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3.1 基坑支护、降水安全验收表 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基坑支护深度 序号 验收项目 1 施工方案 坑壁支护与荷载 降排水措施 基坑支护监测 土方开挖 镇江孟家湾新村安置房 王海生 (m) 施工单位 基坑开挖深度 验收日期 验 收 要 求 基础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支护方案和基坑深度大于5m的专项支护设计必须经专家论证。 基坑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要符合施工设计方案。积土、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等荷载与坑边距离要大于设计规定。 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的降排水措施,需要降水时要有防止临近建筑物等沉降的措施,坑边要有护壁措施。 基坑支护应进行变形监测并做好记录,对临近建筑和重要管线、道路也应进行沉降观测。 施工机械进场要验收,司机要持证上岗,开挖程序、分层开挖的深度要符合方案要求。 验收结果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3 4 5 6 超过2m深的基坑四周要有二道防护栏杆,并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临边防护 闭或设置严密的高度不小于18 cm的挡脚板或40 cm的挡脚板,作业人员上下基坑应搭设专用通道。 作业环境 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坑内作业有防中毒、防火等措施,垂直作业有上下隔离防护措施,有足够的照明。 7 验 收 意 见 监理单位 验收人员: 施工总承包单位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注:1.基坑支护深度超过5m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2.基坑支护工程验收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分段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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