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制度
教师发展中心内部会议实行主任会议、部务会议、办公会
议和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制度。
1.主任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在每月初举行,必要时可变更时间。
(1)会议对象为正、副主任,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正、副主任个人的工作应服从主任安排,因故不能出席主任会议的应于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支部书记参加主任会议,必要时还可吸收有关负责人列席。
(2)主任会议的议题范围是:讨论贯彻上级领导机关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审议须报请教育局或上级教师发展中心批准的事项;审议决定全县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以教师发展中心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和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下级请求解决的重大问题以及需要主任批准的重大事项;交流通报主任、副主任的工作情况;听取教师发展中心“四部一室”重要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教师发展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2.部务会议原则上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
(1)会议对象为中心分管领导,正、副部长及相关人员,由部长召集。
(2)部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审议和决定阶段性工作计划;研究和部署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部署阶段性主要工作,通报有关情况,协调部务工作。
3.办公会议由负责人召集,相关负责人参加。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研究或协调中心各部分管的工作,包括主任委托的有关工作。会议由参加会议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记录,会议纪要经会议召集人签字后办公室存档。
4、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每周一召开,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其他领导主持。
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部署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学习教育教学理论;通报研究每周工作;完成其它需要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参与的事项。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和记录。
二、办公制度
1.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班自觉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因事离岗务必向中心领导请假,并妥善安排好工作,填写“工作去向”。
2.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串岗,不闲谈聊天,不嬉闹说笑,不上网聊天玩游戏,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3.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设身处地地帮助基层解决困难。接待外来人员要热情、周到,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4.爱护公物,厉行节约,无重大紧急事情不用公用电话下发通知。打电话要注意长话短说,严禁用公用电话打私事电话。
5.下班离开办公室,一定要关闭好电器,关好窗户,锁好门。
三、请示汇报制度
全体人员应顾全大局,严格坚持组织原则,自觉维护集体形象,以下情形之一应主动向中心领导请示、汇报:①下发公文,②签发证书,③使用公章,④使用车辆,⑤调用人员,⑥请假,⑦购买图书资料,⑧代收款项,⑨差旅结算,⑩下乡调研。
四、卫生制度
1.全体人员要自觉维护好室内和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乱扔纸屑。
2.保持室内地面、墙壁、桌面、门窗玻璃干净,无灰尘。
3.室内桌椅、书籍、其他用品,摆放整齐,放置有序。 4.各办公室轮流值日,卫生值日员每日上午、下午提前到岗擦桌面,下班时拖地面,并将污水和垃圾倒掉。因事缺席者应主动找他人替换。
5.室外区域卫生每周清扫。
五、学习制度
1.集体学习:每周一进行,全体成员参加,副主任主持。重点学习最新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通识知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案例分析;观看精品课例。
2.小组学习:每周五进行,各部全体成员参加,部长主持。各部重点学习研究“教、学、研、培”一体理论、方法和实践技能;进行课例研究;进行听、说、评、议、写技能切磋;观看精品课例,示教演练。
3.每学期开学初由副主任制定出集体学习计划,部长制定出各部学习计划,交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4.按学习计划,承担主讲任务的人员提前一周准备好讲稿,经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打印。
5.集体讨论的课题,主持人提前两周通知学员准备。 6.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专心听讲,认真笔记,不攀谈,不走动。
7.中心全体成员按时参加学习,不得缺席,无故缺席按旷工论处。
④中心成员因急事、急病无法事先请假者,可电告或委托家人办理,返岗后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六、考勤制度
1、中心成员实行坐班制度,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不迟到和早退,不旷工。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中心全体成员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出席有关会议和集体活动,由办公室记载。对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3、中心全体成员人员实行签到制。
①签到时间:上、下午上班时间初20分钟内。 ②签退时间:上、下午下班时间前20分钟内。 ③迟到、早退、旷工:不能在规定时间到岗、到会,视作迟到;没按规定时间离岗、离会,视作早退;未请假或虽请假而未获批准离岗的,以及到期不归,未办续假手续的,无故不参加活动者,均作旷工处理。
⑵ 奖惩条例
设全年全勤奖和全期全勤奖
全年累计事假半个月或病假1个月或旷工15天以上者,全年累计事假1个月或病假2个月或旷工10天以上者,除扣发全部出勤奖外,按县教育局文件执行。
③考勤结果当月公布,期终兑现。
④除以上三条外,其它事项按东安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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