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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复审管理工作规范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复审管理工作规范

为规范山东xxxxx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取证及复审工作,以《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为依据,制定本规定。

1.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人数

依据《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中5.3作业人员的规定,作业人员数量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1.1锅炉作业人员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10t/h,大于1t/h的锅炉,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人;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35t/h,大于10t/h的锅炉,燃油(气)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

当2台锅炉在1个锅炉房内同时运行时,当班司炉持证人员可按70%计算。

1.2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压力容器每个生产操作岗位每班次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对于连续运行的化工生产企业应根据其化工装置来确定,因每个装置规模、复杂程度不同,每个生产岗位每班必须配备不少于2名持证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1.3 压力管道作业人员

根据压力管道的种类,每班应配备不少于1名相应的压力管道作业人员。

1.4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

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1.5 厂内车辆作业人员

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安全管理人员:

1.6 安全管理人员

催化车间、常减压车间、动力车间至少有一名安全管理人员。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原则

作业人员的取证原则:人员数量上依据《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中5.3作业人员的规定执行,同时鉴于岗位的重要性和所承担的责任,要求车间在申报取证人员名单时,考虑操作工的综合素质,确保合适的人员在合适的岗位上从事合适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原则:车间有一名设备管理人员具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证或者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证。

证书复审原则: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则证书到期后不再安排复审

① 离开一线工作岗位,在新岗位不需要操作人员证或者安全管理人员证;

② 因离职、退休或者开除离开公司;

③ 因工作需要,调职日照源丰沥青或者石化分公司;

④ 因其他原因,在岗员工不再需要相关的资格证书。

确保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资格证的取证与复审满足行政法规要求,同时也符合集团公司对此方面的需要。

建议:建议企业管理部出台相关的制度,鼓励公司员工自愿考取与岗位本职岗位相关的资格证,考取之后在个人薪酬中有一定体现,资格证的考取与复审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便于管理,同时也有利于一线员工对于专业知识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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