱模等工序。 八、本定额的其他说明:

(一)定额中常用的专业炉项目,系按综合扩大、简明适用的原则进行编制,即不分部位、造型、结构、砌体类别,以主要工序带次要工序,通过有代表性的典型工程加权平均测算取定的,定额中已包括了:选砖、预砖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与吹风清扫等工序,而列入一般(通用)工业炉的项目,仍保持解体结构内容,在使用中不得混淆。

(二)本定额中磨、切砖机所需碳化硅砂轮、碳化硅砂轮片和金刚石砂轮片的消耗量,已列入定额材料栏中。

(三)本定额中已明确规定的砌体类别按规定执行,未规定砌体类别的适用于各类砌体。 (四)本定额规定的火泥牌号和品种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允许进行换算,但定额消耗量和损耗率均不得调整。

(五)焦炉的施工大棚搭拆与焦炉烘炉、热态等三项工程,按摊销比例和系数包干的方法计算,详见章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 九、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一)脚手架搭拆费用,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分别按下表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其余为材料费。 脚手架搭拆费用

工程量(m) 3按人工费(%) 42

500以内 500~2000 2000以上 20 15 10 注:表中工程量系指单座炉窑或系统工程中单个炉窑。

(二)本定额中专业炉工程不计取超高费(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一般(通用)工业炉窑和钢结构烟囱内衬喷涂工程,施工高度超过标高40m以上的工程,超高部分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三)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四)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一章 专业炉窑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已列名的专业炉窑。其他工业炉窑执行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定额。 二、本章定额中的专业炉项目,已综合了因砌筑部位不同、造型结构不同、配用砖型不同、砌体质量类别不同和砌筑方法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因素。

三、本章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主要工序有砌筑地点的清扫与准备、放线、作标记、立线杆、材料的运输装卸、码垛、泥浆搅拌(包括添加剂中和)、砌筑(或吊装)、临时磨(切)砖(含手加工)、原浆勾缝、质量自检与清废外运。此外,还综合扩大了在砌筑(或吊装)前的选砖、预砖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尘等次要工序。

四、本定额不包括各专业炉窑中的烟道砌体,不定形耐火材料与辅助工程,发生时可分别执行本定额的二、三、四章相应项目。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焦炉(包括蓄热室分格焦炉):

1.焦炉定额中已综合包括了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尘、镶铁件等次要工序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2.大中型焦炉炉体施工垂直运输,本定额按桥式吊考虑;如实际施工采用卷扬机或其他方式运输时,一律不得调整;

3.焦炉施工大棚的搭拆、烘炉与热态等三项工程,另订有统一的计算办法及包干系数,发生时可参照执行。详见<<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熄焦罐:

1.熄焦罐定额中已综合包括了熄焦罐罐体、除尘器、管道与余热锅炉等系列工程;

2.熄焦罐锥形炉顶,如设计采用标准型耐火砖或隔热砖作内衬时,所发生的改型加工费用,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三)高炉;

1.高炉定额包括炉本体、热风炉、热风管、上升管、下降管、除尘器与铁渣沟等系列工程。热风炉烟道执行本定额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相应项目;

2.本定额已考虑高炉、热风炉某些部位使用大型组合砖的因素,但未包括组合砖因采用毛坯由母砖通过金钢石磨砖机加工组装成子砖的消耗,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3.高炉系统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大型吊盘,不作脚手架搭拆包干系数的计算范围,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4.管式热风炉执行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相应定额。

5.不分炉体大小、内径大小、管道不分卧式、立式计算时均不得调整。炉窑工程定额耐火喷涂料厚度按40-80毫米考虑,若设计厚度不同按下表调整:

43

调整系数 耐火喷涂料厚度 人工 小于40mm 大于80mm 0.8 1.2 主材 1.1 0.98 机械 0.8 1.2 6.本定额按供应成品喷涂料考虑,如遇供应散装耐火集料,可按设计另行计算配料费用。 (四)鱼雷形混铁车:本定额中已考虑了鱼雷形混铁车的特异造型所造成的砖加工因素(包括机械和手工),执行中不得调整。

(五)炼钢转炉:如设计采用有效使用期的大型白云石砌块作内衬时,其发生的密闭式金属集装箱开封人工、材料、机械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六)电炉:本定额已考虑电极孔砖加工因素与耐火砖改型的损耗。 (七)步进式加热炉:

1.步进式加热炉附属金属烟囱耐火喷涂工程,执行本定额第三章“不定形耐火材料”相应项目: 2.本定额未包括步进式加热炉烘炉前的可塑料的修整养护工作。 (八)环形加热炉:

1.本定额亦适用于环形退火炉;

2.本定额不包括件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第四章相应项目。 (九)均热炉:

1.均热炉烟道工程按本定额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相应项目执行; 2.均热炉换热室炭化硅管砖接头加工,定额内已作考虑。

(十)罩式热处理炉:本定额未编入贴挂耐火纤维毡板项目,发生时执行第四章相应项目。 (十一)铝电解槽:

1.本定额适用于各种结构形式、规格的铝电解槽;

2.炭块组制作按浇注磷生铁与捣打底糊净重计算工程量,其中不包括炭块和钢捧重量;

3.浇注磷生铁的工作内容包括材料运输、下钢棒、作型、预热炭块、修炉、熔铁、浇注、清理炭块组和测量比电阻等。

4.捣打底糊缝的工作内容,包括材料运输、下钢棒、预热炭块、工具加热、底糊的破碎、加热和捣打、清理炭块组、测量比电阻等;

5.砌筑侧部炭块包括炭块加工、铣平、砌筑、固定、腻缝、调制石膏浆、灌石膏和清理炭块表面等; 6.阳极注型包括阳极糊的破碎、加热、运输、注型、插阳极棒、找正、焊钢筋、腻缝等; 7.铝壳制作安装包括下料、切割、焊接、冲眼、安装; 8.阴、阳极棒系按成品规格考虑的;

9.本定额未包括捣打糊底前的槽体加热与角部炭块改型加工,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补充。 (十二)镁电解槽:本定额未包括石墨阳极板制作,隔热砖砌筑夹具费,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十三)闪速炉:

1.本定额已包括反拱底耐火砌体分层烘干费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烘干措施不得另计; 2.闪速炉铬镁质砌体表面防水漆已纳入定额不得另行计算。

(十四)鼓风炉:本定额未包括施工中配合炉顶盖吊装机械,发生时另行计算。

44

(十五)锌精馏炉:本定额包括范围仅限于锌精馏炉炉体及塔盘。其他附属设施熔化炉、纯锌槽、冷凝器、金属风体流槽、加液控制器等耐火衬里工程,分别执行本分册定额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与第三章“不定形耐火材料”相应项目。

(十六)化工炉窑:本定额只编裂解炉(方形或圆形),一段转化炉、二段转化炉、气化炉、加氢炉、焚烧炉炉种等;其他煤气发生炉、电石炉等,均执行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定额相应项目,已考虑采用各种材质隔热耐火砖作工作面的因素。 (十七)建材工业炉窑:

1.玻璃熔窑定额适用于浮法、平板玻璃熔窑与所有玻璃制品的熔窑; 2.玻璃熔窑窑体大拱拱胎木板与木方定额额消耗量为一次摊销量;

3.本定额未考虑玻璃熔窑中高强度大型耐火制品或组合砖的预组装和大型金刚石磨、刨机械加工,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4.玻璃熔窑红砖砌体包括二次勾缝和刷红。

5.玻璃窑干砌刚玉砖需要加薄钢板时,应执行第四章相应项目。

6.本定额中回转窑适用建材、有色、冶金与化工各个专业生产不同产品的回转窑。

7.本定额已考虑回转窑窑体砌所应用的金属撑砖器摊销因素,不论采取任何措施或砌砖方法均不得另计;

8.窑体直径小于1.5m的回转窑,执行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中管道内衬定额; 9.隧道窑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窑车砌筑工程因素。 (十八)炭素培烧炉

本定额包括格子砖砌筑后炉内的吹风清扫和料箱表面勾缝。 (十九)连续式直立炉(俗称城市煤气炉):

1.本定额按焦化煤气炉结构编制,一般煤气发生炉工程应执行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定额相应项目。

2.本炉种施工中不须搭设施工工作棚,烘炉中炭化室刷浆与精整工程定额中已考虑,不得执行“焦炉三项工程”计算办法与包干系数。 (二十)蒸汽锅炉:

1.本定额包括蒸发量75t/h以下各种重型炉墙结构,轻型炉墙结构执行本分册第三章“不定型耐火材料”相应项目。蒸发量75t/h以上各种轻型炉墙结构、重型炉墙结构应执行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定额相应项目。

2.本定额适用于各种型式,规格的余(废)热锅炉。

3.蒸汽锅炉保温、刷油、防腐蚀工程可执行第十一分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4.本定额未考虑蒸汽锅炉的烘炉及投产前的维护工作,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第二章 一般工业炉窑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第一章专业炉窑中未列的一般工业炉窑砌筑工程。

二、本章定额工作内容包括砌筑的主要工作内容(准备、立线杆、放线、材料运输、泥浆搅拌、砌筑、吊装、临时砖加工、勾缝、质量自检等全部工序);不包括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等次要工序的工作内容,发生时可执行本定额第四章相应项目。

三、平面砌体、弧面砌体内的弧形、圆形拱砌体,执行烧嘴定额。

四、15m以下炉窑是按砖种,不分部位及砌体类别综合编制的,适用于工程量15m以下的炉窑;但

3

炉外烟道,其工程量在15m以下者,应执行<<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

第三章 不定形耐火材料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炉窑中各种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捣打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喷涂料

45

3

3

工程,不适用于工厂预制或永久性生产车间生产的耐火(隔热)浇注料预制块。

二、本章定额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部位的清扫与准备、施工测量放线;现场200m以内水平运输、不定形耐火材料的搅拌与输送、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浇注料的浇注与振动、可塑料和捣打料的捣固、喷涂料的喷涂;自然干燥与养护;工作地点的清扫与清废。

三、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捣打料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模板已按接触面积综合计算在定额含量内。

四、耐火可塑料定额的材料消耗量中未考虑,因设计压缩比要求而增加的材料消耗量,发生时可按实调整。

五、本章定额未考虑炉壳除锈,不定形耐火材料中埋设钢筋,锚固件和铺设铁丝网及可塑料维护修整的工料消耗,发生时执行辅助工程中的相应项目。

六、定额内不包括用蒸汽、煤气、红外线等烘烤养护要求,发生时可按实调整。

七、执行本章定额中密闭式工业炉耐火或隔热浇注料定额项目,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一)必须是不准许开割进料孔的炉壳。 (二)炉壳的内径小于2500mm。

(三)全炉耐火(隔热)浇注料工程量小于30m3。

八、喷涂定额适用于各种工业炉窑,金属烟囱的耐火、隔热、耐磨衬里的机械喷涂工程。定额包括了回弹在内的各种材料损耗。施工中如设计壁厚,材质与定额不符时,允许按相应定额换算。 九、预制块砌筑及安装:

(一)预制块砌筑,安装以单块重量50kg为界;50kg以内为砌筑,大于50kg为安装。 (二)预制块砌筑执行相应部位的砌筑定额:

1.耐火烧注料预制块砌筑,执行异型粘土质耐火砖II类砌体; 2.隔热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执行粘土质隔热耐火砖砌体;

3.执行砌筑定额时,应将定额中耐火砖换算为预制块,其净用量为0.961m3,损耗率为1.5%,定额数量为0.975m3。

第四章 辅助项目

一、本章工作内容包括:抹灰、涂料、填料、灌浆、铺贴高温(隔热)板(毡)、缠石棉绳、模板、拱胎、预砌筑、选砖和集中砖加工等。

二、本章内预砌筑、选砖和集中砖加工,仅适用于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执行时,按<<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1-87)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计算工程量。

三、预砖筑定额中按干砌编制的,如要求湿砌时,每立方米砌体增加耐火泥180kg、水0.08m;如用卤水时,加56kg卤水块。预砌筑场地需铺砖、抹灰、找平时,按砌红砖底和抹灰定额执行。

四、凡施工中对合门砖、错缝砖、槎子砖、拱顶锁砖等进行的磨、切砖均属临时加工,不得执行本章集中砖加工定额。

第五分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一、<<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分册。(详见总说明)

二、第四分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本市新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一)<<钢制压力容器>>GB150-89。 (二)<<钢制塔式容器>>JB4701-92。

46

3

(三)<<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4707-92。

(四)<<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五)<<石油化工钢制塔类容器现场焊接施工工艺标准>>SH3542-92。 (六)<<钢制焊接常压设备技术条件>>JB2885-82。 (七)<<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151-89。

(八)<<浮头式换热器和冷凝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九)<>JB/T4717-92。 (十)<<固定管板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十一)<<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90。

(十二)<<球形储罐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1512-90。 (十三)<<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98。

(十四)<<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 (十五)<<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

(十六)<<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5-83。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上海地区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一)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二)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三)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四)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六、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一)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二)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三)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场地清理和定额规定范围的场内运输。

八、脚手架搭拆费:

(一)静置设备制作按人工费的4%计取。

(二)除静置设备制作工程以外,本定额其他项目均按人工费的8%计取。 (三)脚手架搭拆费中人工工资占25%,其余为材料费。 九、关于下列各项降效费用的规定:

(一)本分册除第二章静置设备安装工程及第十章化学工业炉安装定额外不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二)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三)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总说明及各章节说明。

47

第一章 静置设备制作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常压金属容器的整体制作,以及容器的人孔、手孔、接管鞍座、支座、设备法兰等的制作与装配。

二、本章定额的主材是分别以碳钢(A3、A3R)、不锈钢(1Cr18Ni9Ti)的制造工艺进行编制的,如材质不同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设计材质与定额主材材质不同时,按下表系数调整定额基价,主材按设计规定计算。

定额材质 碳钢(A3、A3R) 不锈钢(1Cr18Ni9Ti) 超低碳不锈钢 2.00 设计材质 15-22g 低合金钢 系数 1.10 1.10 Cr 13 Cr18Ni12Mo2Ti 0.8 1.20 (二)容器筒体采用复合钢板时,按复合层的材质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以及上表的调整系数。 (三)一种设备使用两种以上材料时,接整台设备容积选用定额子目,并按材质不同分别计算。 三、容器制作定额手孔、人孔、接管含量如下表,若设计图纸超过取定时,超出部分套用本章第二节第三款、第四款子目。

手孔、人孔、接管取定表 单位:个

定额容积范围VN( m) 接管DN200mm以内 手孔DN150-250mm 人孔DN500mm 30.5~2 6 1 - >2~10 >10~100 - 1 - 2 四、本章定额内的容器制作主体项目均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鞍座、支座的制作与装配。

(二)各种角钢圈、支承圈及加固圈的煨制。 (三)地脚螺检制作。

(四)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五)设备附设的梯子、平台、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 (六)压力试验与无损探伤检验。 (七)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 五、下述内容可按外购件另计:

(一)平焊法兰、对焊法兰、弯头、异径管、地脚螺栓、标准紧固件、液面计、电机、减速机等; (二)未列入国家、各省、市产品目录,以图纸委托加工的铸件、锻件及特殊机械加工件: 六、容器各结构组成部件主材利用率规定如下:

筒体(常压) 圆形平底盖 伞形顶盖 法兰<φ500 法兰<φ500 裙座 鞍座 人手孔 接管 其他结构 94% 附注:

(一)常压金属容器按筒体利用率,塔器、热交换器的筒体均按筒体(压力)主材利用率计算。

48

75% 70% 30% 55% 85% 83% 64% 90% 90%

(二)外购件(外协件)价格另件,不再另计算主材利用率。 (三)人孔、手孔、接管补强板按筒体主材利用率计算。 (四)短管按接管制作的利用率计算。

(五)设备法兰制作按法兰外径的尺寸和金属净重量分别计算主材利用率。

(六)其他结构是指随设备制作的内部梯子、档板、支架等。不含设备外的梯子、平台和栏杆等。 (七)各部件材料毛重=各部件金属净重量/该部件主材利用率。 (八)主材费=∑(各部件金属材料单价×该部件材料毛重)。 七、设计结构与定额取定的结构不同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矩形容器按平底平盖定额基价乘以1.1系数。

(二)金属容器的内件已按种类容器综合考虑了简单内件和复杂内件的含量。 (三)夹套式容器按内外容器的容积分别执行本定额相应子目并乘以系数1.1。 (四)当立式容器带有裙座时,应将裙座的金属重量并入到容器本体内计算。

第二章 静置设备安装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材质为碳钢、合金钢、不锈钢、铝、铸铁、陶制、塑料、搪瓷、玻璃钢等静置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以及电解槽、除雾器、除尘器、污水处理等设备安装。

二、根据设备到货状态及现场施工的工作内容,定额项目划分如下: (一)分片、分段设备组装。 (二)整体设备安装。 (三)塔盘安装。 (四)塔内衬合金板。 (五)塔内固定件安装。 (六)设备填充。

三、本章定额包括范围如下:

(一)容器类:各种形状的空体、内带夹套立式、卧式容器,内有冷却、加热及其他装置的容器、带搅拌装置的容器以及独立搅拌装置设备。

(二)反应器类:各种形状的内有复杂装置,进行聚合、分离、蒸发、结晶等内有复杂装置起化学反应的设备,以及炼油厂催化、裂化两器的设备。

(三)热交换器类:各种结构的换热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和冷却器,以及热交器抽芯检查。 (四)塔器类:包括各种结构、不同材质类型的空塔、填料塔及其他结构与塔体组合的整体吊装设备。

(五)立工隔膜电解槽、电除雾器及电除尘器。 (六)污水处理设备。 四、本章定额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工器具的准备、装拆,道木堆搭拆。 (二)设备的开箱、外观检查、清点和验收。 (三)设备基础的验收、铲麻面、设备垫铁。 (四)安装就位、找正、指导二次灌浆、紧固螺栓。 (五)单体试车。

(六)记录整理、工器具收回及现场清理。

49

(七)铸铁、陶制、塑料、搪瓷及玻璃钢容器、塔类设备试漏。

(八)带搅拌装置及独立搅拌装置的支架,搅拌器及其附属的电机、减速器、保护罩等的安装。 (九)空气冷却器散装供货的风机、电机、本身的构架、管束、翅片安装。

(十)内部简单可拆件(指填充塔内简单的淋洒、隔板等,容器内的冷却、加热管等)检查、清洗、二次调整。

(十一)多节铸铁塔的分节预装、试压、塔内冷却管、水箱、笠帽、花板组装、试压,分节安装。 (十二)塔盘安装包括矫正、编号、装配、调整、连接件焊接或螺栓紧固,鼓泡试验。

(十三)催化、裂化再生器、沉降器钉头、端板、龟甲网安装包括清点、检查、划线、定距、放样、下料、滚圆、铺衬、接口处理、焊接、冲击试验等。

除上述工作内容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运输等。

(十四)设备填充的施工准备、场内运输、填充物检查、清洗、挑洗、排列、堆放。

除上述工作内容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运输等。还包括设备的水压、气密试验;各类胎具及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设备的冲洗,钝化与脱脂。 五、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金属抱杆安装拆除、移位及其台次使用费。 (二)无损探伤检验。

(三)预热、后热及整体热处理。 (四)吊耳的制作安装。

(五)设备的除锈、刷油、防腐、衬里、保温、保冷及砌筑工程。 (六)设备本体法兰外的管道安装。

(七)安装在设备外表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 (八)电解槽隔膜的吸附处理。 (九)电除雾器玻璃钢接缝的处理。

(十)管式除雾器壳体的衬铅、木栅板的制作。

(十一)F.R.P壳体的接缝玻璃钢积层的施工及内部衬铅。 (十二)电机抽芯检查、减速器的解体的检查。 六、有关定额项目的说明: (一)分片、分段设备组装

1.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2.项目中不包括组装成整体后的就位吊装,该部分工作内容应另套一次整体安装定额。 3.分段设备组装的有关调整系数如下:

(1)分段容器按两段一道口取定,每增加一道口,定额乘以系数1.35;

(2)分段塔器按三段两道口取定,若分两段到货一道口时,定额乘以系数0.75,三段以上每增加一段,定额乘以系数1.35;

(3)不同材质的分段、分片设备组装按下列系数调整:

复合板 材质 合金钢 低温钢 碳钢 不锈钢 50

人工费 1.15 材料费 1.02 机械费 1.12 1.20 1.12 1.20 1.15 1.20 1.02 1.10 1.12 1.20 注:1.合金钢、低温钢设备以碳钢设备为基数。 2.复合板设备只计算复合板部分。

(4)分片分段设备组装的工程量计算按设备的实际重,包括随设备供货的内件重量,不包括设备充填、砌筑、衬里、可拆件和塔盘,以及采用立装施工的内件重量。 (二)整体设备安装

1.热交换器安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抽芯检验时,应执行热交换器抽芯检查定额相应项目。 2.容器抽芯检查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

3.容器若为壳体与内芯分别安装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4.热交换器抽芯检查所用垫片,定额中是按耐油石棉橡胶垫取定,如采用金属缠绕式垫片,可按实调整。

5.塔盘安装是综合测算取定的,不论采用立式安装或卧式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定额不得调整。 6.设备填充材料与定额内容不同时,可按调整。

7.整体设备吊装的重量包括本体、附件、吊耳、绝缘、内衬及随主体吊装的管线、平台、梯子和吊装加固件的全部重量。但不包括立式安装的塔盘和填充物的重量。

(三)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米时,则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 调整系数 15以内 20以内 25以上 1.10 1.15 1.17 第三章 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设备水压试验、气密试验、清洗、钝化、脱脂。

二、本章定额除各个项目标注的工作内容外,均包括施工准备、场内运输及清理现场等。 三、本章定额包括压力试验的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

四、水压试验定额内包括的临时水管线安装,拆除与材料摊销量是综合测算取定的,不得调整。 五、试压用水是指按正常情况考虑,不包括对水质、水温有特殊要求时的措施费用。

六、常压设备注水试漏:如在基础上试漏,按1Mpa的定额乘以系数0.6,在道木堆上试漏乘以系数0.85。

七、容器、热交换器水压试验是按一般容器、固定管板式测算的;其他结构型式的容器、热交换器按下列系数调整。

容器和热交换器(除一般容器、固定管板式外)调整系数

设备名称 带搅拌装置的容器 调整系设备名称 数 0.90 调整系数 蛇管式热交换器 0.95 51

内有冷却加热及其他装置的容1.10 器 浮头式热交换器 螺旋板式热交换器 铸铁排管式热交换器 1.30 0.85 1.20 U型管式热交换器 套管式热交换器 排管式热交换器 石墨热交换器 1.14 八、设备水压试验定额是按设备吊装就位后进行取定的,如必须在道木堆上进行水压试验时,则定额乘以系数1.35。

九、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需用的手段措施消耗量,按不同项目以“次”摊销计算,定额内的消耗量是指每次摊销后的数量,是综合测算取定的,不得调整。 十、脱脂项目包括了通风设备的安装与拆除。

十一、设备清洗定额选定水冲洗、气体冲洗与蒸气吹洗三种方法,如施工中采用与定额不同的方法时,可按实调整。

十二、设备脱脂定额选定四种方法,如施工中采用与定额不同的方法时,可按实调整。

第四章 设备制作安装其他项目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抱杆安装、拆除与移位,设备吊耳制作与安装,设备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 二、不论使用何种施工方法,本章定额不得调整。 三、金属抱杆定额项目的说明:

(一)抱杆移位每次移位15m计算,不足15m也按移位一次计算。累计移位超过60m(含60m)按新立一座计算安拆费及台次使用费,但不得另计移位费。

(二)定额内的主抱杆安装拆除项目中不包括灵机抱杆的安装拆除。如加设灵机时,应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三)拖拉坑按实际埋设量以“个”计算。土方量、钢丝绳及绳卡等用量不得调整。如采用与定额不同的埋件,可按实调整。

(四)金属抱杆的台次使用费是按下表规定计算: 抱杆台次使用费 单位:万元 单金属抱杆 双金属抱杆 起重能力台次 起重能力及辅助抱杆及规格 台次 辅助抱杆备注 规格(t/m以使用台次使用使用台次使用(t/m以内) 费 费 费 费 内) 30/35 60/40 100/50 150/50 200/55 0.96 1.87 8.08 1.86 11.13 1.86 19.41 3.14 60/35 120/40 200/50 300/50 400/55 1.82 3.55 15.35 1.86 21.15 1.86 36.88 3.14 52

每安装、拆除一次计算一次台次使用费。 台次使用费为综合测算取定的,计价时不得调整。 抱杆需增设临机时,临机的台次使用费,以相应主抱杆的台次使用费为基数,双抱杆乘以系数0.04;单抱杆乘以系数0.08。 抱杆以起重能力为计价依据,抱杆高度只供参考。

250/55 350/60 500/80 29.98 3.14 46.25 4.22 64.92 5.94 500/55 700/60 56.96 3.14 87.88 4.22 (五)抱杆台次使用费包括了抱杆本体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卷扬机、索具等的折旧摊销,抱杆滞期间的维护、保养、配附件的更换等费用,并已扣除了抱杆的残值回收。 (六)每套装置在施工期间,每座抱杆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

四、吊耳制作安装按荷载能力以“个”计算,吊耳的构造见本分册定额编制说明,其定额消耗量不得调整。

五、胎具与加固项目的说明

(一)主材用量是按摊销量进入定额的。

(二)设备组装胎具是指组装的手段措施,包括组装时的加固措施。按设备重量范围划分子目,以“台”为单位计算。不论采用何种施工方法,定额不得调整。

(三)设备吊装加固按审定后的施工措施方案以“t”为单位计算。定额包括了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第五章 金属油罐制作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拱顶罐、内浮顶罐、浮顶罐的制作安装及油罐附件、油罐水压试验及油罐胎具制作、安装、拆除等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碳钢和不锈钢两类金属油罐。 (二)碳钢拱顶罐分为搭接式拱顶罐与对接式拱顶罐。 (三)碳钢浮顶罐分单盘浮顶罐与双盘浮顶罐。 (四)本章定额的不锈钢油罐为小容量的对接式拱顶罐。

二、本章定额均按地上油罐编制,不适用于半地下储罐或洞内储罐。 三、本章定额内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 四、本章定额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油罐的除锈、刷油、防腐、保温及衬里工程; (二)防雷接地; (三)无损探伤

(四)钢板卷材的开卷平直; (五)基础工程;

(六)油罐的平台、梯子、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 (七)机加工件、锻件的外委加工费用;

五、油罐制作安装定额是按一个工地同时建造同系列两座以上(含两座)油罐考虑的,如果只建造一座时,人工、机械应乘以系数1.25。

六、整体充水试压是按同容量的两座以上(含两座)油罐连续交替试压考虑的,如一座油罐单独试压时,人工、水、机械应乘以系数1.4。

七、内浮顶油罐与拱顶油罐的水压试验同列为一个定额项目,但内浮顶油罐水压试验中的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系数1.2。

八、油罐附件均按成品合格件供货考虑,如附件到货不带孔颈或加强板时,在计算主材费时应列入孔颈和加强板的费用。

53

九、油罐附件如为自制者,仍按外购件价格计算。

十、实际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定额不得调整。 十一、油罐制作安装的主要材料损耗率按下表计算:

主要材料及名称 供应条件 平板 平板 碳 毛边钢板 钢 型钢 钢管 卷板 卷筒钢板 5 3.5 按钢板卷材开卷平直定额执行 损耗率%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6.2 非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按实际情况确定 按实际情况确定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7.4 不锈钢钢板 非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按实行情况确定 十二、油罐的胎具是按摊销量分别列项的,未包括在罐本体制作定额内。每套胎具的制作定额按一个工地同一时期安装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一次摊入,并规定胎具的周转次数,即同一工地建造的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在周围使用次数范围以内,按配置一套计算,批量超过周转使用次数范围时,可增加计算一套。

胎具的周转使用次数详见下表:

序号 胎 具 项 目 1 2 3 4 5 6 7 8 9 立式油罐壁板卷弧胎具制作 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预制胎具制作 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组装胎具制作 适用储罐容量(m) 周转使用次数 100~30000 100~20000 1000~10000 一个工地一套 一个工地一套 10 每座罐计算一次 10 每座罐计算一次 10 每座罐计算一次 10 每座罐计算一次 3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组装胎具安装、拆除 1000~10000 拱顶、内浮顶油罐桅杆倒装吊具制作 100~10000 拱顶、内浮顶油罐桅杆倒装吊具安装、拆除 100~10000 拱顶、内浮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制作 100~10000 拱顶、内浮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安装、拆除 1000~10000 拱顶、内浮顶油罐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 1000~10000 10 拱顶、内浮顶油罐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安装拆除 100~10000 54

11 拱顶油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制作 12 拱顶油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安装、拆除 13 浮顶油罐船舱预制胎具制作 3000~30000 3000~30000 3000~30000 10 每座罐计算一次 10 十三、不锈钢储罐胎具、加热器和压力试验可执行碳钢油罐的相关项目,无损检验执行本分册定额第九章相关项目。

第六章 球形罐组对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设计压力等于和大于0.1Mpa且小于4Mpa的橘瓣式、以支柱支撑的碳钢和合金钢制球罐组对安装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难销量。 三、本章定额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球壳板制作和预组装。 (二)支柱制作。

(三)梯子、平台、栏杆的制作安装。 (四)喷淋、消防装置的制作安装。 (五)防火设施。 (六)防雷接地。

(七)球罐的无损探伤检验。 (八)球罐的防腐、保温和脱脂。

(九)锻件、机加工作、外购件的制作或加工。 (十)预热和后热。

(十一)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四、水压试验是按一台单独进行计算的,如同时试压超过一台时;每台试压的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85。 五、球罐整体热处理、焊缝预热和后热应执行本分册定额第九章相应项目。 六、球罐焊接防护棚定额内的钢材用量已将回收值从定额内扣除,不再考虑摊销。

第七章 气柜制作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低压湿式直升式、螺旋式气柜的制作安装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导轮、法兰及特种螺栓、配重块的制作和加工。 (二)无损探伤检验。 (三)除锈、刷油、防腐。 (四)基础工程及荷重预压试验。 (五)防雷接地。

(六)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三、气柜胎具的计算:

(一)组装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按气柜的构造形式和不同容量以“座计算”。

(二)螺旋式气柜的轨道煨弯胎具制作和型钢煨弯胎具制作均根据施工图实际,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计算公式,以“套”为计量单位。

四、胎具主材已将回收值从定额内扣除,不再考虑摊销。

55

五、如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换算主材价值,但定额内其他消耗量不得调整。 六、导轮、法兰及特殊螺栓制作应按加工件计价。

七、实际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另有规定外,定额不得调整。

第八章 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一、本章定额为与工艺安装工程有关的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不适用于建筑工程。 二、本章适用于工艺金属结构、烟囱烟道、火炬、排气筒、漏斗、料仓等的制作安装及钢板组合工字钢与型钢圈的制作工程。

三、本章定额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除锈、刷油、防腐衬里和防火层。 (二)无损探伤检验。

(三)胎具和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四)烟囱、火炬等的防雷接地。 (五)烟囱揽风绳地锚的埋设。 (六)预热与后热。

(七)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八)锻件、机加工件的外购费用。 (九)火炬点火装置、自控装置的安装。

四、本章定额系综合测算取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而进行调整。

五、角钢擗八字按角钢圈煨制定额乘以系数1.1。槽钢圈煨制按外煨计点,如内煨和平煨时,按定额分别乘以系数1.25和1.4。

六、格栅板按原材料供货,需在现场下料制作,若格栅板系成品供货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90,主材格栅板的重量不得计算损耗率。

七、金属结构的格栅板连接,是按比例综合取定其螺栓连接和焊接工程量,执行定额时不得调整。 八、火炬、排气筒的筒体制作组对是按钢板卷制计算的,如采用无缝钢管时,除主材外均乘以系数0.6。

九、火炬、排气筒是按金属抱杆整体吊装计算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十、火炬、排气筒筒体制作组对定额内,除包括引火管预制安装外,如有其他配管应另行计算。 十一、型钢煨制项目是以现场施工条件取定的,若超出本章型钢煨制规格以外的型钢煨弯的项目,按外委加工计价。型钢煨制胎具以“个”为计量单位。一个工地同时煨制同样材料、同样规格、同样直径的型钢圈,不论煨制批量多少,只能计算一次胎具。胎具用料已将回收值从定额内扣除,不再摊销。 十二、大型金属结构采用整体或分片、分段安装需要增加加固件时,可执行本分册定额的“设备整体安装加固件”的项目。

第九章 综合辅助项目

一、本章定额系第五分册综合辅助项目,适用于焊接工艺评定,产品试板实验、无损探伤检验、预热、后热、热处理、卷板开卷平直、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钢材半成品运输等。

二、组装平台是按摊销量进入定额的,主要材料按15次周转使用计算。平台面积每增减10m2时,应按最接近的定额项目进行增减调整。

三、无损探伤检验定额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探伤固定支架制作。 (二)被检工件和退磁。

56

四、液化气预热与后热按板材不同厚度分别列项计算,适用于设备和球形罐的焊缝预热与后热。 五、液化气预热后热器具制作按设备及球形罐的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容积大于300m3时,可执行球形罐的相应项目。

六、设备和球形罐的整体热处理,应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七、卷板开卷平直项目的计算,除实际净用量外,还要包括定额规定的制作损耗量。 八、钢材半成品运输项目是指金属预制场至安装位置之间的运输,不适用于场外长途运输。 九、球罐整体热处理采用超细玻璃棉保温,如采用其他保温材料或保温厚度不同时,可按实换算调整保温材料,但人工和机械用量不变。

第十章 化学工业炉安装

一、本章适用于化学工业炉及炼油厂加热炉的制作、安装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乙烯裂解炉:

1.炉体金属结构:炉体结构制作、组对、安装,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临时支撑架制作、安装与拆除,塔式起重机及其轨道安装、铺设、拆除。

2.炉管:炉管安装,焊口预热与后热处理,焊缝着色探伤检验,临时支撑架制作、安装与拆除,整体水压、气密试验。

(二)其他石油化学工业炉安装:

结构拼装、焊接、炉管清洗、吹除、坡口除锈、组对、焊接、水压试验,气密试验,配件烘炉。 (三)炼油厂加热炉制作安装:

1.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切割或剪板、滚圆、调直、坡口、钻孔、槽打、煨弯、组对、焊接、矫正、构件组装。

2.炉管及附件安装:炉管检查、清扫、坡口、组对、焊接、安装紧固。

(四)胎具:号料、切割或剪板、槽打、煨弯、坡口、钻孔、组对、焊接或紧固螺栓等。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钩钉金具的制作安装。

(二)托盘、砌筑、耐火衬里、烘炉、保温。 (三)焊缝预热及后热。

(四)钢板组合型钢的制作,卷板平整切割。

(五)炉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配管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六)化工炉试压用水及试运转时水、电、汽的费用。

四、化工炉的墙、顶、底是按成片到货,沪管按成组成排散装到货,废热系统的烟风道、烟囱均按分段到货,零部件按成品、半成品到货考虑,均未包括制作工程。现场制作时可采用炼油厂加热炉制作的相应定额。

五、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米时,则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 15以内 20以内 20以上 调整系数 1.10 1.15 1.17 第六分册 工业管道工程

一、第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本市新建、扩建项目中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

57

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煤气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厮中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煤气以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墙皮为界。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一)<<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50235-97。 (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三)<<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87。 (四)<<手工电弧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尺寸>>GB985-88。 (五)<<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88。 (六)<<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七)<<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八)<<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一)单件重100kg以上的管道支架、管道预制钢平台的摊销均执行第五分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二)管道和安装支架的喷砂除锈、刷油、绝热执行第十一分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地沟和埋地管道的土方工程挖土深度在1.5m以内执行第八分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挖土深度在1.5m以上或石方工程及砌筑工程执行<<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二○○○) 四、本定额内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体和局部试运转所需的水、电、蒸汽、气体、油(油脂)、燃气等。 (二)配合局部联动试车费。

(三)管道安装完后的充气保护和防冻保护。

(四)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在施工现场范围以外的运输费用。 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一)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3.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脚手架费用),其余为材料费。

(二)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超高的因素,不论操作高度多少,均不予调整。 (三)厂外运距超过1k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

(四)凡需预安装(衬里钢管除外),其人工费按直管安装和实际管件连接的人工这和乘以系数2.0,其余不变。

(五)车间内整体封闭式地沟管道,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管道安装后盖板封闭地沟除外)。 (六)超低碳不锈钢管执行不锈钢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不变。 (七)高合金钢管执行合金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不变。 (八)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九)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一章 管道安装

一、本章包括碳钢管、不锈钢管、合金钢管及有色金属管、非金属管、生产用铸铁管安装。 二、本章均包括直管安装全部工序内容,不包括管件的管口连接工序,以“10m”为计量单位。 三、衬里钢管包括直管、管件、法兰含量的安装及拆除全部工序内容,以“10m”为计量单位。 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应执行本分册相应定额:

58

(一)管件连接。 (二)阀门安装。 (三)法兰安装。

(四)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 (五)焊口无损探伤与热处理。 (六)管道支架制作与安装。 (七)管口焊接管内、外充氩保护。 (八)管件制作、煨弯。

第二章 管件连接

一、本章定额与第一章直管安装配套使用。

二、管件连接不分种类以“10件”为计量单位,其中包括弯头、三通、异径管。

三、现场在主管上控眼接管三通及摔制异径管,均按实际数量执行本章项目,但不得再执行管件制作定额。

四、在管道上安装的仪表一次部件,执行本章管件连接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 五、仪表的温度计扩大管制作安装,执行本章管件连接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

第三章 阀门安装

一、本章适用于低、中、高压管道上的各种阀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阀门安装项目不考虑壳体压力试验、解体研磨工作内容,如设计要求进行,可按实计算。 三、高压对焊阀门是按碳钢焊接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其他材质,其电焊条品种可换,其他不变。本项目不包括壳体压力试验、解体研磨工序,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四、调节阀门安装定额仅包括安装工序内容,配合安装工作内容由仪表专业考虑。 五、安全阀门已包括调试内容。 六、电动阀门安装包括电动机的安装。

七、各种法兰阀门安装,定额中只包括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用的螺栓。 八、透镜垫和螺栓本身价格另计,其中螺栓按实际用量加损耗量计算。 九、定额内垫片材质与实际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十、仪表的流量计安装,执行阀门安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 十一、中压螺纹阀门安装,执行低压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第四章 法兰安装

一、本章适用于低、中、高压管道、管件、法兰阀门上的各种法兰安装,以“副”为计量单位。 二、不锈钢筋、有色金属的焊环活动法兰,执行翻边活动法兰安装相应定额。 三、透镜垫、螺栓本身价格另行计算,其中螺栓按实际用量加损耗计算。 四、定额内垫片材质与实际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五、全加热套管法兰安装,按内套管法兰径执行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0。

六、法兰安装以“个”为单位计算时,执行法兰安装定额乘以系数0.61,螺栓数量不变。 七、中压平焊法兰,执行低压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 八、节流装置执行法兰安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8。

九、各种法兰安装,定额只包括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用途的螺栓。

第五章 板卷管制作与管件制作

59

一、本章适用于各种板卷管及管件制作(包括加工制作全部操作过程,并按标准成品考虑,符合规范质量标准)。

二、各种板材异径管制作,不分同心偏心,均执行同一定额。 三、煨弯定额按90考虑,煨180时,定额乘以系数1.5。 四、成品管材加工的管件,按标准成品考虑,符合规范质量标准。 五、中频煨弯定额不包括煨制时胎具更换内容。

第六章 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

一、本章各项目中均包括了管道试压、吹扫与清洗所用的摊销材料,不包括管道之间的串通临时管以及管道排放口至排放点的临时管。

二、管道液压试验是按普通水考虑的,如试压介质有特殊要求,水质可按实调整。 三、管道系统清洗:

(一)管道系统清洗定额按系统循环清洗考虑。

(二)酸洗定额以硫酸、硝酸、盐酸等酸类为主要溶剂,定额内酸洗液,按定额“()”内数量另计。

(三)脱脂定额以二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化碳、动力苯、丙酮和酒精为主要溶剂,定额内脱脂溶剂,按定额“()”内数量另计。

(四)管道清洗项目适用于传动设备,按系统循环法考虑,包括油冲洗、系统连接和滤油机用橡胶管的摊销,但不包括管内除锈,需要时另行计算。

第七章 无损探伤与焊口热处理

一、无损探伤:

(一)本章适用于工业管道焊缝及母材的无损探伤。 (二)定额内已综合考虑了高空作业降效因素。 (三)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固定射线探伤仪器使用的各种支架的制作。 2.因超声波探伤需要各种对比试块的制作。 二、预热与热处理:

(一)本章适用于碳钢、低合金钢和中高压合金钢各种施工方法的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 (二)电加热片或电感应预热中,如要求焊后立即进行热处理,焊前预热定额人工应乘以系数0.87。 (三)电加热片加热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局部热处理中,如要求增加一层石棉布保温,石棉布的消耗量与高硅(氧)布相同,人工不再增加。

第八章 其他

一、一般管架制作安装定额按单位重量列项,并包括所需螺栓、螺母的消耗量。 二、除木垫式、弹簧式管架外,其他类型管架均执行一般管架定额。 三、木垫式管架不包括木垫重量,但木垫的安装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 四、弹簧式管架制作,弹簧应另行计算。

五、冷排管制作与安装定额中已包括钢带的轧绞、绕片,但不包括钢带退火和冲、套翅片,管架制作与安装可按本章所列项目计算,冲、套翅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

六、分气缸、集气罐和空气分气筒的安装,定额内不包括附件安装,其附件可执行相应定额。 七、空气调节器喷雾管安装,按<<全国通用采暖通风标准图案>>T704-12以六种型式分列,可按不同型式以组分别计算。

八、管道焊接焊口充氩保护,按不同的规格分管内、管外以“10口”为计算单位。

60

0

0

第九章 试行项目

一、本章定额与第一章管道安装定额中的钢管(沟槽式连接)项目配套使用。

二、沟槽式阀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阀门安装不包括:壳体压力试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解体研磨工序内容、阀体磁粉探伤、密封作气密性试验、阀杆封填料更换等特殊要求的工作内容,如有发生另行计算。

三、沟槽式法兰安装以“副”为计量单位。

第七分册 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一、<<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分册(详见总说明)。

二、第七分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规划红线内)中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五)<<全国通用给排水标准图集>>86S164、87S163、88S162、89SS175。 (六)<<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 (七)<<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 (八)<<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 (九)<<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十)<<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十一)<<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 (十二)<<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 (十三)<<入侵报警工程技术规范>>。 (十四)<<保安电视监控工程技术规范>>。

(十五)<<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四、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分册相应定额:

(一)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铁构件制作安装(除二、三、四章)等安装,均执行第二分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二)阀门、法兰安装、钢管(沟槽式连接)、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不锈钢管和管件,铜管和管件及泵间管道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第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三)消人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执行第八分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定额。

(四)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五)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十分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六)泡沫液储罐、工艺金属结构及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等执行等五分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七)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分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61

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一)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2%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其余为材料费。 (二)高层建筑(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取。 层数 9层以下 12层以下 15层以下 18层以下 21层以下 24层以下 27层以下 30层以下 2 4 6 8 10 13 16 按人工费的% 1 层数 33层以下 36层以下 39层以下 42层以下 45层以下 48层以下 51层以下 54层以下 22 25 28 31 34 37 40 按人工费的% 19 层数 57层以下 60层以下 65层以下 70层以下 75层以下 80层以下 85层以下 90层以下 46 49 52 55 58 61 64 按人工费的% 43 层数 96层以下 100层以下 105层以下 110层以下 115层以下 120层以下 70 73 76 79 82 按人工费的% 67 以上高层增加费计算出的费用中,其中75%为人工费,其余为机械费。 (三)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一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与调试

一、本章包括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接口)、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警报装置、远程控制器、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报警备用电源安装与调试。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施工技术准备、施工机械准备、标准仪器准备、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安装位置的清理。 (二)设备和箱、机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挂锡,编码,测试,清洗,记录整理等。

三、本章定额中均包括了校线、接线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及开通。

四、本章定额中箱、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定额。 五、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与安装。 (二)构件加工、制作。 (三)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

(四)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 (五)CRT彩色显示装置安装。

第二章 水灭火系统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各种组件、消火检、气压水罐的安装及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 二、界线划分:

(一)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62

(二)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消防泵间管道与本章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管道安装定额:

(一)包括工序内一次性水压试验。

(二)镀锌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序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检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三)钢管(法兰连接)定额也适用于镀锌无缝钢管的安装,定额中已考虑两次安装。

四、喷头、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定额均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考虑的,定额中已包括线堵、临时短管的安装、拆除及其摊销。

五、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

六、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但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七、集热板的安装位置:当高架仓库分层板上方有孔洞、缝隙时,应在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板。 八、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定额中地脚螺检是按设备带有考虑的,定额中包括指导两次灌浆用工,但两次灌浆费用另计。

九、管道支吊架制作安装定额中包括了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

十、管网冲洗定额是按水冲洗考虑的,若采用水压气动冲洗法时,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定额只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十一、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阀门、法兰安装,钢管(沟槽式连接)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泵房间管道安装及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

(二)消火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 (三)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安装及设备两次灌浆等。

(四)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 (五)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

(六)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

第三章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和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中的管道、管件、系统组件等的安装。

二、本章定额中的无缝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等均适用于卤代烷1211和1301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卤代烷灭火系统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三、管道及管件安装定额:

(一)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内外镀锌及因镀锌而性的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二)螺纹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安装时,按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安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三)无缝钢管螺纹连接定额中不包括钢制管件连接内容,应按设计用量执行钢制管件连接定额。 (四)无缝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接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序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五)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定额中卡套连接件的数量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四、喷头安装定额中包括管件安装及配合水压试验安装拆除丝堵的工作内容。

五、贮存装置安装,定额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须增压,执行定额时,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六、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

63

七、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气液单向阀和高压软管。 八、本章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一)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应执行本分册定额第二章的相应定额。

(二)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兰连接,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等均执行第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三)管道及支吊的防腐刷油等执行第十一分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四)系统调试执行本分册定额第五章的相应定额。

(五)电磁驱动器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等执行第十分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四章 泡沫灭火系统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高、中、低倍数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

二、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但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两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地脚螺检按本体带有考虑。

三、本章不包括的内容:

(一)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及管道系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执行第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二)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装可执行本分册第二章相应定额及有关规定。

(三)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两次灌浆执行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四)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第五分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五)油罐上安装的泡沫发生器及化学泡沫室执行第五分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六)除锈、刷油、保温等均执行第十一分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七)泡沫液充装定额是按生产厂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的,若由施工单位充装时,可另行计算。 (八)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第五章 消防系统调试

一、本章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梯系统装置调试,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系统装置调试,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等项目。

二、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联通开通,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整和试验。

三、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报警控制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四、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试验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第六章 安全防范设备安装与调试

一、本章包括入侵探测设备、出入口控制设备、安全检查设备、电视监控设备、终端显示设备安装及安全防范系统调试等项目。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设备开箱、清点、搬运、设备组装、检查基础、划线、定位、安装设备。

64

(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调整和试运行、性能实验、功能实验。 (三)各种几具及附件的领用、搬运、搭设、拆除、退库等。 三、安防检测部门的检测费由建设单位负担。

四、系统调试是指入侵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安装完毕并且联通开通,按国家有关规范所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整和试验。

五、系统调试中的系统装置包括前端种类入侵报警探测器、信号传输和终端控制设备、监视器及录像、灯光、警铃等所必须的联运设备。

六、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摄像机的台数及距离(摄像机与控制器之间的长度)。

第七章 防火涂料、填料

一、本章定额包括防腐防火涂料,防火堵料、防火涂料、涂抹防火土等安装。

二、防火堵料安装包括预留孔洞支撑木,电缆密封堵料按穿墙(楼)体的根数为规格,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三、电缆沟防火阻隔墙定额中的电缆根数系指每一个电缆支架上(每一堵防火阻隔墙)的电缆根数。

第八分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一、第八分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规划红线内)中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97版)。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97版)。

4.<<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98版)。 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89。 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年)。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分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挖填土项目中,单根埋地管道、挖土深度在1.5m以内的以“m”为计量单位;多根埋地管道、挖土深度在1.5m以内的以“m3”为计量单位。挖土深度在1.5m以上的执行<<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2%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室外埋地管道不计此项费用),其余为材料费。

2.高层建筑(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和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 层数 9层以下 12层以下 15层以下 18层以下 21层以下 24层以下 27层以下 30层以下 2 4 6 8 10 13 16 按人工费的% 1 65

层数 33层以下 36层以下 39层以下 42层以下 45层以下 48层以下 51层以下 54层以下 22 25 28 31 34 37 40 按人工费的% 19 层数 57层以下 60层以下 65层以下 70层以下 75层以下 80层以下 85层以下 90层以下 46 49 52 55 58 61 64 按人工费的% 43 层数 95层以下 100层以下 105层以下 110层以下 115层以下 120层以下 70 73 76 79 82 按人工费的% 67 以上高层增加费计算出的费用中,其中75%为人工费,其余为机械费。

3.超高增加费:定额中操作高度均以4.5m为界限,如超过4.5m时,其超过部分(指由4.5m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

操作高度(米) 4.5~10 4.5~20 4.5~20米以上 超高系数 1.25 1.40 1.80 4.预安装管道,其人工费按管道安装人工之和乘以系数2.0,其余不变。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一章 管道安装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管道支架、法兰、套管、伸缩器等的安装。 二、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项目的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

3.室内DN32以内钢管包括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

4.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

66

5.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均包括管卡及托吊支架、臭气帽、雨水漏斗制作安装。 6.穿墙及过楼板铁皮套管安装人工。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基础砌筑执行<<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

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室内外给水铸铁管、室内雨水铸铁管、室内雨水塑料管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4.DN32以上的钢管支架按本章管道支架另行计算。

第二章 阀门、水位标尺安装

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二、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带帽螺栓及钢垫圈数量减半。

三、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不做调整。 四、浮标液面计FQ-II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编制的。

五、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

第三章 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二、法兰水表安装是按<< 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45编制的,定额内包括旁通管及止回阀,如实际安装形式与此不同时,阀门及止回阀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第四章 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关标准图集计算,除以下说明者外,设计无特殊要求均不作调整。

二、成组安装的卫生器具,定额均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与给水、排水管道连接的人工和材料。 三、浴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的浴盆,但浴盆支座和浴盆周边的砌砖、瓷砖粘贴应另行计算。 四、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适用于各种型号。

五、化验盆安装中的行鹅颈水嘴、化验单嘴、双嘴适用于成品件安装。 六、洗脸盆肘式开关安装不分单双把均执行同一项目。 七、脚踏开关安装包括弯管和喷头的安装人工和材料。 八、淋浴器铜制品安装适用于各种成品淋浴器安装。

九、蒸汽-水加热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莲蓬头安装,但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阀门和疏水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冷热水混合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温度计安装,但不包括支座制作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一、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包括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二、大、小便槽水箱托架安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十三、高(无)水箱蹲式大便器,低水箱坐式便器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 十四、感应式冲水器安装,适用于小便斗、蹲式大便器、洗涤盆等的配套项目。

十五、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定额内只考虑了本体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六、饮水器安装的阀门和脚踏开关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七、容积式热交换器安装,定额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其中的附件,但不包括安全阀安装、本体

67

保温、刷油和基础砌筑。

第五章 供暖器具安装

一、本章系参照1993年<<全国通用暖通空调标准图集>>T9N112“采暖系统及散热器安装”编制的。 二、各类型散热器不分明装或暗装,均按类型分别编制,柱型散热器为挂装时,可执行M132项目。 三、柱型和M132型铸铁散热器安装用拉条时,拉条另行计算。

四、定额中列出的接口密封材料,除圆翼汽包垫彩橡胶石棉板外,其余均采用成品汽包絷,如采用其他材料,不作换算。

五、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项目,单位每10m系指光排管长度,联管作为材料已列入定额,不得重复计算。

六、板式、壁板式、已计算了托钩的安装人工的材料,闭式散热器,如主材价不包括托钩者,托钩另行计算。

第六章 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一、本章系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51、S342及<<全国通用采暖通风标准图集>>T905、T906编制,适用于给排水、采暖系统中一般低压碳钢容器的制作安装。

二、各种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如执行室内管道安装的相应项目。

三、种类水箱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本分册定额“一般管道支架”项目,混凝土或砖支座可按土建相应项目执行。

四、水箱制作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的重量。水位计、内外人梯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第七章 燃气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一、本章包括低压镀锌钢管、铸铁管、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二、室内外管道分界:

1.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2.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三、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四、各种管道安装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场内搬运,检查清扫,分段试压。 2.管件制作(包括机械煨弯、三通)。 3.室内托钩角钢卡制作与安装。

五、钢管焊接安装项目适用于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 六、编制预算时,下列项目应另行计算。 1.阀门安装,按本分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法兰安装,按本分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连装、燃气计量表安装除外)。

3.埋地管道的排水工程应执行相应项目定额。

4.非同步施工的室内管道安装的打、堵洞眼、应根据具体情况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5.室外管道所有带气碰头。

6.燃气计量表安装,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基础。

7.燃气加热器具只包括器具与燃气管终端阀门连接,其他执行相应定额。

8.铸铁管安装,定额内未包括接头零件,可按设计数量另行计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七、承插煤气铸铁管以N1和X型接口形式编制的。如果采用N型和SMJ型接口时,其人工乘系数1.05,

68

当安装X型,φ400铸铁管接口时,每个口增加螺栓2.06套,人工乘系数1.08。 八、燃气输送压力大于0.2Mpa时,承插煤气铸铁管安装定额中人工乘以系数1.3。 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中压燃气管道 低压燃气管道 B A 高压燃气管道 B A 名称 压力(Mpa) P≤0.005 0.005<P≤0.2 0.2<P≤0.4 0.4<P≤0.8 0.8<P≤1.6 第九分册 通风空调工程

一、第九分册<<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项目

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一)<<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 (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 (三)<<暖通空调设计选用手册>>。

(四)<<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五)<<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三、通风、空调的刷油、绝热、防腐蚀,执行第十一分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一)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仅外(或内)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2,内外均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1(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 (二)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15。

(三)不包括在风管工程量内而单独列项的各种支架(不锈钢吊托支架除外)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

(四)薄钢板风管、部件以及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度,一律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执行微锈相应项目。

(五)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一)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2.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其余为材料费。 (二)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和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 层数 9层以下 12层以下 15层以下 18层以下 21层以下 24层以下 27层以下 30层以下 2 4 6 8 10 13 16 按人工费的% 1 层数 33层以下 36层以下 39层以下 42层以下 45层以下 48层以下 51层以下 54层以下 22 25 28 31 34 37 40 按人工费的% 19 层数 57层以下 60层以下 65层以下 70层以下 75层以下 80层以下 85层以下 90层以下 46 49 52 55 58 61 64 按人工费的% 43 69

层数 95层以下 100层以下 105层以下 110层以下 115层以下 120层以下 70 73 76 79 82 按人工费的% 67 以上高层增加费计算出的费用中,其中75%为人工费,其余为机械费。

(三)超高增加费(指操作物高度距离楼地面6m以上的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

(四)系统调整费按系统工程人工费的13%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其余这机械费。(漏光测试包含在定额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此费用)。

(五)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六)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五、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凡未按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按下表划分:

制作占% 章号 项目 人工 材料 机械 人工 材料 机械 第一章 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第四章 风帽制作安装 第五章 罩类制作安装 第七章 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第八章 净化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60 95 95 40 5 5 安装占% 75 80 99 25 20 1 78 98 95 22 2 86 98 95 14 2 5 5 60 85 95 40 15 5 5 5 5 第九章 不锈钢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72 95 95 28 5 第十章 铝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第十一章 塑料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第十三章 复合玻纤板风管制作安装 68 95 95 32 5 85 95 95 15 5 60 - 99 40 100 1 第一章 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一、工作内容:

(一)风管制作:放样、下料、卷圆、折方、轧口、咬口,制作直管、管件、法兰、吊托支架,钻孔、铆焊、上法兰、组对。

(二)风管安装:找标高、打支架墙洞、配合预留孔洞、埋设吊托支架,组装、风管就位、找平、找正、制垫、垫垫、上螺栓、紧固。

二、整个通风系统设计采用渐缩管均匀送风者,圆形风管按平均直径,矩形风管按平均周长执行相应规格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2.5。

三、风管导流叶片不分单叶片和香蕉形双叶片均执行同一项目。

四、如制作空气幕送风管时,按矩形风管平均周长执行相应风管规格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3,其余不变。

五、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及法兰、加固框

70

和吊托支架的制作用工,但不包括过跨风管落地支架,落地支架执行设备支架项目。 六、薄钢板风管项目中的板材,如设计要求厚度不同者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七、软管接头使用人造革而不使用帆布者可以换算。

八、项目中的法兰垫料如设计要求使用材料品种不同者可以换算,但人工不变。使用泡沫塑料者每千克橡胶板换算为泡沫塑料0.1kg;使用闭孔乳胶海棉者每千克橡胶板换算为闭孔胶海绵0.35kg。 九、柔性软件管适用于由金属、涂塑化纤织物、聚酯、聚乙烯、聚氯乙烯薄膜、铝箔等材料制成的软风管。

十、柔性软风管安装按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柔性软风管阀门安装以“个”为单位计算。

十一、柔性软风管和柔性软风管阀门安装项目中,包括测位,打、堵洞眼,埋设支架,固定,调整,安装。

第二章 风管阀门制作安装

工作内容:

(一)调节阀制作:放样、下料、制作短管、阀板、法兰、零件,钻孔、铆焊、组合成型。 (二)调节阀安装:号孔、钻孔、对口、校正,制垫、垫垫、上螺栓、坚固、试动。

第三章 风口制作安装

工作内容:

(一)风口制作:放样、下料、开孔、制作零件、外框、叶片、网框、调节板、拉杆、导风板、弯管、天圆地方、扩散管、法兰,钻孔、铆焊、组合成型。

(二)风口安装:对口、上螺栓、制垫、找正、找平、固定、试动、调整。

第四章 风帽制作安装

工作内容:

(一)风帽制作:放样、下料、咬口、制作法兰、零件、钻孔、铆焊、组装。 (二)风帽安装:找正、找平、制垫、垫垫、上螺栓、固定。

第五章 罩类制作安装

工作内容:

(一)罩类制作:放样、下料、卷圆、制作罩体、来回弯、零件、法兰,钻孔、铆焊、组合成型。 (二)罩类安装:埋设支架、吊装、对口、找正,制垫、垫垫、上螺栓,固定配重环及钢丝绳、试动调整。

第六章 消声器制作安装

工作内容:

(一)消声器制作:放样、下料、钻孔,制作内外套管、木框架、法兰,铆焊、粘贴,填充消声材料,组合。

(二)消声器安装:组对、安装、找正、找平,制垫、垫垫、上螺栓、固定。

第七章 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及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一、工作内容: (一)设备支架

1.制作:放样、下料、调直、钻孔、焊接、成型。 2.安装:测位、上螺栓、固定、打洞、埋支架。 (二)开箱检查设备、附件、底座螺栓。

(三)吊装、找平、找正、垫垫、灌浆、螺栓固定、装梯子。

71

二、通风机安装项目内包括电动机安装,其安装形式包括A、B、C或D型,也适用不锈钢和塑料风机安装。

三、设备安装项目的基价中不包括设备费和应配备的地脚螺栓价值。 四、诱导器安装执行风机盘管安装项目。

五、风机盘管的配管执行第八分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六、箱体式风机安装按相应规格型号的定额子目乘以1.2系数。

七、风机减震台座执行设备支架项目,定额中包括减震器所需的人工,减震器的用量,应依设计图纸按实调整。

八、窗式空调器、分体式空调器安装定额中包括附设备带来的支架安装。

第八章 净化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一、工作内容:

(一)风管制作:放样、下料、折方、轧口、咬口,制作直管、管件、法兰、吊托支架,钻孔、铆焊、上法兰、组对,口缝外表面涂密封胶、风管内表面清洗、风管两端封口。

(二)风管安装:找标高、找平、找正、配合预留孔洞、打支架墙洞、埋设支吊架,风管就位、组装、制垫、垫垫、上螺栓、紧固,风管内表面清洗、管口封闭、法兰口涂密封胶。

(三)部件制作:放样、下料、零件、法兰、预留预埋,钻孔、铆焊、制作、组装、擦洗。 (四)部件安装:测位、找平、找正、制垫、垫垫、上螺栓、清洗。

(五)高、中、低效过滤器,净化工作台,风淋室安装:开箱、检查、配合钻孔、垫垫、口缝涂密封胶、试装、正式安装。

二、净化通风管道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及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支架,不包括过跨风管落地支架。落地支架执行设备支架项目。

三、净化风管项目中的板材,如设计厚度不同者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四、圆形风管执行本章矩形风管相应项目。

五、风管涂密封胶是按全部口缝外表面涂抹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口缝不涂抹而只在法兰处涂抹者,每10m2风管应减去密封胶1.5kg和人工0.37工日。

六、过滤器安装项目中包括试装,如设计不要求试装者,其人工、材料、机械不变。 七、风管及部件项目中,型钢末包括镀锌费,如设计要求镀锌时,另加镀锌费。 八、铝制孔板风口如需电化处理时,另加电化费。 九、低效过滤器指:M-A型、WL型、LWP型等系列。 中效过滤器指:ZKL型、YB型、M型、ZX-1型等系列。 高效过滤器指:GB型、GS型、JX-20型等系列。

净化工作台指:XHK型、BZK型、SXP型、SZP型、SZX型、SW型、SZ型、SXZ型、TJ型、CJ型等系列。

十、 洁净室安装以重量计算,执行第八章“分段组装式空调器安装”项目。 十一、 本章定额按空气洁净度100000级编制的。

第九章 不锈钢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一、工作内容:

(一)不锈钢风管制作:放样、下料、卷圆、折方,轧口、咬口,制作直管、管件、法兰、钻孔、组对焊接、试漏、清洗焊口。

(二)不锈钢风管安装:找标高、清理墙洞、风管就位、组对焊接、找正、找平、制垫、垫垫、上螺栓、试漏、清洗焊口、固定。

72

(三)部件制作:下料、平料、开孔、钻孔,组对、铆焊、攻丝、清洗焊口、组装固定,试动、短管、零件、试漏。

(四)部件安装:制垫、垫垫、找平、找正、组对、固定、试动。 二、矩形焊接风管执行本章圆形风管相应项目。 三、不锈钢吊托支架执行本章相应项目。

四、风管凡以电焊考虑的项目,如需使用手工氩弧焊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238,材料乘以系数1.163,机械乘以系数1.673。

五、风管(咬口)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法兰、但不包括吊托支架,吊托支架应单独列项计算执行相应项目。

六、电焊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不包括法兰和吊托支架;法兰和吊托支架应单独列项计算执行相应项目。

七、风管项目中的板材如设计要求厚度不同者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第十章 铝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一、工作内容:

(一)铝板内容制作:放样、下料、卷圆、折方、轧口、咬口,制作直管、管件、法兰、钻孔、组对焊接、试漏、清洗焊口。

(二)铝板风管安装:找标高、清理墙洞、风管就位、组对焊接、找正、找平、制垫、垫垫、上螺栓、试漏、清洗焊口、固定。

(三)部件制作:下料、平料、开孔、钻孔,组对、铆焊、攻丝、清洗焊口、组装固定,试动、短管、零件、试漏。

(四)部件安装:制垫、垫垫、找平、找正、组对、固定、试动。

二、风管凡以电焊考虑的项目,如需使用手工氩弧焊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154,材料乘以系数0.852,机械乘以系数9.242。

三、风管(咬口)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法兰,但不包括吊托支架,吊托支架执行支架相应项目。

四、气焊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不包括法兰和吊托支架;法兰和吊托支架应单独列项计算执行相应项目。

五、风管项目中的板材如设计要求厚度不同者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第十一章 塑料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一、工作内容:

(一)塑料风管制作:放样、锯切、坡口、加热成型,制作法兰、管件、钻孔、组合焊接。 (二)塑料风管安装:就位、制垫、垫垫、法兰连接、找正、找平、固定。 二、风管项目规格表示的直径为内径,周长为内周长。

三、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法兰、加固框,但不包括吊托支架,吊托支架执行相应项目。 四、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的主体,板材(指每10m2定额用量为11.6m2者外),如设计要求厚度不同者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五、项目中的法兰垫料如设计要求使用品种不同者可以换算,但人工不变。 六、塑料通风管道胎具材料摊销费的计算方法:

塑料风管管件制作的胎具摊销材料费,未包括在定额内,按以下规定另行计算; 风管工程量在30m2以上的,每10m2风管的胎具摊销木材为0.06m3。 风管工程量在30m2以下的,每10m2风管的胎具摊销木材为0.09m3。

73

第十二章 玻璃钢通风管道及部件安装

一、工作内容:

(一)风管:找标高、打支架墙洞、配合预算留孔洞、吊托支架制作及埋设、风管配合修补、粘接、组装就位、找平、找正、制垫、垫垫、上螺栓、紧固。

(二)部件:组对、组装、就位、找正、制垫、垫垫、上螺检、紧固。

二、玻璃钢通风管道安装项目中,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安装及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架的制作安装,不包括过跨风管落地支架。落地支架执行设备支架项目。

三、本定额玻璃钢风管及管件按计算工程量加损耗外加工订作,其价值按实际价格;风管修补应由加工单位负责,其费用按实际价格发生,计算在主材费内。

第十三章 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

一、工作内容:

(一)复合玻纤板风管制作:放样、切割、开槽、成型、粘合、制作管件、钻孔、组合。 (二)复合玻纤板、不燃性无机复合风管安装:找标高、打支架墙洞、配合预留孔洞、吊托支架制作及埋设,组装、就位、制垫、垫垫、连接、找正、找平、固定。 二、风管项目规格表示的直径为内径,周长为内周长。 三、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

第十四章 试行项目

工作内容:

(一)风管制作:放样、下料、制作直管、管件、拼装成形、加强支撑、加固、上四角连接片、涂密封胶。

(二)风管安装:找标高、打支架墙洞、配合预留洞、埋设吊托支架、风管就位、找平、找正、上勾码、调整。

第十分册 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工程

一、<<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分册(详见总说明)。

二、第十分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的安装调试工程。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一)<<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二)<<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1-90。 (三)<<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73-95。 (四)<<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HG20512-92。 (五)<<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20513-92。

(六)<<仪表及管线伴热和绝热保温设计规定>>HG20514-92。 (七)<<仪表隔离和吹洗设计规定>>HG20515-92。 (八)<<自动分析室设计规定>>HG20516-92。

(九)<<计算机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BJ-89。 (十)<<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十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表台班费用定额>>(2000年)。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74

(一)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二)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三)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之间交叉作正常; (四)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五)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下列在本分册中未包括的内容可执行其他分册相应定额:

(一)电力电缆敷设、控制电缆敷设、仪表线缆保护管敷设、线槽桥架安装、支吊架制作安装、去座制作安装、电气接地系统安装等,可执行第二册的相应定额。

(二)光缆、同轴电缆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可执行第十二分册的相应定额。 (三)仪表设备及管路刷油、保温、防腐蚀等工作,可执行第十一分册的相应定额。

(四)管道上安装流量计、调节阀、电磁阀、节流装置、取源部件及在管道上开孔焊接部件安装,可执行第六分册的相应定额。

(五)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调试,可执行第七分册的相应定额。 七、本分册主要材料损耗率表

序名 称 号 1 2 3 4 5 6 7 8 9 钢管 不锈钢管 铜管 铝管 聚乙烯、单芯尼龙管 尼龙管缆 铜管缆 补偿导线 损耗率(%) 3.5 3.0 3.0 3.0 3.5 2.0 3.0 4.0 双股胶质软线(RVB、RVS等) 4.09 1.05 1.05 2.0 10 RVV软线 11 RVVP屏蔽线 12 屏蔽电缆 八、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一)定额中已计入水平和垂直运输,此系根据一般工业与民用的施工场地大小与安装高度综合取定的,不作调整。

(二)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75

(三)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四)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九、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安装,调整试验,结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件、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

十、关于下列各项降效费用的规定:

(一)工程超高费用(已考虑了超高因素的定额项目除外):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米以上的仪表安装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下列系数:

10米以下 20米以下 20米以上 1.25 以上超高增加费全部为人工费。

(二)脚手架搭拆费按全部仪表安装工程(第一至第十章)人工费的2%计取脚手架搭拆综合摊销费,其中人工费占25%,其余为材料费。

(三)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安装工程的总人工费增加10%,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

(四)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总人工费增加10%,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 十一、本说明未尽事宜,以各章说明和附注为准。

第一章 过程检测仪表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温度、压力、流量、差压、节流装置、物位、显示仪表的安装。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准备、领料、搬运、清理、清洗;取源部件的保管、提供、清洗;仪表接头的安装;仪表单体安装、接线、挂位号牌;安装记录整理。此外还包括如下内容: (一)盘装仪表的盘修孔。

(二)压力温度计:温包安装、毛细管敷设固定。

(三)钢带液位计变送器:平衡锤、保护罩、浮子、钢带、导向管、保护套管安装、调整、试漏。 (四)贮罐液体称重仪:钟罩安装、称重仪安装、引压管安装试压。

(五)节流装置:检查椭圆度、同心度、孔板流向、正负室位置确定、环室孔板清洗、配合一次安装,管道吹扫后环室清洗和孔板安装,一次垫子制作。

(六)重锤探测料位计:执行器、磁力起动器、滑动及滑轮支架安装、重锤、钢丝绳安装。 (七)浮标液位计:钢丝绳、浮标、滑轮及加安装。 (八)配合在工艺管道上安装流量计。 (九)在工业管道上插入式仪表的安装。

(十)可编程雷达物位计及温压补偿系统安装、检查、接线。

(十一)放射性仪表射源配合安装、放射源保护管安装、安全防护、模拟安装。 三、不包括的内容: (一)支架、支座制作安装。

(二)设备的开孔、焊接法兰、工业管道的切断、开孔、法兰焊接、短管焊接。

76

1.4 1.8

(三)取源部件安装、节流装置一次安装和二次垫子制作。 (四)放射源的保管及安装的特殊措施费。 四、其它:

(一)取源部件配合安装执行本分册相应定额,如需自行安装执行第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二)成套仪表的附件不能再重复计算工程量。

第二章 过程控制仪表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一)电动和气动单元组合仪表:变送单元、显示单元、调节单元、计算单元、给定单元、转换单元和辅助单元仪表的安装。

(二)液动单元仪表:调节器、执行机构、油泵装置和附件的安装。

(三)组装式综合控制仪表:输入输出组件、信号处理组件、调节组件、辅助组件、其他组件和盘装仪表的安装。

(四)基地式调节仪表:电动调节器、气动调节器的安装。

(五)执行仪表:气动、电动、智能执行机构,气动活塞式调节阀、气动薄膜调节阀、电动调节阀、智能调节阀、电磁阀、直接作用调节阀和其他附件的安装。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领料、搬运、准备、安装、固定、上接头、校接线、挂位号牌、安装记录整理。此外还包括如下内容:

(一)法兰液位变送器、压力式温度变送器毛细管敷设固定。

(二)配合在管道上安装内藏孔板流量变送器、调节阀、电磁阀、自力式阀的本体。

(三)液动执行机构焊月牙板、连杆组装、油泵油盘制作安装、油泵电机检查、充油和八小时循环试验。

(四)调节阀阀体强度试验、阀芯泄漏性、膜头气密性、严密度试验。 三、不包括的内容:

(一)仪表支架、支座、台座制作安装。

(二)在工业管道或设备上安装的执行仪表或变送器用法兰焊接或插入式安装仪表的插座焊接。 (三)管道上安装的调节阀、电磁阀及短管装拆、调节阀研磨。

(四)液动执行机构的设备解体、清洗、油泵检查、电机干燥、油泵用油量。 四、其他:

(一)执行机构安装须另外配置风门、挡板或阀。执行机构或调节阀还应另外配置所需附件,组成不同的控制方式,附件选择按定额所列项目。

(二)所列阀门的检查接线定额适用于蝶阀、开关阀、O型切断阀、偏心旋转阀、多通电磁阀等在管道上已安装好的控制阀门,包括现场调整、接线、接管和接地,不应再计运输和本体安装、调试。 (三)不在工业管道或设备上安装的仪表系统,其法兰焊接和电磁阀安装属于自控安装范围的,应执行相应定额或本分册定额。

第三章 机械量仪表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测厚、测宽、涂层检测仪表的安装;轴位移、振动、速度、热膨胀、挠度检测仪表的安装;称重装置、皮带跑偏、打滑检测等仪表的安装。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77

准备、开箱、设备清点、搬运、接线、成套仪表安装、附属件安装、设备接地和安装记录整理。此外还包括配合对机械量仪表探头或传感器、传动机构、测量架、皮带称称量框和托辊的清点、安装和安全防护等。

三、不包括的内容: 设备支架、支座制作安装。 四、其他:

本章所列项目为成套装置,除以上说明外,不能分开计算工程量。

第四章 分析和检测仪表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一)分析和检测仪表:电化学式、热学式、磁导式、红外线分析、光电比色分析、工业色谱分析、质谱仪、可燃气体热分析仪、水质分析仪、物性分析、微机控制过程取样预处理装置、微机控制自动分析装置、分析柜及附件的安装。

(二)气象、环保检测仪表:风向、风速、雨量、日照、飘尘、露点、气压等仪表的安装。 (三)安全监测装置:易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有害气体监测报警装置、智能多点气体报警装置、火焰监控装置、自动点火装置、燃烧安全保护装置、漏油检测装置和高阻检漏装置的安装。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准备、开箱、设备清点、搬运、校接线、成套仪表安装、设备接地和安装记录整理。此外还包括如下内容:

(一)成套分析仪表探头、通用预处理装置、转换装置、显示仪表安装及取样部件提供、清洗和保管。

(二)分析柜组装、安全防护、接地、接地电阻测试。 (三)火焰监控装置探头、检出器、灭火保护电路的安装。

(四)固定点火装置的电源、激磁、连接导线火花塞安装,自动点火装置顺序逻辑控制和报警系统安装。

(五)易燃气体报警和多点气体报警包括探头和报警器整体安装。 三、不包括的内容:

(一)在管道上开孔焊接取源取样部件和法兰。

(二)分析系统所需配置的冷却器、水封及其他辅助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三)分析柜所需的通风、空调、管路、电缆、阀安装及底座制作安装。 (四)气象、环保检测仪表的立杆、拉线和检修平台的安装。

(五)漏油检测装置排空管、溢流管安装;沟槽开挖、水泥盖板制作安装;流入管埋设。 四、其他:

(一)水质分析仪中缩写字母表示: ORP-一氧化还原电位值 TOD――总需氧量 COD――化学需氧量

(二)本章所列项目为成套装置,除以上说明外,不能分开计算工程量。

第五章 监视和控制装置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一)工业电视设备:摄像机及附属设备、显示器和辅助设备的安装。

(二)顺序控制装置:凸轮机械式顺序控制装置、气动顺序控制装置、智能数字式顺序控制装置的

78

安装。

(三)信号报警装置:继电线路报警系统、微机多功能组件式报警装置、闪光报警器、继电器柜、继电器箱及报警装置组件、元件的安装。 (四)数据采集及巡回检测报警装置的安装。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准备、开箱、设备清点、搬运、设备安装、固定、挂牌、接线、接地、接地电阻测试、安装记录整理。

三、不包括的内容:

(一)计算机机柜、台柜安装。 (二)支架、支座制作安装。 四、其他:

(一)顺序控制中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另外执行本分册有关章节相应定额。 (二)盘上安装仪表用螺栓按仪表自带考虑。

(三)继电器或组件柜、箱、机箱安装、检查及接线内容适用于报警盘、点火盘或箱。

第六章 工业计算机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一)计算机机柜、台柜安装。 (二)外部设备安装。 (三)辅助存储设备安装。

(四)小规模集散系统(DCS)设备安装。 (五)现场总线仪表安装。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准备、开箱、清点、运输、就位、设备元件检查、风机温控、电源部分检查、自检及校接线、场地消磁、接地和安装记录整理。 三、不包括的内容:

(一)支架、支座、基础的制作安装。 (二)控制室空调、照明和防静电地板安装。 (三)设备因质量问题的修、配、改。 四、其他:

(一)标准机柜尺寸为600~900×800×2100~2200(宽×深×高),其他为非标准。

(二)通用计算机安装是为PC机设置的,其安装方式不同于固定在底座或基础上操作站,整套安装包括操作台柜、主机、键盘、显示器、打印机的运输、安装及校接线工作。

第七章 工厂通讯、供电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工厂通信线路(双股胶质软线、补偿导线、RVV软线、RVVP屏蔽线、系统电缆、屏蔽电缆)、通讯设备、不间断电源安装及其他附件安装。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领料、开箱检查、准备、运输、敷设、固定、绝缘检查、校线、挂牌、安装记录整理。此外还包括如下内容:

(一)通信线路和设备:

79

1.系统电缆敷设带插头、揭盖地板、挂牌。

2.屏蔽电缆头制作:AC、DC接地线焊接、接地电阻测试、套线号。 (二)支架、机架、框架、托架的安装。 (三)电话装置用通讯线路敷设。 (四)不间断电源蓄电池安装。 三、其他:

(一)本章所列电缆敷设为自控专用电缆,控制电缆、电力电缆、电缆桥架和接地系统等执行第二分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光缆、同轴电缆及其附属设备执行第十二分册<<通信、有线电视、广播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二)通讯设备中呼叫装置(自动指令装置)安装,包括主机盘、电源盘、端机40个和扬声器安装及校接线,并与呼叫装置组成一套,计算安装工程量。

第八章 管路敷设、伴热与脱脂

一、本章适用范围:

碳钢管、不锈钢管、铝管、铜管、高压管、聚乙烯管、单芯尼龙管和管缆敷设,管路伴热及脱脂。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管路敷设:领料、搬过、准备、清扫、清洗、划线、调直、定位、锯管、煨弯、焊接、上接头或管件、固定,强度、严密性、泄漏性试验,除锈刷油,安装试验记录整理。

(二)仪表设备或管路伴热:电伴热电缆、伴热元件敷设、绝缘测定、接地、控制及保护电路测试、安装测试记录整理。

(三)仪表设备和仪表管路脱脂:拆装、浸泡、擦洗、检查、封口、保管、送检、填写记录。 三、不包括的内容: (一)支架制作和安装。 (二)脱脂液分析工作。

(三)管路中截止阀、疏水器、过滤器等安装。

(四)电伴热供电设备安装、接线盒安装、保温层和保温材料。 (五)被伴热的管路或仪表设备的外部保温层、防护防水层安装及防腐。 四、其他:

(一)导压管敷设范围是从取源一次阀门后,不包括取源部件及一次阀门。 (二)管路工程量计算按延长米不扣除管件、仪表阀等所占的长度。 (三)需要银焊的管路,可执行铜管敷设定额,并进行材料换算。

(四)测量管路试压与工业管道同时进行,仪表气源和信号管路只作严密性试验、通气试验,不作强度试验。

(五)本章的配管定额不适用于线、缆保护管,线、缆保护管执行第二分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九章 仪表盘、箱、柜及附件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一)各种仪表盘、柜、箱、操作台等安装。 (二)盘柜附件和盘上元件制作安装,控制室密封。 (三)仪表盘校线、接线、用插头安装校线。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盘柜安装:开箱、检查、清扫、搬运、找正、组装、固定、接地、打印标签。

80

(二)接线箱:安装、接线检查、套线号、接地。 (三)接管箱:安装、仪表接头固定、标记挂位号牌。 (四)盘柜附件、元件:安装、检查、校接线、试验、接地。 (五)控制室密封:密封剂的领料、搬运、密封、固化、检查。

(六)盘柜校接线、配线:校线、排线、打印字码、套端子号、挂焊锡或压端子头,用插头的检查、校线、盘内线路检查。 三、不包括的内容: (一)支架制作和安装。

(二)盘、柜、箱的底座制作和安装。 (三)盘、柜、箱的制作及喷漆。 (四)控制室的照明和空调装置。 四、其他:

本章未包括的支架、底座的制作和安装,盘、柜、箱的制作及喷漆,控制室的照明和空调装置,可执行第二分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及有关分册的相应定额。

第十章 附件制作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一)仪表阀门安装 (二)穿墙板制作安装。

(三)辅助容器、水封、漏斗、防雨罩制作安装。

(四)在工艺管道或设备上取源部件配合安装。压力表弯制作和安装、截流装置均压环制作安装。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仪表阀门安装:领取、清洗、试压、焊接或法兰连接、螺纹连接、卡套连接,焊接、螺纹连接和卡套连接包括接头安装,表用阀门研磨包括试压、研磨和准备工作。 (二)穿墙板制作安装:领料、搬运、下料、切割、焊接、组装。

(三)辅助容器、水封、漏斗、防雨罩制作包括:领料、搬运、下料、组装、焊接,安装包括:搬运、定位、打眼、本体固定。

(四)取源部件配合安装:取源部件提供、配合定位、配合焊接固定。 三、其他:

取源部件安装可执行第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第十一章 过程检测仪表调试

一、本章适用范围:

温度、压力、流量、差压、节流装置、物位、显示仪表的调试。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仪表单体调试、接线检查、配合单机试运转、调试记录整理。此外还包括如下内容: (一)流量计转换、放大、远传、显示部分调试。 (二)放射性仪表的配合调试。 三、不包括的内容: (一)仪表的系统调试。

(二)流量计校验装置的准备、配置及随机自带校验仪器仪表的费用和流量计因需标定所发生的费用。

81

第十二章 过程控制仪表调试

一、本章适用范围:

(一)电动和气动单元组合仪表:变送单元、显示单元、调节单元、计算单元、给定单元和辅助单元仪表的调试。

(二)组装式综合控制仪表:输入输出组件、信号处理组件、调节组件、辅助组件、其他组件和盘装仪表的调试。

(三)基地式调节仪表:电动调节器、气动调节器的调试。

(四)执行仪表:气动、电动、智能执行机构,气动活塞式调节阀、气动薄膜调节阀、电动调节阀、智能调节阀、电磁阀和其他附件的调试。

(五)回路模拟试验:检测回路和控制调节回路。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仪表单体调试、接线检查、配合单机试运转、调试记录整理。此外还包括如下内容:

(一)回路模拟试验项目:电气线路检查、绝缘电阻测定、导压管路和气源管路检查、系统静态模拟试验、排错及回路中仪表需要再次调试的工作等。

(二)回路模拟试验所需校验仪器的准备、搬运,气源、电源的准备和接线、接管。 三、不包括的内容:

回路模拟试验的热态试验及配合工艺试车。 四、其他:

回路模拟试验定额,不适用于计算机系统的回路调试和成套装置的系统调试。

第十三章 机械量仪表调试

一、本章适用范围:

测厚、测宽、涂层检测仪表的调试;轴位移、振动、速度、热膨胀、挠度检测仪表的调试:称重装置、皮带跑偏、打滑检测等仪表的调试;电子皮带称的标定。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常规检查、单元检查、功能测试、整套系统试验、配合单机试运转和调试记录整理。 三、不包括的内容:

电子皮带称标定的砝码、链码租用、运输、挂码和实物标定的物源准备、堆场。

第十四章 分析检测仪表调试

一、本章适用范围:

(一)分析和检测仪表:电化学式、热学式、磁导式、红外线分析、光电比色分析、工业色谱分析、质谱仪、可燃气体热值分析仪、水质分析仪、物性分析、微机控制过程取样预处理装置、微机控制自动分析装置、分析柜及附件的调试。

(二)气象、环保检测仪表:风向、风速、雨量、日照、飘尘、露点、气压等仪表的调试。 (三)安全监测装置:易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有害气体监测报警装置、智能多点气体报警装置、火焰监控装置、自动点火装置、燃烧安全保护装置、漏油检测装置和高阻检漏装置的调试。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常规检查、单元检查、功能测试、整套系统试验、配合单机试运转和调试记录整理。此外还包括如下内容:

(一)分析系统数据处理和控制设备调试、接口试验。 (二)分析仪表校验用标准样品标定。

(三)火焰监控装置探头、检出器、灭火保护电路的调试。

82

(四)自动点火装置、顺序逻辑控制和报警系统调试。

(五)易燃气体报警和多点气体报警包括探头和报警器整体调试。 三、不包括的内容: 样验用标准气样的配置。

第十五章 监视和控制装置调试

一、本章适用范围:

(一)工业电视设备:摄像机及附属设备、显示器和辅助设备的调试。 (二)远动装置调试。

(三)顺序控制装置:凸轮机械式顺序控制装置、气动顺序控制装置、智能数字式顺序控制装置、矩阵编程逻辑监控装置、插件式逻辑监控装置的调试。

(四)信号报警装置:继电线路报警系统、微机多功能组件式报警装置、闪光报警器、继电器柜、继电器箱及报警装置组件、元件的调试。 (五)数据采集及巡回检测报警装置调试。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单体调试、常规检查、系统模拟试验、配合单机试转和调试记录整理。此外还包括如下内容: (一)远动装置:过程I/Q点试验、信息处理、单元检查、基本功能(画面显示报警等)、设定功能测试、自检功能测试、打印、制表、遥测、遥控、遥信、遥调功能测试,以远动装置为核心的被控与控制端及操作站监视、变换器及输出驱动继电器整套系统运行调整。

(二)顺序控制装置:凸轮式与气动顺序控制装置调整拨盘或定时盘、设室动作程序,联锁保护系统线路检查、设备元件检查调整,逻辑监控系统修改主令功能图、输入输出信号检查、功能检查排错等。 三、不包括的内容:

为远动装置、顺序控制装置、信号报警装置、数据采集及巡回检测报警装置提供输入输出信号的现场仪表安装和调试。

第十六章 工业计算机调试

一、本章适用范围:

(一)计算机设备:外部设备、辅助存储装置调试。

(二)管理计算机:过程控制计算机硬件及功能调试、生产管理计算机硬件及功能调试和双机切换及网络设备调试。

(三)基础自动化装置:集散控制系统(DCS)调试、可编程逻辑控制装置(PLC)调试、过程I/Q组件调试、直接数字控制装置(DDC)调试、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和现场总线仪表调试。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计算机外部设备功能测试。

(二)管理计算机:准备、常规检查、输入输出通道检查,系统软件装截、复原调试,时钟调整、中断检查、功能检查处理、保护功能及可靠性、可维护性检查和综合检查以及检查调试记录整理。此外还包括如下内容:

1.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生产数据信息处理、数据库管理、生产过程监控、数字模型实现、生产实绩、故障自诊及排障、质量保证、最优控制实现、与上级及基础自动化接口、通讯功能测试和实时运行、排错。

2.生产管理计算机系统:生产计划平衡、物料跟踪、生产实绩信息、调度指挥、仓库管理、技术信息、指令下达、管理优化及通讯功能等主程序、子程序运行、测试、排错。 (三)基础自动化装置:

1.集散控制系统(DCS)、可编程逻辑控制装置(PLC)、过程I/Q组件:准备、硬件测试、常规

83

检查、程序装载、组态内容或程序检查、设定、排错以及操作监视功能、应用功能检查、回路试验;DCS、PLC通讯系统可用及维护功能检查、从系统环境功能调试、I/Q卡输入输出信号检查、调试。 2.直接数字控制系统(DDC):输入输出转换功能、操作功能、回路试验。

3.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准备、硬件测试、常规检查、程序装载、组态内容或程序检查、设定、排错、应用功能、通讯功能检查、回路试验;总线仪表按设计组态、设定;通讯网络接口、总线服务器、网桥、总线电源、电源阻抗器的调整工作。 三、不包括的内容: 软件生成或系统组态。 四、其他:

(一)计算机系统应是合格的硬件和成熟的软件,对拆除再安装的旧设备应是完好的。

(二)工业计算机项目的设置适用多级控制,基础自动化作为第一级现场控制级;过程控制计算机作为第二级监控级;生产管理计算机作为第三、四级车间级和工厂级。工程量计算按所带终端多少计算。终端是指智能设备,打印机、拷贝机等不作为终端。

(三)通讯总线是基础自动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工程量计算以设备共享的通讯网络为一套计算。范围包括通讯系统所能覆盖的最大距离和通讯网络所能连接的最大结点数。对于大规模DCS通讯总线分为设备级和管理级总线,设备级总线为直接控制级总线,管理级总线为过程控制管理级总线,工程量计算应加以区分。

(四)直接数字控制系统(DDC)是根据各个被控变量的定值和测量的数值按一定的算法直接对生产过程几个或几十个控制回路进行在线闭环控制。系统是独立的,但可以挂在DCS的总线上作为DCS的一个结点。

(五)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的核心是现场总线,本章采用现场总线基金会(FF)的FF总线。现场总线H1为低速总线,H2为高速总线。现场总线仪表是现场总线的结点设备,具有网络主站的功能,兼有PID等多种功能。除此之外,凡可挂在现场总线上并与之通讯的智能仪表,也可作为总线仪表。

第十七章 工厂通讯、供电调试

一、本章适用范围:

工厂通讯设备自动指令呼叫装置主放大器、截波电话系统、对讲电话、感应电话装置系统、供电盘和不间断电源调试。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单元检查、单体调试、接线检查和调试记录整理。此外还包括如下内容: (一)载池电话固定局和移动局的通话系统试验。 (二)感应电话装置的系统试验。

不间断电源调试包括外观检查、绝缘检查、单体调试、分电盘检查。

第十一分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一、第十一分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本市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一)<<设备、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84。

(二)<<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 (三)<<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91。 (四)<<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五)<<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三、一般钢结构(包括吊、支、托架,梯子,栏杆,平台)、管廊钢结构以“100kg”为单位,大于400mm的型钢及H型钢制钢结构以“10m2”为单位。

84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一)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其余为材料费。 1.刷油工程:按人工费的6%; 2.防腐蚀工程:按人工费的9%。 3.绝热工程:按人工费的15%。

(二)超高降效增加费,定额中操作高度以6.0m为界,如超过6.0m时,其超过部分(指由6.0m总操作物高度)的定额其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下表系数:

20m以内 30m以内 40m以内 50m以内 60m以内 70m以内 80m以内 100m以内 100m以上 0.20 0.30 0.40 0.50 0.60 0.70 0.80 0.90 1.00 (三)厂区外1-10km施工增加的费用,按超过部分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0计算。 (四)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五)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一章 除锈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表面的手工、动力工具、干喷射除锈及化学除锈工程。 二、各种管件、阀件及设备上人孔、管口凸凹部分的除锈已综合考虑的定额内。

三、喷射除锈按Sa2.5极标准确定。若变更级别标准,如按Sa3级则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按Sa2级或Sa1级则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9。

四、手工、动力工具除锈分微、轻、中、重四种,区分标准为: 微锈: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 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裂脱落,红锈开始发生。

中锈:部分氧化皮破裂脱落,呈堆粉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重锈:大部分氧化皮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凸起的锈斑,除锈后出现麻点或麻坑。 五、喷射除锈标准:

Sa3级:除净金属表面上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呈现均一的金属本色,并有一定的粗糙度。

Sa2.5级:完全除去金属表面的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可见的阴影条纹、班痕等残留物不得超过单位面积的5%。

Sa2级:除去金属表面上的油脂、锈皮、松疏氧化皮、浮锈等杂物、允许有附紧的氧化皮。 六、因施工需要发生的二次除锈,应另行计算。

第二章 刷油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面、管道、设备、通风管道、金属结构与玻璃布面、石棉布面、玛脂面、抹灰面等刷(喷)油漆工程。

二、金属面刷油不包括除锈工作内容。

三、各种管件、阀件和设备上人孔、管口凹凸部分的刷油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四、本章定额按安装地点就地刷(喷)油漆考虑,如安装前管道集中刷油,人工乘以系数0.7(暖气片除外)。

五、本章定额主材与稀干料可以换算,但人工与材料消耗量不变。 六、标志色环等零刷油,执行本章定额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2.0。

85

第三章 防腐蚀涂料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各种防腐涂料工程。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除锈工作内容。

三、涂料配合比与实际设计配合比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换算,其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四、本章定额聚合热固化是采用蒸汽及红外线间接聚合固化考虑的,如采用其他方法,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五、如采用本章定额未包括的新品种涂料,应按相近定额项目执行,其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第四章 手工糊衬玻璃钢工程

一、本章适用于碳钢设备手工糊衬玻璃钢和塑料管道玻璃钢增强工程。

二、施工工序:材料运输、填料干燥过筛、设备表面清洗、塑料管道表面打毛、清洗、胶液配制、刷涂、腻子配制、刮涂、玻璃丝布脱脂、下料、贴衬。

三、本章施工工序不包括金属表面除锈。发生时应根据其工程量执行本分册定额第一章“除锈工程”相应项目。

四、如因设计要求或施工条件不同,所用胶液配合比、材料品种与本章定额不同时,可以本章定额各种胶液中树脂用量为基数进行换算。

五、塑料管道玻璃钢增强所用玻璃布幅宽是按200-250mm考虑的。

六、玻璃钢聚合是按间接聚合法考虑的,如因需要采用其他方法聚合时,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第五章 橡胶板及塑料板衬里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管道、管件、阀门、多孔板、设备的橡胶板衬里和金属表面的软聚氯乙烯塑料板衬里工程。

二、本章定额橡胶板及塑料板用量包括: (一)有效面积需用量(不扣除人孔)。 (二)搭接面积需用量。

(三)法兰翻边及下料时的合理损耗量。

三、热硫化橡胶析的硫化方法,按间接硫化处理考虑,需要直接硫化处理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5,所需材料和机械费用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四、带有超过总面积15%衬里零件的贮槽、塔类设备,其人工乘以系数1.4。

五、本章定额中塑料板衬里工程,搭接缝均按胶接考虑,若采用焊接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8,胶浆用量乘以系数0.5,聚氯乙烯塑料焊条用量为5.19kg/10m2。 六、本章定额不包括除锈工作内容。

第六章 衬铅及搪铅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设备、型钢等表面衬铅、搪铅工程。 二、铅板焊接采用氢氧焰:搪铅采用氧乙炔焰。

三、设备衬铅不分直径大小,均按卧放在滚动器上施工,对已经安装好的设备进行挂衬铅板施工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39,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得调整。

四、设备、型钢表面衬铅,铅板厚度按3mm考虑,若铅板厚度大于3mm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9,材料按实际进行计算。

五、本章不包括金属表面除锈,发生时按本分册定额第一章“除锈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第七章 喷镀(涂)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管道、设备、型钢等表面气喷镀工程及塑料和水泥砂浆的喷涂工程。

86

二、施工工具:喷镀采用国产SQP-1(高速、中速)气喷枪;喷塑采用塑料粉末喷枪。 三、喷镀和喷塑采用氧乙炔焰。 四、本章不包括除锈工作内容。

第八章 耐酸砖、板衬里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种金属设备的耐酸砖、板衬里工程。

二、树脂耐酸胶泥包括环氧树脂、酚醛树脂、呋喃树脂、环氧酚醛树脂、环氧呋喃树脂耐酸胶泥等。 三、硅质耐酸胶泥衬砌块材需要勾缝时,其勾缝材料按相应项目树脂胶泥消耗量的10%计算,人工按相应项目人工消耗量的10%计算。

四、调制胶泥不分机械和手工操作,均执行本定额。

五、定额工序中不包括金属设备表面除锈,发生时应执行本分册定额第一章相应项目。

六、衬砌砖、板按规范进行自然养护考虑,若采用其他方法养护,其工程量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七、立式设备人孔等部位发生旋拱施工时,每10m应增加木材0.01m、铁钉0.20kg。

第九章 绝热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设备、管道、通风管道的绝热工程。

二、伴热管道、设备绝热工程量计算方法时:主绝热管道或设备的直径加伴热管道的直径、再加12-20mm的间隙作为计算的直径,即:D=D主+d伴(10~20mm)。

三、依据<<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要求,保温厚度大于100mm、保冷厚度大于80mm时应分层施工,工程量分层计算。但是如果设计要求保温厚度小于100mm、保冷厚度小于80mm也需分层施工时,也应分层计算工程量。 四、仪表管道绝热工程,应执行本章定额相应项目。

五、管道绝热工程,除法兰、阀门外,其他管件均已考虑在内;设备绝热工程,除法兰、人孔外,其封头已考虑在内。 六、保护层:

1.镀锌铁皮的规格按1000×2000和900×1800,厚度0.8mm以下综合考虑,若采用其他规格铁皮时,可按实际调整。厚度大于0.8mm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卧式设备保护层安装,其人工乘以系数1.05。 2.此项也适用于铝皮保护层,主材可以换算。

七、采用不锈钢薄钢板作保护层安装,执行本章定额金属保护层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5,钻头消耗量乘以系数2.0,机械乘以系数1.15。

八、聚氨酯泡沫塑料发泡工程,是按现场直喷无模具考虑的,若采用有模具浇注法施工,其模具制作安装应依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九、矩形管道绝热需要加防雨坡度时,其人工、材料、机械应另行计算。

十、管道绝热均按现场安装后绝热施工考虑,若先绝热后安装时,其人工乘以系数0.9。

十一、卷材安装应执行相同材质的板材安装项目,其人工、铁线消耗量不变,但卷材用量损耗率按3.1%考虑。

十二、复合成品材料安装应执行相同材质瓦块(或管壳)安装项目。复合材料分别安装时应按分层计算。

十三、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

第十章 管道补口补伤工程

一、本章适用于金属管道的补口补伤的防腐工程。

二、管道补口补伤防腐涂料有环氧煤沥青漆、氯磺化聚乙烯漆、聚氨酯漆、无机富锌漆。 三、本章定额项目均采用手工操作。

87

2

3

四、管道补口每个口取定为:φ426mm以下(含φ426mm)管道每个口补口长度为400mm;φ426mm以上管道每个口补口长度为600mm。 五、各类涂料层厚度:

(一)氯磺化聚乙烯漆为0.3-0.4mm厚。 (二)聚氨酯漆为0.3-0.4mm厚。 (三)环氧煤沥青漆涂层厚度:

普通级0.3mm厚,包括底漆一遍、面漆两遍;

加强级0.5mm厚,包括底漆一遍、面漆三遍及玻璃布一层; 特加强级0.8mm厚,包括底漆一遍、面漆四遍及玻璃布二层。

六、本章定额施工工序包括了补伤,但不含表面除锈,发生时执行本册第一章“除锈工程”相应项目。

第十一章 阴极保护及牺牲阳极

一、本章适用于长输管道工程阴极保护、牺牲阳极工程。

二、阴极保护恒电位仪安装包括本身设备安装、设备之间的电器连接线路安装。至于通电点、均压线塑料电缆长度如超出定额用量的10%时,可以按实调整。牺牲阳极和接地装置安装,已综合考虑了立式和平埋设,不得因埋设方式不同而进行调整。

三、牺牲阳极定额中,每袋装入镁合金、铝合金、锌合金的数量按设计图纸确定。

第十二分册 通信、有线电视、广播工程

一、<<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分册(详见总说明)

二、第十二分册<<通信、有线电视、广播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一)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三)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四)有线电视广播技术规范(FT/T106-92)。

(五)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GBJ120-88)。 (六)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79-85)。

(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 (八)会议系统电视及音频的性能要求(GB/T15381-94)。 (九)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十)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

(十一)电视接收机确保与电缆分配系统兼容的技术要求(GB12323-90)。 (十二)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41-89)。 (十三)程控交换机设备安装设计智能技术规定(J20-86)。 (十四)电视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J24-88)。 (十五)<<智能建筑设计标准>>DBJ08-47-95。

四、电力、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托架等铁构件制作、安装、桥架、线槽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挖、填土(石)方、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第二分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88

(一)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其余为材料费。(室外基础混凝土、砖砌人(手)孔、铺设各类管道及敷设电缆不计此项费用)

(二)高层建筑(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取。 层数 9层以下 12层以下 15层以下 18层以下 21层以下 24层以下 27层以下 30层以下 2 4 6 8 10 13 16 按人工费的% 1 层数 33层以下 36层以下 39层以下 42层以下 45层以下 48层以下 51层以下 54层以下 22 25 28 31 34 37 40 按人工费的% 19 层数 57层以下 60层以下 65层以下 70层以下 75层以下 80层以下 85层以下 90层以下 46 49 52 55 58 61 64 按人工费的% 43 层数 95层以下 100层以下 105层以下 110层以下 115层以下 120层以下 70 73 76 79 82 按人工费的% 67 以上高层增加费全部为人工费。

(三)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米以上的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下列系数:

10米以下 20米以下 20米以上 1.25 1.4 1.8 (四)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五)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一章 通信系统安装与调试

第一节

一、蓄电池电极连接系按电池带有紧固连接件,定额中未考虑焊接,如采用焊接连接,人工工日不变。蓄电池组间需用电源母线连接时,套用第二分册第三章带形母线相应定额计算(如选用园母线按相应截面积换算)。

二、太阳能电池安装,已含吊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工作,使用中不论吊装高度,执行同一定额标准。 三、蓄电池充电所需电量,参照下表另行计算。 用 电 量(KW.H)

容量(A.H) 电压(V) 50以下 200以下 500以下 1000以下 1400以下 2000以下 3000以下 24 48 14 28 56 112 140 280 280 560 400 800 560 1120 840 1680 四、槽道、走线架定额中,不包括通过沉降(伸缩)缝和要做特殊处理的内容,这部分工日应按工程实际情况计算。

89

第二节

一、本节适用于市光纤准同步数字(PDH)、同步数字(SDH)传输设备安装工程。 二、对于压缩通道的PCM设备,即ADPCM,其安装参照PCM设备执行。 第三节

一、本定额适用于数字微字微波通信设备安装(含一点多址)和微波天、馈线安装工程。 二、安装馈线定额,以10米为计量单位,不足10米按10米计算。大于10米的,采用安装10米定额和每增加10米定额,按实际长度计算。 第四节

一、数字通信通道调测中,复用设备系统调测是指2.5Gb/s、622Mb/s、565Mb/s、155Mb/s、140Mb/s、34Mb/s、(45Mb/s)、8Mb/s、2Mb/s的各级速率口。

二、对于压缩通道的PCM设备,即ADPCM,其调试参照PCM设备执行。 三、光纤同步与准同步传输设备的工程量单位确定及其他情况下工日的计取:

(一)光纤准同步数字(PDH)传输设备本机测试中,复用设备以端为单位,包括565Mb/s,140Mb/s、34Mb/s、(45Mb/s)、8Mb/s的端机。

(二)光纤同步数字(SDH)传输设备本机测试中以端为单位。对2.5Gb/系统的TM终端复用器,16×155Mb/s或(140Mb/s、)为一端,2.5Gb/系统的ADM分插复用器,1×8×155Mb/s或(140Mb/s、)或2×4×155Mb/s(或140Mb/s)为一端;对于622Mb/s系统的TM终端复用器,4×155Mb/s(或140Mb/s)为一端;对于2/155Mb/s跳级利用,2×63×2Mb/s为一端。

(三)622Mb/s系统的ADM分插复用器是按两个方向的高阶光接口加1×63×2Mb/s电口考虑的,当不同于这种结构时,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1.增加63×2Mb/s支路时, 套用2/155Mb/s跳级复用子目,无论增加数量多少,均套用一端。 2.分插支路含有155Mb/s或(140Mb/s)光或电支路时,每增加一个155Mb/s或(140Mb/s)支路增加2个工日。

四、当622Mb/s系统ADM分插复用器做TM终端复用器使用时,套用622Mb/s系统的TM终端复用器和2/155Mb/s跳级复用子目。

五、2.5Gb/s系统的ADM分插复用器,分插支路是按8个155Mb/s(或140Mb/s)光口或电口考虑的,当支路数超于8个时,每增加1个155Mb/s(或140Mb/s)支路增加1个工日。

第二章 有线电视系统安装与调试

一、本章包括前端机柜、普通电视墙机架带接收抽屉电视墙、前端射频设备、卫星信号接收设备、电视元器件、架设共用频道、有线电视系统管理设备、有线电视插控设备、网络器件、分支器、分配器安装与调试等项目。

二、卫星接收设备安装中,各类底座及支架制作安装套用第二分册第四章铁构件制作安装相应定额项目。

三、各项调试定额均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和整理、编写调试报告等附属工作。

第三章 广播系统安装与调试

一、本章包括广播设备、警报信号、子母钟设备、信息插座安装与调试等项目。

二、各项调试定额均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和整理、编写调试报告等附属工作。

第四章 管、缆、线敷设与光、电缆调试

一、本章包括混凝土管道基础、铺设水泥通信管道、铺设硬塑料管管道、铺设双层薄壁波纹管管道、铺设镀锌钢管管道、包封水泥通信管道、引上管道、砖砌人(手)孔、防水工程、光缆敷设、市话电缆敷设、管内穿线、布放电话线、光缆、电缆调试。 二、光缆敷设

(一)自承式光(电)缆架设,无论采用何种附件,一律不予调整。

90

(二)与敷设有关的其他工程量,应按其他章节相关子目规定另行计算。 三、市话通信全塑电缆敷设是按对数划分子目,不论线径大小,一律不予调整。 四、电缆工程量按延长米计算。

五、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适用于高层建筑内电缆井内的电缆敷设。 六、成端电缆指地下室成端接头至总配线架外线侧。

七、放大器、分支器、分配器、均衡器、衰减器等安装套用第二章(有线电视系统安装与调试)相应项目。

八、路面开挖、挖填土方套用第二分册第八章相应定额项目。

九、拆除工程按新建工程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台班的10%计算。(路面开挖、挖填土方可另计)

9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