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展风采 创先争优扬正气
——酉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三八红旗集体先进材料
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是该院主要的业务部门,承担着酉阳县所有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全科8名检察官,5位是女检察官。多年来,公诉科在履职过程中,全力保护妇女儿童及未成年人的权益,积极努力,全方位、多层次地探索创新,锐意进取,得到了市检察院和市区有关部门的专项表彰和奖励。
2014年以来,公诉科获得“重庆市巾帼文明岗位”荣誉称号;“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被重庆市检察院命名为“重庆市青少年维权岗”;科长张湘春获得“重庆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名女检察官分获县“三八红旗手”、县“青年五四红旗手”的荣誉称号。她们立足岗位,打击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努力。2011年以来,公诉科女检察官发挥“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多件,平均办案数量超过百件。该科女检察官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强化指控职能、开展集中公诉等方式,依法严惩了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一、典型引路 优秀团队展风采
公诉科女检察官在办案中,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结合,善于发现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监督法律漏洞,以实际行动来助推“渝
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建设。例如该科女检察官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擅自采挖43株南方“红豆杉”珍贵植物,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这一破坏生态环境案中,承办女检察官向院领导提出了具体保护方案,并迅速向林业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宣传和打击力度。该科的检察建议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林业部门立即与该科进行沟通,一起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保护林木资源、保护林地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三项行动”,通过深入重点乡镇宣传咨询、报刊登载、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现场宣传咨询10次,咨询人数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同时,划定保护区,设立保护牌,构筑生态保护发展安全墙。
二、规范组织 理性维权妇女儿童
公诉科“莎姐”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时,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今年7月,重庆法制报就曾刊登《少年涉嫌盗劫将失去上学机会,“莎姐”检察官助其重返校园》一文,报道了该科公诉科女检察官在办理宋某等两名未成年人涉嫌盗窃一案中,帮助未成年人回到学校,在向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后,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重返校园。在阳光检务上,该科女检察官通过公开审查活动的开展,在保证司法公平正义的前提上,同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在未成年人刘某涉嫌盗窃一案中,该科女检察官就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教师等参与批捕案件公开审查活动,根据众人提出的观点进行综合考量,切实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三、人文司法 刚柔相济动真情
该科女检察官在认真进行检察工作的同时,也不忘热心公益,关爱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如公诉科张鹏丽科长等几位女检察官都在兼任多个学校法制副校长,对木叶等贫困乡镇的困难学生进行定点帮扶,累计帮扶资金2万多元。今年1月19日,该科女检察官到桃花源小学开展了“冬日阳光,温暖你我”的新春关爱主题活动。“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女检察官们在收集掌握了留守儿童现状的第一手资料的前提下,有利于“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进一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并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帮扶机制,为他们的成长带去阳光和希望,体现女检察官的无私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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